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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小说文体研究以往通常被纳入“小说学”框架下进行,着力于阐释“小说”命名及其类型。近年,在文体学研究的热潮下,“小说文体学”研究不仅获得了独立,而且其研究规模和层次也有大的突破,日趋“谱系”化。其中,谭帆等积数年之功推出的《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通过对中国古代小说文体及文法术语的多维度考释,对中国小说文体谱系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使小说文体研究达到了学理化的高度。沿着这一路向,我们应进一步发扬“辨性质”、“明角度”的学术传统,理出错综复杂的传统小说文体谱系的脉络与头绪,并注重“跨学科”发掘和文化探寻,强化各个小说文体术语之间的逻辑关联研究,既注重叙事术语考释,又兼顾写人术语考释,使传统小说文体“谱系”梳理全面开花,进而使中国小说文体谱系学建构水到渠成。
关键词:小说文体;谱系梳理;谭帆;学理性
作者简介:李桂奎,男,文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从事中国古代小说研究;黄霖,男,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复旦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研究所所长,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文学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I206.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5)04-0016-09
自20世纪80年代初郭绍虞发表《提倡一些文体分类学》一文、褚斌杰出版《中国古代文体概论》专著之后,文体研究不断升温。而今随着郭英德《中国古代文体学论稿》、吴承学《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曾枣庄《中国古代文体学》等著作接连推出,文体学研究越来越红火,大有成为“显学”之势。只是这些研究多集中于诗文二体,戏曲小说文体研究相对冷落。近来,谭帆等合著的《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下文简称“《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不仅拓荒性地对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进行了系统考释,而且为我们开启了一条深化传统小说文体研究的路数,即从“谱系”高度着眼开拓中国小说文体研究的新局面。
一、“小说文体学”以往常被纳入“小说学”
自近代“小说学”这一概念被提出以来,其具体运用的含义并非一致。宁宗一主编的《中国小说学通论》(安徽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罗书华所著《中国小说学主流》(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年版)等书主要是指古代小说理论。“小说学”的另一含义是小说研究。谭帆曾对这一概念的来龙去脉进行梳理,并指出它“大致包括小说文体研究、小说存在方式研究和小说的文本批评”[1](P10)。通而观之,以往“小说文体学”基本上是被纳入“小说学”进行研究的,这些研究大致涉及文体类型、小说文体史、小说文本文法等问题。
首先,小说文体类型向来是小说文体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历史地看,唐代刘知几较早开始对小说进行分类。他在对魏晋六朝小说认识的基础上,将当时的“偏记小说”分成十类。(《史通·杂述》)明代胡应麟则将刘知几归为“小说”的“郡书”、“地理书”、“都邑簿”之类剔除出去,重新分为志怪、传奇、杂录、丛谈、辨订、箴规等六类。(《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只是他六类中的“辨订”、“箴规”等类并不为后人所认同。关于白话小说究竟如何划分,哪些属“小说”,哪些不属“小说”,也是众说纷纭。这些主要都是由对“小说”特性认识的不确定性所引起的。另外,分类角度的多种多样和相互交叉也会引起矛盾。如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从内容、题材的角度着眼对明代小说进行了分类,而对清代小说的分类却采取了表现手法角度,导致自乱了体系。在中国古代小说分类史上,较早自觉地讨论“小说分类”问题的是管达如。他在1912年发表的《说小说》(《小说月报》第3卷第7期)中专列了一节“小说之分类”,从语言、体制、题材三个角度进行了分类。继而,吕思勉作《小说丛话》(《中华小说界》1914年第3期)明确地提出“小说之分类,可自种种方面观察之”。后来,胡怀琛之《中国小说研究》(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专论中国古代小说分类。其主要精神,就是先解决“何谓小说”的问题,对“中国小说二字之来历”作了辨析;接着就从“实质上”、“形式上”、“时代上”三个不同的角度来分析小说的分类。近些年,陈平原《小说史:理论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三篇专论“中国小说类型研究”。众所周知,各种小说类别之“名”其实是由一系列相关联的体裁与体貌术语组成的。经过长期探索,人们基本形成这样的共识:尽管学界关于中国古代小说的文体类别说法不同,但最具影响力的类别当有四种,即笔记体、传奇体、话本体、章回体。从学术史上看,较早明确地提出这一学说的学者应该是施蛰存。他在1937年发表的《小说中的对话》一文指出:“我国古来的所谓小说,最早的大都是以随笔的形式叙说一个尖新故事,其后是唐人所作篇幅较长的传奇文,再后的宋人话本,再后才是鸿篇巨制的章回小说。在这样的发展过程中,小说的故事是由简单而变为繁复,或由一个而变为层出不穷的多个;小说的文体也由素朴的叙述而变为绚艳的描写。而小说中人物对话之记录,也因为小说作者需要加强其描写之效能而被利用了。”[2](P471)在此,施先生用演进的眼光,勾勒出中国古代小说从最早的“随笔式的尖新故事”,中经“传奇文”、“宋人话本”,到最后的“章回小说”一路演变的历程。近年,孙逊、潘建国《唐传奇文体考辨》一文更明确道:“古代小说可以按照篇幅、结构、语言、表达方式、流传方式等文体特征,分为笔记体、传奇体、话本体、章回体等四种文体,而不同文体的小说,可再按照题材分成若干类型,譬如将笔记体小说分为志怪类、志人类、博物类等,将章回体小说分为历史演义类、神魔类、世情类、侠义公案类等。”[3]罗书华《中国小说学主流》把“小说”看成是“稗史小说”、“传奇小说”、“平话小说”和“章回小说”的合义。这些类型研究取得了如下共识和成效:传统小说文体之大类基本为四,小类又可分出若干,各种小说体既相对独立,又彼此交叉。
其次,小说文体之“名”及“史”也受到关注。罗宗强在《我国古代文体定名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指出:“决定文体生成、定名和发展的,都不是单一的因素,又对于古人文体观念的理解与评价,也乱如理丝。”“文体的定名涉及体裁与体貌两大类。”[4]指出文体命名与释名有着复杂的背景和文化基因。中国古代文体谱系的形成、结构、方法与观念非常复杂,单是文体命名与分类就令人难以把握。郭英德《中国古代文体学论稿》进行过归纳和概括,认为中国古代文体的命名方式主要有四种,即功能命名法、篇章命名法、类同命名法和形态命名法,其中功能命名法是中国古代文体最基本的命名方式。[5](P145)具体到对“小说”进行释名,应该重在“明其特性”与“辨其源流”。也就是说,不仅要注意分辨文体,而且还要注意辨其源流,辨明古今异同。近年,辨体制、溯源流、明正变、品高下这一研究路数不乏运用,如孙逊、赵维国《“传奇”体小说衍变之辨析·传奇小说“杂传体”形态的确立》(《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就是释“传奇”之名而辨析其衍变之作,只是尚未形成规模化、系统化。此外,吴承学、何诗海《中国文体学与文体史研究》(凤凰出版社2011年版)在关于小说文体探讨过程中也初步涉及到“‘说部’考”,“论案头小说及其文体”,以及文、史互动与唐传奇的文体生成,关于兴起时章回小说内容与形式的批评,中国古代历险记小说论纲。程国赋《中国古典小说论稿》(中华书局2012年版)重点探讨了“中国古代小说命名”、“中国古代小说命名的文体意义”等问题。纪德君《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生成及其他》(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主要从史传、说书与小说的亲缘关系入手,探寻了古代小说的生成机制、叙事特点及其文体形态,也蕴含着较强的“史识”意识。