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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十七、十八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不仅要求在政治上全面推翻封建专制的统治,建立资本主义的新秩序,而且要求在法律领域中彻底废除封建主义的法律制度,用资产阶级法学世界观代替中世纪的神学世界观,维护资产阶级的法治原则。在革命中以格老秀斯(1583—1645)、霍布斯(1588—1679)、洛克(1632—1704)、孟德斯鸠(1689—1755)、普芬道夫(1632—1694)、卢梭(1712—1778)等代表人物著书立说、宣传自然法,把资产阶级法学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他们的法律思想在西方占有重要的地位,其影响是深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