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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起,国企成为反腐的“第二战场”。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国企系统因各类违纪而落马的高管已超过70人,其中一半以上落马者为公司或集团一把手。能源、建设投资、机械与制造、电信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领域的国企成为腐败高发区、重灾区。“窝案”、“串案”滋生,涉案金额少则几百万,多则上亿元。反腐战果累累,却又令人心痛。然有论调称,国企反腐要适可而止,否则会伤害元气,影响经济发展。在笔者看来,国企反腐不仅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反而是促进国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助推器。
国企反腐,维护国之重器纯洁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我党执政、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经济基础。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调研时对国企的贡献给予高度肯定,强调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有企业为国家经济腾飞和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做出了巨大贡献。据财政部统计,2015年全年,全国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454704.1亿元,资产总额达到1192048.8亿元,利润总额23027.5亿元,应缴税金38598.7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25%。2015年,我国入选世界500强的106家内地企业中有88家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15年度国家科技奖励中,中央企业获得86项,占总数的34%。特别是在国际有比较优势的高铁、特高压、航空、航天等战略性产业领域中,国企的贡献不容忽视。
国有企业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力量。国资委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划归社保基金国有股权2301亿元,占全部社保基金财政性收入的近40%;国有企业还承担了大量的企业办社会职能,包括医疗、教育、市政、消防、社区等,每年为此支出上千亿元。
国企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命脉,正是因为国有企业在我国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国企廉洁性的至关重要。国企重资产,不少领域具有市场垄断和政府垄断性质,只要是发生小小的腐败行为,往往都会涉及巨大金额。若任由发展,其影响更大,危害更深,也更难消除。国企是国家的企业,其最终归属于全体公民,因此国企腐败损害的是公民利益。
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在“打老虎”、“灭苍蝇”的同时,以雷霆之势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中掀起反腐风暴。所到之处,贪腐之官应声落马。但国有企业也逐渐暴露出管理不规范、内部人控制严重、企业领导人权力缺乏制约、腐败案件多发、资产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同时,近几个月来出现的企业高薪热抢纪检反腐人才的现象,也反映出纪检监察机构弱化、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缺乏反腐人才的状况。
经济利益是腐败滋生的根源
国企为何会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从巡视、审计、信访反映的问题以及审查案例引出的问题线索看,有的企业党委负责人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职责,党组织没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的观念淡漠,主体责任不落实,是产生问题的总病根。
从内部环境看,国企高管权力过度集中为腐败滋生提供了保护伞,这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症结之所在。一些现行政策与实际工作相脱离,思想教育机制、权力制约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廉政激励机制还不完善,不配套,对新出现的事物缺乏相应的规范,以德倡廉、以法保廉还没得到有效落实。国企内部纪检部门缺乏独立性,权限更少,队伍薄弱,给腐败分子钻了空子。
从外部环境看,企业的目标是争取利益最大化,企业在争取有限资源、激发人们树立效益观念的同时,也在诱发“一切向钱看”的不良倾向,贫富差距的加大,也造成人们的失衡心理和“逐富”心理,产生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导致公共管理部门化,部分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的现象。而有些政府部门的吃拿卡要、暗箱操作、潜规则、权力寻租等现象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企业腐败现象的滋生。一旦政府某些部门与企业两者达成某种默契,势必形成利益链条,进一步恶化市场经济生态。
而从企业个人角度来说,很多贪腐是从小到大,一点点积累起来的。从收一条烟、一瓶好酒、吃一顿饭到直接收受贿赂,甚至公开索贿,贪欲难填。国企领导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但并不是资产的所有者,不能将自己当成是企业财富创造的“关键因子”而揽功于己。国企经营者如果放弃思想净化,抛弃高尚的思想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背弃廉洁的从政准则、权为民所用的为官道德,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就会产生一系列腐败行为。例如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买日用品,铺张浪费惊人,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堕落,以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而不自醒。
反腐推动国企改革与发展
目前我国正处于新常态下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可以有力地促进经济发展,而腐败恰恰是杀灭经济发展的“病毒”。反腐败不仅无伤经济发展,而且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助推器。
当前,在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产资源转让等方面腐败极易多发,这无疑阻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国家战略性重点工程的质量和信誉,也留下了诸多安全隐患。少数企业和个人的不正当获利,导致的结果是多数守法企业面临正常经营成本增加、发展处处受限的困局。
