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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一段记者暗访视频揭露,江苏省常熟市一些服装企业通过中介从云南等地招收童工,十几岁的孩子被骗到工厂里没日没夜地干活,只要不听话就会挨打,不干到年底就拿不到工资,想逃跑就会被扣押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甚至遭受暴力……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媒体曝光童工现象后,却受到了不少言论的质疑,理由是媒体的介入和之后的解救,只能让童工们重新回到更加贫困的状态,因此有论者直言“反对粗暴地解救童工”。
把童工产生的原因归之于贫困,归之于学校教育对孩子们吸引力不够,没有给孩子们足够的希望,这些判断虽然揭示了童工现象得以滋生的部分原因,但这能成为对此表示理解的理由吗?一个人的经济文化权利,包括孩子们的生存权和受教育权,都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确实关联着一定的物质条件,但更关联着我们社会的文明标准。当今中国社会的文明标准之一,就是义务教育的强制性。一些质疑者指责16岁的童工定义标准是在考虑和维护城市的“面子”,言外之意是这一标准超出了国情,脱离了贫困乡村和家庭的实际,因而主张定义童工的年龄下限应该降一降,让孩子们合法地出门打工。这样的解決方案,是文明,还是反文明?当大都市的同龄人在享受着日益丰裕的生活,享受着向国际标准看齐的教育水平时,凭什么要改写童工标准,让贫困家庭的孩子到工业流水线上为同龄人加工时尚产品呢?这是向前走,还是往后退?
类似质疑的声音,表面上似乎是为贫困家庭和孩子们考虑,实质上是城乡差距和利益固化的现实,在一些人的观念深处沉淀出了“二元”的文明标准,为现实的巨大落差寻求主流话语的认可。这种标准一旦确立,对贫困乡村的孩子来说,难道不是更为残酷的现实吗?改变贫困现状,提高教育质量,都有一个过程,为此焦虑是应该的,但这决不能成为建立“二元”文明标准的理由。当然,质疑者未必有这样明确的动机,但这样的想法,确实反映了现有国情之下一些人价值观的扭曲变形,尽管他们内心也是出于善良的愿望为弱者考虑。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不能因为一个问题暂时难以化解,就对由此衍生的其他问题持宽容态度,甚至建立“二元”标准。
不可否认,一些言论在解救童工问题上的摇摆,是为童工和他们的家庭考虑,是希望彻底改变乡村的贫困现状。这种愿望当然很好,但要根本解决,则是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问题,而保证孩子们在该读书的年龄去读书,正是发展的一部分,不可轻易妥协。一方面寄希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反对“粗暴”解救童工,这等于把孩子们抛在发展进程之外考虑问题,这对孩子们来说,是最大的不公平。
真正为孩子们的未来考虑,还是要在现在的法律制度框架之下解决问题,尽快把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孩子们送回学校,这是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摘编自《中国教育报》2016年11月24日第1版;作者:钟焦平)
把童工产生的原因归之于贫困,归之于学校教育对孩子们吸引力不够,没有给孩子们足够的希望,这些判断虽然揭示了童工现象得以滋生的部分原因,但这能成为对此表示理解的理由吗?一个人的经济文化权利,包括孩子们的生存权和受教育权,都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确实关联着一定的物质条件,但更关联着我们社会的文明标准。当今中国社会的文明标准之一,就是义务教育的强制性。一些质疑者指责16岁的童工定义标准是在考虑和维护城市的“面子”,言外之意是这一标准超出了国情,脱离了贫困乡村和家庭的实际,因而主张定义童工的年龄下限应该降一降,让孩子们合法地出门打工。这样的解決方案,是文明,还是反文明?当大都市的同龄人在享受着日益丰裕的生活,享受着向国际标准看齐的教育水平时,凭什么要改写童工标准,让贫困家庭的孩子到工业流水线上为同龄人加工时尚产品呢?这是向前走,还是往后退?
类似质疑的声音,表面上似乎是为贫困家庭和孩子们考虑,实质上是城乡差距和利益固化的现实,在一些人的观念深处沉淀出了“二元”的文明标准,为现实的巨大落差寻求主流话语的认可。这种标准一旦确立,对贫困乡村的孩子来说,难道不是更为残酷的现实吗?改变贫困现状,提高教育质量,都有一个过程,为此焦虑是应该的,但这决不能成为建立“二元”文明标准的理由。当然,质疑者未必有这样明确的动机,但这样的想法,确实反映了现有国情之下一些人价值观的扭曲变形,尽管他们内心也是出于善良的愿望为弱者考虑。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不能因为一个问题暂时难以化解,就对由此衍生的其他问题持宽容态度,甚至建立“二元”标准。
不可否认,一些言论在解救童工问题上的摇摆,是为童工和他们的家庭考虑,是希望彻底改变乡村的贫困现状。这种愿望当然很好,但要根本解决,则是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问题,而保证孩子们在该读书的年龄去读书,正是发展的一部分,不可轻易妥协。一方面寄希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反对“粗暴”解救童工,这等于把孩子们抛在发展进程之外考虑问题,这对孩子们来说,是最大的不公平。
真正为孩子们的未来考虑,还是要在现在的法律制度框架之下解决问题,尽快把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孩子们送回学校,这是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摘编自《中国教育报》2016年11月24日第1版;作者:钟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