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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基层院检察调研工作,是对检察工作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探讨,并给予理论上回答的一项工作。它对各项检察工作的改进及基层院的建设起着重大的作用。
关键词:基层院;检察调研工作
现在,越来越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认识到调研工作的重要性,重视调研工作的氛围已初步形成。但是,在一些单位和个别检察干警的心目中仍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调研可有可无、抓调研影响业务、调研是软任务、办案才是硬指标”的片面思想。因此,分析当前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对于加强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基层检察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基层院不能正确处理好检察调研和其它检察业务工作的关系。部分干警思想上存在着“调研是研究室的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与己无关、办案是硬任务、调研是软任务”等不正确的认识,使得基层检察院的调研工作陷入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局面。
(二)调研和业务存在脱节。许多同志由于不能正确处理检察调研和其它检察业务工作的关系,认为只要把自己的业务工作做好了也就完成了任务,这种错误认识存在的原因,是由于把调研工作同业务工作分割开来,没有认识到调研工作对促进业务工作的积极作用,是为了调研而调研的错误思想而导致的结果。实际上工作在检察业务岗位上的干警,直接面对案件和当事人,对法律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有丰富的感性认识,更能理解和发现法律应用上的困惑和不足,开展调研有其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
(三)未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调研人才缺乏,调研氛围不浓。目前,各基层院基本都设有法律政策研究室,由研究室牵头负责督导各项法律政策调查研究工作。近几年,各院也大兴“调研之风”,走“群众性调研之路”,无论是在研究法律适用方面,还在是队伍建设及其他检察工作方面,出了一批精品文章,培养了一批精于调研的调研员。但从近几年上报和刊出的调研文章来看,基层院的调研任务仍然仅分担在少数干警乃至极个别人身上,呈现出调研人才缺乏,调研氛围不浓,积极性不高、所谓的“一头沉”现象,缺乏普遍发动和集体调研现象。
(四)基层调研配套设备缺乏。大部分基层检察院的办公设施没有及时更新,滞后于调研、宣传工作形势和现代科技的发展,制约着信息的快速传递与及时更新,具体表现在:很多从事调研、宣传工作的人员未配备笔记本电脑、未开通因特网,缺乏图书参考资料,设备(如摄像、摄影器材)落后甚至没有,且多数归口技术部门管理,不能及时有效地使用,给及时发稿带来一定困难。配置的缺乏影响了信息的传递速度,影响宣传的广度,信息网络建设落后制约了信息搜集的范围,参考资料文献有限制约了调研成果的广度与深度。
(五)重数量轻质量,调研工作难于上档次出精品。
目前,上级院把调研作为一项主要业务,并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奖励办法,各基层院也相应制定出不少的奖励措施,以激励干警投入到调研中。但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中不深入,“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就调研题目而调研,或罗列一些现象,或案例加观点,而缺乏对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本质规律、特点以及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不能紧紧围绕各项检察工作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难点、疑点以及工作中领导关注点、群众关心点,社会热点等等“重点”和“中心”工作,分别作出理论的分析,以指导、引领、推进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这直接导致了调研质量不高,调研工作难于上档次出精品。
二、加强开展基层检察调研工作的对策
(一)立足全局,明确调研方向。近年来,大部分基层检察院的受案数大幅上升,办案压力很大,但始终应从全局的高度,把调研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上来抓。不管形势如何变化,调研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确定调研方向和重点时,要紧紧抓住检察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发挥调研工作的实际效能。
(二)加强领导,倡导调研之风。加强组织领导是调研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基层院要树立调研工作与业务工作并重的观念,并把调研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院党组要提高认识,形成重视调研工作的共识,从全局的高度,把调研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上来抓。
(三)健全和完善激励机制,推动全员调研。调研工作是整体性的全局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某一个人的事情,而是全院的一项共性工作。单单靠领导的重视是不够的,需要大家齐抓共管,整体联动,联合攻关。基层院应舍得投入,制定调研工作奖励措施,加大对调研成果、宣传、信息的奖励幅度,组织优秀调研成果评比活动,对调研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积极营造鼓励调查研究的氛围,由为调研而调研转变为主动调研。此外,还应实行调研工作目标量化管理责任制,规定每个干警都要完成一定数量的调研任务,把调研成绩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的重要依据。通过这些制度,在检察院内部逐渐形成一种激励机制,形成全员参与调研的格局,推动调研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
(四)重视调研队伍建设,培养重点调研人才。基层检察院要结合调研工作人才较为紧缺、调研工作难以开展的实际状况,注重培养重点调研人才,在全院确立一批具有一定调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检察干警作为重点对象,加强培训,通过选送调研人员到上级检察院跟班学习,或定期组织调研人员到兄弟检察院交流考察、学习取经,或安排调研人员承办各类型案件或参加案件讨论等形式加以培养,不断提高调研队伍的业务素质,逐渐建立起一支有较强素质的调研队伍,为调研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并以点带面,形成良好的调研工作局面。
