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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五十年前,毛泽东同志欣闻江西余江消灭了血吸虫病,浮想联翩,写下了《送瘟神》的光辉诗篇,拉开了全党、全国人民同血吸虫病展开艰苦斗争的序幕。
血吸虫病是一种具有地方性和自然疫源性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有40余种哺乳动物能够感染血吸虫,众多的传染源和重复感染给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在开展大规模防治以前,血吸虫病给流行区人民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灾难,危害人畜健康及生命安全、破坏生产、摧毁村垸,“千村薜荔人遗矢,万户萧疏鬼唱歌”是重流行区的真实写照。防治血吸虫病不仅是一个医学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保障疫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疫区农村劳动生产力,促进疫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问题。
一、艰难中起步
长江自西向东贯穿我省,江汉平原面积广袤,雨量充沛,湖泊众多,沟渠交错,历来是血吸虫病重流行区。1975年江陵凤凰山168号墓出土的西汉古尸内检出血吸虫卵证实,血吸虫病在我省流行至少有2100多年历史。建国初,全省血吸虫病人200万人,人群感染率高达15%,晚血16000多人,耕牛感染率20%,钉螺面积43亿平方米。全省疫区范围西起宜昌,东至黄梅,北到谷城,南抵通山,疫情主要分布在长江沿线和江汉平原湖区,受威胁人口近千万。
我省血防工作自1956年全面开展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血防工作,将血防与防汛一道作为湖北两件天大的事来抓,组织和带领疫区广大干部群众,同血吸虫病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回顾历程,我省血防工作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疫情调查阶段(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
1950年5月由省卫生局在黄陂滠口调查证实在武汉市郊区有日本血吸虫病流行。1951年7月,省政府卫生处同江苏医学院赵慰先教授在我省武湖地区调查发现血吸虫病,调查报告引起省委高度重视。1953~1955年,我省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估计病人110万人,占调查疫区人口的33%。
(二)大规模工程灭螺阶段(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至八十年代初期)。
1956年后,在全省血吸虫病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开展了以工程灭螺为主的大规模群众运动,据不完全统计,采取大中型水利灭螺工程、围垦种植、开新沟填旧沟、水改旱、养殖灭螺、芦滩矮围以及药物灭螺等手段,全省治理有螺湖泊300多个,兴修加固堤垸9300公里;修建水库1810多个;涵闸2500多座,消灭钉螺面积280万亩。为减少血吸虫病传播,降低流行程度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三)大面积人畜化疗阶段(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至本世纪初)。
1984年,在研制出高效、低毒、口服使用方便的化疗药物吡喹酮以及诊断筛查技术出现进展后,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以疾病控制作为防治目标,即治疗现症病人、减少重复感染,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的防治策略,在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并依靠世界银行贷款的基础上,我省加大人畜治疗和扩大化疗力度,人畜病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
(四)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阶段(本世纪初至现在)。
面对严峻的血防形势,在总结几十年防治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国务院2004年和2006年两次召开了全国血防工作会议,出台了《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提出了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全面实施了血防综合治理重点项目。省委、省政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坚持统筹协调,提出并实施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整县推进、综合治理”措施,血吸虫病疫情降至历史最低水平。2008年,经国家卫生部、农业部组织的专家考核,全省已经达到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的要求。
经过50多年的有效防治,湖北血防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是疫情得到了一定控制。全省血吸虫病人数由建国初期的200多万人降至20多万人;钉螺面积由43亿平方米降至7.5亿平方米,有效地保护了人民健康,推动了疫区经济发展。
二是疫区得到压缩。据2007年统计,全省63个疫区县(市、区)中,有20个达到了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且成果巩固,另有9个原达到传播阻断标准但疫情有所回升;5个县(市、区)达到了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且成果巩固,另有6个原达到传播控制标准但疫情尚不稳定;8个县(市、区)达到了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今年经过卫生部、农业部组织专家考核,我省又有15个县(市区)达到了疫情控制标准。