腐败是经济健康发展的“毒瘤”,也是阻碍全面深化改革的绊脚石。实践证明,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态,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能够促进良好政企关系的形成,促进企业发展内生活力的加速释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可持续发展。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永恒动力,但需要形成创新发展的土壤。如果企业通过“走关系”、利益输送获得发展机会,套取项目资金、政府补贴,其公关成本对于创新所需的投入和承担的风险来说,显然是更便利的手段。企业创新机制、创新能力必会中断,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落后产能得以维持,影响传统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发展道路的选择。经济领域的反腐败可以矫正市场主体发展的路径选择,让企业回归市场本位,转向依靠创新、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的内生发展道路。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要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对此都做出过专门部署,但改革进展不及市场预期。除国企改革牵涉面广、比较复杂外,既得利益者的阻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一些国有企业已经形成明确的利益格局。而反腐则意在打破固有的利益生存土壤和权力结构,为改革打碎发展桎梏。
反腐使社会风气明显好转,而企业反腐则更能增强企业员工的信心,维护企业员工的长期利益,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确保企业和谐稳定的发展。
建立国企反腐的长效机制
从全球范围来看,腐败作为一个世界性难题,没有哪个国家具有天然的免疫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纪委以零容忍、宽覆盖、无死角、高效率、快反应的反腐行动赢得了党心民心。去年侧重坚决打掉权力寻租空间,今年两会更强调廉洁履职,推进审计全覆盖。但不可否认的是,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治标向治本转变依然任重道远。
越是权力大的地方越容易成为腐败重灾区。国企反腐倡廉,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这个“治本”就是“治权”,重在分好权、用好权、控好权上制定制度。在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体系上下功夫,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完善的反腐败法律规范体系,将反腐纳入法制轨道上来,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能够放权给市场与社会,政府就不要再大包大办,限制权力能够有效减少权力寻租带来的腐败。
筑牢法制监管、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专项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高悬决策问责、监督问责“两把利剑”,建立高效顺畅的监督协同机制。同时利用社会监管的强大作用,打造“阳光国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新兴行业更要注重监管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到全流程监督,从整体上改善监督机制。
当然,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仅有赖于完备的制度体系,更要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厉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铲除滋生腐败土壤,强化制度的权威性与威慑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铁还须自身硬”。国企是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同时还要履行社会责任,成为拒腐蚀、扬正气的典范。国家将国有财产的运营管理交给了企业,国企的领导干部有责任也有义务维护好国家的经济利益,作为广大党员和员工群众的带头人,更应以身作则,维护企业员工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增强民众对国家的信心、对改革与创新的支持力,促进社会经济和整个民族健康发展。
国企反腐,维护国之重器纯洁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我党执政、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经济基础。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调研时对国企的贡献给予高度肯定,强调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有企业为国家经济腾飞和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做出了巨大贡献。据财政部统计,2015年全年,全国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454704.1亿元,资产总额达到1192048.8亿元,利润总额23027.5亿元,应缴税金38598.7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25%。2015年,我国入选世界500强的106家内地企业中有88家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15年度国家科技奖励中,中央企业获得86项,占总数的34%。特别是在国际有比较优势的高铁、特高压、航空、航天等战略性产业领域中,国企的贡献不容忽视。
国有企业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力量。国资委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划归社保基金国有股权2301亿元,占全部社保基金财政性收入的近40%;国有企业还承担了大量的企业办社会职能,包括医疗、教育、市政、消防、社区等,每年为此支出上千亿元。
国企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关系着国民经济的命脉,正是因为国有企业在我国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国企廉洁性的至关重要。国企重资产,不少领域具有市场垄断和政府垄断性质,只要是发生小小的腐败行为,往往都会涉及巨大金额。若任由发展,其影响更大,危害更深,也更难消除。国企是国家的企业,其最终归属于全体公民,因此国企腐败损害的是公民利益。
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在“打老虎”、“灭苍蝇”的同时,以雷霆之势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中掀起反腐风暴。所到之处,贪腐之官应声落马。但国有企业也逐渐暴露出管理不规范、内部人控制严重、企业领导人权力缺乏制约、腐败案件多发、资产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同时,近几个月来出现的企业高薪热抢纪检反腐人才的现象,也反映出纪检监察机构弱化、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缺乏反腐人才的状况。
经济利益是腐败滋生的根源
国企为何会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从巡视、审计、信访反映的问题以及审查案例引出的问题线索看,有的企业党委负责人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职责,党组织没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的观念淡漠,主体责任不落实,是产生问题的总病根。
