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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深远历史意义。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思考
一、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问题
具备什么条件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在以前似乎是没有问题的问题,现在却是普遍遇到又没有统一答案的重点问题,有三类人需明确界定:
1.在村或社区居住的成员,是否为集体组织成员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六条,界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四类:一是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二是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三是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四是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本村,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以上四类人群(包括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人群)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2.享有土地承包经营的成员和享受集体资产股权的成员是否一致
从法理上讲,无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村民,还是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股权的村民,都应当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对特殊人群的界定
主要是结婚、出嫁的妇女,新出生的婴儿和引入的人才等,这类人员是否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往往是以村规民约的形式界定,在不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会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
二、关于承包地期限问题
《实施方案》提出:“抓紧修改有关法律,落实中央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重点决策,适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办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然遇到土地经营权流转。如果是在2015年开始流转土地,按照现行的政策规定,流转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的剩余期限,也就是不能超过14年。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短,不利于新型主体的稳定发展,也不利于农业生产要素的长期投入。为了稳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预期,至少在土地流转合同中应该明确:土地流转到期后流入方享有优先经营权。
三、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问题
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地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依法可以流转交易的农户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转让等12类农村产权品种科流转交易。当前工作的重点是以区县一级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为重点,抓紧培育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使区县、乡镇流转服务平台为主要形式,规范交易规则,稳妥扩大交易品种,促进农村产权交易健康、顺畅的运行。
四、关于运行机制问题
在集体经济组织中,尽管成立了股东会、监事会等,实行一人一票或一股一票,如何实现村党支部对经济组织的领导,村委会和村经济住宅的关系如何理顺,需要进行深入的探索,不宜一刀切,更不宜一哄而上搞大轰隆。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理清和明晰农村各类组织的职责和权能,逐步剥离“村两委”对集体资产经济管理职能,开展“政经分开”、“政企分离”试点,逐步做到行政事务、自治事务和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事务“三权分离”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运行机制。
五、把握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实施
1.建队伍,凝聚工作合力
县里成立领导小组,抽调34名农村工作业务骨干负责具体推进、督导;乡镇成立相应的指导小组,负责跟进指导;村里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确保了上下联动、事有人管、活有人干。
2.定方案,增强可操作性
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了全县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和流程图,进一步明确目标、划定梯次、确立方法、设定时限。各改革村庄立足实际,经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民主确定了各村改革方案,实现了工作的顶层设计、有章可循,既符合上级政策要求,又体现了人民意志的最大公约数。
3.严核准,彻底查明底子
第一个是资产底子。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核实,全面摸清了村庄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效益等情况,做到了账证相符、账实相符,群众认可。第二个是成员底子。按照“尊重歷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坚持与“户籍人口、土地承包关系、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相结合,经反复征求群众意见,做好解释宣传工作,慎重确定了人口边界、村集体成员名册,做到了全面、准确、无遗漏。现已完成成员确认的331个村未发生一起争议和群众上访问题。
4.抓关键,确保工作实效
一抓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刊登、微信转发、印发明白纸等方式不间断深入宣传,做到干部清楚、群众明白、尽人皆知、赢得支持。二抓公开。从推选村级工作组、清产核资、确认成员,到后期的股权设置、股权管理等工作,坚决把民主、公开作为死杠杠、硬规定,群众不同意不进行下一个程序,做到了最大限度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已成立合作社的164个村都召开会议10次以上、张榜公示12次以上。三抓精准。清产核资、成员确认等6个阶段都坚持事前制定预案、事中分类指导、事后监督检查,全过程留存影像资料,确保整个工作经得起检查、检验、监督。
5.真督导,推动有序开展
实行不定期检查制度。由县农林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13个督导小组,分赴13个乡镇(街区)进行不定期检查,切实做到村村到、村村查,确保改革扎实有效推进。实行半月现场观摩制度。自11月份以来,由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带队,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参加,每半月到乡镇抽调1-2个村庄进行实地查看,有效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进行。 六、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1.思想认识不平衡