三是血吸虫病防治取得一系列科研成果。多年流行病学纵向观察和研究确定了我省血吸虫病流行类型,为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由胃底横断术发展的贲门周围血管断流术成为全国晚血病人手术治疗的重要方法;根据钉螺水体生物力学特性研究提出的“沉螺池”及“中层取水”防螺扩散工程在我省及外省疫区江河涵闸防止钉螺扩散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已广泛应用于全国血吸虫病流行区。此外在灭螺药物、防护剂、诊断方法等方面我省也取得了一系列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的成果。
四是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血防体系。五十多年来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通过改革、整合,我省已逐步建立起专业较为齐全、人员较为精干、设备较为完备的卫生、农业血防体系,为我省血吸虫病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十年的血防工作实践,积累了一些成功的作法和经验。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是搞好血防工作的关键。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血防工作,从组织领导、政策支持、投入保障等方面给予了最大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近些年来,省委、省政府把血防工作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大突破口,主要领导多次深入重疫区调查研究,每年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血防工作,连续五年纳入省政府向全省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血防领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强化血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将血防工作作为地方政府负责同志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规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强化督办,整合资源、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卫生部门牵头协调并制定落实血防规划,开展大规模的查灭螺、查治病,降低人群感染率;农业部门围绕农业抓血防,积极落实传染源控制措施;水利部门坚持疫区优先治水,治水优先灭螺;发展、财政、国土资源、林业、教育、科技、宣传等部门通力协作,搞好血防“大合唱”。广大疫区群众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参与血防工作,血防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坚持因地制宜、综合防治是搞好血防工作的基本方略。根据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认识的不断深化和科技水平的发展,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治措施。在防治初期,以抢治病人为主,使大批挣扎在死亡线上的病人脱离了生命危险并逐步恢复了健康;随着防治工作的深入,逐步转到以消灭钉螺为主,压缩疫区范围;高效、低毒、使用方便的药物吡喹酮用于治疗血吸虫病后,血防工作以人畜化疗为主,控制人畜感染,减轻危害;再经过不断分析、比较和现场试点实践,提出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总结各个时期的防治特点,我省始终在不断地探索,努力寻求治理血吸虫病的有效模式。实践证明,认真贯彻综合治理、科学防治的方针,因地制宜地抓好查、治、灭、管、防、教、改等环节,就能逐步控制、压缩疫情。
坚持加大投入是搞好血防工作的有效保障。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省血防工作以群众投工投劳为主。随着80年代后农村体制变革,省委、省政府及时调整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如规定在部分重疫区县市,按每年每亩或每人0.5-1元标准收取血防统筹费,疫区群众每个劳力或田亩每年负担3-6个血防义务工等,国家实施了世界银行血防贷款项目,10年共投入我省1900万美元,省级财政平均每年投入1270万元。随着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和世行贷款血防项目的结束,省委、省政府及时研究政策,出台了鄂政发[2003]38号文件,2004年全省卫生血防经费增加到4000万元,到2008年已达到7150万元,经费增加幅度前所未有。并将原血防统筹经费列入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疫区各市财政按每年每人0.5至1元、疫区县市区财政按每年每人1元的标准,落实血防专项经费预算,保障了血防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是创新血防工作模式的根本途径。国家部委、省政府、疫区各级政府和省直部门先后在重疫区举办血防试点,为探索血防新模式、指导血防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重疫区各级党委、政府也分别选择当地疫情最严重、水系相对独立、群众要求最强烈的地区,举办血防综合治理示范区,把凡是政策允许、能与血防结合、受群众欢迎的项目,集中投入,进行全面整治,省血防领导小组17个成员部门也分别与重疫区县(市、区)建立血防联系点制度,发挥部门优势,加大帮扶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建成了如公安县花基台、汉川市刘隔镇、仙桃市雷家垸、松滋市猴急渡、洪湖市锦绣梅园、赤壁市九毫村等一批标准高、效果好的血防综合治理示范区。
健全防治机构和建设专业队伍是搞好血防工作的必要条件。多年以来,血防专业机构有很大的发展,目前全省有血防所74个,专业人员2000多人,配备了基本的防治设备,形成了一支具有预防、诊断、治疗、培训能力的专业队伍。几十年来,这支队伍做了大量工作,足迹遍及疫区荒湖草滩、千村万户,不为名,不图利,全心全意为疫区人民服务,为全省血防工作创建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近50年的防治实践也告诉我们,凡是放松了对血防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就会出问题。如有些地方在血防取得阶段性成果后,撤销机构,解散队伍,削减经费,放松监测,使疫情死灰复燃;还有的地方规划不周引起疫情扩散等等,这些都是惨痛的教训。
