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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表明他撰史的宗旨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①“究天人之际”是指要弄清天象和人事之间的联系,认识“天”的性质和规律,诠释“人”在当中的地位和作用。商、周已有了“天”的概念,此时的天命论认为天是至高无上的、万能的主宰。一天发号施令,人们对它只能是膜拜和盲目服从。在天道面前,人只是天的附庸,没有任何地位和作用。春秋时期,无神论兴起。孔子提出“知其不可而为之”②以及“不怨天、不尤人”③等,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人的作用和地位。荀子也多次强调和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汉代董仲舒提出了“天人感应”的思想,他认为天地和人同为万物之根本,而人最为天下之贵:“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九,与人而十者,天之数毕也??起于天至于人而毕,以此见人之超然万物之上而最为天下贵也。”④董仲舒一方面宣扬了天命,同时又强调了人的力量和地位。作为汉代史官的司马迁,受其时代和史官传统的影响,也不可能回避“天人关系”这个重大课题。在《史记》正文和“太史公曰”中,这个问题多次被谈及,它们集中展现了司马迁对天人关系的认识。在“天”与“人”的关系问题上,司马迁表现出的态度是既承认“天命”的存在,又对它心存怀疑。在矛盾和困惑中寻找天与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