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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曾先后发生过两次农村改革:一次是以曾希圣为首的省委所试行的“责任田”;一次是以万里为首的省委实行的农业“大包干”。后一次改革,作为一个信号,迎来了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改革,并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前一次改革,同样是一次伟大创举,其历史地位和作用也应当进一步加以认识。我在那段时间(1960年至1963年),在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部工作,亲自参加过农业合作化运动,办过集体农庄,试办过高级社,参与过试行“责任田”。曾受组织上调遣,去宿县反“五风”,因此对“责任田”产生的过程及随后的推行和改正情况有所了解。
安徽人民一次改革创新的试验
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安徽省委为了调动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应对严重困难局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农业体制改革试验——试行“责任田”。这项改革措施,为以后在全国全面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下了思想基础,创造了条件。
1953年春夏之交,我被调至安徽省委农工部、去凤阳县长淮卫镇试办安徽省第一个苏联式的“淮光集体农庄”,其组织形式和管理方法完全按照苏联集体农庄模式操作,所办淮光农庄的党团、行政、财务、物资、劳动、分配等工作全由派驻农庄的干部分工包揽。后来,因1954年淮河发生了特大洪涝灾害,农庄由于大部分土地处在淮河岸边而被淹没,加上中央精神要改变合作化方法,集体农庄被迫停办。1955年春,我又奉命到肥西县烟墩乡试办安徽省第一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即社员的土地、耕畜、农具全部折价入社不分红),可是试点还未结束,就中途也停止了,原因是1955年夏的《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报告》,批判了邓子恢右倾机会主义思想,要加快合作化的速度,全省1956年底即办成了高级社1.28万个,入社农户占80%,原定15年完成的农业合作化,仅用4年就完成了。这种急躁冒进“穷过渡”的办社做法,导致一些地方出现突击杀猪、砍树、卖耕牛的恶果,造成1956年安徽省粮食产量比1955年减产48.82亿斤。1958年,提出了“大跃进”、大搞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全国掀起大办钢铁、大办人民公社、吃大食堂,刮起了“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干部特殊化风(简称“五风”),严重地破坏了农村生产力;1959年,全国开展了“反右倾”斗争,导致了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安徽省1959年粮食总产量实际是140.2亿斤,却估产360亿斤,征购70亿斤,占总产一半;1960年全省粮食又减至134.8亿斤,扣除征购、种子等,社员口粮严重不足,农村不少地方出现了严重的饿、病、逃、荒、死等现象。在这样的紧急关头,中共安徽省委经请示毛泽东同意,勇敢地试行了“责任田”。
安徽的“责任田”是上下结合的结果,既有省领导特别是曾希圣的智慧,更是人民群众的创造。安徽的一位老农向省领导提出一条建议,起到很大的作用。这位老农名叫刘庆兰,63岁,家住宿县褚兰公社光华大队,曾任农会主任,儿子有肺病不能劳动,社员见他生活困难,叫他去敬老院养老,可他自愿带领有肺病的儿子上山垦荒、种粮、栽树,向生产队缴纳非包产粮食。他1958年就上山搭建了茅草庵,砌起炉灶,自备铁叉、抓钩、粪铲、扁担、镰刀等生产工具,在山上垦荒种地,一干就是4年,共向集体无偿缴纳粮食4716斤(平均每年1179斤)。其中1960年,他向集体交纳了1473斤粮食,相当于所在地一个生产队一年的征购任务,而生产队没有分给他一分土地和下达任何生产任务,也没有提供生产费用,可以说完全是他自愿向集体缴粮做贡献,实际上是种没有“包工包产”的“责任田”。