二、改革中创新
血吸虫病流行规律和湖北特殊的地理环境,导致了血防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特别是四湖区域,钉螺大多分布在沟渠和水田中,因排灌水系定型,沟渠纵横交错,形成江河连渠道、渠道连塘堰、塘堰连田块、田块连村湾的格局,钉螺由湖沼型变成渠网型,治理难度大。而且可感染血吸虫病的哺乳动物多达40余种,其中病牛粪便是最大的传染源。湖北疫区耕牛数量达35万多头,病牛9000多头。重疫区每年查出的病人病畜中,约30%是重复感染。全省现有病人、病牛和垸内钉螺面积分别占全国的43%、55%和89%,而且湖北位于湖区血吸虫病流行省份的上游,防治成效直接影响全国血防工作进程。为控制疫情,全省每年需要开展查螺300多万亩,人群查病200多万人,人群化疗100多万人,耕牛化疗10多万头,工作量都占全国查治工作的三分之一以上,防治难度大,任务十分艰巨。
近年来,湖北围绕血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进行实践和探索,在改革中创新,不断促进血防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科学防治。
经过深入反思和总结50多年血防工作实践,过去一直采取以“消灭钉螺为主”的防治策略,在防治工作初期,确实起到了压缩钉螺面积,减少易感地带,降低人畜感染的作用,但未能彻底根治血吸虫病。近10年来全省钉螺面积、人畜感染率一直处于徘徊状态,说明血防工作单一措施很难奏效。创新防治思路,调整技术策略十分必要。国务院2004和2006年召开全国血防工作会议后,省委、省政府确定了以控制传染源和重点治理重疫区这两个重点,提出在重疫区实施以控制传染源为重点的“整县推进、综合治理”新思路。可以说血防“整县推进、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根据湖北的实际,在全国率先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和战略决策,是血防策略的突破和创新,其特点是以控制疫情为目的,以控制传染源为重点,以整县推进为手段,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把血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推进综合治理,确保建一片,成一片,巩固一片。
控制传染源,抓住控制源头的关键环节。从理论上讲,只要控制血吸虫病流行任何一个环节,就可以阻断血吸虫病传播。但从实践来看,上世纪50-70年代大规模的群众灭螺运动,80-90年代开展的大面积人畜反复化疗,都未能彻底根治血吸虫病。控制传染源,就是要控制虫卵入水,避免人畜粪便下水、下田,加强人畜粪便的管理,切断传播链条,疫情就会得到明显控制,甚至达到传播控制或阻断的目标。控制传染源的主要措施包括一建三改、建三格式卫生厕所、以机代牛、家畜圈养、洲滩禁牧、饮水安全等,就些措施也都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内容,只要把项目规划好、整合好、结合好,血吸虫病传染源就会得到有效控制。
优化整合资源,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血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化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经费来源渠道分散、各行业都有自己的标准和要求,相互之间互为交叉。通过资源的有机整合,有效地改变了过去资金分散、部门为战、效益不高、重点不突出等弊端,把水利、农业、卫生、林业、土地整理、公路建设、生态家园建设、扶贫开发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形成血防工作统一的整体,创造出上下一体、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良好机制,使集中财力、物力,协调力量,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治理重疫区等措施的落实得以实现,使有限的资金投入,产生较大的治理效益。
实施整县推进,创新血吸虫病防治的工作方式。血防工作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和流域性。整县推进就是在一个县的范围内,通过统一规划,综合治理,集中力量治理疫情严重的区域或流域,确保实现血吸虫病防治项目的综合效益。公安县花基台以土地整理为龙头,实行田、水、路、林、村与血防工程的结合,既实现了土地整理的目的,又实现了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同时又实现了血吸虫病防治等综合效益。公安县的实践表明,在疫情严重的地区,有计划地集中采取多种措施,集中防治力量进行综合治理,可以解决单一措施不易解决的难点问题,取得事半功倍的防治效果,扭转工作徘徊局面。
2006年以来,全省整合项目资金45亿元,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整县推进、综合治理”,从最初试点的三个县(市)扩大到15个疫情未控制县(市、区),建设了沼气池36万多户,建三格式无害化厕所20万户,以机代牛2万头、饮水安全受益约200万人,对血吸虫病流行严重的富河、汉北河、东荆河、四湖总干渠进行重点流域治理,并开展土地整理、兴林抑螺、道路建设以及卫生血防等工作,到2008年,所有重疫区均达到了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而且通过整县推进、综合治理,促进了疫区农村村容村貌的改善,改善了疫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
同时,为改善晚期血吸虫病生命质量,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始对晚血病人实施免费救治,省级财政累计投入1亿多元,免费救治晚血病人25000多人次。全省新发晚血病人逐年下降,生命质量不断提高,疫区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得到有效改善。
(二)依法防治。
