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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以下简称《规范》)已于2007年1月4日发布。为保证《规范》的顺利实施,卫生部发布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快将《规范》有关要求传达到辖区内的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做好对卫生监督员和企业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并将《规范》全文电子版在卫生部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