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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老子的仁义思想是以“道”为基础。凡是人类所有阴阳两仪的良性互动,皆是“仁”的表现。凡是所有人类价值判定均收敛至“社会福利及伦理共识”的适宜性,皆是“义”的表现。老子认为,“仁义”是在人类社会的大道不受重视之后,才被突现出来的人为道德规范,因而,从“道”来立论,才能论述道德仁义礼的等级与其间之差异。
【关键词】: 仁义;礼;德
正文 极图二段说:“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形既生矣,神发知矣,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故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时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君子修之吉,小人悖之凶。故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又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大哉易也,斯其至矣!”受周氏的影响,《易经》与新儒学的伦理中心思想,也是仁与义。
而另一方面,老子是中国哲学的主根;佛学嫁接在中国哲学上,其砧木是老庄哲学;西学嫁接在中国哲学上,其砧木是老子哲学。辩证法嫁接在中国的辩证法上,皆自老子始。老子的最高原则是道法自然,这是以一本万殊的殊相为着眼点,但并非没有共相(即道)。新儒学的主流则是以一本万殊的共相(即道)为本,但也并非没有殊相。因而,由老子《道德经》来看“易经”与新儒学的伦理中心思想之仁与义,应有其一番新意义。
一、仁义的涵意
《说文》指出:“仁,亲也,从人二。”段注:“独则无耦,耦则相亲,故字从人二。”可见仁是指人际的伦理关系。从孔子开始,儒家对仁作了系统阐发,把人的血缘感情作为仁的合理出发点,并运用忠恕之道将血缘感情推广到社会人际关系上去,认为仁是人的内在心理感情和自觉的道德意识形态。仁的性质与作用有双重性,一方面仁爱有差等(属阳),以宗法等级之礼为仁的标准;另一方面,仁学中有重民倾向(属阴),要求对人民宽惠仁爱,反对暴政虐民。
而义字在《周易》中凡三十九见,全部见于《易传》,其意有四:一为适宜。《周易.乾.文言》说:“利者,义之和也”,“利物足以和义”。《周易.需彖》亦说:“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此意已支持笔者新儒学大系统理论中人类的价值判定须收敛至社会福利共识的适宜性观点。二为意义、意思,与本文推论无关。三为道理、正理,与本文推论关系较浅。四为道德规范,常与道、仁、礼连用。《系辞.上传》说:“成性存存(指宇宙万物和反映宇宙万物的‘易’),道义之门。”《系辞.下传》说:“理才正辞,禁民为非曰义。”《说卦.传》说:“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序卦.传》说:“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此意显然也可与“社会伦理共识及社会福利共识”合流。
二、以道为基础的仁思
要理解老子的仁义思想,必须先理解老了《道德经》的总源头“道”。老子《道德经》讲“道”的地方有七十六处之多。“道”是宇宙的根源和宇宙的本体,是宇宙的总原理。人虽是万物之灵,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德經》第五章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是指天地无所偏爱,纯任万物依其本性自然生长,即不有所作为,也不刻意创造,更不对任何某一物类表示仁慈,非凡给它一些好处,因此它对于万物的生生死死,好比祭奠时所用的草札成的刍狗一样,用完以后,自然拆除,自然抛弃,纯粹任其自然,并不会去非凡希罕它。同样的道理,圣人效法天地之道,也把百姓看作刍狗一样无所偏爱,不对任何一类百姓表示仁慈,非凡给他们好处,让百姓均随其性情发展,使他们自相为治。
此处的“不仁”就是“不偏爱”、“不感情用事(sentimental)”。从“道”的角度来看,凡是阴阳两仪的良性互动,皆是“仁”之行为表现。既已良性互动,则天地何必对某一物类非凡偏爱,非凡感情用事?圣人何必对某一类百姓非凡偏爱,非凡感情用事?阴阳两仪既已良性互动,则“不仁”的“不偏爱”,“不感情用事”,反而是“大仁”之行为表现。此其一。
