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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昭明文选》在中国古代骈文与散文的分离过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其“沈思翰藻”说为骈文奠定了文坛的正宗地位。《文选》的选录标准与后世的骈散之争有重大干系,特别是持骈文正宗论的学者,纷纷通过对《文选》选录标准的辨析,从而确认骈文的地位。本文以骈散之争的历史眼光,梳理阮元、刘师培、章太炎等学者对《文选》选录标准的论证,并探讨了《文选》的选录标准及这种论证对后世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 骈散之争 《昭明文选》 选录标准
一
《昭明文选》是我国现存的第一部文学总集,选录了自周代至六朝梁代七百余年间130位知名作者的700余篇作品,怎样从浩瀚的文章中“略其芜秽,集其清英”,选择出这些文学作品呢?这就关系到《文选》的选录标准问题。《文选》的标准,是由萧统的文学观决定,还是由总集的体例决定?萧统对“文”的定义是怎样的?他的文学观是如何影响到《文选》的选录?怎样解释《文选序》的选录标准与《文选》实际选择不一致的问题?以上关于《文选》选录标准的讨论是非常复杂的。应该看到的是,作为一部在中国古代影响深远的文学作品选,《文选》对文学的定义和判断标准,与后世文学史中的骈散之争密切相关。通过对《文选》选录标准的辨析,学者们有的希望重建骈文正宗说,有的试图推翻骈文在文坛中的权威地位。关于《文选》选录标准的论证,在骈散之争的历史环境中呈现出怎样的面貌,对后世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本文在此具体探讨这个话题。
二
纵观中国古代文学史,我们发现骈文和散文经常处于此消彼长、互相压抑的关系中。“上古文字,兼有奇偶的美趣,并无骈散的歧视”。例如骈文的坚决拥护者阮元的《文韵说》,就对《诗经》的诗序评价说:“子夏此序,文选引之,亦因其有抑扬咏叹声音,且多偶语也。”再如《左传》、《礼记》、《道德经》中,虽然是散文的写法,但均多用韵比偶之词,可见当时还没有骈散分离的文体意识。两汉时期,骈散已有分离的迹象。魏晋六朝时期,随着“文”“笔”之说的盛行和对文学形式美的重视,骈散的分离变得明晰起来。《文心雕龙·总术》曰:“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这时的文笔之分只重形式上的分别,后期就开始注意文笔性质的差异,以萧绎《金楼子·立言》篇为代表,它指出以情灵摇荡流连哀思者为文,善为章奏善缉流略之流为笔。综合起来看,六朝时期对文笔的区分,实际上开启了骈文和散文的分离。有韵的、文辞优美的、能给人带来情感满足的作品,被纳入“文”的行列,可以看作是对骈文的要求;无韵的、思想性较强、教化读者影响时政的作品,被称为“笔”,可以算作是对散文的要求。
萧统《文选》在骈散分离的过程上起了重要的作用。《文选》遵循总集的体例,以集部作品为编选范围,并以“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的标准来选录作品。因此基本摒除散文的部分,主要选录骈文的作品进入《文选》。从此奠定了六朝以后文人对于“文”的狭隘观念,自六朝至隋,骈文始终被视为文坛正宗。但经过长时间的盛行,骈文的弊病逐渐暴露了出来,唐代韩愈、柳宗元掀起了第一次古文运动,以单行的文体、极力模古的文章,为散文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宋代文人推崇韩愈的文章,苏轼曾赞道:“文起八代之衰。”北宋第二次古文运动开展以后,骈文势力趋衰。宋、元、明时期,散文独霸文坛。清代承继几千年文学的余绪,骈散文都迎来自己的盛世,在文坛上交相辉映,成为文体演变史中的奇观。同时,随之而来的是关于骈文与散文正统地位的争论。
三