刘庆兰的情况,先是被公社副书记周立德发现,继而被省水利厅副厅长孙韵和(驻点反“五风”工作组负责人)所知晓,并向时任省委常委、副省长张祚荫汇报,张听后非常惊喜。于是他随即让孙韵和与周立德陪同上山去拜访这位老农。刘庆兰大胆地向张副省长提出一条建议:“依我看来,干脆把田都分给社员一家一户耕种,别在一起‘大呼隆’磨洋工了,若再糊弄下去,不要两年,恐怕连你副省长也得饿肚子了。”张祚荫听后深有感触,觉得应当把这个典型写个材料向省委汇报,他当即指示,并由孟亦奇(时任省委农工部副部长兼林业厅长)交代我负责完成这一任务。1961年2月,曾希圣从山东回安徽,途经蚌埠时召集会议,同张祚荫交谈了他设想搞责任制的想法,张立即向省委汇报了宿县这老农的建议,曾希圣听后当即予以肯定:“这位老农觉悟高,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并认为责任到户来自群众的创造,应该推广。此后,曾希圣多次在会上表扬了这位老农,并在省委推行“责任田”的第一份文件中就提到宿县一位老农的建议,并成为省委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
曾希圣与安徽“责任田”
“责任田”是与曾希圣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安徽省的老领导王光宇曾作出这样的评价:“曾希圣是一位事业心和责任心都十分强烈的领导者,又是非常爱动脑筋钻研问题的人。从1960年开始,面对当时的粮食短缺,他就想方设法在困境中找出路,他着眼于如何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摆脱农村的危急局面,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思考,大胆地提出了田间管理责任制及其奖励办法,简称‘责任田’”。1961年1月,中共安徽省委常委郑锐、张祚荫到山东济南向当时兼任山东省委第一书记的曾希圣汇报了安徽的严重情况,反映安徽各地出现严重的饿、病、逃、荒、死等问题后,曾希圣忧心如焚,寝食不安,觉得有责任回到安徽,与安徽人民一起渡过难关。他随即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写报告,要求辞去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职务,回安徽同干部群众一起克服困难,战胜荒灾,扭转局面。
1961年2月14日上午,曾希圣回到安徽后,首先提议要加强农业责任制,当天下午即召开省委常委会,提出他设想的做法,大家表示同意和支持,但感到有风险。会后,他请示华东局第一书记柯庆施,柯庆施同意他先在每个县搞一个典型试验一下。接着曾希圣亲自抓试点,先后在固镇县曹老集和巢县合巢公社试点,为便于亲自领导,他又带领身边工作人员张立治、赵岭俊、陆德生、周日礼等,直接到合肥市蜀山公社井岗大队南新庄生产队进行实验,摸索出了“五统一”(即计划统一、包产部分分配统一、大农活和技术活统一、用水管水统一、抗灾统一)的经验。与此同时,他还叫省、地两级领导分赴各地试点,记得当时黄岩省长带领一班人(我是成员之一)到六安樊通桥试点,办法是“包工包产、定产到田,责任到人、超产奖励”;省委副秘书长兼农工部副部长张立治让省委农工部组织一个组(我是成员,负责搞材料)到宿县紫芦湖试点,办法是“包工包产、定产到田、全奖全赔”;后来省委综合这些试点的做法,概括为“包产到队、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责任田”名称。为集思广益,他又 亲自召开领导干部、劳动模范、农民群众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
为避免风险和消除大家的顾虑,曾希圣几次向党中央和毛泽东请示汇报,曾经两次获得毛泽东同意实行和推广,一次是1961年3月15日上午,他向毛泽东汇报试行“责任田”时,毛泽东当即答复:“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如果搞好了,能增产10亿斤粮食,那就是一件大事。”曾希圣很高兴,立即打电话告诉安徽省委,兴奋地说:“现在已经通天了,可以搞。”再一次是1961年7月12日,毛泽东从南方视察回北京路过蚌埠,通知曾希圣前往汇报,曾希圣连夜赶赴蚌埠,在火车上向毛泽东汇报安徽省三级干部会议情况,并再次汇报安徽试行“责任田”的问题,当讲到“责任田”的主要好处和存在缺点时,毛泽东听后说:你们认为没有毛病就可以普遍推广。如果‘责任田’有好处,可以多搞一点儿。得到了毛泽东的肯定和支持,更加坚定了曾希圣推行“责任田”的决心和信心,推广的速度也加快了,到1961年底,全省实行“责任田”的有261249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91.1%。推行“责任田”的结果,使安徽农村出现了奇迹般的变化:一年时间,全省粮食增产的数字,大大地超出了原来所期望的10亿斤,粮食总产量猛增到189亿斤,比1960年增产544L斤,增长40%,很快解决了“民以食为天”的大事,让农民可以吃饱肚子,安心地搞农业生产了,农村出现了可喜的变化,农民称赞“责任田”是“救命田”、“富民田”,“越干越有奔头,最好一辈子不要改变”。