对于这一新生事物,虽然县、乡两级进行了反复宣传、培训,但少数村干部习惯于传统的村庄治理模式,思想上仍存在一定的抵制情绪,影响了推进速度。
2.管理运营经验不足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成立后,虽然内部设置比较完备,但是如何经营、如何监管、如何分配,缺乏现实的例子和成熟的经验,现已成为后续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3.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前期的工作只是基础,后续规范运行才是关键。由于还处在“摸石头过河”的探索时期,合作社的运行尚缺乏完备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制约、推动,今后需在探索中不断加以完善。建议:上级部门不断加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系统培训,对下发的政策以及文件进行详细化的讲解,特别是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的培训,让基层干部群众都成为明白人和业务专家。另外,我县多数村集体经济还比较薄弱,80%以上的村以土地和房屋出租为主,形式单一,稳定性、可持续性较差。因此,建议上级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引导村集体不断拓宽增收渠道。
下一步,我县将以这次会议为动力,按照省、市的統一安排部署,虚心借鉴先进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总结经验,为后续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成立改革试点工作检查验收组,对基本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按照边探索边推进、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查漏补缺、选树典型,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实绩实效。
2.加强督导,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试点工作
对进展缓慢的村庄,制定计划、倒排时限、专人盯靠,全面加快推进速度,并对工作进度及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3.健全制度,形成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
督导改革完成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财务预决算、账户设置、收益分配等制度,确保集体资产经营运转安全有效。分批搞好合作社人员的管理知识培训,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必须健全农村产权制度、加强产权保护。通过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等,不断推进农村产权制度建设和改革,为农业长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参考文献:
[1]方志权.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科学发展2016 (8) :42-45.
[2]潘修.推进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的思考.中国集体经济.2011 (10X) :1-2.
[3]杨丽微,任宏艳.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唐山经济.2016 (9) :37-39.
[4]王思民.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几个问题的思考 .农业经济.2016 (12) :3-5.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思考
一、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问题
具备什么条件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在以前似乎是没有问题的问题,现在却是普遍遇到又没有统一答案的重点问题,有三类人需明确界定:
1.在村或社区居住的成员,是否为集体组织成员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六条,界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四类:一是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二是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三是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四是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本村,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以上四类人群(包括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人群)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2.享有土地承包经营的成员和享受集体资产股权的成员是否一致
从法理上讲,无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村民,还是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股权的村民,都应当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对特殊人群的界定
主要是结婚、出嫁的妇女,新出生的婴儿和引入的人才等,这类人员是否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往往是以村规民约的形式界定,在不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会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
二、关于承包地期限问题
《实施方案》提出:“抓紧修改有关法律,落实中央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重点决策,适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办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然遇到土地经营权流转。如果是在2015年开始流转土地,按照现行的政策规定,流转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的剩余期限,也就是不能超过14年。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短,不利于新型主体的稳定发展,也不利于农业生产要素的长期投入。为了稳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预期,至少在土地流转合同中应该明确:土地流转到期后流入方享有优先经营权。
三、关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问题
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地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依法可以流转交易的农户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转让等12类农村产权品种科流转交易。当前工作的重点是以区县一级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为重点,抓紧培育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使区县、乡镇流转服务平台为主要形式,规范交易规则,稳妥扩大交易品种,促进农村产权交易健康、顺畅的运行。
