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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我国低碳经济正在蓬勃发展,作为低碳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低碳金融的发展却较为滞后。只有大力发展低碳金融,才能为低碳经济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才能真正成为低碳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本文分析了我国低碳金融发展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低碳金融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低碳金融;发展
低碳金融即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是指由《京都议定书》而兴起的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通过发展低碳金融,可以将产业资本、金融资本以及民间资本汇聚到低碳经济领域,推动低碳经济时代新能源、新材料的发展。在国际低碳金融蓬勃发展的同时,我国低碳金融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逐步发展起来。大力发展低碳金融可以加快低碳经济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是我国经济结构优化的必然选择。
一、我国低碳金融发展现状
(一)CDM项目蓬勃发展
《京都议定书》中规定了三种碳交易机制。一是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nternational Emissions Trading.IET),发达国家将其超额完成的减排义务指标以贸易方式转让给另一个未能完成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二是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fopment Mechansm.CDM),发达国家通过帮助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有利于减排或者吸收温室气体的项目来换取本国减排指标。三是联合履行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JI),发达国家之间通过项目合作转让其实现的减排单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适用于清洁发展机制。从CDM市场形成至今,我国一直是CDM项目的主要供应国。截至2012年1月,我国共有1771个CDM项目成功注册,占东道国注册项目的49.60%,预计产生的二氧化碳年减排量共计358,390,530万吨,占东道国注册项目预计年减排总量的63.90%。CDM项目的蓬勃发展,既推动了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发展低碳经济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利于推动国内低碳金融的发展。
(二)银行贷款为主要形式
从我国低碳金融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我国主要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支持低碳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自2005年兴业银行开展低碳金融业务以来,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建行、农行等都积极探索低碳金融模式,采取绿色贷款、环保贷款等为低碳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国内首家采取"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兴业银行,截至2010年末,累计发放的节能减排贷款超过1000笔,金额达到了近500亿元。这些项目可以实现年节约标准煤1870多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五千多万吨① 。
虽然银行对低碳项目信贷有较高兴趣,但是该项贷款在银行信贷业务中所占比重不大,一些省份和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还停留在表面。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金融机构对绿色信贷认识不足、缺乏专业人才,另一方面短期内一些高能源消耗项目给银行带来的利润空间大,相比之下一些低碳项目的风险性较大,金融机构出于对资金性和收益性要求,很难把大量资金投向低碳项目。
(三)碳交易形式尚待开发
国外金融机构除了为低碳产业提供贷款支持外,还围绕现行的碳交易体系,进行各种融资、产品创新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我国低碳金融起步较晚,低碳金融的发展形式比较单一,市场还不完善,没有充分利用碳交易机制。从产品层面看,碳排放交易可以被开发成标准的金融工具,如流动资金贷款、租赁、信用证等,还需要开发期货、期权、互换、掉期等金融衍生工具,以及基金、担保、债券等结构性金融产品②。从市场层面看,我国缺乏一个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2012年1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了7省市启动碳排放交易试点,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以及深圳。对于不能按期完成减排目标的企业可以从拥有超额配额或排放许可证的企业那里购买一定数量的配额或排放许可证以完成自己的减排目标。
二、我国低碳金融的发展策略
(一)增强低碳金融意识
低碳金融的大力发展可以有力地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能否成功转型,将取决于金融市场的创新发展。低碳金融将是我国金融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金融机构都应当增强低碳金融意识。
政府应该通过舆论宣传,增强企业的节能减排意识,积极进行低碳项目的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树立为低碳经济服务的意识,在追求经济效益和自身发展的同时,兼顾社会责任,配合低碳发展规划和低碳产业政策,实行低碳信贷政策,使更多的资金流入与低碳相关的行业,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
(二)大力发展绿色信贷
绿色信贷是指为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进行的信贷融资,它是我国当前低碳金融发展的主要形式。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绿色贷款模式的研究,努力建立绿色信贷长期扶持机制。一方面对生产环保设施、从事生态保护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另一方面对污染严重、高耗能的企业进行金融限制,减少对这类企业的贷款,从而引导资金流向低碳产业。
由于缺乏统一的数据统计方法和衡量标准,各家银行的绿色信贷数据缺乏可比性,同时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银行对道德风险的管理存在一定困难,这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色信贷的发展。为了推动低碳金融的发展,监管机构可以为银行提供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以提高银行的积极性。同时,为了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国家可以为循环经济项目提供担保、税收方面的优惠,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推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三)进行低碳金融产品创新
