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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7日,国家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在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上首次透露,经国务院同意,广电总局与信息产业部2008年将联合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以积极推动网络电视(IPTV)和手机电视业务发展。
2007年12月29日下午,信息产业部网站发布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这一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可以说标志着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开始真正走向融合。
“三网融合”一直被看作是网络业务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一时间把人们眼球聚焦到三网是否能够真正走向融合,此规定是否会真正起到规范作用,规定的实施会对互联网企业起到何种冲击上来?
出台规定谋求规范
来自信产部的规定显示,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从规定上不难看出,国家加大了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监管力度,然而是否能够真正起到规范作用还值得商榷。百纳电信分析师武星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直言:“受手机电视标准的影响,广电总局与信产部存在着管理权力的争执,因此该规定是否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据记者了解,目前的互联网视频网站分为网民上传发布型(如56.com)、专业网络节目型(如搜狐的视频直播室)、终端P2P软件型(如pplive)三种类型。但对于政策的出台,记者并没有得到三种类型网站有关负责人的正面回复。
对此,武星昊表示,从此项政策的具体内容来看,目前的信息只能规范专业网络节目与终端P2P软件型网站这两者的业务,但如果能够落到实处,还是会起到很大的作用,特别是那些依靠风投资金支持发展起来的视频网站将受到很大的限制甚至是洗牌。
据悉,这一管理规定从2006年开始起草,2007年定稿,该规定将于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对国内含移动互联网在内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活动适用。任何单位不得向未持有《许可证》或备案的单位提供与互聯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代收费及信号传输、服务器托管等金融和技术服务。
武星昊告诉记者,受管理规定准入制度的限制,国企肯定会是较大的受益者,比如各地广播电视台都会有较大的优势优先获得进入视听市场的资格,这对其它的民营企业及外企会产生一定的冲击,但各自定位和节目内容会有差异化,因此短期内影响不会特别大。
网络视频前途待探
“目前,国内互联网视听节目这一行业的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或许国家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互联网视听节目突破自身的一些瓶颈,但是未来的发展前景究竟如何,还无法预知。”武星昊直言。
据悉,该规定所称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传下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业内人士表示,从市场发展角度来看,互联网视听行业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节目制作人才的吸引、节目收看受众的稳定与积累都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发展时机尚未成熟;从技术上来讲,国内互联网商给用户提供的带宽网速不够也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毋庸置疑,如果此项管理规定真正实施起来,会受广电总局和信产部两大巨头的双重管制,准入制的门槛必然严之又严,网络视听行业一定会迅速筛选掉一大批力量薄弱的小型视听节目网站,留下少数资本雄厚、制作水平高的企业,不过这样又难以形成自由竞争的行业发展格局。
据武星昊介绍,网络视听节目未来的发展方向与互联网模式基本趋同,综合性的门户型网络电视与门户网站类似,最终一定会形成几大寡头垄断市场的局面,《规定》和《许可证》的双重重压,将会形成视频业务,特别是网络视频网站的新一轮洗牌。
2007年12月29日下午,信息产业部网站发布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这一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可以说标志着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开始真正走向融合。
“三网融合”一直被看作是网络业务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一时间把人们眼球聚焦到三网是否能够真正走向融合,此规定是否会真正起到规范作用,规定的实施会对互联网企业起到何种冲击上来?
出台规定谋求规范
来自信产部的规定显示,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必须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从规定上不难看出,国家加大了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监管力度,然而是否能够真正起到规范作用还值得商榷。百纳电信分析师武星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直言:“受手机电视标准的影响,广电总局与信产部存在着管理权力的争执,因此该规定是否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据记者了解,目前的互联网视频网站分为网民上传发布型(如56.com)、专业网络节目型(如搜狐的视频直播室)、终端P2P软件型(如pplive)三种类型。但对于政策的出台,记者并没有得到三种类型网站有关负责人的正面回复。
对此,武星昊表示,从此项政策的具体内容来看,目前的信息只能规范专业网络节目与终端P2P软件型网站这两者的业务,但如果能够落到实处,还是会起到很大的作用,特别是那些依靠风投资金支持发展起来的视频网站将受到很大的限制甚至是洗牌。
据悉,这一管理规定从2006年开始起草,2007年定稿,该规定将于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对国内含移动互联网在内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活动适用。任何单位不得向未持有《许可证》或备案的单位提供与互聯网视听节目服务有关的代收费及信号传输、服务器托管等金融和技术服务。
武星昊告诉记者,受管理规定准入制度的限制,国企肯定会是较大的受益者,比如各地广播电视台都会有较大的优势优先获得进入视听市场的资格,这对其它的民营企业及外企会产生一定的冲击,但各自定位和节目内容会有差异化,因此短期内影响不会特别大。
网络视频前途待探
“目前,国内互联网视听节目这一行业的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或许国家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互联网视听节目突破自身的一些瓶颈,但是未来的发展前景究竟如何,还无法预知。”武星昊直言。
据悉,该规定所称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传下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业内人士表示,从市场发展角度来看,互联网视听行业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节目制作人才的吸引、节目收看受众的稳定与积累都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发展时机尚未成熟;从技术上来讲,国内互联网商给用户提供的带宽网速不够也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毋庸置疑,如果此项管理规定真正实施起来,会受广电总局和信产部两大巨头的双重管制,准入制的门槛必然严之又严,网络视听行业一定会迅速筛选掉一大批力量薄弱的小型视听节目网站,留下少数资本雄厚、制作水平高的企业,不过这样又难以形成自由竞争的行业发展格局。
据武星昊介绍,网络视听节目未来的发展方向与互联网模式基本趋同,综合性的门户型网络电视与门户网站类似,最终一定会形成几大寡头垄断市场的局面,《规定》和《许可证》的双重重压,将会形成视频业务,特别是网络视频网站的新一轮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