阴阳两仪若未能良性互动,则《道德经》第九章提出:“揣(揣度探求)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灾)。”亦即常显露锋芒,这种锐势总不能长久保住;因为过于坚强则轻易折断,惯于逼人的人,也轻易遭受到打击;锤炼金属使其尖锐亦然,不能长久保住其尖锐;金玉满堂的人虽然富有,却不能永久保住他们的财富;不是子孙奢侈浪费,就是强盗土匪要动他的脑筋;而那恃富而贵且骄傲的人,最后也必会自取其辱或招来祸患。
这都是阴阳两仪未能良性互动的一些状况。是故,阴阳两仪未能良性互动,才是真正的“不仁”。阴阳两仪未能良性互动,天地又何能施其仁?圣人又何能施其仁?以“道”为基础的“大仁”与以世俗好恶为基础的“不仁”虽只有一线之隔,但其差异实有天渊之别。此其二。
阴阳两仪的良性互动就是“仁”之行为表现,《道德经》第八章说:“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亦即,随遇而安,乐于与卑下的人相处,心境十分沉静,交友真诚相爱;救人助人待人出于满腹仁慈;言语信实可靠;为政国泰民安,行事尽其所长,事情当然办得最好,举动当然适合其时会。这些“仁”之行为表现,必是阴阳两仪的良性互动方能有以致之。此其三。
老子《道德经》以“道”为宇宙本体,以“德”为宇宙演进。故本文可将凡是人类活动所有阴阳两仪的良性互动,皆视为人的“仁”之行为表现。可将人类活动所有价值判定均收敛至“社会福利及伦理共识”的适宜性以作为行为准则,并视之为人的“义”之行为表现。
老子的仁义思想中的“仁”是以“道”为基础的仁思,阴阳两仪既已良性互动,则“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不仁”,实是“大仁”之行为表现。以“道”为基础的“大仁”与以世俗好恶为基础的“不仁”,实有天渊之别。此外,老子认为,“仁义”是在人类社会的大道不受重视之后,才被一些圣人不得不突显出来的人为道德规范。但既是人为规定,也就可以滥竽充数,也就可以人为造假。老子就是要人不要因小仁小义而失其大,也不要造假下的假仁假义,一切要以“自然”为依归。
资料引用:老子学说
老子、孔子在中国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老子重天道,孔子重人道,各自把握一端,分别创立了道家学说和儒家学说。如果说儒家代表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那么道家则代表中华民族的“自然”精神;如果说儒家重视的是“道德”,相对来说道家则表现了“智能”;如果说儒家反映宗法的思想文化,那么道家则是对宗法思想文化的怀疑、否定和批判。儒、道两家相互抗衡,又相互吸收和补充,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征,同时也给中国文化的开拓、演进注入了生命的活力。
【关键词】: 仁义;礼;德
正文 极图二段说:“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形既生矣,神发知矣,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故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时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君子修之吉,小人悖之凶。故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又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大哉易也,斯其至矣!”受周氏的影响,《易经》与新儒学的伦理中心思想,也是仁与义。
而另一方面,老子是中国哲学的主根;佛学嫁接在中国哲学上,其砧木是老庄哲学;西学嫁接在中国哲学上,其砧木是老子哲学。辩证法嫁接在中国的辩证法上,皆自老子始。老子的最高原则是道法自然,这是以一本万殊的殊相为着眼点,但并非没有共相(即道)。新儒学的主流则是以一本万殊的共相(即道)为本,但也并非没有殊相。因而,由老子《道德经》来看“易经”与新儒学的伦理中心思想之仁与义,应有其一番新意义。
一、仁义的涵意
《说文》指出:“仁,亲也,从人二。”段注:“独则无耦,耦则相亲,故字从人二。”可见仁是指人际的伦理关系。从孔子开始,儒家对仁作了系统阐发,把人的血缘感情作为仁的合理出发点,并运用忠恕之道将血缘感情推广到社会人际关系上去,认为仁是人的内在心理感情和自觉的道德意识形态。仁的性质与作用有双重性,一方面仁爱有差等(属阳),以宗法等级之礼为仁的标准;另一方面,仁学中有重民倾向(属阴),要求对人民宽惠仁爱,反对暴政虐民。