安徽的“责任田”从诞生起就伴随着尖锐而又复杂的争论。其焦点在于搞“责任田”是不是单干、是不是走资本主义道路?是不是代表广大农民群众利益?会不会造成两极分化?起初,省委决定推行“责任田”时,社员群众绝大部分表示欢迎和拥护,认为搞这个办法,增产归己,可以多吃,不怕干部生产瞎指挥,不怕卖过头粮,可以避免生产“大呼隆”,分配吃“大锅饭”;但也有少数人(主要是单身汉、多子女户、职工家属等)担心完不成包产任务要赔产,会造成生活困难。干部有三种态度:一是热情称赞,认为符合当前生产力水平,可以调动农民积极性,搞好生产,自己工作也省心;二是怀疑,承认能增产,怕“五统一”难搞好,只可作权宜之计,不是长久办法;三是反对,认为“责任田”是单干、倒退,违背集体化方向,思想上顾虑重重。推行“责任田”后,一些工厂来信说:工人不安心做工了,要回家种地包“责任田”;学校来信反映:学生不愿留校读书,要回家当劳力种田;部队则提出:军心不稳,士兵闹着回乡搞“责任田”,是“毁我长城”。反对的声浪迫使安徽省委只得写个综合回信稿,说明实行“责任田”的理由。
安徽推行“责任田”,也引起中央及华东邻省的关注和争论。1961年3月15日至23日,在中央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当曾希圣在会上把《试行“责任田”的办法(草案)》送交中央和中央有关部门的一些负责同志征求意见时,华东组的领导同志议论纷纷,持不同意见者居多,有人说“责任田”是“组织起来的单干”,有人称之为“农民向国家交地租”,还有人委婉地说,这是“回到土改分田的时候去了”。
然而,“左”的路线的领导者提得更高,指责曾希圣搞“责任田”是犯了方向性错误,曾希圣也因为安徽的“责任田”而受到无情的批判。
“责任田”在争论中只试行一年
当中共安徽省委根据中央精神作出改正“责任田”决议后,安徽各地不同意改正“责任田”,要求继续实行的呼声很大,这主要反映在安徽南北两个地方的两份《万言书》上,一份是皖南太湖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钱让能1962年5月给中央写了《关于保荐“责任田”办法的报告》,钱让能在报告中提出:“‘责任田’的办法是农民的一个创举,是适合农村当前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农村六十条》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重要补充。有了它,当前的农业生产就如鱼得水,锦上添花。”另一份是中共宿县符离区委会1962年7月写给中央的信,信中说:“我们全体同志,经过反复讨论,觉得在当前很难找出比‘责任田’办法更简单易行,更能有效增产,更容易为广大群众所接受的办法,所以我们一致认为:‘责任田’办法是个比较好的办法。”信中最后还恳切要求党中央,继续让老百姓实行“责任田”。
“责任田”该不该改正的争论,还引起中央、国务院一些高层领导人的关注,也曾摆到中央召开的书记处会议上进行辩论。国务院副总理李富春1962年6月在安徽滁县地区嘉山县管店公社调查,看了两个生产队的麦收比去年好,听到农民都说“包产到户后,没有饿病了”后,曾写信向刘少奇、邓小平并中央书记处反映了这一情况。当书记处会议上讨论安徽“责任田”时,刘少奇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他要求华东局转告中共安徽省委:“对责任田不要下结论太早,可由中南局搞一个包产到户的文件,将来在北戴河召开工作会议时再议。”1962年春夏之交,陈云在上海、杭州等地考察,看了安徽“责任田”的材料后,认为“是非常时期必须采取的办法”。邓小平、邓子恢对“责任田”的态度更是立场鲜明,大胆支持。邓小平在书记处会议上说:“在农民生活困难的地区,可以采取各种办法,安徽的同志说,‘不管黑猫黄猫,能逮住老鼠就是好猫’,这话有一定道理,‘责任田’是新生事物可以再试试看。”同年7月7日,邓小平在《怎样恢复农业生产》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看用哪种形式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用哪种形式”。
