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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图县明月镇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况
安图县明月镇镇幅员面积89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156公顷。其中,在册地面积1445公顷,册外地面积2011公顷。农户4449户,农业人口15697人。全镇通过出租、互换、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土地1754公顷,其中,农民私自流转的1598公顷,占土地流转的91.1%;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156公顷,占土地流转的8.9%。
二、安图县农村土地流转中的金融服务现状
安图县农村现存的贷款形式主要有政府担保贷款、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信用评定指标不易确定,缺乏有效抵押物等原因存在诸多问题,在土地流转新形势下,土地规模化经营提出了新的资金需求,传统的金融服务已不足以满足这一需求。
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安图县的金融机构基本布局在城区,银行卡在广大农村无处可刷,造成现金结算盛行,而且农村信用社尚未实现全国通存通兑。同时,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萎缩,个别偏僻村落农户存取款需要往返三四十里路,极不方便,农产品收购季节,大量现金扎堆农户手中,极不安全。
在融资领域,现存金融机构在农村网点分布少,农民可获资金数量少、限制多,而且融资形式单一,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提供的贷款服务。
在农业保险领域,缺少政策性的国家农业保险,现有农村保险服务除了仅有的农用车辆险、能繁母猪险以及人身险外,农业保险品种极少。农业保险风险大、范围广,且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较弱,所以商业保险机构想要在农业领域获利是非常困难的。商业保险由于农业高风险的特点而不愿进入,导致农业保险的缺位。农民又由于缺乏金融方面的专业知识,对金融服务缺乏了解,使其获取合适的金融服务更加困难。这些由于金融服务不完善造成的问题,给土地规模化经营造成了障碍,阻碍了土地流转的效率,最终影响了农民增收。
三、建设创新性的金融服务体系
1、大力推动农地信贷产品与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满足土地规模化经营的需求
由于我国农业发展的特殊性,运用创新思维,要基于不同农地流转创新模式的金融服务需求,实行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设计与开发个性化和差异化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建立一套适应我国农村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体系。
2、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的种类,因地制宜开发金融服务
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完善涉农贷款机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期限,发放大额农户联保贷款和大额农户信用贷款,满足农户流转土地需求,最大限度发挥金融支农功能。农业生产受到地域环境的限制,不同地区的农业呈现出不同的发展状况,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农地流转创新模式中的土地互换、转让、转包、租赁的信贷需求,主要以分散化、小额化为主,对此类农户要根据其实际特征,推出相应的金融创新产品满足其需求。由于种粮农户已经陆续开始走上经营小企业的路子,农村金融机构要针对小企业贷款"小、急、频"的特点,探索推出商户联保、仓单、关联企业的权益质押等信贷新品种。在农产品的主产区和集散地,农村金融机构要引导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预购农产品合约,或与农产品需求方签订远期供货合同锁定未来销售价格。金融机构可视农户远期合同或期货合约,适当降低或免除贷款担保,帮助农户解决由于农产品产供销时间差造成的资金缺口问题。由金融机构对拥有一定固定资产的合作社评定信用等级,核定信用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随用随贷、循环使用。
3、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合法化进程
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合法化,可以为农业生产经营者申请贷款提供便利,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资金紧缺的问题。根据土地流转的实际情况,土地流转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土地价值发现的过程,这一过程对资金的需求非常强烈。 因此,首先要向种田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公司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土地的有序流转。即便是贷款者无力归还贷款,银行也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别的农业企业,金融业将逐步参与土地的流转过程,这一过程的风险是可控的。
4、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降低农业投资者的风险
