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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工作恢复重建近三十年来,一直未能跳离“专业化-本土化”的二元实践迷思。在此过程中,我们致力于寻求专业合法性地位,但却陷入追求“专业化”而致“专业本位”的陷阱,依附“政府购买服务”体制而致“建制化”的异化现实。本文试图将“社会创新”重新带回到社会工作的实践内核,讨论追求公共性构筑的社会创新理念与社会工作实践的同构与契合,并以此为我国当代社会工作的未来发展提供参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