最终,安徽的“责任田”只试行一年,实行“责任田”的生产队,在试行一年后的几个月内全部改正过来。
1961年安徽推行了“责任田”,18年后的1979年,在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指引下,安徽借鉴60年代“责任田”的经验,又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大包干”(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国农村改革揭开了序幕。可以说,没有60年代初的“责任田”,就不会有1979的“大包干”,“大包干”是在“责任田”基础上的继承和发展。“责任田”的历史成就,给亲身经历过的安徽农民群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美好的回忆,为此后推行“大包干”打下了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农村广大基层干部是“责任田”的拥护者和推行者,对承包责任制的做法非常清楚,相当熟悉,有亲自经历过的现成的一套经验,为“大包干”的实行提前培训和造就了一大批干部队伍;农民群众对家庭承包经营并不陌生,对过去的“责任田”很留恋,一旦政治气候条件具备,就会去实行“大包干”。“责任田”和“大包干”尽管在发生时间、出现地点、名称及历史贡献等方面有所不同,但共同之处,概括起来有“六个一样”,即:改革的领域一样,都是发生在农村,以土地和农民为对象,调整生产关系;历史的背景一样,都是为了战胜困难,克服“左”倾错误;涉及的内容一样,同属经济体制改革,都是通过一个“包”字,建立起农业生产责任制;向往的目的一样,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领导人民过上幸福生活;实现的效果一样,都收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良好效果,使农村尽快地改变了面貌;群众的好评一样,他们称“责任田”为“救命田”,赞“大包干”是灵丹妙药。
1978年7月,中共中央在北京为曾希圣举行隆重的追悼会,邓小平、叶剑英、李先念、胡耀邦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追悼会。李先念在《曾希圣传》一书的“序言”中,充分肯定曾希圣为推行“责任田”所做的积极贡献。安徽省委认真贯彻党中央精神,紧接着为“责任田”平反和正名,为曾希圣等因“责任田”而遭到错误批判、处分的干部和群众平了反,恢复了名誉。
(责任编辑 谢文雄)
安徽人民一次改革创新的试验
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安徽省委为了调动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应对严重困难局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农业体制改革试验——试行“责任田”。这项改革措施,为以后在全国全面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下了思想基础,创造了条件。
1953年春夏之交,我被调至安徽省委农工部、去凤阳县长淮卫镇试办安徽省第一个苏联式的“淮光集体农庄”,其组织形式和管理方法完全按照苏联集体农庄模式操作,所办淮光农庄的党团、行政、财务、物资、劳动、分配等工作全由派驻农庄的干部分工包揽。后来,因1954年淮河发生了特大洪涝灾害,农庄由于大部分土地处在淮河岸边而被淹没,加上中央精神要改变合作化方法,集体农庄被迫停办。1955年春,我又奉命到肥西县烟墩乡试办安徽省第一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即社员的土地、耕畜、农具全部折价入社不分红),可是试点还未结束,就中途也停止了,原因是1955年夏的《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报告》,批判了邓子恢右倾机会主义思想,要加快合作化的速度,全省1956年底即办成了高级社1.28万个,入社农户占80%,原定15年完成的农业合作化,仅用4年就完成了。这种急躁冒进“穷过渡”的办社做法,导致一些地方出现突击杀猪、砍树、卖耕牛的恶果,造成1956年安徽省粮食产量比1955年减产48.82亿斤。