1991年,省人大颁布实施了《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这是全国最早制订的血吸虫病防治地方法规。《条例》将长期以来血防实践中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方针、策略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明确规定有关地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血防职责,对我省血防工作直到了重要促进作用。期间,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了不断的调整,条例一些具体内容和规定已不适应当前防治工作需要。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这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件大事,是开展血防工作的重要法制保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关心,对强化政府防治工作责任、规范政府行为意义重大。依据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结合我省血防工作实践,2008年省人大重新修订颁布了《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将于12月1日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血防条例》,各级政府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依法防治血吸虫病的重要手段,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规范防治行为和提高防治水平。
(三)省部联动。
2007年9月,卫生部就与湖北省开始磋商,在湖北实行部省联合防治血吸虫病。2008年5月,全国政协组织对湖北省血防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贾庆林主席、李克强副总理、回良玉副总理作出了重要批示。7月中旬,湖北省人民政府就部省联合防治血吸虫病专程赴京与卫生部进行了会商,并在部省联动工作目标、经费投入、工作机制等方面达成了共识。9月中旬,省委、省政府领导又就血防工作与农业部负责同志进行了会商。部省领导会商后,各相关部门迅速组织起草省部联动方案,经过多方论证评审,并通过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形成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卫生部、农业部联合防治血吸虫病行动方案》。省部联动将以传染源控制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实行“整县推进、综合治理”,范围覆盖全省33个疫区县(市、区),预算投入达数十亿元。省部联动的启动和实施,对于加快全省血防进程、造福湖北人民具有重大意义。
当前正处于血吸虫病控制的关键时期,我省将继续围绕《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确定的目标,抓住我省和卫生部、农业部实施部省联合防治血吸虫病行动和国家即将实施《2009-2015年血防综合治理项目规划》的重大机遇,奋斗拼搏,力争至2013年底,全省所有流行县(市、区),以行政村为单位,居民和家畜血吸虫病感染率均降至1%以下,提前两年实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再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使全省力争阻断血吸虫病传播。
血吸虫病是一种具有地方性和自然疫源性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有40余种哺乳动物能够感染血吸虫,众多的传染源和重复感染给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在开展大规模防治以前,血吸虫病给流行区人民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灾难,危害人畜健康及生命安全、破坏生产、摧毁村垸,“千村薜荔人遗矢,万户萧疏鬼唱歌”是重流行区的真实写照。防治血吸虫病不仅是一个医学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保障疫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疫区农村劳动生产力,促进疫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问题。
一、艰难中起步
长江自西向东贯穿我省,江汉平原面积广袤,雨量充沛,湖泊众多,沟渠交错,历来是血吸虫病重流行区。1975年江陵凤凰山168号墓出土的西汉古尸内检出血吸虫卵证实,血吸虫病在我省流行至少有2100多年历史。建国初,全省血吸虫病人200万人,人群感染率高达15%,晚血16000多人,耕牛感染率20%,钉螺面积43亿平方米。全省疫区范围西起宜昌,东至黄梅,北到谷城,南抵通山,疫情主要分布在长江沿线和江汉平原湖区,受威胁人口近千万。
我省血防工作自1956年全面开展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血防工作,将血防与防汛一道作为湖北两件天大的事来抓,组织和带领疫区广大干部群众,同血吸虫病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回顾历程,我省血防工作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疫情调查阶段(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
1950年5月由省卫生局在黄陂滠口调查证实在武汉市郊区有日本血吸虫病流行。1951年7月,省政府卫生处同江苏医学院赵慰先教授在我省武湖地区调查发现血吸虫病,调查报告引起省委高度重视。1953~1955年,我省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估计病人110万人,占调查疫区人口的33%。
(二)大规模工程灭螺阶段(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至八十年代初期)。
1956年后,在全省血吸虫病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开展了以工程灭螺为主的大规模群众运动,据不完全统计,采取大中型水利灭螺工程、围垦种植、开新沟填旧沟、水改旱、养殖灭螺、芦滩矮围以及药物灭螺等手段,全省治理有螺湖泊300多个,兴修加固堤垸9300公里;修建水库1810多个;涵闸2500多座,消灭钉螺面积280万亩。为减少血吸虫病传播,降低流行程度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三)大面积人畜化疗阶段(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至本世纪初)。
