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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农民工进城现状为基础,对农民工进城意愿与城市社会保障关系进行分析,从物质生活保障与精神生活保障方面分析并揭示出影响当前农民工进城意愿的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 进城意愿 城市社会保障关系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农民人口占有人口绝大多数的中国,农民工作为中国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承载着把中國经济推向更高阶段的重要使命。农民劳动力的转移正是带动着中国经济产生巨大变化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农民工进城已成为劳动力转移的一个重要途径,它不仅为经济发达地区带来了劳动力资源,也带动了交通、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快速发展。“每个农村人口都是一个潜在的向城市迁移的‘城市化’人口”。但实证分析表明,影响农民工进城意愿的因素有多种,而且这些因素因城区经济发展不同而各异,如:经济发达地区城乡意识相对淡泊,因而经济收入状况、受教育程度、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家庭规模都与进城意愿无关;处于中等发达地区的则总体受年龄、教育程度、经济收入的影响;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工进城意愿则主要受经济收入的影响。不管是哪种因素的作用,农民工进城的意愿无不与城市所提供的社会保障相关联。因此,一个国家市场经济越发达,就越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与之配套,从而使农民工进城后能够在社会保障这个社会稳定机制下,走上和谐发展的轨道。下面就来谈谈我对农民工进城意愿与我国城市社会保障关系的看法。
一、物质生活保障
首先,建立专门的农民工失业社会保障体系是影响农民工进城意愿的首要条件。对于背井离乡的农民工来说,在企业中时刻面临着 “下岗”的危机,甚至还有些农民工无法上岗。要解决这些问题,以促进农民工进城的意愿,不是简简单单地建立和完善全国性和地域性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对农民劳动力的教育就可以了。农村人口不享有城市人口享有的诸如医疗、教育、住房、城市公用设施收费等方面的优惠待遇,不能平等地在一切领域、行业就业和参与管理城市。而在对于下岗农民工实施保障的过程中,经费来源和管理等都存在问题。针对这些复杂而又棘手的问题,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实施统一的失业社会保障体系,为下岗农民工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为他们提供最低的物质生活水平保证。虽然我国早已实施了失业社会保障体系,但对农民工的保障仍然存在一定的漏洞,仍然无法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失业保障。在这种情况之下,建立一个专门的农民工失业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工提供最基本的物质保障,确保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基本生活水平,必然会极大地促进农民工进城的意愿。
其次,建立合理的农民工医疗保障体系是影响农民工进城意愿的重要条件。实现“全民医保”一直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社会问题,也是可能实现的。实现全民医保,建立全民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是我国一个长期的目标,但要具体实现全民医保还需要一个过程。目前我国因各地、各方面的水平不同,地域差异还较大,所以实现全民医保还有难度。随着农民工在城镇中占有的人口数越来越多,关系到他们切身利益的医疗问题也就成为一个焦点问题,在全国短期内无法实现全民医保的情况下,建立合理的农民工医疗保障体系就显得极为迫切,这可为农民工提供有病能治、有病敢治的物质可能。农民工在有医疗保障的条件下必然会积极地走进城市,成为城市有用的劳动力。
第三,建立一体化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是影响农民工进城意愿的必要条件。我国城市社会救助体系尚未完善,虽已有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失业保障和在全国普遍建立和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但对于农民工中存在的一些特殊困难的救助仍不健全,如:对农民工因工伤事故所造成的瘫痪、残疾、重伤等导致无劳动能力的社会救助制度仍不健全(虽然有工伤事故保险,但这仍不足以为农民工带来稳定的后期生活,对于未购买保险的农民工则完全没有生活保障);对存在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情况的农民工的社会救助则仍有许多不足。农民工进城务工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现在的家庭生活水平,希望能过上更好的生活,但在务工过程中,任何意外的发生都可能给农民工自身及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因此,建立一体化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特别是针对新时期农民工进城的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增加与保障农民工物质生活相对应的新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是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提供了必要的物质生活保障。
第四,完善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影响农民工进城意愿的必备条件。人口的迅速老龄化是当今世界令人瞩目的问题之一。随着现代化进程,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比城市快。生育率的下降与平均寿命的提高,使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迅速上升。以家庭养老为主的老年保障模式将使未来的子女在养老问题上背上沉重的包袱。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向城市加重了养老的困难,这个结果将是农村老年人缺少年轻一代的赡养。虽然我国现有农村养老保险,但仍没有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障法律法规,如果将城市养老保险范围扩展到流动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工,无疑将极大地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也有利于他们专心地尽到赡养的义务。完善的农民工养老保障体系必将成为吸引农民工进城的另一重要因素。
二、精神生活保障
首先,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受教育保障体系是影响农民工进城意愿的现实条件。这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为农民工就业提供培训教育的平台,把农民顺利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使农民摆脱现有的家庭传统意识的束缚,树立起现代化的创业思想,并为农民工在其他行业或者在农业之外创业并获得较高的收入提供技术支持,让他们具备上岗就业应有的技术技能应用能力和水平,并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提供推荐,把农村劳动力的培训、输出和输入纳入到市场运作的范畴中来。这不仅可以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提供职业教育支持,也可为他们在新的环境中工作树立自信,提高效率。其二是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受教育的条件,农民工进城务工,必然带来留守儿童的问题,这势必影响农民工进城的意愿。在家庭与工作的两难选择中,农民工有着说不出的苦楚。如何确保农民工子女不因父母进城务工而失去父爱或母爱,如何保证农民工子女能在城市中享有正常的教育机会,这些问题都与城市保障体系能否为农民工子女提供一定的教育保障紧密相关。解决了这些问题,不仅可以为农民工保存良好的家庭关系,也可为国家输送大量的有用人才。因此,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受教育保障体系将从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民工进城的意愿。
其次,建立以区域为基础的多元化的农民工社区文化保障体系是影响农民工进城意愿的精神保证。近年来,随着社区建设的跨越式发展,以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为新型城市保障体系的运作平台,是现代社会精神生活水平提高的一种标志。农民工在城市中享有自己独特的社区范围,在这个区域内农民工有着自己的多元化的社区文化,来自不同地区的农民工带来了各自不同的文化特色,这些文化在农民工社区中互相交流、互相传播。在巨大的竞争压力和生存压力条件下工作的农民工需要通过某种方式来缓解这些压力,而农民工自己的社区文化生活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方式。作为城市综合素质提高的一部分,文化生活的提高必然要全面影响到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因此,建立以区域为基础的多元化的农民工社区文化保障体系正好适应了农民工文化交流和传播等多种需要,这不仅为社区农民工提供了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也为中华各民族、各地区文化的交流提供了最群众的土壤。这无疑将成为吸引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重要精神食粮。
参考文献:
[1] 侯红娅, 杨晶, 李子奈.中国农村劳动力迁移意愿实证分析.经济问题,2004.7.