翁再红《走向经典之路:以中国古典小说为例》(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以文体的命名与合法化问题为切入点,分别讨论文本创作主体、文本阐释主体、文本传播主体以及文化参与主体等诸多因素在文本经典化进程中所起到的不同作用。总之,以往人们关于中国小说文体研究,除了要重点弄清文体认知与分类、命名与释名的过程,还要注意不断地发掘和阐释小说文体的性能和特点以及某小说文体的地位。 再次,属于文体研究意义的小说文本形态研究也有收获。在陶东风看来,“文体就是文学作品的话语体式,是文本的结构方式”[6](P2)。因而文体研究包括文本结构方式研究。关于小说文本研究及其相关问题,刘勇强在《小说史叙述的文本策略》一文中说:“小说史的文本策略涉及到小说内容与形式的方方面面,如文体、语体、形象构成方式、情节类型、人物设置、时空背景、艺术风格等等,而这当中的每一方面,又可以从诸多细节加以展开。”“小说史不只是小说作品的层叠累积,甚至也不只是随着社会生活发展而变化的小说创作态势,它完全可以细化或解构为小说叙述与文体诸要素的产生、运用及融合的渐进过程。”[7]大致说,小说文本理论之“谱系”梳理的重心在于文法理论“谱系”梳理。杨志平《中国古代小说文法论研究》(齐鲁书社2013年版)已经着重对小说文法论的来源及其自身流变进行了比较深入而系统的梳理。另外,传统小说批评范式也可以进一步成为小说“谱系”梳理的线索。李正学《论古代小说批评的形态》(《吉首大学学报》2013年第6期)指出,古代小说批评的形态主要有四种,即促进小说文体的独立的“史余批评”、揭示小说的历史真实的“本事批评”、提出作者的主体精神的“自叙批评”和发现小说的艺术美的“文法批评”。
另外,我们也曾通过中西小说文体比较做文章。除了乐黛云、饶芃子等比较文学研究者拥有数量可观的成果,杨星映《中西小说文体比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一书特别值得一提。该书通过深入分析中西小说文体的历时形态,重点阐述了中西小说文体发展的共同规律和不同特色,突出了小说文体形态赖以形成的文化机制,并关涉到小说文体学和小说叙事学等问题。
总体而言,以往人们在小说文体研究上已经起步,且取得了一些成果,只是这些研究常常被纳入“小说学”框架内进行,显得较为零散肤浅,期待专门而细致的探究。
二、“小说文体学”的独立及其“谱系”梳理
中国小说文体有中国本土天然的特点。就拿当下趋热的文体学研究而言,貌似发自西方相关理论传入的驱动,而事实上重视“文体”,“以文体为先”早已是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的一大传统。岂不闻我们的先辈就不断地发出诸如“文章以体制为先”(王应麟《玉海》卷202引倪正父语)、“假文以辨体”(徐师曾《文体明辨序》)以及“文莫先于辨体”(章学诚《文史通义》卷5内篇5《古文十弊》)等声音。中国文体理论“谱系”的梳理自然主要是基于中国传统文体研究的优势。历史地看,刘勰《文心雕龙》已经为我们确立了早期文体学研究的经典研究模式,明代的《文章辨体》、《文体明辨》、《文章辨体汇选》等又大体勾勒出传统文体的研究范围。况且,我们先辈所谓的“文体”并非仅指文学体裁,而是兼指体貌、体式,几乎囊括“文类”、“风格”、“形式”以及“体性”、“章法”与“文法”等多重内涵,且带有与时俱进的文化印记,本土特性较为鲜明。以故,我们的文体研究应该带有高度的文化自觉性。早在西学开始不断渗入的光绪二十七年(1901),文体学家王兆芳即在《遗曲园先生书》中与国学大家俞樾谈到写其《文体通释》的设想时就说过:“今者西术与我学争,我若固守专家之师承,而儒道反不振。兆芳以为学通天地人而考道于古圣贤,譣道于事物,祖述不摇,引申不已。使我儒道之大,足以抵西术之长,而西术之长不足以抗我儒道之大。若是亦善守师承者乎。”[8](P1)认为通过“祖述”和“引申”传统学术足可实现文体学研究的师承与创新。不言而喻,而今把小说文体研究作为本土文体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也自然肩负着文化回归的使命。1当然,我们提出小说文体学研究要回归或基于本土本体,并非意味着简单地拒绝外来文化。在实际操作上,我们还是既要以西方理论为镜照,注重与西方小说文体谱系进行比较,又要自主地探讨中国古代小说批评,深入探讨中国小说谱系的特质。需要指出的是,而今中国小说文体学研究不仅应该拥有自主性和独立性,而且要系统化、理论化,即注重“谱系”梳理。
何为“谱系”?在中国文化传统中,“谱系”原本指世族、宗族、家族之紧密关联。由于它肩负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思源报本、认祖归宗等功能,因而备受重视,以至于出现了郑樵《通志·氏族略》所谓的“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现象。海外“谱系”理论则源于尼采的《道德的谱系》,以法国哲学家福柯所倡之“谱系学”最具影响力。虽然中西“谱系”分别隶属于宗法和哲学,但其基本精神又是相通的。正如有人所指出的:“中西谱系及谱系学的研究对象不同,但存在一些共同点:一是注重研究对象演化的历程和渊源关系。二是注重寻找对象新元素的发生及其变异而形成的新的组成部分。三是注重研究对象门类种属的区分及其结构关系。”[9]可见,中西“谱系学”可以相互激发,为我们梳理中国文学“谱系”提供了理论支持。当然,文体往往承载着某段历史时期的文化,文体“谱系”梳理首先要关注文体命名与解读阐释等问题。当然,打铁还靠自身硬。传统小说文体“谱系”梳理是我们全面梳理本土文学传统“谱系”这一宏大工程的主要项目之一。既然原生态的中国小说文体“谱系”是一种已然存在,那么它自然会期待我们继续基于前人研究成果、运用现代眼光去进一步加强梳理和研究。当今学人正在为此努力。陈文新《中国小说的谱系与文体形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一书集中展示了他从“辨体”角度即从身份意识、题材选择、风格定位、叙述语调等层面把握不同文体的特点和不同文体之间的异同,上编从文体视角就子部小说(笔记小说)、传奇小说、话本小说、章回小说做系统探讨;下编就中国古代小说的重要个案做具体分析,史论结合,显示了作者梳理中国古代小说谱系的功力。更为有意识地本着“谱系梳理”目标而致力于小说文体文法研究者,当数谭帆等的《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该论著以皇皇篇幅着意于将批评史、文体史与学术史融会贯通,通过术语考释而实现知微见著。其撰述思想非常明确,即“梳理中国小说之‘谱系’”[10](P1)。正如著者所言:“中国小说实有其自身之‘谱系’,与西方小说及小说观颇多凿枘之处,强为曲说,难免会成为西人小说视野下之‘小说史’,而丧失了中国小说之本性。近年来,对中国小说之反思不绝于耳,出路何在?梳理中国小说之‘谱系’或为有益之津梁,而术语正是中国小说‘谱系’之外在显现。所谓‘术语’是指历代指称小说这一文体或文类的名词称谓,这些名词称谓历史悠久,涵盖面广,对其做出综合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考知中国小说之特性,进而揭示中国小说之独特‘谱系’,乃小说史研究的一种特殊理路。”[10](P1)这部论著能够瞄准“梳理谱系”并身体力行地对小说文体和文法术语进行了一一考释,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中国小说文体学研究若要更有前途,就必须既注重本土化和本体化,又要着力于“谱系”梳理。从这个意义上讲,《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具有特殊的学术意义。
三、《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之“谱系”梳理
梳理中国传统小说“谱系”应该从何处入手呢?曰:主要从文体认知与文本考释入手。“考释”,顾名思义,即考证与阐释,兼取两种传统治学方法。小说文体之“名”是对小说认知观念的命名,文法之“名”是对小说文本审美感性的命名,二者的具体表现即为小说文体文法“术语”。布尔迪厄说:“命名一个事物,也就意味着赋予了这事物存在的权力。”[11](P138)小说术语考释就是要从根本上挖掘小说本体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当下,谭帆挂帅的团队以“梳理中国小说文体谱系”相号召,其阶段性成果《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颇具造诣。
