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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国进行的新个人所得税改革不仅是促进公平分配、实现税收优化的关键举措,更对财务人员的日常核算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结合个税改革进程、财务人员在个税改革中角色等进行研究,对财务人员如何妥善应对个税改革、促进政策落实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新个税改革的进程、意义及影响
本次新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开始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的工作报告中,党和政府为了实现人民群众合理减负及共同迈向富裕的目标,对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实施医疗教育等附加项目的专项扣除进行了相关部署。2018年8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此次修订以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标志着新个税改革正式落地。2018年12月由李克强总理签发国务院令第707号,发布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新税法将于2019年1月起正式全面实施。
根据国税总局公告2018年第50号文,为了更深层次加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信用管理,涉税服务人员的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也随之出台。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进一步强化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结算业务管理。2018年125号文表明,银行对企业超过日常资金支出规模的款项将进一步强化监督,对超出限额的结算款项须从企业方获取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支付凭据。税务部门可以借助对银行账户的监管降低纳税人收入的隐蔽性,提高税收监管力度,堵塞资金流转中潜在的偷税漏税渠道。行业协会方面,中税协也发布了税务师行业服务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方案,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改革、自律管理功能。
2018年的个税改革体现出予民以惠,诚信培育和监管收紧的特征。 随着国民收入水平、消费结构等不断变迁,为更好地实现分配公平、适应经济发展,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由传统的分类专项纳税逐渐转变成综合与分类征收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
新的税收计算方法和专项扣除政策,实现了对税收结构和税收管理的完善与优化,对低收入群体、境内外高技术人才和出现大病、养老负担较重等情况的家庭给予政策倾斜。同时,本轮改革在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和衔接政策上也进行相应健全和补充。与税收优惠政策一同到来的是,税收诚信建设力度和税收监管处罚力度的增强。税务人员诚信档案的建立、税收诚信信息公开化、多部门发文联合惩戒失信行为等不断推动税收诚信制度的加快建立与完善。比如2018年范冰冰通过阴阳合同、收入拆分等行为偷逃个人所得税等税款,共补缴税款8.84亿,在人民群众中产生较大的社会舆论影响,国家税务总局也及时对所涉企业及影视行业相关业务进行了税务清查和稽查整顿。类似典型案例的出现也使得依法纳税通过一个个社会舆论和热点引发广大纳税人的关注与重视。
二、新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改革对财务人员工作的影响
(一)财务人员是面对企业员工新个税政策的传递者和宣传者
在目前我国现有大中型企业中,主要由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对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用进行核算与缴纳。众所周知,个人所得税它具有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特殊性,且个人所得税所涉及的扣除材料由纳税人个人申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涉密性较强。因此在新政策出臺后,财务人员务必须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和学习,准确传达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纳税和税收筹划意识,通过对新个税改革相关政策的有效传递和合理宣传使得税收政策发挥应有作用、纳税人税收利益和信息安全得到合理保障。
(二)财务人员是个税申报材料的接受者和报送者
在现有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材料报送中,纳税人个人可以选择将扣除信息通过电子数据端推送给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及时通过权限获取和数据更新完成税务申报。如果选择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的方式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在接收时应当注意保持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或者签章后各自留存备查。 财务人员在接受和报送材料时,一方面应注意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扣除规定,一方面应做好保密和归档工作,以应对税务稽查和员工查询。
(三)财务人员是帮助解答新个税疑难、进行税收筹划的内部专家
由于大部分员工较少接触税务申报工作,财务人员必然成为众多员工的政策咨询对象。财务人员必须在政策出台后及时组织学习、合理安排政策落实操作细则,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策落实的跟进和疑难问题的解答。作为企业内部的财务专家,财务人员应增强自身对新政策的理解把握,统一解答口径,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税务部门等进行沟通反馈。
三、关于财务人员妥善应对个税改革的建议
(一)做好政策宣传落实和政策过渡期的内部管理
做好财务人员内部培训与学习,是顺利通过政策过渡期的首要条件。集中培训、及时更新政策解读、统一解答口径、专职人员应对等是财务人员可以进行的一系列政策应对措施。目的在于让员工明晰自身所拥有的税收权利和义务,如果公司的员工在同一纳税期间内既申报住房贷款利息又申报了住房租金作为专项扣除,便会出现重复扣除影响汇算清缴。财务人员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应将税收优惠权利和真实申报相关材料的责任等信息有效传达给纳税人,并将相关政策咨询渠道落实到具体的人和操作细则。
