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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关于"写作"的理念是"注重个性发展,培养创新精神"。第二学段强调"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第三学段提出"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第四学段要求"写作要感情真挚,力求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等。从课标理念和各学段习作要求不难看出,引导学生写出"个性化习作"无疑是《语文课程标准》倡导的习作教学取向的要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