其一,该书做到了厚积薄发,有的放矢。谭帆于2006年发表的《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流变研究论略》强调小说本体研究主要在于文体与文本,成为这项研究的纲领和资料基础。关于研究方向和目标,他们这样说:“以回归还原中国古代小说文体和文体观念的本体存在为出发点,对古代小说文体的整体形态及各文体类型的起源、发展演变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勾勒出古代小说文体的体制规范和艺术构造方式、形态的渊源流变,同时从小说文体理论、创作与传播、雅俗文化与文学、社会历史文化等多角度对小说文体流变进行全面的综合融通研究,揭示文体发生、发展流变的原因与规律。”“在研究思路上,我们回归中国小说史发展的本土语境,以小说文体术语的解读为切入点,尽可能地还原中国小说的独特谱系。在理论上采取原始要终、追本溯源的方式,力图完整呈现每个术语演变过程中的原貌;在史料上试图涸泽而渔、一网打尽,既为术语的解读提供尽可能完备的佐证,也为后来者提供可资参考的线索。”[12]后来,他又于《论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研究的四种关系》一文中提出了这项研究的着力点:“梳理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研究的历史脉络,我们认为,小说文体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或许还需解决三个问题:‘细化’、‘深化’和‘本土化’。具体而言,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研究应着重处理四种关系:‘中’与‘西’的关系、‘源’与‘流’的关系、‘动’与‘静’的关系和‘内’与‘外’的关系。”[13]基于这些思考和规划,阶段性成果《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便应运而生。
其二,该书发扬了“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章学诚《校雠通义序》)的学术传统。我们知道,“命名”与“释名”是中国传统重要的学术之道。汉末刘熙作《释名》即用先秦以来传统训诂方法之一的“声训”来探求事物典礼命名的本源。刘勰《文心雕龙·序志篇》所提出的文体研究方法是“释名以章义”、“原始以表末”、“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承此古老传统,《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绪论”部分以《术语的解读:小说史研究的特殊理路》和《文法术语:小说叙事法则的独特呈现》两篇专论为压轴,详细分析了中国古典小说文体术语和文法术语的基本情况和价值,可谓全书的行文纲领和指导思想。“正文”部分由上下两卷构成,共考释了27个在古代小说史上影响深远的小说术语,包括“小说”、“志怪”、“寓言”、“稗官”、“笔记”、“传奇”、“话本”、“章回”、“说部”、“稗史”等15个小说文类、文体术语,“草蛇灰线”、“羯鼓解秽”、“狮子滚球”、“白描”、“章法”、“绝妙好辞”等12个小说文法术语。尽管每篇考释并非出自同一人,但均注意考镜源流、梳理内涵、抉发意旨、评判价值,体例大致相同。如,关于“演义”这一术语的考释同样做得很到位。在“明其特性”方面,指出“演义”一词非始于白话小说,并将“演义”分成对义理之阐释的“演言”与对史事之推演的“演事”两个系统。明代以来,白话小说繁盛,“演义”便由《三国志通俗演义》等历史小说逐步演化为指称一切白话小说,而其特性即在于“通俗”。“通俗”是“演义”区别于其他小说的首要特性。在“辨其源流”方面,指出“演义”既以通俗为归,则其源流亦应有别。进而通过引用绿天馆主人《古今小说叙》的记载,指出以“通俗”为特性,以说话为源头,以“教化”、“娱乐”为功能是“演义”的基本性质。最后得出结论说,古人从“特性”、“源流”、“功能”角度辨别了“演义”(白话小说)之性质,其义例、畛域均十分清晰。[10](P145-162)再如,在关于“说部”的考释中,指出其与“小说”之名一样具有源远流长的特点,其指称之对象亦复与“小说”相类。在考“源”方面,指出其肇始于刘向《说苑》和刘义庆《世说新语》,至于其名称则较早见于明王世贞《弇州四部稿》。而后对这一术语应用的头绪又做了如下梳理:明人邹迪光撰《文府滑稽》,其中卷9至卷12亦名为《说部》;至清宣统二年(1910),王文濡主编《古今说部丛书》10集60册,乃蔚为大观。近代以来,“说部”专指“通俗小说”,王韬《海上尘天影叙》云:“是书兼而有之,可与以上说部家分争一席,其所以誉之者如此。”[10](P213-227)这种既追踪术语名实,又考镜源流的做法,使得我们较全面而清晰地认识到“说部”这一术语的内涵和本质。由此可见,《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一书学术章法和写作笔法之严密。
其三,该书力求条分缕析,富于创新。整体而言,它能分而论之地考释每个术语,均言必有据,言之凿凿;若将经过考释的各个术语综合起来看,则足可分别成为一部小说文体理论史和小说文法理论史,当然可以视为一部较为严密的小说文体“谱系”。我们以往接受鲁迅等人的看法,通常认为中国小说如同西方小说,均起源于神话。而经过谭帆等的梳理,结论却是:中国小说由“子”而“史”再到“通俗小说”,而在这一“谱系”中,“子”、“史”二部是中国小说之渊薮,也是中国小说之本源。“小说”既是一个“历时性”的概念,即其自身有一个明显的演化轨迹,但同时,“小说”又是一个“共时性”的概念,各子概念之间常常“共存”。[10](P23)这就改变了过去单线或直线演进或变迁的印象。再如,我们一向认为中国小说的本质也如同西方小说,在于其“虚构性”和“叙事性”。但经过谭帆等一番梳理,结果却是:中国小说糅合“子”、“史”,又衍为“通俗”一系,其中维系之逻辑不在于“虚构”,也非全然在“叙事”,而在于中国小说贯穿始终的“非正统性”和“非主流性”。[10](绪论,P7)至于中国独有的“笔记体小说”,通过一番考释和梳理,谭帆等也做了较为精要的概括:这种以记载鬼神怪异之事和历史人物轶闻琐事为主的题材类型,其价值定位是“资考证、广见闻、寓劝诫”,其写作姿态是“据见闻实录”,其篇章体制则是随笔杂记、简古雅瞻。根据一番系统全面的梳理。该书认为,将中国小说之特性定位于“虚构之叙事散文”,以“神话传说——志怪志人——传奇——话本——章回”作为中国小说之“谱系”,并不符合中国小说实情。[10](P88)另外,该论著还注意从术语角度审视中国小说文体,并较为清晰地梳理出中国小说之文体构成和文体发展,且从价值层面指出各种术语也显示了小说文体在中国古代的存在态势,那就是“重文轻白”、“重笔记轻传奇”,这一态势一直延续到晚清。[10](绪论,P13)根据这些创新论断,我们不仅较为清晰地认识到中国小说文体不同于西方小说文体,而且对整个本土小说轮廓和“谱系”也有了大致印象。 《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是海内外学术界第一部全面、系统整理和研究小说文体术语的论著,将对中国小说文体研究、中国小说史研究和小说理论批评史研究产生重要影响,也可为当今的文艺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借鉴。当然,这部论著还只是这项宏大工程的一部分或初始阶段。我们期待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小说文体发展史”以“还原古人对小说文体的认识”为出发点的后续研究早日顺利问世。
四、中国小说文体“谱系”研究应学理化
一个完备的理论体系,总是和丰富的术语群、成熟的方法论以及经典的理论著述相联系的。尽管当下关于中国小说文体“谱系”梳理已是成绩斐然,且至谭帆等推出《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但是这份事业远没有了结,其开拓余地和可为空间仍然很大。为此,我们应该进一步使这一研究系统化、学理化,并使中国小说文体谱系学水到渠成。
首先,进一步发扬“辨性质”、“明角度”的学术传统,理出错综复杂的传统小说文体谱系的脉络与头绪。传统小说分类至今缠夹不清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认知“小说”性质的多变,二是各种分类角度的交叉。时至今日,对于“何为小说”及有多少角度来分类,都可以讨论,但是,总结古往今来的小说分类经验,尤其是近代管达如、吕思勉、胡怀琛等的“小说分类”精神,有两点是一致的:一是“辨性质”,二是“明角度”。这也当是我们今天进行小说分类的基本原则。在这基础上,我们现在还必须注意从当前研究的实际出发,对那些实在无法限定或归结的小说类别,要根据较为流行、大家接受的角度来进行,这种策略就叫作“趋大流”。比如,对于“何为小说”的问题,有两点大家一般都可接受:一是“小说”是一个历史的概念;二是起码要有点情节和人物。至于分类的角度,从语言角度来分,两分为文言与白话(当然也有一些界线不清的),这是一般通行的。在文言小说的分类中,一般先是从形式来分类的,至于再细分某一朝代的文言小说时,则往往又从题材上来区分,如将唐代的传奇分为“别传”、“剑侠”、“艳情”、“神怪”等。至于对白话小说,目前较多的还是从题材上加以分类。当然,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加以区分,只要言之成理,也可以拈出一种全新的、独特的分类角度,但切不可一会儿从这个角度,一会儿又用另一种标准,这就使人摸不着头脑了。概言之,对中国古代小说“谱系”梳理应该注意三条原则:辨性质,明角度,趋大流。[14]我们相信,依据这三条,中国小说文体“谱系”梳理的一系列难题定会迎刃而解,中国小说“文体谱系学”构建的实现即指日可待。