在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的同时,要注重低碳金融产品的创新。由于环境总容量有限,所以污染物排放指标有价值,通过转让能产生收益,因此银行可以考虑将其作为抵押物来申请贷款③。这样一些缺乏抵押品的环保企业可以将其排污许可证作为抵押品取得银行资金。
受减排约束的企业其实际排放量与持有量存在差异,会产生履约成本差异。企业可以到碳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交易价格应当完全市场化。当前我国已经成立了北京、上海等10多个碳交易所,还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当前碳交易正在欧美国家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据世界银行报告,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将达1500亿美元,有望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我们要加强碳交易平台的建设,培育碳交易体系。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深入研究碳交易市场的运行机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开发碳证券、碳基金、碳期货等金融工具以规避风险。比如CDM项目中,采取期货合约、远期合约等方式控制风险。
(四)推进低碳金融法制建设
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形式,我国的低碳金融制度正处在不断探索和完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低碳金融的法律法规,把低碳金融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以强化其约束力和执行力。完善的低碳金融法律制度,才能保障我国低碳金融的大力发展。
当前我们在完善金融法制时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促进碳交易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目前国内碳交易市场尚未正式形成,应加快对国外碳交易市场基础制度、定价规律的研究,尽快制定我们的碳交易规则,建立有效的碳交易市场,争取碳市场定价权。二是加强对碳交易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监管。除了最基本的碳排放远期和期货交易外,碳排放权的货币化、套期、保险、担保等理财产品,在国际碳交易市场日益发展。多样化的碳金融产品带来了这种风险,通过立法将碳交易纳入金融监管视野,可以有效防范风险。三是加大政府扶植力度。一方面出台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的政策引导,明确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综合运用税收、补贴等方式分散金融企业的风险,鼓励金融企业的创新;另一方面对低碳项目进行补贴以及融资担保,对承担低碳项目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等鼓励措施。
总之,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发展的协调一致是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还需要时间的努力。作为低碳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给予低碳经济相应的资金支持。建立完善的碳交易市场,大力发展碳交易金融产品,将是我国低碳金融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①刘雪玲.国内银行业低碳金融业务发展分析[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11年34期
②张华宇.探索低碳金融模式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J].中国金融家,2010年第5期
③詹建 徐锋.低碳金融模式初探[J].现代金融,2010年第8期
④刘凯 刘芬.CDM机制下我国低碳金融发展模式研究[J].绿色金融,2010,8
作者简介:张艳,女,讲师,经济学硕士,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师。
关键词:低碳金融;发展
低碳金融即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是指由《京都议定书》而兴起的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通过发展低碳金融,可以将产业资本、金融资本以及民间资本汇聚到低碳经济领域,推动低碳经济时代新能源、新材料的发展。在国际低碳金融蓬勃发展的同时,我国低碳金融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逐步发展起来。大力发展低碳金融可以加快低碳经济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是我国经济结构优化的必然选择。
一、我国低碳金融发展现状
(一)CDM项目蓬勃发展
《京都议定书》中规定了三种碳交易机制。一是国际排放贸易机制(International Emissions Trading.IET),发达国家将其超额完成的减排义务指标以贸易方式转让给另一个未能完成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二是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fopment Mechansm.CDM),发达国家通过帮助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有利于减排或者吸收温室气体的项目来换取本国减排指标。三是联合履行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JI),发达国家之间通过项目合作转让其实现的减排单位。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适用于清洁发展机制。从CDM市场形成至今,我国一直是CDM项目的主要供应国。截至2012年1月,我国共有1771个CDM项目成功注册,占东道国注册项目的49.60%,预计产生的二氧化碳年减排量共计358,390,530万吨,占东道国注册项目预计年减排总量的63.90%。CDM项目的蓬勃发展,既推动了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发展低碳经济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利于推动国内低碳金融的发展。
(二)银行贷款为主要形式
从我国低碳金融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我国主要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支持低碳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自2005年兴业银行开展低碳金融业务以来,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建行、农行等都积极探索低碳金融模式,采取绿色贷款、环保贷款等为低碳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国内首家采取"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兴业银行,截至2010年末,累计发放的节能减排贷款超过1000笔,金额达到了近500亿元。这些项目可以实现年节约标准煤1870多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五千多万吨① 。
