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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国生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他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抓好各项重大改革举措,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努力以重点带动全局,真正推进改革任务落地生根。
省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郝鹏、王建军出席。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省属出资企业重点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实施意见》是贯彻中央精神,对今后我省企业改革发展作出的具体部署。要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制度改革,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发展的企业经营管理体制,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机制和环境。要把握正确方向,激发企业发展动力活力,提高广大企业家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力,在产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上狠下功夫,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把企业党的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要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抓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若干规定》。会议指出,在预算审查前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是完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制度创新。人大在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中要充分了解民情、体现民意,不断提升预算审查监督实效。省政府及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广泛征求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积极吸收合理化建议,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切实编制出符合省情、符合民意、促进发展的预算。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青海省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指出,《实施意见》体现了中央的改革精神,并结合省情实际进行了细化,重点突出,措施具体,试点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明确。要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政事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职能配置、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政府运行、提高行政效能。会议强调,试点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统筹试点进度,精心制定方案,加强协调,明确责任,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省市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薛军)
省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郝鹏、王建军出席。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省属出资企业重点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实施意见》是贯彻中央精神,对今后我省企业改革发展作出的具体部署。要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制度改革,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发展的企业经营管理体制,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机制和环境。要把握正确方向,激发企业发展动力活力,提高广大企业家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力,在产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上狠下功夫,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把企业党的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要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抓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若干规定》。会议指出,在预算审查前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是完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制度创新。人大在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中要充分了解民情、体现民意,不断提升预算审查监督实效。省政府及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广泛征求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积极吸收合理化建议,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切实编制出符合省情、符合民意、促进发展的预算。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青海省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指出,《实施意见》体现了中央的改革精神,并结合省情实际进行了细化,重点突出,措施具体,试点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明确。要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政事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职能配置、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政府运行、提高行政效能。会议强调,试点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统筹试点进度,精心制定方案,加强协调,明确责任,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省市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