其次,进一步注重“跨学科”发掘和文化探寻,并通过“古今演变”与“互文”意识强化各个术语之间的逻辑关联。中国小说文法术语往往源自古老的哲学、史学以及画学、建筑学等领域,只有带着“跨学科”意识打开视野才能够辨明渊源、理清来龙去脉,从而真正把握好其基本内涵、特点以及应用场域。众所周知,中国小说叙事深受古代史学影响,在理论上的反映是,一些评论高超叙事技巧的术语便经常与史学有关,如“史迁笔法”、“龙门笔法”等。古代画学对小说写人影响深远,其理论反映是“龙眠白描”等。另如,“门笋”本是古代建筑工艺学术语,“大落墨法”源自绘画技法。对于这类术语,都应该从“跨学科”视野予以审视研究。需要重点提及的是,张世君《明清小说评点叙事概念研究》除了采取“细读归纳法”、“比较方法”、“还原验证法”,特别注意“跨学科研究”方法的运用,并指出:“在跨学科平台对小说评点概念与其他姊妹艺术的联系作互文性研究,更全面地把握明清小说评点叙事概念的基本特征与中国文化的原创性特点。”[15](绪论,P7)根据这种学术意识,她对“间架”、“一线穿”、“脱卸”、“犯笔”、“勾画和白描”、“衬染与背面傅粉法”以及“字法”、“句法”、“章法”等明清小说评点叙事概念进行了系统清理和界定,尤其对这些叙事概念中的建筑结构意识、戏曲段落意识、书法用笔意识、绘画图像意识、语言学修辞意识与中国文化的关系、时间性与空间性特性等蕴意进行了挖掘,其探讨之精细与严谨值得借鉴。近年,笔者也撰有《中国古代小说批评中的“跨界取譬”传统鸟瞰》一文,指出:“在中国古代小说批评中,人们常常跨界性地攀附或援引史传、古文、绘画与戏剧等诸文类的专门性术语,以裨补难以自足言说的缺憾,从而形成‘拟于史传’、‘拟于古文’、‘拟于绘画’、‘拟于戏剧’等‘跨界取譬’的修辞批评传统。”[16]无论如何,对中国小说文体文法“谱系”进行梳理既需要有宽阔的学识,也需要“跨学科”的研究理念;既要注意小说叙事理论研究与历史叙事理论相嫁接,又要注意与哲学观念形成关联和互动。对此,赖力行《关于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术语的类型和特点》指出:“除了诗歌批评的简约性用语,我们在大量的评点派批评文字中,还随处可见从社会人生体验中借用而来的分析小说戏曲形式技巧的术语,诸如‘寒冰破热’、‘草蛇灰线’、‘急脉缓炙’、‘笙箫夹鼓’、‘一击两鸣’等等。运用这些不同于诗文评论的术语,往往能够使批评家的文学理解与读者的阅读经验和社会经验协调起来,增加批评的可读性。”[17]总之,谈到“谱系”研究,我们不能不注重其多元性、差异性、关联性、互渗性。在中国小说文体“谱系”梳理中,比较理念也与“跨学科”理念相辅相成,中外比较、古今比较必不可少,历史的、逻辑的、美学的研究理念自然也要努力信守。
再次,进一步注重促使传统小说文本文法理论“谱系”梳理全面开花,精益求精。前几年,在反思传统小说研究所存在的问题时,刘勇强曾经指出:“小说史的文本策略涉及到小说内容与形式的方方面面,如文体、语体、形象构成方式、情节类型、人物设置、时空背景、艺术风格等等,而这当中的每一方面,又可以从诸多细节加以展开。”[18]事实上,传统小说文体研究也要尽量涉及小说文本的方方面面,叙事理论与写人理论应该有所兼顾。众所周知,“小说学”当以“叙事为宗”,“写人为本”。在西方小说理论中,无论是20世纪曾经风行的福斯特《小说面面观》也好,还是而今新版的杰夫·格尔克《情节与人物——找到伟大小说的平衡点》也罢,都强调人物和情节在小说文本中同样重要,不可偏废。因此,文法“谱系”又可一分为二:叙事文法谱系与写人文法谱系。中国传统小说文本及理论“谱系”梳理自然应该花开两朵,既关注小说叙事史论梳理,又重视小说写人史论梳理。相对而言,以往关于“叙事史论”的研究成果已经较为丰富。就小说文本研究而言,陈平原《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可以称为一部叙事演变史,只是重在晚清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古今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随后,杨义《中国叙事学》(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借鉴现代西方叙事学理论框架,从“结构”、“时间”、“视角”等方面来建构中国叙事学,时刻注意“返回中国叙事本身”,并列出“评点篇”专门探讨中国小说叙事理论问题。董乃斌《中国文学叙事传统研究》(中华书局2012年版)带有较为鲜明的“叙事史”梳理意识,只是面向整个文学叙事。专门小说叙事理论的梳理主要有张世君的《明清小说评点叙事概念研究》。《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下卷之“文法术语考释”,包括“草蛇灰线”、“羯鼓解秽”、“狮子滚球”、“背面铺粉”、“横云断山与山断云连”、“水穷云起”、“门笋”、“大落墨法”、“加一倍法”、“章法”、“白描”、“绝妙好辞”12个,也主要集中在叙事文法方面,未免显得有点单薄。除了一些术语考释,对叙事文化的探寻也有较大空间。如,叙事的基础是“故事”,中国小说文体术语中多含“故事”成分。如,就“话”字而言,其意义指向首先就是“故事”。但这尚不能全面理解这个词的意蕴。细加追踪,人们又发现它本身还含有诙谐之义。唐释慧琳《一切经音义》卷16“谈话”注引《博雅》曰:“话,谑也。”[19](P2116)据此而言,凡以“话”为名之“话”体著述皆应有轻松活泼之特点。于是,“诗话”、“词话”、“曲话”、“文话”以及“小说话”虽然都是文学批评方式,但这些理论发生的场景尤其是其中的对话体表达场景大多包含“深入浅出”、“诙谐幽默”等“叙事”意味。再如,从观念层面来看,一个小说作品,尤其是长篇小说,往往还具有外在表层叙述结构与深层思想结构的相互配合。诸如天人感应、五行、因果报应、报恩复仇、轮回、圜道等,都可能成为中国小说结构的关键要素,这些问题都存在继续研究的空间。另外,在小说行文中惯用的套话,如指示节奏悬念的“说时迟,那时快”、指示时间频率的“有话即长,无话则短”、指示“时间满格”的“夜住晓行,不则一日”,以及指示时空转换的“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等也可以作为“术语”来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传统小说“写人史”与“写人学”更是一片等待开垦的处女地。由于近些年“叙事”研究较为红火,因而“写人”研究遭遇冷落。写人理论梳理显得相当滞后。我们眼下主要的先期成果还是多年前关于人物理论的探讨研究。笔者《中国“写人论”的古今演变》(《文史哲》2005年第1期)曾粗线条地梳理了从“形神论”、“性格论”到“典型论”以及“多元论”的理论演变“谱系”。而今,梳理中国写人理论“谱系”的可为空间仍然较大,一大批写人理论术语有待考释,“传神”、“传情”、“得态”、“作态”、“肖貌”、“如画”、“点睛”、“颊上三毛”、“逼真”、“肖似”、“人情物理”、“白描”、“犯中有避”、“比衬”、“千古若活”、“个个活跳”、“活起来”、“真如活现”、“追魂摄影”等。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谱系”是一种有机组成,包括生成机制、演变机制、变迁机制等要素。在梳理小说文体“谱系”的同时,文本“谱系”梳理同样重要。细数一部小说研究史,对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进行考释并非什么新鲜事物。单说关于金圣叹小说批评术语的考释即不绝如缕。大到金圣叹对“格物”论、“忠恕”论、“因缘生法”论等叙事观念的整体把握,小到对他提出的“正笔”与“闲笔”、“灵眼觑见”与“灵手捉住”等具体概念的辨析,都有人认真做过。至于评点《水浒》所提出的“倒插法”、“夹叙法”、“草蛇灰线法”、“大落墨法”、“绵针泥刺法”、“背面铺叙法”、“弄引法”、“獭尾法”、“正犯法”、“略犯法”、“极省法”、“欲合故纵法”、“鸾胶续弦法”等其他文法术语,也要不断阐发。 在中国传统小说“文体谱系学”的研究与构建过程中,我们可以对那些至今仍然充满活力的文体文法术语信手拈来,活学活用;也可以经过反复磨洗、质疑、证伪、融合工序,将那些久经沉沙的文体文法术语适度地投放到现代文论话语空间。
参 考 文 献
[1] 谭帆等:《中国分体文学学史·小说学卷》,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13.
[2] 施蛰存:《小说中的对话》,载严家炎:《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2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3] 孙逊、潘建国:《唐传奇文体考辨》,载《文学遗产》1999年第6期.
[4] 罗宗强:《我国古代文体定名的若干问题》,载《中山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
[5] 郭英德:《中国古代文体学论稿》,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6] 陶东风:《文体演变及其文化意味》,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
[7] 刘勇强:《小说史叙述的文本策略》,载《北京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8] 王兆芳:《文体通释》,北京:中华印刷局,1925.