虽然银行对低碳项目信贷有较高兴趣,但是该项贷款在银行信贷业务中所占比重不大,一些省份和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还停留在表面。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金融机构对绿色信贷认识不足、缺乏专业人才,另一方面短期内一些高能源消耗项目给银行带来的利润空间大,相比之下一些低碳项目的风险性较大,金融机构出于对资金性和收益性要求,很难把大量资金投向低碳项目。
(三)碳交易形式尚待开发
国外金融机构除了为低碳产业提供贷款支持外,还围绕现行的碳交易体系,进行各种融资、产品创新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我国低碳金融起步较晚,低碳金融的发展形式比较单一,市场还不完善,没有充分利用碳交易机制。从产品层面看,碳排放交易可以被开发成标准的金融工具,如流动资金贷款、租赁、信用证等,还需要开发期货、期权、互换、掉期等金融衍生工具,以及基金、担保、债券等结构性金融产品②。从市场层面看,我国缺乏一个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2012年1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了7省市启动碳排放交易试点,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以及深圳。对于不能按期完成减排目标的企业可以从拥有超额配额或排放许可证的企业那里购买一定数量的配额或排放许可证以完成自己的减排目标。
二、我国低碳金融的发展策略
(一)增强低碳金融意识
低碳金融的大力发展可以有力地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中国经济能否成功转型,将取决于金融市场的创新发展。低碳金融将是我国金融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金融机构都应当增强低碳金融意识。
政府应该通过舆论宣传,增强企业的节能减排意识,积极进行低碳项目的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树立为低碳经济服务的意识,在追求经济效益和自身发展的同时,兼顾社会责任,配合低碳发展规划和低碳产业政策,实行低碳信贷政策,使更多的资金流入与低碳相关的行业,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
(二)大力发展绿色信贷
绿色信贷是指为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进行的信贷融资,它是我国当前低碳金融发展的主要形式。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加强对绿色贷款模式的研究,努力建立绿色信贷长期扶持机制。一方面对生产环保设施、从事生态保护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另一方面对污染严重、高耗能的企业进行金融限制,减少对这类企业的贷款,从而引导资金流向低碳产业。
由于缺乏统一的数据统计方法和衡量标准,各家银行的绿色信贷数据缺乏可比性,同时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银行对道德风险的管理存在一定困难,这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色信贷的发展。为了推动低碳金融的发展,监管机构可以为银行提供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以提高银行的积极性。同时,为了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国家可以为循环经济项目提供担保、税收方面的优惠,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推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三)进行低碳金融产品创新
在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的同时,要注重低碳金融产品的创新。由于环境总容量有限,所以污染物排放指标有价值,通过转让能产生收益,因此银行可以考虑将其作为抵押物来申请贷款③。这样一些缺乏抵押品的环保企业可以将其排污许可证作为抵押品取得银行资金。
受减排约束的企业其实际排放量与持有量存在差异,会产生履约成本差异。企业可以到碳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交易价格应当完全市场化。当前我国已经成立了北京、上海等10多个碳交易所,还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当前碳交易正在欧美国家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据世界银行报告,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将达1500亿美元,有望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我们要加强碳交易平台的建设,培育碳交易体系。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深入研究碳交易市场的运行机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开发碳证券、碳基金、碳期货等金融工具以规避风险。比如CDM项目中,采取期货合约、远期合约等方式控制风险。
(四)推进低碳金融法制建设
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形式,我国的低碳金融制度正处在不断探索和完善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低碳金融的法律法规,把低碳金融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以强化其约束力和执行力。完善的低碳金融法律制度,才能保障我国低碳金融的大力发展。
当前我们在完善金融法制时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促进碳交易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目前国内碳交易市场尚未正式形成,应加快对国外碳交易市场基础制度、定价规律的研究,尽快制定我们的碳交易规则,建立有效的碳交易市场,争取碳市场定价权。二是加强对碳交易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监管。除了最基本的碳排放远期和期货交易外,碳排放权的货币化、套期、保险、担保等理财产品,在国际碳交易市场日益发展。多样化的碳金融产品带来了这种风险,通过立法将碳交易纳入金融监管视野,可以有效防范风险。三是加大政府扶植力度。一方面出台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的政策引导,明确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综合运用税收、补贴等方式分散金融企业的风险,鼓励金融企业的创新;另一方面对低碳项目进行补贴以及融资担保,对承担低碳项目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等鼓励措施。
总之,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发展的协调一致是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还需要时间的努力。作为低碳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给予低碳经济相应的资金支持。建立完善的碳交易市场,大力发展碳交易金融产品,将是我国低碳金融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①刘雪玲.国内银行业低碳金融业务发展分析[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11年34期
②张华宇.探索低碳金融模式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J].中国金融家,2010年第5期
③詹建 徐锋.低碳金融模式初探[J].现代金融,2010年第8期
④刘凯 刘芬.CDM机制下我国低碳金融发展模式研究[J].绿色金融,2010,8
作者简介:张艳,女,讲师,经济学硕士,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