四、关于运行机制问题
在集体经济组织中,尽管成立了股东会、监事会等,实行一人一票或一股一票,如何实现村党支部对经济组织的领导,村委会和村经济住宅的关系如何理顺,需要进行深入的探索,不宜一刀切,更不宜一哄而上搞大轰隆。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理清和明晰农村各类组织的职责和权能,逐步剥离“村两委”对集体资产经济管理职能,开展“政经分开”、“政企分离”试点,逐步做到行政事务、自治事务和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事务“三权分离”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运行机制。
五、把握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实施
1.建队伍,凝聚工作合力
县里成立领导小组,抽调34名农村工作业务骨干负责具体推进、督导;乡镇成立相应的指导小组,负责跟进指导;村里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确保了上下联动、事有人管、活有人干。
2.定方案,增强可操作性
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了全县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和流程图,进一步明确目标、划定梯次、确立方法、设定时限。各改革村庄立足实际,经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民主确定了各村改革方案,实现了工作的顶层设计、有章可循,既符合上级政策要求,又体现了人民意志的最大公约数。
3.严核准,彻底查明底子
第一个是资产底子。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核实,全面摸清了村庄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效益等情况,做到了账证相符、账实相符,群众认可。第二个是成员底子。按照“尊重歷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坚持与“户籍人口、土地承包关系、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相结合,经反复征求群众意见,做好解释宣传工作,慎重确定了人口边界、村集体成员名册,做到了全面、准确、无遗漏。现已完成成员确认的331个村未发生一起争议和群众上访问题。
4.抓关键,确保工作实效
一抓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刊登、微信转发、印发明白纸等方式不间断深入宣传,做到干部清楚、群众明白、尽人皆知、赢得支持。二抓公开。从推选村级工作组、清产核资、确认成员,到后期的股权设置、股权管理等工作,坚决把民主、公开作为死杠杠、硬规定,群众不同意不进行下一个程序,做到了最大限度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已成立合作社的164个村都召开会议10次以上、张榜公示12次以上。三抓精准。清产核资、成员确认等6个阶段都坚持事前制定预案、事中分类指导、事后监督检查,全过程留存影像资料,确保整个工作经得起检查、检验、监督。
5.真督导,推动有序开展
实行不定期检查制度。由县农林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13个督导小组,分赴13个乡镇(街区)进行不定期检查,切实做到村村到、村村查,确保改革扎实有效推进。实行半月现场观摩制度。自11月份以来,由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带队,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参加,每半月到乡镇抽调1-2个村庄进行实地查看,有效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进行。 六、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1.思想认识不平衡
对于这一新生事物,虽然县、乡两级进行了反复宣传、培训,但少数村干部习惯于传统的村庄治理模式,思想上仍存在一定的抵制情绪,影响了推进速度。
2.管理运营经验不足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成立后,虽然内部设置比较完备,但是如何经营、如何监管、如何分配,缺乏现实的例子和成熟的经验,现已成为后续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3.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前期的工作只是基础,后续规范运行才是关键。由于还处在“摸石头过河”的探索时期,合作社的运行尚缺乏完备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制约、推动,今后需在探索中不断加以完善。建议:上级部门不断加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系统培训,对下发的政策以及文件进行详细化的讲解,特别是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的培训,让基层干部群众都成为明白人和业务专家。另外,我县多数村集体经济还比较薄弱,80%以上的村以土地和房屋出租为主,形式单一,稳定性、可持续性较差。因此,建议上级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引导村集体不断拓宽增收渠道。
下一步,我县将以这次会议为动力,按照省、市的統一安排部署,虚心借鉴先进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总结经验,为后续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成立改革试点工作检查验收组,对基本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按照边探索边推进、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查漏补缺、选树典型,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实绩实效。
2.加强督导,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试点工作
对进展缓慢的村庄,制定计划、倒排时限、专人盯靠,全面加快推进速度,并对工作进度及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3.健全制度,形成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
督导改革完成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财务预决算、账户设置、收益分配等制度,确保集体资产经营运转安全有效。分批搞好合作社人员的管理知识培训,发挥监事会的职能作用,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必须健全农村产权制度、加强产权保护。通过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等,不断推进农村产权制度建设和改革,为农业长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参考文献:
[1]方志权.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科学发展2016 (8) :42-45.
[2]潘修.推进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的思考.中国集体经济.2011 (10X) :1-2.
[3]杨丽微,任宏艳.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唐山经济.2016 (9) :37-39.
[4]王思民.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几个问题的思考 .农业经济.2016 (12)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