清代后期至民国初年的骈散之争,演化成桐城派与文选派的一场论证。桐城派以方苞、姚永朴、姚永概兄弟为代表,强调文道合一,推崇程朱理学,以散文为文体正宗。文选派以扬州阮元、刘师培为代表,研习《文选》,在文学特质论上认同俪词韵语,以骈文为文体正宗。文选派在为骈文正本清源的过程中,离不开对《文选》选录标准的辨析。代表人物是阮元,他主张“文”即是用韵比偶,这一观点有两大理论支柱:一是他所谓的“沈思翰藻”说;二是《文韵说》。将“沈思翰藻”作为《文选》的选文标准,是阮元的创见。他着重解释了“翰藻”的含义,以此来论证骈文的合法性。
首先,他为“沈思翰藻”找到了古代的依据。这一依据是孔子的“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对文的重视显然是对文采的肯定。“孔子自名其言曰文者,一篇之中,偶句凡四十八,韵语凡三十有五”,这里可以看出既然孔子认为“奇偶相生、音韵相和”之文才是“文”之“正体”,那么《文选》对“文”的要求也应该是“奇偶相生、音韵相和”,这是阮元对“沈思翰藻”的理解,也是对骈文标准的阐释。其次,解释《文选》选入没有押韵脚的文章的原因。阮元在《文言说》、《文韵说》中进行了补充说明。既然“沈思翰藻”的内容是用韵比偶,那么怎样来解释《文选》所选入的没有押韵脚的文章呢?阮元解释道:“古人所言之宫羽,今人所言之平仄也。”即用韵不单是指押韵,而且指文中的声律。因此,阮元得出《文选》所选之文均是“用韵比偶”之文,而文选派由此便有了自己的立足之地。
当然阮元的论证是有问题的。他没有对“沈思”作出解释,对“翰藻”的论证也缺乏依据。《文选》的选录标准没有那么狭隘,《文选序》对诗的辨析选用了《毛诗序》的定义,这说明它看重雅正的风范,对形式华丽内容轻浮的作品不予选录,对优秀的散文作品也有所取录。但对于正在迫切致力于确立骈文正统地位的阮元来说,这已经不在他的论述范围之内了。“沈思翰藻”说的用意是与推崇古文的桐城派争夺文章正统。他通过对“沈思翰藻”的选文标准进行发挥,批驳当时的古文家所作之文不过是子、史之流,不在文的范围内。在清代骈文复兴的过程中,阮元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
刘师培作为文选派的殿军,承继了阮元的观点,力倡韵偶之文,为骈文正名。在《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中,他系统地提出了“骈文正宗”的文学观,强调了对音律文学的重视,通过文笔之辨,否定散文的正统地位。这是对散文的一个很大的打击。他对《文选》选录标准的解析基本沿袭阮元的说法,认为《文选》的入选要求是文辞华丽,提出:“昭明《文选》,惟以沉思翰藻为宗,故赞论序述之属,亦兼采辑。然所收之文,虽不以有韵为限,实以有藻采者为范围,盖以无藻韵者不得称文也。”这与他的观点——“偶语韵词谓之文,凡非偶语韵词谓之笔”——是一致的。他认为韩愈的作品在唐代被称作笔,后世将其奉为正宗,是“误笔为文”的作法。刘师培力图从文本体裁上否认桐城文派作文之法,将笔排除于文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骈文的文学史地位。
骈文派关于文的狭隘看法也遭到过抨击,对于《文选》的选录标准有人提出了质疑。那就是朴学派的代表人物章太炎。他反驳了骈文派的文笔之辨,对《文选》的选录标准进行了新的解读。他认为,总集的体例决定了《文选序》的选录标准。在《文学总略》中,章太炎指出:“总集者,括囊别集为书,故不取六艺、史传、诸子,非曰别集为文,其他非文也。”所谓“总集”,与“别集”相对,即汇录多人的多体裁的著作成为一书,创始于晋挚虞的《文章流别集》,流传至今的则以萧统的《文选》为最古。章太炎发现了仅以文学观来发掘《文选》选录标准的软肋。《文选序》“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的标准与《文选》的实际选择有出入。首先,经、史、子中有很多富有文采的文章未被选入。例如易水大风等“临时触兴而作”的作品能够被选入,而苏秦、张仪等人的论说之文,虽然陆机《文赋》都将其列为文之一种,《文选》却没有选录。其次,《文选》所录集部文章,“无韵者猥众”,未必符合“沈思翰藻”的要求。而总集的体例恰好能解释这个软肋。