[9] 赵辉:《谈中国文学谱系研究的意义》,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
[10] 谭帆等:《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11] 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包亚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12] 谭帆、王庆华:《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流变研究论略》,载《文艺理论研究》2006年第3期.
[13] 谭帆:《论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研究的四种关系》,载《学术月刊》2013年第11期.
[14]
关键词:小说文体;谱系梳理;谭帆;学理性
作者简介:李桂奎,男,文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从事中国古代小说研究;黄霖,男,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复旦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研究所所长,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文学史研究。
中图分类号:I206.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5)04-0016-09
自20世纪80年代初郭绍虞发表《提倡一些文体分类学》一文、褚斌杰出版《中国古代文体概论》专著之后,文体研究不断升温。而今随着郭英德《中国古代文体学论稿》、吴承学《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曾枣庄《中国古代文体学》等著作接连推出,文体学研究越来越红火,大有成为“显学”之势。只是这些研究多集中于诗文二体,戏曲小说文体研究相对冷落。近来,谭帆等合著的《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下文简称“《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不仅拓荒性地对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进行了系统考释,而且为我们开启了一条深化传统小说文体研究的路数,即从“谱系”高度着眼开拓中国小说文体研究的新局面。
一、“小说文体学”以往常被纳入“小说学”
自近代“小说学”这一概念被提出以来,其具体运用的含义并非一致。宁宗一主编的《中国小说学通论》(安徽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罗书华所著《中国小说学主流》(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年版)等书主要是指古代小说理论。“小说学”的另一含义是小说研究。谭帆曾对这一概念的来龙去脉进行梳理,并指出它“大致包括小说文体研究、小说存在方式研究和小说的文本批评”[1](P10)。通而观之,以往“小说文体学”基本上是被纳入“小说学”进行研究的,这些研究大致涉及文体类型、小说文体史、小说文本文法等问题。
首先,小说文体类型向来是小说文体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历史地看,唐代刘知几较早开始对小说进行分类。他在对魏晋六朝小说认识的基础上,将当时的“偏记小说”分成十类。(《史通·杂述》)明代胡应麟则将刘知几归为“小说”的“郡书”、“地理书”、“都邑簿”之类剔除出去,重新分为志怪、传奇、杂录、丛谈、辨订、箴规等六类。(《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只是他六类中的“辨订”、“箴规”等类并不为后人所认同。关于白话小说究竟如何划分,哪些属“小说”,哪些不属“小说”,也是众说纷纭。这些主要都是由对“小说”特性认识的不确定性所引起的。另外,分类角度的多种多样和相互交叉也会引起矛盾。如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从内容、题材的角度着眼对明代小说进行了分类,而对清代小说的分类却采取了表现手法角度,导致自乱了体系。在中国古代小说分类史上,较早自觉地讨论“小说分类”问题的是管达如。他在1912年发表的《说小说》(《小说月报》第3卷第7期)中专列了一节“小说之分类”,从语言、体制、题材三个角度进行了分类。继而,吕思勉作《小说丛话》(《中华小说界》1914年第3期)明确地提出“小说之分类,可自种种方面观察之”。后来,胡怀琛之《中国小说研究》(上海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专论中国古代小说分类。其主要精神,就是先解决“何谓小说”的问题,对“中国小说二字之来历”作了辨析;接着就从“实质上”、“形式上”、“时代上”三个不同的角度来分析小说的分类。近些年,陈平原《小说史:理论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三篇专论“中国小说类型研究”。众所周知,各种小说类别之“名”其实是由一系列相关联的体裁与体貌术语组成的。经过长期探索,人们基本形成这样的共识:尽管学界关于中国古代小说的文体类别说法不同,但最具影响力的类别当有四种,即笔记体、传奇体、话本体、章回体。从学术史上看,较早明确地提出这一学说的学者应该是施蛰存。他在1937年发表的《小说中的对话》一文指出:“我国古来的所谓小说,最早的大都是以随笔的形式叙说一个尖新故事,其后是唐人所作篇幅较长的传奇文,再后的宋人话本,再后才是鸿篇巨制的章回小说。在这样的发展过程中,小说的故事是由简单而变为繁复,或由一个而变为层出不穷的多个;小说的文体也由素朴的叙述而变为绚艳的描写。而小说中人物对话之记录,也因为小说作者需要加强其描写之效能而被利用了。”[2](P471)在此,施先生用演进的眼光,勾勒出中国古代小说从最早的“随笔式的尖新故事”,中经“传奇文”、“宋人话本”,到最后的“章回小说”一路演变的历程。近年,孙逊、潘建国《唐传奇文体考辨》一文更明确道:“古代小说可以按照篇幅、结构、语言、表达方式、流传方式等文体特征,分为笔记体、传奇体、话本体、章回体等四种文体,而不同文体的小说,可再按照题材分成若干类型,譬如将笔记体小说分为志怪类、志人类、博物类等,将章回体小说分为历史演义类、神魔类、世情类、侠义公案类等。”[3]罗书华《中国小说学主流》把“小说”看成是“稗史小说”、“传奇小说”、“平话小说”和“章回小说”的合义。这些类型研究取得了如下共识和成效:传统小说文体之大类基本为四,小类又可分出若干,各种小说体既相对独立,又彼此交叉。
其次,小说文体之“名”及“史”也受到关注。罗宗强在《我国古代文体定名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指出:“决定文体生成、定名和发展的,都不是单一的因素,又对于古人文体观念的理解与评价,也乱如理丝。”“文体的定名涉及体裁与体貌两大类。”[4]指出文体命名与释名有着复杂的背景和文化基因。中国古代文体谱系的形成、结构、方法与观念非常复杂,单是文体命名与分类就令人难以把握。郭英德《中国古代文体学论稿》进行过归纳和概括,认为中国古代文体的命名方式主要有四种,即功能命名法、篇章命名法、类同命名法和形态命名法,其中功能命名法是中国古代文体最基本的命名方式。[5](P145)具体到对“小说”进行释名,应该重在“明其特性”与“辨其源流”。也就是说,不仅要注意分辨文体,而且还要注意辨其源流,辨明古今异同。近年,辨体制、溯源流、明正变、品高下这一研究路数不乏运用,如孙逊、赵维国《“传奇”体小说衍变之辨析·传奇小说“杂传体”形态的确立》(《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就是释“传奇”之名而辨析其衍变之作,只是尚未形成规模化、系统化。此外,吴承学、何诗海《中国文体学与文体史研究》(凤凰出版社2011年版)在关于小说文体探讨过程中也初步涉及到“‘说部’考”,“论案头小说及其文体”,以及文、史互动与唐传奇的文体生成,关于兴起时章回小说内容与形式的批评,中国古代历险记小说论纲。程国赋《中国古典小说论稿》(中华书局2012年版)重点探讨了“中国古代小说命名”、“中国古代小说命名的文体意义”等问题。纪德君《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生成及其他》(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主要从史传、说书与小说的亲缘关系入手,探寻了古代小说的生成机制、叙事特点及其文体形态,也蕴含着较强的“史识”意识。翁再红《走向经典之路:以中国古典小说为例》(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以文体的命名与合法化问题为切入点,分别讨论文本创作主体、文本阐释主体、文本传播主体以及文化参与主体等诸多因素在文本经典化进程中所起到的不同作用。总之,以往人们关于中国小说文体研究,除了要重点弄清文体认知与分类、命名与释名的过程,还要注意不断地发掘和阐释小说文体的性能和特点以及某小说文体的地位。 再次,属于文体研究意义的小说文本形态研究也有收获。在陶东风看来,“文体就是文学作品的话语体式,是文本的结构方式”[6](P2)。因而文体研究包括文本结构方式研究。关于小说文本研究及其相关问题,刘勇强在《小说史叙述的文本策略》一文中说:“小说史的文本策略涉及到小说内容与形式的方方面面,如文体、语体、形象构成方式、情节类型、人物设置、时空背景、艺术风格等等,而这当中的每一方面,又可以从诸多细节加以展开。”“小说史不只是小说作品的层叠累积,甚至也不只是随着社会生活发展而变化的小说创作态势,它完全可以细化或解构为小说叙述与文体诸要素的产生、运用及融合的渐进过程。”[7]大致说,小说文本理论之“谱系”梳理的重心在于文法理论“谱系”梳理。杨志平《中国古代小说文法论研究》(齐鲁书社2013年版)已经着重对小说文法论的来源及其自身流变进行了比较深入而系统的梳理。另外,传统小说批评范式也可以进一步成为小说“谱系”梳理的线索。李正学《论古代小说批评的形态》(《吉首大学学报》2013年第6期)指出,古代小说批评的形态主要有四种,即促进小说文体的独立的“史余批评”、揭示小说的历史真实的“本事批评”、提出作者的主体精神的“自叙批评”和发现小说的艺术美的“文法批评”。