实行农信社、农户、龙头企业、保险公司、政府"五位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成立由政府、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方出资的农业担保基金,运用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合作社获取银行贷款,并分担银行的信贷风险。由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农信社提供贷款、保险公司承保,保险费由农户和当地政府分摊,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分担了农业投资者的风险,可以鼓励投资,促进土地流转,并且帮助农业生产者建立良好的信用,方便融资。推动制定和完善农业保险相关法规,将大规模种植、养殖业纳入强制性保险范畴,并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积极推动政府落实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调动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的积极性,扩大农业保险的品种和参保范围;加强保险知识宣传,提升农户和农村经济体的投保意识,提高参保率;引导农村金融机构积极拓展保险代理业务,加强代理险种宣传,促进农村保险业务全面发展。
5、发展公司担保互保联保等信贷业务 ,帮助农村实现产业的转移
随着农村土地的流转,农民离开土地后如何保证其稳定的就业和收入,将会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为此,利用担保公司担保、互保、联保等形式,为失地农民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创业贷款,这种贷款不仅能有效化解、转移风险, 还能为失地农民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和新的就业条件,并通过窗口指导,提供人才需求信息,进行技能培训, 鼓励劳务输出, 支持农民向回报率较高的行业转移,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帮助农民实现产业转移。
6、在农村开展金融咨询服务
金融咨询相当于是一个导航系统,引导农民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金融服务。农业生产经营者作为农业生产活动的主体,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也会面对融资、经营等决策,尤其是在土地流转的大环境下,土地规模化经营,生产经营者面对的决策将会更复杂,涉及的资金数额会更大,所需的专业知识也会更多,金融咨询将会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投融资活动提供有益的建议,提高效率,增加收益。加强金融知识宣传,积极开展金融知识下乡进村活动。做到金融知识"经常送"、"随时送",而不是偶尔送;做到"内容实在、迎合需求",而不是"不求实效、只讲过程";建立咨询长效机制,实行"结对子","包村到人、咨询到底",通过发放金融知识咨询服务便民卡,规范宣传程序,提升宣传效果。金融咨询可以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专业的指导,帮助其更有效的利用资金,并且可以促进建立健康的农村金融体系。
参考文献:
[1]黄贤金.张安录.土地经济学[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7.
[2]李树生.何广文等.中国农村金融创新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田淑洁(1969.4.25-),,女,吉林省安图县人,安图县明月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经济师,主要从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安图县明月镇镇幅员面积89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156公顷。其中,在册地面积1445公顷,册外地面积2011公顷。农户4449户,农业人口15697人。全镇通过出租、互换、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土地1754公顷,其中,农民私自流转的1598公顷,占土地流转的91.1%;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156公顷,占土地流转的8.9%。
二、安图县农村土地流转中的金融服务现状
安图县农村现存的贷款形式主要有政府担保贷款、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信用评定指标不易确定,缺乏有效抵押物等原因存在诸多问题,在土地流转新形势下,土地规模化经营提出了新的资金需求,传统的金融服务已不足以满足这一需求。
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安图县的金融机构基本布局在城区,银行卡在广大农村无处可刷,造成现金结算盛行,而且农村信用社尚未实现全国通存通兑。同时,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萎缩,个别偏僻村落农户存取款需要往返三四十里路,极不方便,农产品收购季节,大量现金扎堆农户手中,极不安全。
在融资领域,现存金融机构在农村网点分布少,农民可获资金数量少、限制多,而且融资形式单一,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提供的贷款服务。
在农业保险领域,缺少政策性的国家农业保险,现有农村保险服务除了仅有的农用车辆险、能繁母猪险以及人身险外,农业保险品种极少。农业保险风险大、范围广,且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较弱,所以商业保险机构想要在农业领域获利是非常困难的。商业保险由于农业高风险的特点而不愿进入,导致农业保险的缺位。农民又由于缺乏金融方面的专业知识,对金融服务缺乏了解,使其获取合适的金融服务更加困难。这些由于金融服务不完善造成的问题,给土地规模化经营造成了障碍,阻碍了土地流转的效率,最终影响了农民增收。
三、建设创新性的金融服务体系
1、大力推动农地信贷产品与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满足土地规模化经营的需求
由于我国农业发展的特殊性,运用创新思维,要基于不同农地流转创新模式的金融服务需求,实行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设计与开发个性化和差异化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建立一套适应我国农村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体系。
2、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的种类,因地制宜开发金融服务