但仅以总集体例来解释《文选》的选录也有漏洞,该怎样解释集部之外作品被选入《文选》的问题呢?章太炎把这个问题归结为《文选》体例不纯,指出:“《文选》上乘其流,而稍入诗序、史赞、新书、典论诸篇,故不曰集林、集钞,然已痟矣,其序简别三部,盖总集之成法,顾已迷误其本。”这种说法对《文选》不免有些求全责备。因为纯正的总集体例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才形成。《文选》虽然明确提出经、子、史不在选录之列,但在具体选录过程中这一标准并不绝对。从单篇文章和已编成的别集、总集中选捡作品,又加上“沈思翰藻”的标准,《文选》也选了《毛诗序》、《过秦论》等史论赞述的作品。
四
骈散之争没有产生较大影响,文选派和桐城派的论证很快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发生而烟消云散。在“桐城谬种,选学妖孽”的呼声中,骈文和散文都很快退出历史舞台,对《文选》选录标准的讨论也很快销声匿迹。《文选》所持的究竟是怎样的一种选录标准,现代学者已有了自己的结论。从编选范围讲,《文选》按照总集的体例,主要从集部中选择文学作品;从选拣标准讲,《文选》以“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为主要选录标准,既强调内容的雅正,又注重形式的华丽。与此同时,萧统“文质彬彬”的文学理想,《文选序》对于各种文体的论述,当时其他文学批评家的文学观念以及南朝崇尚华丽的文学风尚,都影响到了《文选》的选录。
骈散各领风骚的时代已经过去,但骈散所代表的问题没有过去。骈文注重形式,散文看重内容;骈文重视文辞优美,散文注意内容实用;骈文更多的是使人得到审美的享受和快感,散文更推崇的是让人受到教益和警醒……骈散的区别和分歧并非三言两语所能概括和说明的,但从它们的差异中,已经能看出现当代文学所要面临的问题。如何平衡文学作品形式和内容的关系,为人生的文学和为艺术的文学孰是孰非,纯文学在社会动荡时代存在的合法性,直到今天,这些问题依然困扰着我们。
萧统“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的选录标准,文质彬彬的文学理想,“丽而不浮,典而不野”的文学风范,是古典生存方式和人生趣味在今天的遗留,儒家的君子风范和内在气度,通过《文选》的辞章,传递着自己的气息,延续着自己的生存。同时,骈散之争引发了有关文学观念的一系列讨论,为文学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学者们为确立骈文或散文的正统地位,在小学和考据学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有目共睹,在学术的发展史上意义深远。骈散之争中备受关注的《文选序》所体现出来的文学观不乏君子之致,在今天仍余音袅袅,值得我们的关注和思索。
参考文献:
[1]骆鸿凯.文选学.中华书局,1989.
[2]黄侃.文选平点.中华书局,2006.
[3]朱自清.《文选序》“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说.见《朱自清古典文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4]屈守元.文选导读.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8.
[5]穆克宏.昭明文选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6]王运熙.汉魏六朝唐代文学论丛.复旦大学出版,2002.
[7]傅刚.昭明文选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8]清水凯夫著.韩基国译.六朝文学论文集.重庆出版社,1989.
[9]禇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10]陈宏天,赵福海,陈复兴.昭明文选译注.吉林文史出版社,1987.