(二)关注入职、离职及兼职人员的税务信息交接
关注新入职、离职人员税务信息交接,及时更新受聘及授权信息。新版的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投入启用后,不少个人用户在登陆后发现存在任职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现象,税务相关部门也指出,纳税人应及时关注任职信息的准确性,通过电子端等渠道进行申诉,及时变更以免对未来的纳税行为产生影响。财务人员也应及时提醒员工关注自身任职信息,合理授权。在纳税年度内发生工作变更的,及时与新单位及原单位进行沟通,变更任职信息,防止产生在多处进行专项扣除或者扣除不足的情况,进而影响最终的汇算清缴和相关纳税管理效率。
(三)做好纳税年度起始与汇算清缴期的税务提示与申报 在每个纳税年度起始日和汇算清缴期,财务人员应做好税务提示,对相关政策和个人信息表动予以提醒。根据专项扣除办法,纳税人在每年年底应对次年继续享受的专项扣除信息进行再次确认,并通过电子端或者纸质等渠道告知扣缴义务人。如果纳税人因遗忘或者操作不当未及时进行信息确认的,将对纳税人享受的税收优惠产生影响,对最终的汇算清缴和税收效率的提高帶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做好税务材料的接收、归档整理与备查
财务人员应做好税务材料的接收、归档整理与备查工作。在材料接收方面,如果扣企业发现公司员工提交的个人相关信息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提请相关员工进行修改并同时暂停相关税收扣除政策的适用,如果纳税人拒绝修改的,则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在资料归档方面,个人纳税人报送给扣缴义务人的纸质《扣除信息表》应妥善管理,在保存制度、保管人员、保存期限上做好内部控制和监督。在材料申报方面,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更新申报请求、注意申报信息保密、按税收所属期申报。在信息反馈方面,一方面应满足纳税年度终结后的两个月内反馈的期限规定,一方面应充分了解内部职工的真实信息需求。同时注意企业内部相关涉税宣传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完善,做到数据安全、信息畅通和有据可查。
(五)做好个人所得税与社会保险费用申报的衔接
在国家机构调整、户籍、社会信用体系等一系列社会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社会保险也纳入税务部门进行统一征收,个人的社会保险费、涉税信息、任职情况等一系列信息进一步完善和集成,大数据背景下更是进一步提升了征收管理力度。人社部也于近日发布关于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在金税三期监管体系下,社保和个税的数据口径将进行后台比对,财务人员应做好个人所得税与社保申报的衔接,以便于自查纠错和应对税务稽查。
(六)合理利用税务咨询服务机构力量,做好纳税筹划和税务稽查风险防范
随着税收政策改革的逐渐深入,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增强,税收诚信体系和税收监管体系也都在不断完善。尤其在新的商业模式下,新业务开发中所涉及的新税务问题更加具有实务性、超前性,在相关税收政策适用的鉴定中财务人员可能并不具备足够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因此,结合企业规模和业务特征,合理利用税务咨询服务机构力量,做好纳税筹划和税务稽查风险防范也是应对各类税收政策改革的有效建议。(作者单位为1.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商贸旅游学院、2.浙江工商大学 财务与会计学院。)
基金资助项目:本文受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校级企业经历工程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Q20180011。
一、新个税改革的进程、意义及影响
本次新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开始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会议的工作报告中,党和政府为了实现人民群众合理减负及共同迈向富裕的目标,对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实施医疗教育等附加项目的专项扣除进行了相关部署。2018年8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此次修订以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标志着新个税改革正式落地。2018年12月由李克强总理签发国务院令第707号,发布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新税法将于2019年1月起正式全面实施。
根据国税总局公告2018年第50号文,为了更深层次加强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信用管理,涉税服务人员的个人信用积分指标体系也随之出台。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进一步强化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结算业务管理。2018年125号文表明,银行对企业超过日常资金支出规模的款项将进一步强化监督,对超出限额的结算款项须从企业方获取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支付凭据。税务部门可以借助对银行账户的监管降低纳税人收入的隐蔽性,提高税收监管力度,堵塞资金流转中潜在的偷税漏税渠道。行业协会方面,中税协也发布了税务师行业服务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方案,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改革、自律管理功能。
2018年的个税改革体现出予民以惠,诚信培育和监管收紧的特征。 随着国民收入水平、消费结构等不断变迁,为更好地实现分配公平、适应经济发展,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由传统的分类专项纳税逐渐转变成综合与分类征收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
新的税收计算方法和专项扣除政策,实现了对税收结构和税收管理的完善与优化,对低收入群体、境内外高技术人才和出现大病、养老负担较重等情况的家庭给予政策倾斜。同时,本轮改革在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和衔接政策上也进行相应健全和补充。与税收优惠政策一同到来的是,税收诚信建设力度和税收监管处罚力度的增强。税务人员诚信档案的建立、税收诚信信息公开化、多部门发文联合惩戒失信行为等不断推动税收诚信制度的加快建立与完善。比如2018年范冰冰通过阴阳合同、收入拆分等行为偷逃个人所得税等税款,共补缴税款8.84亿,在人民群众中产生较大的社会舆论影响,国家税务总局也及时对所涉企业及影视行业相关业务进行了税务清查和稽查整顿。类似典型案例的出现也使得依法纳税通过一个个社会舆论和热点引发广大纳税人的关注与重视。
