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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中循序渐进教学原则是依据学生认识事物的规律、动作技能形成的规律,人体机能适应性与生理机能变化的规律,以及体育学科知识体系的内在逻辑序列所提出。在体育教学中,要遵循由易到难,由未知到已知,逐步发展,不断深的要求。
多年来,我们体育中运动技术教学也基本是按照这样一个为设计教学过程的,虽然都遵循了循序进的教学原则,但是有的效果很好,有的却不好。是什么原因使从易到难的教学程序出现了不同的教学效果呢?这是因为运动项目的不同特点和由此产生的不同教学规律所决定的。让我们以篮球和休操为例来仔细分析一下。
学习体操的技巧,从侧滚翻开始到前滚翻,然后再按后滚翻—头手翻—支撑左右跳—侧手翻—并手侧手翻—前手翻的进行教学,从易到难、层次清楚,学生既顺利地掌握了一系列等的动作,又领会了体操技巧的学习过程,教学效果很好。体操是一个不同于人的身体正常状态的各种特殊的身体动作的组合,换句话说,凡是有别人的日常动作的身体动作在经过特定的设计后都可以变成体操动作,因此学生在学习前滚翻、后滚、甚至侧向滚动时都会认为自己在学习体操,不管动作怎样简单,只要是没做过的,他们都会很有兴趣地去学,剩下的只是我们如何去教会他们而已了。
在篮球教学中,如果从徒手滑步—持球—传球—运球—上篮—三步上篮—比赛的方式来进行教学,效果却不佳,表现在:学生兴趣不高;教的东西用不上;教学死板生硬;教学进度缓慢;教不完教材等。那是因为篮球是一个集体竞争的形式,以投球入篮的多少来判断胜负的运动,学生在学习篮球前就已经掌握了这一点,因此当教师把滑步和徒手投篮来“开始”篮球教学时,学生虽然在理性上知道这是在学习篮球,但手中无球、眼中无蓝、无对手、无同伴、无比赛、无胜负,实际上他们在感性上并没有认为在学习篮球,而且过细的教学步骤又一再地延缓着他们真正意义上的篮球学习,加之单元偏小,学时偏少,经常是还没有打篮球,还没比赛,学习就结束了。如此教学下来,学生一般只学会了一些单个动作,没有比赛的运用,也没有实践,学习缺乏实效性,学生也体验不到篮球的乐趣,学习兴趣不高,教学效果自然好不了。
我们还可以从学生自发地从事体操和足球运动的过程中发现同样的规律:学生自发地从事体操和足球运动的过程中发现同样的规律:学生自发地做寿体操时会从简单的动作而不是从复杂的运动开始,会从单个的动作而不是从串联的动作开始;而他们踢足球时却会从比赛开始而不是练习单个动作开始。由此来看,运动学习的开始是多样的,运动技术的教学的开始也可能是多样的,也就是说运动技术教学的“序”是多样的。
哪些运动的教学必须要从简单的动作和从分解教学开始呢?哪些运动又如何可以从较“复杂”的运动和完整教学开始呢?也就是说,是哪些因素决定着体育教学的“序”呢。
这首先取决于运动的戏易的性质。有些运动的允易是动作本身带来的,实质上是该动作与人的正常动作的相似程度所决定的。如体操中的滚翻比空翻更接受生活的动作,因此滚翻就较容易学,这时动作的难易是相对客观的,因此也是难以愈越的。而有的运动的难易则是由于规则和器械等造成的。
第二个因素是有些运动的“会”与“不会”是截然分开的,如游泳、滑冰、骑自行车等。这些项目由于“不会”的限制,在学习和练习时多需要不属于这个运动的其他运动来进行教学,必须加进许多教学步骤。如滑冰的站立和步行(其实冰上的站立和有人扶助的步行并不是滑冰动作,感觉与滑冰也大相径庭,但学滑冰却必须先照这样做,学生也是认可的)。以及学游泳时的陆上练习和扶板或带漂练习(陆上、扶板、扶池壁等虽不能叫游泳,也不像游泳,但学滑冰却必须不能叫游泳,也不像游泳,但却是为学游泳所必须的练习,江这生能理解也不反感等)。但有些运动没有严格的“会”与“不会”,更多的是“好”与“不好”的区别如田径运动和球类运动中的大部分技术。累虚有其表,在这些教学中就不必有许多的辅助练习,更不必太细的教学步骤,埃塞俄比亚可以在比赛中学会打篮球和踢足球,在跳远中学会跳远,在跑100米中学会短跑,在投掷中学会投掷,而省掉那些没有必要的分解练习。第三个因素是有些运动的教学需要对整体有个认识,如在球类学习中,一开始就要培养整体的战术意识,需要对比赛所需析技战术进行全面的理解,而这些意识和理解需要一开始就培养,技术与战术同在,如果一味地从局部入手,反而会破坏了战术意识和“球感”;但在如体操这样的项目上就不太明显了。