[11]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12]蒋伯潜.骈文与散文.台北:世界書局,1983.
[13]姜书阁.骈文史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
[14]郭院林.《文选》派与桐城派之争背后的学术背景.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志,2006,(86).
关键词: 骈散之争 《昭明文选》 选录标准
一
《昭明文选》是我国现存的第一部文学总集,选录了自周代至六朝梁代七百余年间130位知名作者的700余篇作品,怎样从浩瀚的文章中“略其芜秽,集其清英”,选择出这些文学作品呢?这就关系到《文选》的选录标准问题。《文选》的标准,是由萧统的文学观决定,还是由总集的体例决定?萧统对“文”的定义是怎样的?他的文学观是如何影响到《文选》的选录?怎样解释《文选序》的选录标准与《文选》实际选择不一致的问题?以上关于《文选》选录标准的讨论是非常复杂的。应该看到的是,作为一部在中国古代影响深远的文学作品选,《文选》对文学的定义和判断标准,与后世文学史中的骈散之争密切相关。通过对《文选》选录标准的辨析,学者们有的希望重建骈文正宗说,有的试图推翻骈文在文坛中的权威地位。关于《文选》选录标准的论证,在骈散之争的历史环境中呈现出怎样的面貌,对后世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本文在此具体探讨这个话题。
二
纵观中国古代文学史,我们发现骈文和散文经常处于此消彼长、互相压抑的关系中。“上古文字,兼有奇偶的美趣,并无骈散的歧视”。例如骈文的坚决拥护者阮元的《文韵说》,就对《诗经》的诗序评价说:“子夏此序,文选引之,亦因其有抑扬咏叹声音,且多偶语也。”再如《左传》、《礼记》、《道德经》中,虽然是散文的写法,但均多用韵比偶之词,可见当时还没有骈散分离的文体意识。两汉时期,骈散已有分离的迹象。魏晋六朝时期,随着“文”“笔”之说的盛行和对文学形式美的重视,骈散的分离变得明晰起来。《文心雕龙·总术》曰:“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这时的文笔之分只重形式上的分别,后期就开始注意文笔性质的差异,以萧绎《金楼子·立言》篇为代表,它指出以情灵摇荡流连哀思者为文,善为章奏善缉流略之流为笔。综合起来看,六朝时期对文笔的区分,实际上开启了骈文和散文的分离。有韵的、文辞优美的、能给人带来情感满足的作品,被纳入“文”的行列,可以看作是对骈文的要求;无韵的、思想性较强、教化读者影响时政的作品,被称为“笔”,可以算作是对散文的要求。
萧统《文选》在骈散分离的过程上起了重要的作用。《文选》遵循总集的体例,以集部作品为编选范围,并以“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的标准来选录作品。因此基本摒除散文的部分,主要选录骈文的作品进入《文选》。从此奠定了六朝以后文人对于“文”的狭隘观念,自六朝至隋,骈文始终被视为文坛正宗。但经过长时间的盛行,骈文的弊病逐渐暴露了出来,唐代韩愈、柳宗元掀起了第一次古文运动,以单行的文体、极力模古的文章,为散文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宋代文人推崇韩愈的文章,苏轼曾赞道:“文起八代之衰。”北宋第二次古文运动开展以后,骈文势力趋衰。宋、元、明时期,散文独霸文坛。清代承继几千年文学的余绪,骈散文都迎来自己的盛世,在文坛上交相辉映,成为文体演变史中的奇观。同时,随之而来的是关于骈文与散文正统地位的争论。
三
清代后期至民国初年的骈散之争,演化成桐城派与文选派的一场论证。桐城派以方苞、姚永朴、姚永概兄弟为代表,强调文道合一,推崇程朱理学,以散文为文体正宗。文选派以扬州阮元、刘师培为代表,研习《文选》,在文学特质论上认同俪词韵语,以骈文为文体正宗。文选派在为骈文正本清源的过程中,离不开对《文选》选录标准的辨析。代表人物是阮元,他主张“文”即是用韵比偶,这一观点有两大理论支柱:一是他所谓的“沈思翰藻”说;二是《文韵说》。将“沈思翰藻”作为《文选》的选文标准,是阮元的创见。他着重解释了“翰藻”的含义,以此来论证骈文的合法性。