二、新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改革对财务人员工作的影响
(一)财务人员是面对企业员工新个税政策的传递者和宣传者
在目前我国现有大中型企业中,主要由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对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用进行核算与缴纳。众所周知,个人所得税它具有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特殊性,且个人所得税所涉及的扣除材料由纳税人个人申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涉密性较强。因此在新政策出臺后,财务人员务必须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和学习,准确传达政策内容和操作流程,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纳税和税收筹划意识,通过对新个税改革相关政策的有效传递和合理宣传使得税收政策发挥应有作用、纳税人税收利益和信息安全得到合理保障。
(二)财务人员是个税申报材料的接受者和报送者
在现有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材料报送中,纳税人个人可以选择将扣除信息通过电子数据端推送给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及时通过权限获取和数据更新完成税务申报。如果选择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的方式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在接收时应当注意保持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或者签章后各自留存备查。 财务人员在接受和报送材料时,一方面应注意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扣除规定,一方面应做好保密和归档工作,以应对税务稽查和员工查询。
(三)财务人员是帮助解答新个税疑难、进行税收筹划的内部专家
由于大部分员工较少接触税务申报工作,财务人员必然成为众多员工的政策咨询对象。财务人员必须在政策出台后及时组织学习、合理安排政策落实操作细则,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策落实的跟进和疑难问题的解答。作为企业内部的财务专家,财务人员应增强自身对新政策的理解把握,统一解答口径,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税务部门等进行沟通反馈。
三、关于财务人员妥善应对个税改革的建议
(一)做好政策宣传落实和政策过渡期的内部管理
做好财务人员内部培训与学习,是顺利通过政策过渡期的首要条件。集中培训、及时更新政策解读、统一解答口径、专职人员应对等是财务人员可以进行的一系列政策应对措施。目的在于让员工明晰自身所拥有的税收权利和义务,如果公司的员工在同一纳税期间内既申报住房贷款利息又申报了住房租金作为专项扣除,便会出现重复扣除影响汇算清缴。财务人员采取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应将税收优惠权利和真实申报相关材料的责任等信息有效传达给纳税人,并将相关政策咨询渠道落实到具体的人和操作细则。
(二)关注入职、离职及兼职人员的税务信息交接
关注新入职、离职人员税务信息交接,及时更新受聘及授权信息。新版的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投入启用后,不少个人用户在登陆后发现存在任职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现象,税务相关部门也指出,纳税人应及时关注任职信息的准确性,通过电子端等渠道进行申诉,及时变更以免对未来的纳税行为产生影响。财务人员也应及时提醒员工关注自身任职信息,合理授权。在纳税年度内发生工作变更的,及时与新单位及原单位进行沟通,变更任职信息,防止产生在多处进行专项扣除或者扣除不足的情况,进而影响最终的汇算清缴和相关纳税管理效率。
(三)做好纳税年度起始与汇算清缴期的税务提示与申报 在每个纳税年度起始日和汇算清缴期,财务人员应做好税务提示,对相关政策和个人信息表动予以提醒。根据专项扣除办法,纳税人在每年年底应对次年继续享受的专项扣除信息进行再次确认,并通过电子端或者纸质等渠道告知扣缴义务人。如果纳税人因遗忘或者操作不当未及时进行信息确认的,将对纳税人享受的税收优惠产生影响,对最终的汇算清缴和税收效率的提高帶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做好税务材料的接收、归档整理与备查
财务人员应做好税务材料的接收、归档整理与备查工作。在材料接收方面,如果扣企业发现公司员工提交的个人相关信息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提请相关员工进行修改并同时暂停相关税收扣除政策的适用,如果纳税人拒绝修改的,则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在资料归档方面,个人纳税人报送给扣缴义务人的纸质《扣除信息表》应妥善管理,在保存制度、保管人员、保存期限上做好内部控制和监督。在材料申报方面,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更新申报请求、注意申报信息保密、按税收所属期申报。在信息反馈方面,一方面应满足纳税年度终结后的两个月内反馈的期限规定,一方面应充分了解内部职工的真实信息需求。同时注意企业内部相关涉税宣传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完善,做到数据安全、信息畅通和有据可查。
(五)做好个人所得税与社会保险费用申报的衔接
在国家机构调整、户籍、社会信用体系等一系列社会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社会保险也纳入税务部门进行统一征收,个人的社会保险费、涉税信息、任职情况等一系列信息进一步完善和集成,大数据背景下更是进一步提升了征收管理力度。人社部也于近日发布关于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在金税三期监管体系下,社保和个税的数据口径将进行后台比对,财务人员应做好个人所得税与社保申报的衔接,以便于自查纠错和应对税务稽查。
(六)合理利用税务咨询服务机构力量,做好纳税筹划和税务稽查风险防范
随着税收政策改革的逐渐深入,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增强,税收诚信体系和税收监管体系也都在不断完善。尤其在新的商业模式下,新业务开发中所涉及的新税务问题更加具有实务性、超前性,在相关税收政策适用的鉴定中财务人员可能并不具备足够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因此,结合企业规模和业务特征,合理利用税务咨询服务机构力量,做好纳税筹划和税务稽查风险防范也是应对各类税收政策改革的有效建议。(作者单位为1.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商贸旅游学院、2.浙江工商大学 财务与会计学院。)
基金资助项目:本文受到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校级企业经历工程项目资助,项目编号:XQ2018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