1958年,提出了“大跃进”、大搞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全国掀起大办钢铁、大办人民公社、吃大食堂,刮起了“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干部特殊化风(简称“五风”),严重地破坏了农村生产力;1959年,全国开展了“反右倾”斗争,导致了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安徽省1959年粮食总产量实际是140.2亿斤,却估产360亿斤,征购70亿斤,占总产一半;1960年全省粮食又减至134.8亿斤,扣除征购、种子等,社员口粮严重不足,农村不少地方出现了严重的饿、病、逃、荒、死等现象。在这样的紧急关头,中共安徽省委经请示毛泽东同意,勇敢地试行了“责任田”。
安徽的“责任田”是上下结合的结果,既有省领导特别是曾希圣的智慧,更是人民群众的创造。安徽的一位老农向省领导提出一条建议,起到很大的作用。这位老农名叫刘庆兰,63岁,家住宿县褚兰公社光华大队,曾任农会主任,儿子有肺病不能劳动,社员见他生活困难,叫他去敬老院养老,可他自愿带领有肺病的儿子上山垦荒、种粮、栽树,向生产队缴纳非包产粮食。他1958年就上山搭建了茅草庵,砌起炉灶,自备铁叉、抓钩、粪铲、扁担、镰刀等生产工具,在山上垦荒种地,一干就是4年,共向集体无偿缴纳粮食4716斤(平均每年1179斤)。其中1960年,他向集体交纳了1473斤粮食,相当于所在地一个生产队一年的征购任务,而生产队没有分给他一分土地和下达任何生产任务,也没有提供生产费用,可以说完全是他自愿向集体缴粮做贡献,实际上是种没有“包工包产”的“责任田”。刘庆兰的情况,先是被公社副书记周立德发现,继而被省水利厅副厅长孙韵和(驻点反“五风”工作组负责人)所知晓,并向时任省委常委、副省长张祚荫汇报,张听后非常惊喜。于是他随即让孙韵和与周立德陪同上山去拜访这位老农。刘庆兰大胆地向张副省长提出一条建议:“依我看来,干脆把田都分给社员一家一户耕种,别在一起‘大呼隆’磨洋工了,若再糊弄下去,不要两年,恐怕连你副省长也得饿肚子了。”张祚荫听后深有感触,觉得应当把这个典型写个材料向省委汇报,他当即指示,并由孟亦奇(时任省委农工部副部长兼林业厅长)交代我负责完成这一任务。1961年2月,曾希圣从山东回安徽,途经蚌埠时召集会议,同张祚荫交谈了他设想搞责任制的想法,张立即向省委汇报了宿县这老农的建议,曾希圣听后当即予以肯定:“这位老农觉悟高,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并认为责任到户来自群众的创造,应该推广。此后,曾希圣多次在会上表扬了这位老农,并在省委推行“责任田”的第一份文件中就提到宿县一位老农的建议,并成为省委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
曾希圣与安徽“责任田”
“责任田”是与曾希圣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安徽省的老领导王光宇曾作出这样的评价:“曾希圣是一位事业心和责任心都十分强烈的领导者,又是非常爱动脑筋钻研问题的人。从1960年开始,面对当时的粮食短缺,他就想方设法在困境中找出路,他着眼于如何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摆脱农村的危急局面,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思考,大胆地提出了田间管理责任制及其奖励办法,简称‘责任田’”。1961年1月,中共安徽省委常委郑锐、张祚荫到山东济南向当时兼任山东省委第一书记的曾希圣汇报了安徽的严重情况,反映安徽各地出现严重的饿、病、逃、荒、死等问题后,曾希圣忧心如焚,寝食不安,觉得有责任回到安徽,与安徽人民一起渡过难关。他随即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写报告,要求辞去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职务,回安徽同干部群众一起克服困难,战胜荒灾,扭转局面。