1984年,在研制出高效、低毒、口服使用方便的化疗药物吡喹酮以及诊断筛查技术出现进展后,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以疾病控制作为防治目标,即治疗现症病人、减少重复感染,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的防治策略,在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并依靠世界银行贷款的基础上,我省加大人畜治疗和扩大化疗力度,人畜病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
(四)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阶段(本世纪初至现在)。
面对严峻的血防形势,在总结几十年防治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国务院2004年和2006年两次召开了全国血防工作会议,出台了《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提出了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全面实施了血防综合治理重点项目。省委、省政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坚持统筹协调,提出并实施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整县推进、综合治理”措施,血吸虫病疫情降至历史最低水平。2008年,经国家卫生部、农业部组织的专家考核,全省已经达到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的要求。
经过50多年的有效防治,湖北血防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是疫情得到了一定控制。全省血吸虫病人数由建国初期的200多万人降至20多万人;钉螺面积由43亿平方米降至7.5亿平方米,有效地保护了人民健康,推动了疫区经济发展。
二是疫区得到压缩。据2007年统计,全省63个疫区县(市、区)中,有20个达到了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且成果巩固,另有9个原达到传播阻断标准但疫情有所回升;5个县(市、区)达到了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且成果巩固,另有6个原达到传播控制标准但疫情尚不稳定;8个县(市、区)达到了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今年经过卫生部、农业部组织专家考核,我省又有15个县(市区)达到了疫情控制标准。
三是血吸虫病防治取得一系列科研成果。多年流行病学纵向观察和研究确定了我省血吸虫病流行类型,为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由胃底横断术发展的贲门周围血管断流术成为全国晚血病人手术治疗的重要方法;根据钉螺水体生物力学特性研究提出的“沉螺池”及“中层取水”防螺扩散工程在我省及外省疫区江河涵闸防止钉螺扩散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已广泛应用于全国血吸虫病流行区。此外在灭螺药物、防护剂、诊断方法等方面我省也取得了一系列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的成果。
四是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血防体系。五十多年来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通过改革、整合,我省已逐步建立起专业较为齐全、人员较为精干、设备较为完备的卫生、农业血防体系,为我省血吸虫病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十年的血防工作实践,积累了一些成功的作法和经验。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是搞好血防工作的关键。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血防工作,从组织领导、政策支持、投入保障等方面给予了最大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近些年来,省委、省政府把血防工作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大突破口,主要领导多次深入重疫区调查研究,每年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血防工作,连续五年纳入省政府向全省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血防领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强化血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将血防工作作为地方政府负责同志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规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强化督办,整合资源、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卫生部门牵头协调并制定落实血防规划,开展大规模的查灭螺、查治病,降低人群感染率;农业部门围绕农业抓血防,积极落实传染源控制措施;水利部门坚持疫区优先治水,治水优先灭螺;发展、财政、国土资源、林业、教育、科技、宣传等部门通力协作,搞好血防“大合唱”。广大疫区群众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参与血防工作,血防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坚持因地制宜、综合防治是搞好血防工作的基本方略。根据各个阶段的不同特点、认识的不断深化和科技水平的发展,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治措施。在防治初期,以抢治病人为主,使大批挣扎在死亡线上的病人脱离了生命危险并逐步恢复了健康;随着防治工作的深入,逐步转到以消灭钉螺为主,压缩疫区范围;高效、低毒、使用方便的药物吡喹酮用于治疗血吸虫病后,血防工作以人畜化疗为主,控制人畜感染,减轻危害;再经过不断分析、比较和现场试点实践,提出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总结各个时期的防治特点,我省始终在不断地探索,努力寻求治理血吸虫病的有效模式。实践证明,认真贯彻综合治理、科学防治的方针,因地制宜地抓好查、治、灭、管、防、教、改等环节,就能逐步控制、压缩疫情。