综上所述,在体育教学中,我们应对学科特性和运动空格主认识,对体育教材和教学过程之间关系的研究不断深入,在不同的项目中,在不同的教学目标下,如何理解难与易,如何考虑局部与整体,如何安排分解与完整,应有一个新的视角。对体育教学中的“序”才会有更加全面的认识,教学中才会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多年来,我们体育中运动技术教学也基本是按照这样一个为设计教学过程的,虽然都遵循了循序进的教学原则,但是有的效果很好,有的却不好。是什么原因使从易到难的教学程序出现了不同的教学效果呢?这是因为运动项目的不同特点和由此产生的不同教学规律所决定的。让我们以篮球和休操为例来仔细分析一下。
学习体操的技巧,从侧滚翻开始到前滚翻,然后再按后滚翻—头手翻—支撑左右跳—侧手翻—并手侧手翻—前手翻的进行教学,从易到难、层次清楚,学生既顺利地掌握了一系列等的动作,又领会了体操技巧的学习过程,教学效果很好。体操是一个不同于人的身体正常状态的各种特殊的身体动作的组合,换句话说,凡是有别人的日常动作的身体动作在经过特定的设计后都可以变成体操动作,因此学生在学习前滚翻、后滚、甚至侧向滚动时都会认为自己在学习体操,不管动作怎样简单,只要是没做过的,他们都会很有兴趣地去学,剩下的只是我们如何去教会他们而已了。
在篮球教学中,如果从徒手滑步—持球—传球—运球—上篮—三步上篮—比赛的方式来进行教学,效果却不佳,表现在:学生兴趣不高;教的东西用不上;教学死板生硬;教学进度缓慢;教不完教材等。那是因为篮球是一个集体竞争的形式,以投球入篮的多少来判断胜负的运动,学生在学习篮球前就已经掌握了这一点,因此当教师把滑步和徒手投篮来“开始”篮球教学时,学生虽然在理性上知道这是在学习篮球,但手中无球、眼中无蓝、无对手、无同伴、无比赛、无胜负,实际上他们在感性上并没有认为在学习篮球,而且过细的教学步骤又一再地延缓着他们真正意义上的篮球学习,加之单元偏小,学时偏少,经常是还没有打篮球,还没比赛,学习就结束了。如此教学下来,学生一般只学会了一些单个动作,没有比赛的运用,也没有实践,学习缺乏实效性,学生也体验不到篮球的乐趣,学习兴趣不高,教学效果自然好不了。
我们还可以从学生自发地从事体操和足球运动的过程中发现同样的规律:学生自发地从事体操和足球运动的过程中发现同样的规律:学生自发地做寿体操时会从简单的动作而不是从复杂的运动开始,会从单个的动作而不是从串联的动作开始;而他们踢足球时却会从比赛开始而不是练习单个动作开始。由此来看,运动学习的开始是多样的,运动技术的教学的开始也可能是多样的,也就是说运动技术教学的“序”是多样的。
哪些运动的教学必须要从简单的动作和从分解教学开始呢?哪些运动又如何可以从较“复杂”的运动和完整教学开始呢?也就是说,是哪些因素决定着体育教学的“序”呢。
这首先取决于运动的戏易的性质。有些运动的允易是动作本身带来的,实质上是该动作与人的正常动作的相似程度所决定的。如体操中的滚翻比空翻更接受生活的动作,因此滚翻就较容易学,这时动作的难易是相对客观的,因此也是难以愈越的。而有的运动的难易则是由于规则和器械等造成的。
第二个因素是有些运动的“会”与“不会”是截然分开的,如游泳、滑冰、骑自行车等。这些项目由于“不会”的限制,在学习和练习时多需要不属于这个运动的其他运动来进行教学,必须加进许多教学步骤。如滑冰的站立和步行(其实冰上的站立和有人扶助的步行并不是滑冰动作,感觉与滑冰也大相径庭,但学滑冰却必须先照这样做,学生也是认可的)。以及学游泳时的陆上练习和扶板或带漂练习(陆上、扶板、扶池壁等虽不能叫游泳,也不像游泳,但学滑冰却必须不能叫游泳,也不像游泳,但却是为学游泳所必须的练习,江这生能理解也不反感等)。但有些运动没有严格的“会”与“不会”,更多的是“好”与“不好”的区别如田径运动和球类运动中的大部分技术。累虚有其表,在这些教学中就不必有许多的辅助练习,更不必太细的教学步骤,埃塞俄比亚可以在比赛中学会打篮球和踢足球,在跳远中学会跳远,在跑100米中学会短跑,在投掷中学会投掷,而省掉那些没有必要的分解练习。第三个因素是有些运动的教学需要对整体有个认识,如在球类学习中,一开始就要培养整体的战术意识,需要对比赛所需析技战术进行全面的理解,而这些意识和理解需要一开始就培养,技术与战术同在,如果一味地从局部入手,反而会破坏了战术意识和“球感”;但在如体操这样的项目上就不太明显了。
综上所述,在体育教学中,我们应对学科特性和运动空格主认识,对体育教材和教学过程之间关系的研究不断深入,在不同的项目中,在不同的教学目标下,如何理解难与易,如何考虑局部与整体,如何安排分解与完整,应有一个新的视角。对体育教学中的“序”才会有更加全面的认识,教学中才会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