从内部环境看,国企高管权力过度集中为腐败滋生提供了保护伞,这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症结之所在。一些现行政策与实际工作相脱离,思想教育机制、权力制约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廉政激励机制还不完善,不配套,对新出现的事物缺乏相应的规范,以德倡廉、以法保廉还没得到有效落实。国企内部纪检部门缺乏独立性,权限更少,队伍薄弱,给腐败分子钻了空子。
从外部环境看,企业的目标是争取利益最大化,企业在争取有限资源、激发人们树立效益观念的同时,也在诱发“一切向钱看”的不良倾向,贫富差距的加大,也造成人们的失衡心理和“逐富”心理,产生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导致公共管理部门化,部分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的现象。而有些政府部门的吃拿卡要、暗箱操作、潜规则、权力寻租等现象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企业腐败现象的滋生。一旦政府某些部门与企业两者达成某种默契,势必形成利益链条,进一步恶化市场经济生态。
而从企业个人角度来说,很多贪腐是从小到大,一点点积累起来的。从收一条烟、一瓶好酒、吃一顿饭到直接收受贿赂,甚至公开索贿,贪欲难填。国企领导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但并不是资产的所有者,不能将自己当成是企业财富创造的“关键因子”而揽功于己。国企经营者如果放弃思想净化,抛弃高尚的思想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背弃廉洁的从政准则、权为民所用的为官道德,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就会产生一系列腐败行为。例如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买日用品,铺张浪费惊人,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堕落,以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而不自醒。
反腐推动国企改革与发展
目前我国正处于新常态下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良好的政治社会环境可以有力地促进经济发展,而腐败恰恰是杀灭经济发展的“病毒”。反腐败不仅无伤经济发展,而且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助推器。
当前,在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产资源转让等方面腐败极易多发,这无疑阻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国家战略性重点工程的质量和信誉,也留下了诸多安全隐患。少数企业和个人的不正当获利,导致的结果是多数守法企业面临正常经营成本增加、发展处处受限的困局。
腐败是经济健康发展的“毒瘤”,也是阻碍全面深化改革的绊脚石。实践证明,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态,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能够促进良好政企关系的形成,促进企业发展内生活力的加速释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可持续发展。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永恒动力,但需要形成创新发展的土壤。如果企业通过“走关系”、利益输送获得发展机会,套取项目资金、政府补贴,其公关成本对于创新所需的投入和承担的风险来说,显然是更便利的手段。企业创新机制、创新能力必会中断,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落后产能得以维持,影响传统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发展道路的选择。经济领域的反腐败可以矫正市场主体发展的路径选择,让企业回归市场本位,转向依靠创新、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的内生发展道路。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重要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对此都做出过专门部署,但改革进展不及市场预期。除国企改革牵涉面广、比较复杂外,既得利益者的阻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一些国有企业已经形成明确的利益格局。而反腐则意在打破固有的利益生存土壤和权力结构,为改革打碎发展桎梏。
反腐使社会风气明显好转,而企业反腐则更能增强企业员工的信心,维护企业员工的长期利益,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确保企业和谐稳定的发展。
建立国企反腐的长效机制
从全球范围来看,腐败作为一个世界性难题,没有哪个国家具有天然的免疫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纪委以零容忍、宽覆盖、无死角、高效率、快反应的反腐行动赢得了党心民心。去年侧重坚决打掉权力寻租空间,今年两会更强调廉洁履职,推进审计全覆盖。但不可否认的是,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治标向治本转变依然任重道远。
越是权力大的地方越容易成为腐败重灾区。国企反腐倡廉,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这个“治本”就是“治权”,重在分好权、用好权、控好权上制定制度。在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体系上下功夫,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完善的反腐败法律规范体系,将反腐纳入法制轨道上来,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能够放权给市场与社会,政府就不要再大包大办,限制权力能够有效减少权力寻租带来的腐败。
筑牢法制监管、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专项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五道防线”。高悬决策问责、监督问责“两把利剑”,建立高效顺畅的监督协同机制。同时利用社会监管的强大作用,打造“阳光国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新兴行业更要注重监管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到全流程监督,从整体上改善监督机制。
当然,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仅有赖于完备的制度体系,更要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厉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铲除滋生腐败土壤,强化制度的权威性与威慑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铁还须自身硬”。国企是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同时还要履行社会责任,成为拒腐蚀、扬正气的典范。国家将国有财产的运营管理交给了企业,国企的领导干部有责任也有义务维护好国家的经济利益,作为广大党员和员工群众的带头人,更应以身作则,维护企业员工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增强民众对国家的信心、对改革与创新的支持力,促进社会经济和整个民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