首先,他为“沈思翰藻”找到了古代的依据。这一依据是孔子的“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对文的重视显然是对文采的肯定。“孔子自名其言曰文者,一篇之中,偶句凡四十八,韵语凡三十有五”,这里可以看出既然孔子认为“奇偶相生、音韵相和”之文才是“文”之“正体”,那么《文选》对“文”的要求也应该是“奇偶相生、音韵相和”,这是阮元对“沈思翰藻”的理解,也是对骈文标准的阐释。其次,解释《文选》选入没有押韵脚的文章的原因。阮元在《文言说》、《文韵说》中进行了补充说明。既然“沈思翰藻”的内容是用韵比偶,那么怎样来解释《文选》所选入的没有押韵脚的文章呢?阮元解释道:“古人所言之宫羽,今人所言之平仄也。”即用韵不单是指押韵,而且指文中的声律。因此,阮元得出《文选》所选之文均是“用韵比偶”之文,而文选派由此便有了自己的立足之地。
当然阮元的论证是有问题的。他没有对“沈思”作出解释,对“翰藻”的论证也缺乏依据。《文选》的选录标准没有那么狭隘,《文选序》对诗的辨析选用了《毛诗序》的定义,这说明它看重雅正的风范,对形式华丽内容轻浮的作品不予选录,对优秀的散文作品也有所取录。但对于正在迫切致力于确立骈文正统地位的阮元来说,这已经不在他的论述范围之内了。“沈思翰藻”说的用意是与推崇古文的桐城派争夺文章正统。他通过对“沈思翰藻”的选文标准进行发挥,批驳当时的古文家所作之文不过是子、史之流,不在文的范围内。在清代骈文复兴的过程中,阮元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
刘师培作为文选派的殿军,承继了阮元的观点,力倡韵偶之文,为骈文正名。在《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中,他系统地提出了“骈文正宗”的文学观,强调了对音律文学的重视,通过文笔之辨,否定散文的正统地位。这是对散文的一个很大的打击。他对《文选》选录标准的解析基本沿袭阮元的说法,认为《文选》的入选要求是文辞华丽,提出:“昭明《文选》,惟以沉思翰藻为宗,故赞论序述之属,亦兼采辑。然所收之文,虽不以有韵为限,实以有藻采者为范围,盖以无藻韵者不得称文也。”这与他的观点——“偶语韵词谓之文,凡非偶语韵词谓之笔”——是一致的。他认为韩愈的作品在唐代被称作笔,后世将其奉为正宗,是“误笔为文”的作法。刘师培力图从文本体裁上否认桐城文派作文之法,将笔排除于文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骈文的文学史地位。
骈文派关于文的狭隘看法也遭到过抨击,对于《文选》的选录标准有人提出了质疑。那就是朴学派的代表人物章太炎。他反驳了骈文派的文笔之辨,对《文选》的选录标准进行了新的解读。他认为,总集的体例决定了《文选序》的选录标准。在《文学总略》中,章太炎指出:“总集者,括囊别集为书,故不取六艺、史传、诸子,非曰别集为文,其他非文也。”所谓“总集”,与“别集”相对,即汇录多人的多体裁的著作成为一书,创始于晋挚虞的《文章流别集》,流传至今的则以萧统的《文选》为最古。章太炎发现了仅以文学观来发掘《文选》选录标准的软肋。《文选序》“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的标准与《文选》的实际选择有出入。首先,经、史、子中有很多富有文采的文章未被选入。例如易水大风等“临时触兴而作”的作品能够被选入,而苏秦、张仪等人的论说之文,虽然陆机《文赋》都将其列为文之一种,《文选》却没有选录。其次,《文选》所录集部文章,“无韵者猥众”,未必符合“沈思翰藻”的要求。而总集的体例恰好能解释这个软肋。但仅以总集体例来解释《文选》的选录也有漏洞,该怎样解释集部之外作品被选入《文选》的问题呢?章太炎把这个问题归结为《文选》体例不纯,指出:“《文选》上乘其流,而稍入诗序、史赞、新书、典论诸篇,故不曰集林、集钞,然已痟矣,其序简别三部,盖总集之成法,顾已迷误其本。”这种说法对《文选》不免有些求全责备。因为纯正的总集体例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才形成。《文选》虽然明确提出经、子、史不在选录之列,但在具体选录过程中这一标准并不绝对。从单篇文章和已编成的别集、总集中选捡作品,又加上“沈思翰藻”的标准,《文选》也选了《毛诗序》、《过秦论》等史论赞述的作品。
