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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数额为核心内容的经济犯罪中,往往存在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不一致的情况.由此引出在单位与自然人共同犯罪的场合,以个人标准为准还是以单位的标准为准的问题,这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对此,理论界争议也较多.本文在分析各种观点的基础上对该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就法律相关规定的适当性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