另外,我们也曾通过中西小说文体比较做文章。除了乐黛云、饶芃子等比较文学研究者拥有数量可观的成果,杨星映《中西小说文体比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一书特别值得一提。该书通过深入分析中西小说文体的历时形态,重点阐述了中西小说文体发展的共同规律和不同特色,突出了小说文体形态赖以形成的文化机制,并关涉到小说文体学和小说叙事学等问题。
总体而言,以往人们在小说文体研究上已经起步,且取得了一些成果,只是这些研究常常被纳入“小说学”框架内进行,显得较为零散肤浅,期待专门而细致的探究。
二、“小说文体学”的独立及其“谱系”梳理
中国小说文体有中国本土天然的特点。就拿当下趋热的文体学研究而言,貌似发自西方相关理论传入的驱动,而事实上重视“文体”,“以文体为先”早已是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的一大传统。岂不闻我们的先辈就不断地发出诸如“文章以体制为先”(王应麟《玉海》卷202引倪正父语)、“假文以辨体”(徐师曾《文体明辨序》)以及“文莫先于辨体”(章学诚《文史通义》卷5内篇5《古文十弊》)等声音。中国文体理论“谱系”的梳理自然主要是基于中国传统文体研究的优势。历史地看,刘勰《文心雕龙》已经为我们确立了早期文体学研究的经典研究模式,明代的《文章辨体》、《文体明辨》、《文章辨体汇选》等又大体勾勒出传统文体的研究范围。况且,我们先辈所谓的“文体”并非仅指文学体裁,而是兼指体貌、体式,几乎囊括“文类”、“风格”、“形式”以及“体性”、“章法”与“文法”等多重内涵,且带有与时俱进的文化印记,本土特性较为鲜明。以故,我们的文体研究应该带有高度的文化自觉性。早在西学开始不断渗入的光绪二十七年(1901),文体学家王兆芳即在《遗曲园先生书》中与国学大家俞樾谈到写其《文体通释》的设想时就说过:“今者西术与我学争,我若固守专家之师承,而儒道反不振。兆芳以为学通天地人而考道于古圣贤,譣道于事物,祖述不摇,引申不已。使我儒道之大,足以抵西术之长,而西术之长不足以抗我儒道之大。若是亦善守师承者乎。”[8](P1)认为通过“祖述”和“引申”传统学术足可实现文体学研究的师承与创新。不言而喻,而今把小说文体研究作为本土文体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也自然肩负着文化回归的使命。1当然,我们提出小说文体学研究要回归或基于本土本体,并非意味着简单地拒绝外来文化。在实际操作上,我们还是既要以西方理论为镜照,注重与西方小说文体谱系进行比较,又要自主地探讨中国古代小说批评,深入探讨中国小说谱系的特质。需要指出的是,而今中国小说文体学研究不仅应该拥有自主性和独立性,而且要系统化、理论化,即注重“谱系”梳理。
何为“谱系”?在中国文化传统中,“谱系”原本指世族、宗族、家族之紧密关联。由于它肩负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思源报本、认祖归宗等功能,因而备受重视,以至于出现了郑樵《通志·氏族略》所谓的“人尚谱系之学,家藏谱系之书”现象。海外“谱系”理论则源于尼采的《道德的谱系》,以法国哲学家福柯所倡之“谱系学”最具影响力。虽然中西“谱系”分别隶属于宗法和哲学,但其基本精神又是相通的。正如有人所指出的:“中西谱系及谱系学的研究对象不同,但存在一些共同点:一是注重研究对象演化的历程和渊源关系。二是注重寻找对象新元素的发生及其变异而形成的新的组成部分。三是注重研究对象门类种属的区分及其结构关系。”[9]可见,中西“谱系学”可以相互激发,为我们梳理中国文学“谱系”提供了理论支持。当然,文体往往承载着某段历史时期的文化,文体“谱系”梳理首先要关注文体命名与解读阐释等问题。当然,打铁还靠自身硬。传统小说文体“谱系”梳理是我们全面梳理本土文学传统“谱系”这一宏大工程的主要项目之一。既然原生态的中国小说文体“谱系”是一种已然存在,那么它自然会期待我们继续基于前人研究成果、运用现代眼光去进一步加强梳理和研究。当今学人正在为此努力。陈文新《中国小说的谱系与文体形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一书集中展示了他从“辨体”角度即从身份意识、题材选择、风格定位、叙述语调等层面把握不同文体的特点和不同文体之间的异同,上编从文体视角就子部小说(笔记小说)、传奇小说、话本小说、章回小说做系统探讨;下编就中国古代小说的重要个案做具体分析,史论结合,显示了作者梳理中国古代小说谱系的功力。更为有意识地本着“谱系梳理”目标而致力于小说文体文法研究者,当数谭帆等的《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该论著以皇皇篇幅着意于将批评史、文体史与学术史融会贯通,通过术语考释而实现知微见著。其撰述思想非常明确,即“梳理中国小说之‘谱系’”[10](P1)。正如著者所言:“中国小说实有其自身之‘谱系’,与西方小说及小说观颇多凿枘之处,强为曲说,难免会成为西人小说视野下之‘小说史’,而丧失了中国小说之本性。近年来,对中国小说之反思不绝于耳,出路何在?梳理中国小说之‘谱系’或为有益之津梁,而术语正是中国小说‘谱系’之外在显现。所谓‘术语’是指历代指称小说这一文体或文类的名词称谓,这些名词称谓历史悠久,涵盖面广,对其做出综合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考知中国小说之特性,进而揭示中国小说之独特‘谱系’,乃小说史研究的一种特殊理路。”[10](P1)这部论著能够瞄准“梳理谱系”并身体力行地对小说文体和文法术语进行了一一考释,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中国小说文体学研究若要更有前途,就必须既注重本土化和本体化,又要着力于“谱系”梳理。从这个意义上讲,《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具有特殊的学术意义。
三、《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之“谱系”梳理
梳理中国传统小说“谱系”应该从何处入手呢?曰:主要从文体认知与文本考释入手。“考释”,顾名思义,即考证与阐释,兼取两种传统治学方法。小说文体之“名”是对小说认知观念的命名,文法之“名”是对小说文本审美感性的命名,二者的具体表现即为小说文体文法“术语”。布尔迪厄说:“命名一个事物,也就意味着赋予了这事物存在的权力。”[11](P138)小说术语考释就是要从根本上挖掘小说本体存在的意义与价值。当下,谭帆挂帅的团队以“梳理中国小说文体谱系”相号召,其阶段性成果《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颇具造诣。
其一,该书做到了厚积薄发,有的放矢。谭帆于2006年发表的《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流变研究论略》强调小说本体研究主要在于文体与文本,成为这项研究的纲领和资料基础。关于研究方向和目标,他们这样说:“以回归还原中国古代小说文体和文体观念的本体存在为出发点,对古代小说文体的整体形态及各文体类型的起源、发展演变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勾勒出古代小说文体的体制规范和艺术构造方式、形态的渊源流变,同时从小说文体理论、创作与传播、雅俗文化与文学、社会历史文化等多角度对小说文体流变进行全面的综合融通研究,揭示文体发生、发展流变的原因与规律。”“在研究思路上,我们回归中国小说史发展的本土语境,以小说文体术语的解读为切入点,尽可能地还原中国小说的独特谱系。在理论上采取原始要终、追本溯源的方式,力图完整呈现每个术语演变过程中的原貌;在史料上试图涸泽而渔、一网打尽,既为术语的解读提供尽可能完备的佐证,也为后来者提供可资参考的线索。”[12]后来,他又于《论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研究的四种关系》一文中提出了这项研究的着力点:“梳理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研究的历史脉络,我们认为,小说文体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或许还需解决三个问题:‘细化’、‘深化’和‘本土化’。具体而言,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研究应着重处理四种关系:‘中’与‘西’的关系、‘源’与‘流’的关系、‘动’与‘静’的关系和‘内’与‘外’的关系。”[13]基于这些思考和规划,阶段性成果《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便应运而生。
