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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为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竞争[2020]21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