坚持加大投入是搞好血防工作的有效保障。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省血防工作以群众投工投劳为主。随着80年代后农村体制变革,省委、省政府及时调整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如规定在部分重疫区县市,按每年每亩或每人0.5-1元标准收取血防统筹费,疫区群众每个劳力或田亩每年负担3-6个血防义务工等,国家实施了世界银行血防贷款项目,10年共投入我省1900万美元,省级财政平均每年投入1270万元。随着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和世行贷款血防项目的结束,省委、省政府及时研究政策,出台了鄂政发[2003]38号文件,2004年全省卫生血防经费增加到4000万元,到2008年已达到7150万元,经费增加幅度前所未有。并将原血防统筹经费列入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疫区各市财政按每年每人0.5至1元、疫区县市区财政按每年每人1元的标准,落实血防专项经费预算,保障了血防工作顺利开展。
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是创新血防工作模式的根本途径。国家部委、省政府、疫区各级政府和省直部门先后在重疫区举办血防试点,为探索血防新模式、指导血防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重疫区各级党委、政府也分别选择当地疫情最严重、水系相对独立、群众要求最强烈的地区,举办血防综合治理示范区,把凡是政策允许、能与血防结合、受群众欢迎的项目,集中投入,进行全面整治,省血防领导小组17个成员部门也分别与重疫区县(市、区)建立血防联系点制度,发挥部门优势,加大帮扶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建成了如公安县花基台、汉川市刘隔镇、仙桃市雷家垸、松滋市猴急渡、洪湖市锦绣梅园、赤壁市九毫村等一批标准高、效果好的血防综合治理示范区。
健全防治机构和建设专业队伍是搞好血防工作的必要条件。多年以来,血防专业机构有很大的发展,目前全省有血防所74个,专业人员2000多人,配备了基本的防治设备,形成了一支具有预防、诊断、治疗、培训能力的专业队伍。几十年来,这支队伍做了大量工作,足迹遍及疫区荒湖草滩、千村万户,不为名,不图利,全心全意为疫区人民服务,为全省血防工作创建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近50年的防治实践也告诉我们,凡是放松了对血防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就会出问题。如有些地方在血防取得阶段性成果后,撤销机构,解散队伍,削减经费,放松监测,使疫情死灰复燃;还有的地方规划不周引起疫情扩散等等,这些都是惨痛的教训。
二、改革中创新
血吸虫病流行规律和湖北特殊的地理环境,导致了血防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特别是四湖区域,钉螺大多分布在沟渠和水田中,因排灌水系定型,沟渠纵横交错,形成江河连渠道、渠道连塘堰、塘堰连田块、田块连村湾的格局,钉螺由湖沼型变成渠网型,治理难度大。而且可感染血吸虫病的哺乳动物多达40余种,其中病牛粪便是最大的传染源。湖北疫区耕牛数量达35万多头,病牛9000多头。重疫区每年查出的病人病畜中,约30%是重复感染。全省现有病人、病牛和垸内钉螺面积分别占全国的43%、55%和89%,而且湖北位于湖区血吸虫病流行省份的上游,防治成效直接影响全国血防工作进程。为控制疫情,全省每年需要开展查螺300多万亩,人群查病200多万人,人群化疗100多万人,耕牛化疗10多万头,工作量都占全国查治工作的三分之一以上,防治难度大,任务十分艰巨。
近年来,湖北围绕血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进行实践和探索,在改革中创新,不断促进血防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科学防治。
经过深入反思和总结50多年血防工作实践,过去一直采取以“消灭钉螺为主”的防治策略,在防治工作初期,确实起到了压缩钉螺面积,减少易感地带,降低人畜感染的作用,但未能彻底根治血吸虫病。近10年来全省钉螺面积、人畜感染率一直处于徘徊状态,说明血防工作单一措施很难奏效。创新防治思路,调整技术策略十分必要。国务院2004和2006年召开全国血防工作会议后,省委、省政府确定了以控制传染源和重点治理重疫区这两个重点,提出在重疫区实施以控制传染源为重点的“整县推进、综合治理”新思路。可以说血防“整县推进、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根据湖北的实际,在全国率先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和战略决策,是血防策略的突破和创新,其特点是以控制疫情为目的,以控制传染源为重点,以整县推进为手段,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把血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推进综合治理,确保建一片,成一片,巩固一片。
控制传染源,抓住控制源头的关键环节。从理论上讲,只要控制血吸虫病流行任何一个环节,就可以阻断血吸虫病传播。但从实践来看,上世纪50-70年代大规模的群众灭螺运动,80-90年代开展的大面积人畜反复化疗,都未能彻底根治血吸虫病。控制传染源,就是要控制虫卵入水,避免人畜粪便下水、下田,加强人畜粪便的管理,切断传播链条,疫情就会得到明显控制,甚至达到传播控制或阻断的目标。控制传染源的主要措施包括一建三改、建三格式卫生厕所、以机代牛、家畜圈养、洲滩禁牧、饮水安全等,就些措施也都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内容,只要把项目规划好、整合好、结合好,血吸虫病传染源就会得到有效控制。