1961年2月14日上午,曾希圣回到安徽后,首先提议要加强农业责任制,当天下午即召开省委常委会,提出他设想的做法,大家表示同意和支持,但感到有风险。会后,他请示华东局第一书记柯庆施,柯庆施同意他先在每个县搞一个典型试验一下。接着曾希圣亲自抓试点,先后在固镇县曹老集和巢县合巢公社试点,为便于亲自领导,他又带领身边工作人员张立治、赵岭俊、陆德生、周日礼等,直接到合肥市蜀山公社井岗大队南新庄生产队进行实验,摸索出了“五统一”(即计划统一、包产部分分配统一、大农活和技术活统一、用水管水统一、抗灾统一)的经验。与此同时,他还叫省、地两级领导分赴各地试点,记得当时黄岩省长带领一班人(我是成员之一)到六安樊通桥试点,办法是“包工包产、定产到田,责任到人、超产奖励”;省委副秘书长兼农工部副部长张立治让省委农工部组织一个组(我是成员,负责搞材料)到宿县紫芦湖试点,办法是“包工包产、定产到田、全奖全赔”;后来省委综合这些试点的做法,概括为“包产到队、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责任田”名称。为集思广益,他又 亲自召开领导干部、劳动模范、农民群众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
为避免风险和消除大家的顾虑,曾希圣几次向党中央和毛泽东请示汇报,曾经两次获得毛泽东同意实行和推广,一次是1961年3月15日上午,他向毛泽东汇报试行“责任田”时,毛泽东当即答复:“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如果搞好了,能增产10亿斤粮食,那就是一件大事。”曾希圣很高兴,立即打电话告诉安徽省委,兴奋地说:“现在已经通天了,可以搞。”再一次是1961年7月12日,毛泽东从南方视察回北京路过蚌埠,通知曾希圣前往汇报,曾希圣连夜赶赴蚌埠,在火车上向毛泽东汇报安徽省三级干部会议情况,并再次汇报安徽试行“责任田”的问题,当讲到“责任田”的主要好处和存在缺点时,毛泽东听后说:你们认为没有毛病就可以普遍推广。如果‘责任田’有好处,可以多搞一点儿。得到了毛泽东的肯定和支持,更加坚定了曾希圣推行“责任田”的决心和信心,推广的速度也加快了,到1961年底,全省实行“责任田”的有261249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91.1%。推行“责任田”的结果,使安徽农村出现了奇迹般的变化:一年时间,全省粮食增产的数字,大大地超出了原来所期望的10亿斤,粮食总产量猛增到189亿斤,比1960年增产544L斤,增长40%,很快解决了“民以食为天”的大事,让农民可以吃饱肚子,安心地搞农业生产了,农村出现了可喜的变化,农民称赞“责任田”是“救命田”、“富民田”,“越干越有奔头,最好一辈子不要改变”。
安徽的“责任田”从诞生起就伴随着尖锐而又复杂的争论。其焦点在于搞“责任田”是不是单干、是不是走资本主义道路?是不是代表广大农民群众利益?会不会造成两极分化?起初,省委决定推行“责任田”时,社员群众绝大部分表示欢迎和拥护,认为搞这个办法,增产归己,可以多吃,不怕干部生产瞎指挥,不怕卖过头粮,可以避免生产“大呼隆”,分配吃“大锅饭”;但也有少数人(主要是单身汉、多子女户、职工家属等)担心完不成包产任务要赔产,会造成生活困难。干部有三种态度:一是热情称赞,认为符合当前生产力水平,可以调动农民积极性,搞好生产,自己工作也省心;二是怀疑,承认能增产,怕“五统一”难搞好,只可作权宜之计,不是长久办法;三是反对,认为“责任田”是单干、倒退,违背集体化方向,思想上顾虑重重。推行“责任田”后,一些工厂来信说:工人不安心做工了,要回家种地包“责任田”;学校来信反映:学生不愿留校读书,要回家当劳力种田;部队则提出:军心不稳,士兵闹着回乡搞“责任田”,是“毁我长城”。反对的声浪迫使安徽省委只得写个综合回信稿,说明实行“责任田”的理由。
安徽推行“责任田”,也引起中央及华东邻省的关注和争论。1961年3月15日至23日,在中央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当曾希圣在会上把《试行“责任田”的办法(草案)》送交中央和中央有关部门的一些负责同志征求意见时,华东组的领导同志议论纷纷,持不同意见者居多,有人说“责任田”是“组织起来的单干”,有人称之为“农民向国家交地租”,还有人委婉地说,这是“回到土改分田的时候去了”。
然而,“左”的路线的领导者提得更高,指责曾希圣搞“责任田”是犯了方向性错误,曾希圣也因为安徽的“责任田”而受到无情的批判。
“责任田”在争论中只试行一年
当中共安徽省委根据中央精神作出改正“责任田”决议后,安徽各地不同意改正“责任田”,要求继续实行的呼声很大,这主要反映在安徽南北两个地方的两份《万言书》上,一份是皖南太湖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钱让能1962年5月给中央写了《关于保荐“责任田”办法的报告》,钱让能在报告中提出:“‘责任田’的办法是农民的一个创举,是适合农村当前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农村六十条》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重要补充。有了它,当前的农业生产就如鱼得水,锦上添花。”另一份是中共宿县符离区委会1962年7月写给中央的信,信中说:“我们全体同志,经过反复讨论,觉得在当前很难找出比‘责任田’办法更简单易行,更能有效增产,更容易为广大群众所接受的办法,所以我们一致认为:‘责任田’办法是个比较好的办法。”信中最后还恳切要求党中央,继续让老百姓实行“责任田”。