四
骈散之争没有产生较大影响,文选派和桐城派的论证很快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发生而烟消云散。在“桐城谬种,选学妖孽”的呼声中,骈文和散文都很快退出历史舞台,对《文选》选录标准的讨论也很快销声匿迹。《文选》所持的究竟是怎样的一种选录标准,现代学者已有了自己的结论。从编选范围讲,《文选》按照总集的体例,主要从集部中选择文学作品;从选拣标准讲,《文选》以“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为主要选录标准,既强调内容的雅正,又注重形式的华丽。与此同时,萧统“文质彬彬”的文学理想,《文选序》对于各种文体的论述,当时其他文学批评家的文学观念以及南朝崇尚华丽的文学风尚,都影响到了《文选》的选录。
骈散各领风骚的时代已经过去,但骈散所代表的问题没有过去。骈文注重形式,散文看重内容;骈文重视文辞优美,散文注意内容实用;骈文更多的是使人得到审美的享受和快感,散文更推崇的是让人受到教益和警醒……骈散的区别和分歧并非三言两语所能概括和说明的,但从它们的差异中,已经能看出现当代文学所要面临的问题。如何平衡文学作品形式和内容的关系,为人生的文学和为艺术的文学孰是孰非,纯文学在社会动荡时代存在的合法性,直到今天,这些问题依然困扰着我们。
萧统“事出于沈思,义归乎翰藻”的选录标准,文质彬彬的文学理想,“丽而不浮,典而不野”的文学风范,是古典生存方式和人生趣味在今天的遗留,儒家的君子风范和内在气度,通过《文选》的辞章,传递着自己的气息,延续着自己的生存。同时,骈散之争引发了有关文学观念的一系列讨论,为文学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学者们为确立骈文或散文的正统地位,在小学和考据学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有目共睹,在学术的发展史上意义深远。骈散之争中备受关注的《文选序》所体现出来的文学观不乏君子之致,在今天仍余音袅袅,值得我们的关注和思索。
参考文献:
[1]骆鸿凯.文选学.中华书局,1989.
[2]黄侃.文选平点.中华书局,2006.
[3]朱自清.《文选序》“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说.见《朱自清古典文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4]屈守元.文选导读.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8.
[5]穆克宏.昭明文选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6]王运熙.汉魏六朝唐代文学论丛.复旦大学出版,2002.
[7]傅刚.昭明文选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8]清水凯夫著.韩基国译.六朝文学论文集.重庆出版社,1989.
[9]禇斌杰.中国古代文体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10]陈宏天,赵福海,陈复兴.昭明文选译注.吉林文史出版社,1987.
[11]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12]蒋伯潜.骈文与散文.台北:世界書局,1983.
[13]姜书阁.骈文史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
[14]郭院林.《文选》派与桐城派之争背后的学术背景.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志,200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