(五)加大投入,为开展调研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基层院要划拨专门的调研经费,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调研的硬件设施, 配备笔记本电脑和因特网。结合“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建立图书资料室、电子阅览室、网上论坛、法律法规及论文数据库、调研专刊等“五小工程”,形成功能齐备、手段先进、保障充分的检察研究基本设施,为调研工作多出精品和调研成果的及时转化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六)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检察调研工作水平。一是强化创新基础。创新是检察调研工作的灵魂,没有创新,检察调研工作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要实现创新,首要的是解决认识问题,要克服因循守旧、小胜即满的观念,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另一方面,还必须加强对检察调研工作自身的研究,不断揭示和运用检察调研工作规律,走出一条具有检察特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调研工作新路子。二是强化服务基础。服务就是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办案实践服务、为基层院建设服务,这是检察调研工作的根本任务。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紧盯办案实践需要,从研究解决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和法律适用问题入手,深入调查,超前思维,提供思路,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领导决策、一线业务工作和基层院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成果和智力支持。三是强化本位基础。立足于本单位、本部门和本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进行调研,是检察调研工作应坚持的方向。无论是研究法律法规适用、检察实践,还是检察改革,都要以“我”为主,从本单位实际需要出发,从本职工作需要出发,立足于自身的区域特点、工作特色和人才优势,形成自己的特色调研题目。四是强化规范化基础。规范化就是要使检察调研工作按照一定的标准,实现有序运转,这是检察调研工作形成自己特色的必要保证。要加强研究室的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专职调研队伍,不断完善检察调研考核和激励机制,采取措施,为广大干警开展调研活动创造条件。要强化调研课题的选择论证,建立和完善调研课题制、年会制、调研成果评比制度,使检察调研工作由虚变实,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五是强化应用基础。应用就是要推广运用检察调研成果,及时将成果转化,这是检察调研工作的最终目的。调研成果的转化要本着有利于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形成检察机关理论研究的氛围并形成调查研究的风气、有利于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促进领导的指导能力和决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提高全体检察干警的理性思维能力和工作水平。积极探索调研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把调研成果的转化与对课题的论证、评估相结合,与形成良性的调研动态运行机制相统一,在成果转化中把检察调研工作推向深入。
(作者通讯地址: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江西 莲花 337100)
关键词:基层院;检察调研工作
现在,越来越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认识到调研工作的重要性,重视调研工作的氛围已初步形成。但是,在一些单位和个别检察干警的心目中仍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调研可有可无、抓调研影响业务、调研是软任务、办案才是硬指标”的片面思想。因此,分析当前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对于加强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基层检察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基层院不能正确处理好检察调研和其它检察业务工作的关系。部分干警思想上存在着“调研是研究室的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与己无关、办案是硬任务、调研是软任务”等不正确的认识,使得基层检察院的调研工作陷入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局面。
(二)调研和业务存在脱节。许多同志由于不能正确处理检察调研和其它检察业务工作的关系,认为只要把自己的业务工作做好了也就完成了任务,这种错误认识存在的原因,是由于把调研工作同业务工作分割开来,没有认识到调研工作对促进业务工作的积极作用,是为了调研而调研的错误思想而导致的结果。实际上工作在检察业务岗位上的干警,直接面对案件和当事人,对法律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有丰富的感性认识,更能理解和发现法律应用上的困惑和不足,开展调研有其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
(三)未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调研人才缺乏,调研氛围不浓。目前,各基层院基本都设有法律政策研究室,由研究室牵头负责督导各项法律政策调查研究工作。近几年,各院也大兴“调研之风”,走“群众性调研之路”,无论是在研究法律适用方面,还在是队伍建设及其他检察工作方面,出了一批精品文章,培养了一批精于调研的调研员。但从近几年上报和刊出的调研文章来看,基层院的调研任务仍然仅分担在少数干警乃至极个别人身上,呈现出调研人才缺乏,调研氛围不浓,积极性不高、所谓的“一头沉”现象,缺乏普遍发动和集体调研现象。
(四)基层调研配套设备缺乏。大部分基层检察院的办公设施没有及时更新,滞后于调研、宣传工作形势和现代科技的发展,制约着信息的快速传递与及时更新,具体表现在:很多从事调研、宣传工作的人员未配备笔记本电脑、未开通因特网,缺乏图书参考资料,设备(如摄像、摄影器材)落后甚至没有,且多数归口技术部门管理,不能及时有效地使用,给及时发稿带来一定困难。配置的缺乏影响了信息的传递速度,影响宣传的广度,信息网络建设落后制约了信息搜集的范围,参考资料文献有限制约了调研成果的广度与深度。
(五)重数量轻质量,调研工作难于上档次出精品。
目前,上级院把调研作为一项主要业务,并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奖励办法,各基层院也相应制定出不少的奖励措施,以激励干警投入到调研中。但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中不深入,“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就调研题目而调研,或罗列一些现象,或案例加观点,而缺乏对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本质规律、特点以及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不能紧紧围绕各项检察工作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难点、疑点以及工作中领导关注点、群众关心点,社会热点等等“重点”和“中心”工作,分别作出理论的分析,以指导、引领、推进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这直接导致了调研质量不高,调研工作难于上档次出精品。