优化整合资源,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血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化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经费来源渠道分散、各行业都有自己的标准和要求,相互之间互为交叉。通过资源的有机整合,有效地改变了过去资金分散、部门为战、效益不高、重点不突出等弊端,把水利、农业、卫生、林业、土地整理、公路建设、生态家园建设、扶贫开发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形成血防工作统一的整体,创造出上下一体、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良好机制,使集中财力、物力,协调力量,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治理重疫区等措施的落实得以实现,使有限的资金投入,产生较大的治理效益。
实施整县推进,创新血吸虫病防治的工作方式。血防工作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和流域性。整县推进就是在一个县的范围内,通过统一规划,综合治理,集中力量治理疫情严重的区域或流域,确保实现血吸虫病防治项目的综合效益。公安县花基台以土地整理为龙头,实行田、水、路、林、村与血防工程的结合,既实现了土地整理的目的,又实现了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同时又实现了血吸虫病防治等综合效益。公安县的实践表明,在疫情严重的地区,有计划地集中采取多种措施,集中防治力量进行综合治理,可以解决单一措施不易解决的难点问题,取得事半功倍的防治效果,扭转工作徘徊局面。
2006年以来,全省整合项目资金45亿元,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整县推进、综合治理”,从最初试点的三个县(市)扩大到15个疫情未控制县(市、区),建设了沼气池36万多户,建三格式无害化厕所20万户,以机代牛2万头、饮水安全受益约200万人,对血吸虫病流行严重的富河、汉北河、东荆河、四湖总干渠进行重点流域治理,并开展土地整理、兴林抑螺、道路建设以及卫生血防等工作,到2008年,所有重疫区均达到了血吸虫病疫情控制标准。而且通过整县推进、综合治理,促进了疫区农村村容村貌的改善,改善了疫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
同时,为改善晚期血吸虫病生命质量,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始对晚血病人实施免费救治,省级财政累计投入1亿多元,免费救治晚血病人25000多人次。全省新发晚血病人逐年下降,生命质量不断提高,疫区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得到有效改善。
(二)依法防治。
1991年,省人大颁布实施了《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这是全国最早制订的血吸虫病防治地方法规。《条例》将长期以来血防实践中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方针、策略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明确规定有关地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血防职责,对我省血防工作直到了重要促进作用。期间,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了不断的调整,条例一些具体内容和规定已不适应当前防治工作需要。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这是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件大事,是开展血防工作的重要法制保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关心,对强化政府防治工作责任、规范政府行为意义重大。依据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结合我省血防工作实践,2008年省人大重新修订颁布了《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将于12月1日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血防条例》,各级政府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依法防治血吸虫病的重要手段,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规范防治行为和提高防治水平。
(三)省部联动。
2007年9月,卫生部就与湖北省开始磋商,在湖北实行部省联合防治血吸虫病。2008年5月,全国政协组织对湖北省血防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贾庆林主席、李克强副总理、回良玉副总理作出了重要批示。7月中旬,湖北省人民政府就部省联合防治血吸虫病专程赴京与卫生部进行了会商,并在部省联动工作目标、经费投入、工作机制等方面达成了共识。9月中旬,省委、省政府领导又就血防工作与农业部负责同志进行了会商。部省领导会商后,各相关部门迅速组织起草省部联动方案,经过多方论证评审,并通过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形成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卫生部、农业部联合防治血吸虫病行动方案》。省部联动将以传染源控制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实行“整县推进、综合治理”,范围覆盖全省33个疫区县(市、区),预算投入达数十亿元。省部联动的启动和实施,对于加快全省血防进程、造福湖北人民具有重大意义。
当前正处于血吸虫病控制的关键时期,我省将继续围绕《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确定的目标,抓住我省和卫生部、农业部实施部省联合防治血吸虫病行动和国家即将实施《2009-2015年血防综合治理项目规划》的重大机遇,奋斗拼搏,力争至2013年底,全省所有流行县(市、区),以行政村为单位,居民和家畜血吸虫病感染率均降至1%以下,提前两年实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再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使全省力争阻断血吸虫病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