其二,该书发扬了“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章学诚《校雠通义序》)的学术传统。我们知道,“命名”与“释名”是中国传统重要的学术之道。汉末刘熙作《释名》即用先秦以来传统训诂方法之一的“声训”来探求事物典礼命名的本源。刘勰《文心雕龙·序志篇》所提出的文体研究方法是“释名以章义”、“原始以表末”、“选文以定篇”、“敷理以举统”。承此古老传统,《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绪论”部分以《术语的解读:小说史研究的特殊理路》和《文法术语:小说叙事法则的独特呈现》两篇专论为压轴,详细分析了中国古典小说文体术语和文法术语的基本情况和价值,可谓全书的行文纲领和指导思想。“正文”部分由上下两卷构成,共考释了27个在古代小说史上影响深远的小说术语,包括“小说”、“志怪”、“寓言”、“稗官”、“笔记”、“传奇”、“话本”、“章回”、“说部”、“稗史”等15个小说文类、文体术语,“草蛇灰线”、“羯鼓解秽”、“狮子滚球”、“白描”、“章法”、“绝妙好辞”等12个小说文法术语。尽管每篇考释并非出自同一人,但均注意考镜源流、梳理内涵、抉发意旨、评判价值,体例大致相同。如,关于“演义”这一术语的考释同样做得很到位。在“明其特性”方面,指出“演义”一词非始于白话小说,并将“演义”分成对义理之阐释的“演言”与对史事之推演的“演事”两个系统。明代以来,白话小说繁盛,“演义”便由《三国志通俗演义》等历史小说逐步演化为指称一切白话小说,而其特性即在于“通俗”。“通俗”是“演义”区别于其他小说的首要特性。在“辨其源流”方面,指出“演义”既以通俗为归,则其源流亦应有别。进而通过引用绿天馆主人《古今小说叙》的记载,指出以“通俗”为特性,以说话为源头,以“教化”、“娱乐”为功能是“演义”的基本性质。最后得出结论说,古人从“特性”、“源流”、“功能”角度辨别了“演义”(白话小说)之性质,其义例、畛域均十分清晰。[10](P145-162)再如,在关于“说部”的考释中,指出其与“小说”之名一样具有源远流长的特点,其指称之对象亦复与“小说”相类。在考“源”方面,指出其肇始于刘向《说苑》和刘义庆《世说新语》,至于其名称则较早见于明王世贞《弇州四部稿》。而后对这一术语应用的头绪又做了如下梳理:明人邹迪光撰《文府滑稽》,其中卷9至卷12亦名为《说部》;至清宣统二年(1910),王文濡主编《古今说部丛书》10集60册,乃蔚为大观。近代以来,“说部”专指“通俗小说”,王韬《海上尘天影叙》云:“是书兼而有之,可与以上说部家分争一席,其所以誉之者如此。”[10](P213-227)这种既追踪术语名实,又考镜源流的做法,使得我们较全面而清晰地认识到“说部”这一术语的内涵和本质。由此可见,《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一书学术章法和写作笔法之严密。
其三,该书力求条分缕析,富于创新。整体而言,它能分而论之地考释每个术语,均言必有据,言之凿凿;若将经过考释的各个术语综合起来看,则足可分别成为一部小说文体理论史和小说文法理论史,当然可以视为一部较为严密的小说文体“谱系”。我们以往接受鲁迅等人的看法,通常认为中国小说如同西方小说,均起源于神话。而经过谭帆等的梳理,结论却是:中国小说由“子”而“史”再到“通俗小说”,而在这一“谱系”中,“子”、“史”二部是中国小说之渊薮,也是中国小说之本源。“小说”既是一个“历时性”的概念,即其自身有一个明显的演化轨迹,但同时,“小说”又是一个“共时性”的概念,各子概念之间常常“共存”。[10](P23)这就改变了过去单线或直线演进或变迁的印象。再如,我们一向认为中国小说的本质也如同西方小说,在于其“虚构性”和“叙事性”。但经过谭帆等一番梳理,结果却是:中国小说糅合“子”、“史”,又衍为“通俗”一系,其中维系之逻辑不在于“虚构”,也非全然在“叙事”,而在于中国小说贯穿始终的“非正统性”和“非主流性”。[10](绪论,P7)至于中国独有的“笔记体小说”,通过一番考释和梳理,谭帆等也做了较为精要的概括:这种以记载鬼神怪异之事和历史人物轶闻琐事为主的题材类型,其价值定位是“资考证、广见闻、寓劝诫”,其写作姿态是“据见闻实录”,其篇章体制则是随笔杂记、简古雅瞻。根据一番系统全面的梳理。该书认为,将中国小说之特性定位于“虚构之叙事散文”,以“神话传说——志怪志人——传奇——话本——章回”作为中国小说之“谱系”,并不符合中国小说实情。[10](P88)另外,该论著还注意从术语角度审视中国小说文体,并较为清晰地梳理出中国小说之文体构成和文体发展,且从价值层面指出各种术语也显示了小说文体在中国古代的存在态势,那就是“重文轻白”、“重笔记轻传奇”,这一态势一直延续到晚清。[10](绪论,P13)根据这些创新论断,我们不仅较为清晰地认识到中国小说文体不同于西方小说文体,而且对整个本土小说轮廓和“谱系”也有了大致印象。 《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是海内外学术界第一部全面、系统整理和研究小说文体术语的论著,将对中国小说文体研究、中国小说史研究和小说理论批评史研究产生重要影响,也可为当今的文艺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借鉴。当然,这部论著还只是这项宏大工程的一部分或初始阶段。我们期待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小说文体发展史”以“还原古人对小说文体的认识”为出发点的后续研究早日顺利问世。
四、中国小说文体“谱系”研究应学理化
一个完备的理论体系,总是和丰富的术语群、成熟的方法论以及经典的理论著述相联系的。尽管当下关于中国小说文体“谱系”梳理已是成绩斐然,且至谭帆等推出《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但是这份事业远没有了结,其开拓余地和可为空间仍然很大。为此,我们应该进一步使这一研究系统化、学理化,并使中国小说文体谱系学水到渠成。
首先,进一步发扬“辨性质”、“明角度”的学术传统,理出错综复杂的传统小说文体谱系的脉络与头绪。传统小说分类至今缠夹不清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认知“小说”性质的多变,二是各种分类角度的交叉。时至今日,对于“何为小说”及有多少角度来分类,都可以讨论,但是,总结古往今来的小说分类经验,尤其是近代管达如、吕思勉、胡怀琛等的“小说分类”精神,有两点是一致的:一是“辨性质”,二是“明角度”。这也当是我们今天进行小说分类的基本原则。在这基础上,我们现在还必须注意从当前研究的实际出发,对那些实在无法限定或归结的小说类别,要根据较为流行、大家接受的角度来进行,这种策略就叫作“趋大流”。比如,对于“何为小说”的问题,有两点大家一般都可接受:一是“小说”是一个历史的概念;二是起码要有点情节和人物。至于分类的角度,从语言角度来分,两分为文言与白话(当然也有一些界线不清的),这是一般通行的。在文言小说的分类中,一般先是从形式来分类的,至于再细分某一朝代的文言小说时,则往往又从题材上来区分,如将唐代的传奇分为“别传”、“剑侠”、“艳情”、“神怪”等。至于对白话小说,目前较多的还是从题材上加以分类。当然,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加以区分,只要言之成理,也可以拈出一种全新的、独特的分类角度,但切不可一会儿从这个角度,一会儿又用另一种标准,这就使人摸不着头脑了。概言之,对中国古代小说“谱系”梳理应该注意三条原则:辨性质,明角度,趋大流。[14]我们相信,依据这三条,中国小说文体“谱系”梳理的一系列难题定会迎刃而解,中国小说“文体谱系学”构建的实现即指日可待。