二、加强开展基层检察调研工作的对策
(一)立足全局,明确调研方向。近年来,大部分基层检察院的受案数大幅上升,办案压力很大,但始终应从全局的高度,把调研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上来抓。不管形势如何变化,调研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确定调研方向和重点时,要紧紧抓住检察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发挥调研工作的实际效能。
(二)加强领导,倡导调研之风。加强组织领导是调研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基层院要树立调研工作与业务工作并重的观念,并把调研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院党组要提高认识,形成重视调研工作的共识,从全局的高度,把调研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上来抓。
(三)健全和完善激励机制,推动全员调研。调研工作是整体性的全局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某一个人的事情,而是全院的一项共性工作。单单靠领导的重视是不够的,需要大家齐抓共管,整体联动,联合攻关。基层院应舍得投入,制定调研工作奖励措施,加大对调研成果、宣传、信息的奖励幅度,组织优秀调研成果评比活动,对调研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积极营造鼓励调查研究的氛围,由为调研而调研转变为主动调研。此外,还应实行调研工作目标量化管理责任制,规定每个干警都要完成一定数量的调研任务,把调研成绩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的重要依据。通过这些制度,在检察院内部逐渐形成一种激励机制,形成全员参与调研的格局,推动调研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
(四)重视调研队伍建设,培养重点调研人才。基层检察院要结合调研工作人才较为紧缺、调研工作难以开展的实际状况,注重培养重点调研人才,在全院确立一批具有一定调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检察干警作为重点对象,加强培训,通过选送调研人员到上级检察院跟班学习,或定期组织调研人员到兄弟检察院交流考察、学习取经,或安排调研人员承办各类型案件或参加案件讨论等形式加以培养,不断提高调研队伍的业务素质,逐渐建立起一支有较强素质的调研队伍,为调研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并以点带面,形成良好的调研工作局面。
(五)加大投入,为开展调研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基层院要划拨专门的调研经费,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调研的硬件设施, 配备笔记本电脑和因特网。结合“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建立图书资料室、电子阅览室、网上论坛、法律法规及论文数据库、调研专刊等“五小工程”,形成功能齐备、手段先进、保障充分的检察研究基本设施,为调研工作多出精品和调研成果的及时转化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六)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检察调研工作水平。一是强化创新基础。创新是检察调研工作的灵魂,没有创新,检察调研工作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要实现创新,首要的是解决认识问题,要克服因循守旧、小胜即满的观念,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另一方面,还必须加强对检察调研工作自身的研究,不断揭示和运用检察调研工作规律,走出一条具有检察特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调研工作新路子。二是强化服务基础。服务就是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办案实践服务、为基层院建设服务,这是检察调研工作的根本任务。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紧盯办案实践需要,从研究解决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和法律适用问题入手,深入调查,超前思维,提供思路,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领导决策、一线业务工作和基层院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成果和智力支持。三是强化本位基础。立足于本单位、本部门和本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进行调研,是检察调研工作应坚持的方向。无论是研究法律法规适用、检察实践,还是检察改革,都要以“我”为主,从本单位实际需要出发,从本职工作需要出发,立足于自身的区域特点、工作特色和人才优势,形成自己的特色调研题目。四是强化规范化基础。规范化就是要使检察调研工作按照一定的标准,实现有序运转,这是检察调研工作形成自己特色的必要保证。要加强研究室的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专职调研队伍,不断完善检察调研考核和激励机制,采取措施,为广大干警开展调研活动创造条件。要强化调研课题的选择论证,建立和完善调研课题制、年会制、调研成果评比制度,使检察调研工作由虚变实,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五是强化应用基础。应用就是要推广运用检察调研成果,及时将成果转化,这是检察调研工作的最终目的。调研成果的转化要本着有利于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形成检察机关理论研究的氛围并形成调查研究的风气、有利于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促进领导的指导能力和决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提高全体检察干警的理性思维能力和工作水平。积极探索调研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把调研成果的转化与对课题的论证、评估相结合,与形成良性的调研动态运行机制相统一,在成果转化中把检察调研工作推向深入。
(作者通讯地址: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检察院,江西 莲花 33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