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完善涉农贷款机制,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期限,发放大额农户联保贷款和大额农户信用贷款,满足农户流转土地需求,最大限度发挥金融支农功能。农业生产受到地域环境的限制,不同地区的农业呈现出不同的发展状况,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农地流转创新模式中的土地互换、转让、转包、租赁的信贷需求,主要以分散化、小额化为主,对此类农户要根据其实际特征,推出相应的金融创新产品满足其需求。由于种粮农户已经陆续开始走上经营小企业的路子,农村金融机构要针对小企业贷款"小、急、频"的特点,探索推出商户联保、仓单、关联企业的权益质押等信贷新品种。在农产品的主产区和集散地,农村金融机构要引导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预购农产品合约,或与农产品需求方签订远期供货合同锁定未来销售价格。金融机构可视农户远期合同或期货合约,适当降低或免除贷款担保,帮助农户解决由于农产品产供销时间差造成的资金缺口问题。由金融机构对拥有一定固定资产的合作社评定信用等级,核定信用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随用随贷、循环使用。
3、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合法化进程
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合法化,可以为农业生产经营者申请贷款提供便利,解决土地流转过程中资金紧缺的问题。根据土地流转的实际情况,土地流转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土地价值发现的过程,这一过程对资金的需求非常强烈。 因此,首先要向种田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公司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土地的有序流转。即便是贷款者无力归还贷款,银行也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别的农业企业,金融业将逐步参与土地的流转过程,这一过程的风险是可控的。
4、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降低农业投资者的风险
实行农信社、农户、龙头企业、保险公司、政府"五位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成立由政府、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方出资的农业担保基金,运用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方式,支持合作社获取银行贷款,并分担银行的信贷风险。由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农信社提供贷款、保险公司承保,保险费由农户和当地政府分摊,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分担了农业投资者的风险,可以鼓励投资,促进土地流转,并且帮助农业生产者建立良好的信用,方便融资。推动制定和完善农业保险相关法规,将大规模种植、养殖业纳入强制性保险范畴,并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积极推动政府落实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调动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的积极性,扩大农业保险的品种和参保范围;加强保险知识宣传,提升农户和农村经济体的投保意识,提高参保率;引导农村金融机构积极拓展保险代理业务,加强代理险种宣传,促进农村保险业务全面发展。
5、发展公司担保互保联保等信贷业务 ,帮助农村实现产业的转移
随着农村土地的流转,农民离开土地后如何保证其稳定的就业和收入,将会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为此,利用担保公司担保、互保、联保等形式,为失地农民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创业贷款,这种贷款不仅能有效化解、转移风险, 还能为失地农民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和新的就业条件,并通过窗口指导,提供人才需求信息,进行技能培训, 鼓励劳务输出, 支持农民向回报率较高的行业转移,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帮助农民实现产业转移。
6、在农村开展金融咨询服务
金融咨询相当于是一个导航系统,引导农民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金融服务。农业生产经营者作为农业生产活动的主体,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也会面对融资、经营等决策,尤其是在土地流转的大环境下,土地规模化经营,生产经营者面对的决策将会更复杂,涉及的资金数额会更大,所需的专业知识也会更多,金融咨询将会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投融资活动提供有益的建议,提高效率,增加收益。加强金融知识宣传,积极开展金融知识下乡进村活动。做到金融知识"经常送"、"随时送",而不是偶尔送;做到"内容实在、迎合需求",而不是"不求实效、只讲过程";建立咨询长效机制,实行"结对子","包村到人、咨询到底",通过发放金融知识咨询服务便民卡,规范宣传程序,提升宣传效果。金融咨询可以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专业的指导,帮助其更有效的利用资金,并且可以促进建立健康的农村金融体系。
参考文献:
[1]黄贤金.张安录.土地经济学[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7.
[2]李树生.何广文等.中国农村金融创新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田淑洁(1969.4.25-),,女,吉林省安图县人,安图县明月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经济师,主要从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