其次,进一步注重“跨学科”发掘和文化探寻,并通过“古今演变”与“互文”意识强化各个术语之间的逻辑关联。中国小说文法术语往往源自古老的哲学、史学以及画学、建筑学等领域,只有带着“跨学科”意识打开视野才能够辨明渊源、理清来龙去脉,从而真正把握好其基本内涵、特点以及应用场域。众所周知,中国小说叙事深受古代史学影响,在理论上的反映是,一些评论高超叙事技巧的术语便经常与史学有关,如“史迁笔法”、“龙门笔法”等。古代画学对小说写人影响深远,其理论反映是“龙眠白描”等。另如,“门笋”本是古代建筑工艺学术语,“大落墨法”源自绘画技法。对于这类术语,都应该从“跨学科”视野予以审视研究。需要重点提及的是,张世君《明清小说评点叙事概念研究》除了采取“细读归纳法”、“比较方法”、“还原验证法”,特别注意“跨学科研究”方法的运用,并指出:“在跨学科平台对小说评点概念与其他姊妹艺术的联系作互文性研究,更全面地把握明清小说评点叙事概念的基本特征与中国文化的原创性特点。”[15](绪论,P7)根据这种学术意识,她对“间架”、“一线穿”、“脱卸”、“犯笔”、“勾画和白描”、“衬染与背面傅粉法”以及“字法”、“句法”、“章法”等明清小说评点叙事概念进行了系统清理和界定,尤其对这些叙事概念中的建筑结构意识、戏曲段落意识、书法用笔意识、绘画图像意识、语言学修辞意识与中国文化的关系、时间性与空间性特性等蕴意进行了挖掘,其探讨之精细与严谨值得借鉴。近年,笔者也撰有《中国古代小说批评中的“跨界取譬”传统鸟瞰》一文,指出:“在中国古代小说批评中,人们常常跨界性地攀附或援引史传、古文、绘画与戏剧等诸文类的专门性术语,以裨补难以自足言说的缺憾,从而形成‘拟于史传’、‘拟于古文’、‘拟于绘画’、‘拟于戏剧’等‘跨界取譬’的修辞批评传统。”[16]无论如何,对中国小说文体文法“谱系”进行梳理既需要有宽阔的学识,也需要“跨学科”的研究理念;既要注意小说叙事理论研究与历史叙事理论相嫁接,又要注意与哲学观念形成关联和互动。对此,赖力行《关于中国古代文学批评术语的类型和特点》指出:“除了诗歌批评的简约性用语,我们在大量的评点派批评文字中,还随处可见从社会人生体验中借用而来的分析小说戏曲形式技巧的术语,诸如‘寒冰破热’、‘草蛇灰线’、‘急脉缓炙’、‘笙箫夹鼓’、‘一击两鸣’等等。运用这些不同于诗文评论的术语,往往能够使批评家的文学理解与读者的阅读经验和社会经验协调起来,增加批评的可读性。”[17]总之,谈到“谱系”研究,我们不能不注重其多元性、差异性、关联性、互渗性。在中国小说文体“谱系”梳理中,比较理念也与“跨学科”理念相辅相成,中外比较、古今比较必不可少,历史的、逻辑的、美学的研究理念自然也要努力信守。
再次,进一步注重促使传统小说文本文法理论“谱系”梳理全面开花,精益求精。前几年,在反思传统小说研究所存在的问题时,刘勇强曾经指出:“小说史的文本策略涉及到小说内容与形式的方方面面,如文体、语体、形象构成方式、情节类型、人物设置、时空背景、艺术风格等等,而这当中的每一方面,又可以从诸多细节加以展开。”[18]事实上,传统小说文体研究也要尽量涉及小说文本的方方面面,叙事理论与写人理论应该有所兼顾。众所周知,“小说学”当以“叙事为宗”,“写人为本”。在西方小说理论中,无论是20世纪曾经风行的福斯特《小说面面观》也好,还是而今新版的杰夫·格尔克《情节与人物——找到伟大小说的平衡点》也罢,都强调人物和情节在小说文本中同样重要,不可偏废。因此,文法“谱系”又可一分为二:叙事文法谱系与写人文法谱系。中国传统小说文本及理论“谱系”梳理自然应该花开两朵,既关注小说叙事史论梳理,又重视小说写人史论梳理。相对而言,以往关于“叙事史论”的研究成果已经较为丰富。就小说文本研究而言,陈平原《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可以称为一部叙事演变史,只是重在晚清那段特殊历史时期古今小说叙事模式的转变。随后,杨义《中国叙事学》(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借鉴现代西方叙事学理论框架,从“结构”、“时间”、“视角”等方面来建构中国叙事学,时刻注意“返回中国叙事本身”,并列出“评点篇”专门探讨中国小说叙事理论问题。董乃斌《中国文学叙事传统研究》(中华书局2012年版)带有较为鲜明的“叙事史”梳理意识,只是面向整个文学叙事。专门小说叙事理论的梳理主要有张世君的《明清小说评点叙事概念研究》。《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下卷之“文法术语考释”,包括“草蛇灰线”、“羯鼓解秽”、“狮子滚球”、“背面铺粉”、“横云断山与山断云连”、“水穷云起”、“门笋”、“大落墨法”、“加一倍法”、“章法”、“白描”、“绝妙好辞”12个,也主要集中在叙事文法方面,未免显得有点单薄。除了一些术语考释,对叙事文化的探寻也有较大空间。如,叙事的基础是“故事”,中国小说文体术语中多含“故事”成分。如,就“话”字而言,其意义指向首先就是“故事”。但这尚不能全面理解这个词的意蕴。细加追踪,人们又发现它本身还含有诙谐之义。唐释慧琳《一切经音义》卷16“谈话”注引《博雅》曰:“话,谑也。”[19](P2116)据此而言,凡以“话”为名之“话”体著述皆应有轻松活泼之特点。于是,“诗话”、“词话”、“曲话”、“文话”以及“小说话”虽然都是文学批评方式,但这些理论发生的场景尤其是其中的对话体表达场景大多包含“深入浅出”、“诙谐幽默”等“叙事”意味。再如,从观念层面来看,一个小说作品,尤其是长篇小说,往往还具有外在表层叙述结构与深层思想结构的相互配合。诸如天人感应、五行、因果报应、报恩复仇、轮回、圜道等,都可能成为中国小说结构的关键要素,这些问题都存在继续研究的空间。另外,在小说行文中惯用的套话,如指示节奏悬念的“说时迟,那时快”、指示时间频率的“有话即长,无话则短”、指示“时间满格”的“夜住晓行,不则一日”,以及指示时空转换的“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等也可以作为“术语”来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传统小说“写人史”与“写人学”更是一片等待开垦的处女地。由于近些年“叙事”研究较为红火,因而“写人”研究遭遇冷落。写人理论梳理显得相当滞后。我们眼下主要的先期成果还是多年前关于人物理论的探讨研究。笔者《中国“写人论”的古今演变》(《文史哲》2005年第1期)曾粗线条地梳理了从“形神论”、“性格论”到“典型论”以及“多元论”的理论演变“谱系”。而今,梳理中国写人理论“谱系”的可为空间仍然较大,一大批写人理论术语有待考释,“传神”、“传情”、“得态”、“作态”、“肖貌”、“如画”、“点睛”、“颊上三毛”、“逼真”、“肖似”、“人情物理”、“白描”、“犯中有避”、“比衬”、“千古若活”、“个个活跳”、“活起来”、“真如活现”、“追魂摄影”等。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谱系”是一种有机组成,包括生成机制、演变机制、变迁机制等要素。在梳理小说文体“谱系”的同时,文本“谱系”梳理同样重要。细数一部小说研究史,对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进行考释并非什么新鲜事物。单说关于金圣叹小说批评术语的考释即不绝如缕。大到金圣叹对“格物”论、“忠恕”论、“因缘生法”论等叙事观念的整体把握,小到对他提出的“正笔”与“闲笔”、“灵眼觑见”与“灵手捉住”等具体概念的辨析,都有人认真做过。至于评点《水浒》所提出的“倒插法”、“夹叙法”、“草蛇灰线法”、“大落墨法”、“绵针泥刺法”、“背面铺叙法”、“弄引法”、“獭尾法”、“正犯法”、“略犯法”、“极省法”、“欲合故纵法”、“鸾胶续弦法”等其他文法术语,也要不断阐发。 在中国传统小说“文体谱系学”的研究与构建过程中,我们可以对那些至今仍然充满活力的文体文法术语信手拈来,活学活用;也可以经过反复磨洗、质疑、证伪、融合工序,将那些久经沉沙的文体文法术语适度地投放到现代文论话语空间。
参 考 文 献
[1] 谭帆等:《中国分体文学学史·小说学卷》,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13.
[2] 施蛰存:《小说中的对话》,载严家炎:《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第2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3] 孙逊、潘建国:《唐传奇文体考辨》,载《文学遗产》1999年第6期.
[4] 罗宗强:《我国古代文体定名的若干问题》,载《中山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
[5] 郭英德:《中国古代文体学论稿》,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6] 陶东风:《文体演变及其文化意味》,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
[7] 刘勇强:《小说史叙述的文本策略》,载《北京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8] 王兆芳:《文体通释》,北京:中华印刷局,1925.
[9] 赵辉:《谈中国文学谱系研究的意义》,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
[10] 谭帆等:《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文法术语考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11] 布尔迪厄:《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包亚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12] 谭帆、王庆华:《中国古代小说文体流变研究论略》,载《文艺理论研究》2006年第3期.
[13] 谭帆:《论中国古代小说文体研究的四种关系》,载《学术月刊》2013年第11期.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