而义字在《周易》中凡三十九见,全部见于《易传》,其意有四:一为适宜。《周易.乾.文言》说:“利者,义之和也”,“利物足以和义”。《周易.需彖》亦说:“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此意已支持笔者新儒学大系统理论中人类的价值判定须收敛至社会福利共识的适宜性观点。二为意义、意思,与本文推论无关。三为道理、正理,与本文推论关系较浅。四为道德规范,常与道、仁、礼连用。《系辞.上传》说:“成性存存(指宇宙万物和反映宇宙万物的‘易’),道义之门。”《系辞.下传》说:“理才正辞,禁民为非曰义。”《说卦.传》说:“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序卦.传》说:“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此意显然也可与“社会伦理共识及社会福利共识”合流。
二、以道为基础的仁思
要理解老子的仁义思想,必须先理解老了《道德经》的总源头“道”。老子《道德经》讲“道”的地方有七十六处之多。“道”是宇宙的根源和宇宙的本体,是宇宙的总原理。人虽是万物之灵,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德經》第五章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这是指天地无所偏爱,纯任万物依其本性自然生长,即不有所作为,也不刻意创造,更不对任何某一物类表示仁慈,非凡给它一些好处,因此它对于万物的生生死死,好比祭奠时所用的草札成的刍狗一样,用完以后,自然拆除,自然抛弃,纯粹任其自然,并不会去非凡希罕它。同样的道理,圣人效法天地之道,也把百姓看作刍狗一样无所偏爱,不对任何一类百姓表示仁慈,非凡给他们好处,让百姓均随其性情发展,使他们自相为治。
此处的“不仁”就是“不偏爱”、“不感情用事(sentimental)”。从“道”的角度来看,凡是阴阳两仪的良性互动,皆是“仁”之行为表现。既已良性互动,则天地何必对某一物类非凡偏爱,非凡感情用事?圣人何必对某一类百姓非凡偏爱,非凡感情用事?阴阳两仪既已良性互动,则“不仁”的“不偏爱”,“不感情用事”,反而是“大仁”之行为表现。此其一。
阴阳两仪若未能良性互动,则《道德经》第九章提出:“揣(揣度探求)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灾)。”亦即常显露锋芒,这种锐势总不能长久保住;因为过于坚强则轻易折断,惯于逼人的人,也轻易遭受到打击;锤炼金属使其尖锐亦然,不能长久保住其尖锐;金玉满堂的人虽然富有,却不能永久保住他们的财富;不是子孙奢侈浪费,就是强盗土匪要动他的脑筋;而那恃富而贵且骄傲的人,最后也必会自取其辱或招来祸患。
这都是阴阳两仪未能良性互动的一些状况。是故,阴阳两仪未能良性互动,才是真正的“不仁”。阴阳两仪未能良性互动,天地又何能施其仁?圣人又何能施其仁?以“道”为基础的“大仁”与以世俗好恶为基础的“不仁”虽只有一线之隔,但其差异实有天渊之别。此其二。
阴阳两仪的良性互动就是“仁”之行为表现,《道德经》第八章说:“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亦即,随遇而安,乐于与卑下的人相处,心境十分沉静,交友真诚相爱;救人助人待人出于满腹仁慈;言语信实可靠;为政国泰民安,行事尽其所长,事情当然办得最好,举动当然适合其时会。这些“仁”之行为表现,必是阴阳两仪的良性互动方能有以致之。此其三。
老子《道德经》以“道”为宇宙本体,以“德”为宇宙演进。故本文可将凡是人类活动所有阴阳两仪的良性互动,皆视为人的“仁”之行为表现。可将人类活动所有价值判定均收敛至“社会福利及伦理共识”的适宜性以作为行为准则,并视之为人的“义”之行为表现。
老子的仁义思想中的“仁”是以“道”为基础的仁思,阴阳两仪既已良性互动,则“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不仁”,实是“大仁”之行为表现。以“道”为基础的“大仁”与以世俗好恶为基础的“不仁”,实有天渊之别。此外,老子认为,“仁义”是在人类社会的大道不受重视之后,才被一些圣人不得不突显出来的人为道德规范。但既是人为规定,也就可以滥竽充数,也就可以人为造假。老子就是要人不要因小仁小义而失其大,也不要造假下的假仁假义,一切要以“自然”为依归。
资料引用:老子学说
老子、孔子在中国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老子重天道,孔子重人道,各自把握一端,分别创立了道家学说和儒家学说。如果说儒家代表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那么道家则代表中华民族的“自然”精神;如果说儒家重视的是“道德”,相对来说道家则表现了“智能”;如果说儒家反映宗法的思想文化,那么道家则是对宗法思想文化的怀疑、否定和批判。儒、道两家相互抗衡,又相互吸收和补充,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征,同时也给中国文化的开拓、演进注入了生命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