“责任田”该不该改正的争论,还引起中央、国务院一些高层领导人的关注,也曾摆到中央召开的书记处会议上进行辩论。国务院副总理李富春1962年6月在安徽滁县地区嘉山县管店公社调查,看了两个生产队的麦收比去年好,听到农民都说“包产到户后,没有饿病了”后,曾写信向刘少奇、邓小平并中央书记处反映了这一情况。当书记处会议上讨论安徽“责任田”时,刘少奇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他要求华东局转告中共安徽省委:“对责任田不要下结论太早,可由中南局搞一个包产到户的文件,将来在北戴河召开工作会议时再议。”1962年春夏之交,陈云在上海、杭州等地考察,看了安徽“责任田”的材料后,认为“是非常时期必须采取的办法”。邓小平、邓子恢对“责任田”的态度更是立场鲜明,大胆支持。邓小平在书记处会议上说:“在农民生活困难的地区,可以采取各种办法,安徽的同志说,‘不管黑猫黄猫,能逮住老鼠就是好猫’,这话有一定道理,‘责任田’是新生事物可以再试试看。”同年7月7日,邓小平在《怎样恢复农业生产》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看用哪种形式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用哪种形式”。
最终,安徽的“责任田”只试行一年,实行“责任田”的生产队,在试行一年后的几个月内全部改正过来。
1961年安徽推行了“责任田”,18年后的1979年,在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指引下,安徽借鉴60年代“责任田”的经验,又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大包干”(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国农村改革揭开了序幕。可以说,没有60年代初的“责任田”,就不会有1979的“大包干”,“大包干”是在“责任田”基础上的继承和发展。“责任田”的历史成就,给亲身经历过的安徽农民群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美好的回忆,为此后推行“大包干”打下了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农村广大基层干部是“责任田”的拥护者和推行者,对承包责任制的做法非常清楚,相当熟悉,有亲自经历过的现成的一套经验,为“大包干”的实行提前培训和造就了一大批干部队伍;农民群众对家庭承包经营并不陌生,对过去的“责任田”很留恋,一旦政治气候条件具备,就会去实行“大包干”。“责任田”和“大包干”尽管在发生时间、出现地点、名称及历史贡献等方面有所不同,但共同之处,概括起来有“六个一样”,即:改革的领域一样,都是发生在农村,以土地和农民为对象,调整生产关系;历史的背景一样,都是为了战胜困难,克服“左”倾错误;涉及的内容一样,同属经济体制改革,都是通过一个“包”字,建立起农业生产责任制;向往的目的一样,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领导人民过上幸福生活;实现的效果一样,都收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良好效果,使农村尽快地改变了面貌;群众的好评一样,他们称“责任田”为“救命田”,赞“大包干”是灵丹妙药。
1978年7月,中共中央在北京为曾希圣举行隆重的追悼会,邓小平、叶剑英、李先念、胡耀邦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追悼会。李先念在《曾希圣传》一书的“序言”中,充分肯定曾希圣为推行“责任田”所做的积极贡献。安徽省委认真贯彻党中央精神,紧接着为“责任田”平反和正名,为曾希圣等因“责任田”而遭到错误批判、处分的干部和群众平了反,恢复了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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