关键词:农民 进城意愿 城市社会保障关系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农民人口占有人口绝大多数的中国,农民工作为中国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承载着把中國经济推向更高阶段的重要使命。农民劳动力的转移正是带动着中国经济产生巨大变化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农民工进城已成为劳动力转移的一个重要途径,它不仅为经济发达地区带来了劳动力资源,也带动了交通、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快速发展。“每个农村人口都是一个潜在的向城市迁移的‘城市化’人口”。但实证分析表明,影响农民工进城意愿的因素有多种,而且这些因素因城区经济发展不同而各异,如:经济发达地区城乡意识相对淡泊,因而经济收入状况、受教育程度、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家庭规模都与进城意愿无关;处于中等发达地区的则总体受年龄、教育程度、经济收入的影响;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工进城意愿则主要受经济收入的影响。不管是哪种因素的作用,农民工进城的意愿无不与城市所提供的社会保障相关联。因此,一个国家市场经济越发达,就越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与之配套,从而使农民工进城后能够在社会保障这个社会稳定机制下,走上和谐发展的轨道。下面就来谈谈我对农民工进城意愿与我国城市社会保障关系的看法。
一、物质生活保障
首先,建立专门的农民工失业社会保障体系是影响农民工进城意愿的首要条件。对于背井离乡的农民工来说,在企业中时刻面临着 “下岗”的危机,甚至还有些农民工无法上岗。要解决这些问题,以促进农民工进城的意愿,不是简简单单地建立和完善全国性和地域性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对农民劳动力的教育就可以了。农村人口不享有城市人口享有的诸如医疗、教育、住房、城市公用设施收费等方面的优惠待遇,不能平等地在一切领域、行业就业和参与管理城市。而在对于下岗农民工实施保障的过程中,经费来源和管理等都存在问题。针对这些复杂而又棘手的问题,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实施统一的失业社会保障体系,为下岗农民工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为他们提供最低的物质生活水平保证。虽然我国早已实施了失业社会保障体系,但对农民工的保障仍然存在一定的漏洞,仍然无法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失业保障。在这种情况之下,建立一个专门的农民工失业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工提供最基本的物质保障,确保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基本生活水平,必然会极大地促进农民工进城的意愿。
其次,建立合理的农民工医疗保障体系是影响农民工进城意愿的重要条件。实现“全民医保”一直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社会问题,也是可能实现的。实现全民医保,建立全民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是我国一个长期的目标,但要具体实现全民医保还需要一个过程。目前我国因各地、各方面的水平不同,地域差异还较大,所以实现全民医保还有难度。随着农民工在城镇中占有的人口数越来越多,关系到他们切身利益的医疗问题也就成为一个焦点问题,在全国短期内无法实现全民医保的情况下,建立合理的农民工医疗保障体系就显得极为迫切,这可为农民工提供有病能治、有病敢治的物质可能。农民工在有医疗保障的条件下必然会积极地走进城市,成为城市有用的劳动力。
第三,建立一体化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是影响农民工进城意愿的必要条件。我国城市社会救助体系尚未完善,虽已有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失业保障和在全国普遍建立和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但对于农民工中存在的一些特殊困难的救助仍不健全,如:对农民工因工伤事故所造成的瘫痪、残疾、重伤等导致无劳动能力的社会救助制度仍不健全(虽然有工伤事故保险,但这仍不足以为农民工带来稳定的后期生活,对于未购买保险的农民工则完全没有生活保障);对存在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情况的农民工的社会救助则仍有许多不足。农民工进城务工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现在的家庭生活水平,希望能过上更好的生活,但在务工过程中,任何意外的发生都可能给农民工自身及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因此,建立一体化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特别是针对新时期农民工进城的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增加与保障农民工物质生活相对应的新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是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提供了必要的物质生活保障。
第四,完善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影响农民工进城意愿的必备条件。人口的迅速老龄化是当今世界令人瞩目的问题之一。随着现代化进程,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比城市快。生育率的下降与平均寿命的提高,使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迅速上升。以家庭养老为主的老年保障模式将使未来的子女在养老问题上背上沉重的包袱。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向城市加重了养老的困难,这个结果将是农村老年人缺少年轻一代的赡养。虽然我国现有农村养老保险,但仍没有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障法律法规,如果将城市养老保险范围扩展到流动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工,无疑将极大地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也有利于他们专心地尽到赡养的义务。完善的农民工养老保障体系必将成为吸引农民工进城的另一重要因素。
二、精神生活保障
首先,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受教育保障体系是影响农民工进城意愿的现实条件。这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为农民工就业提供培训教育的平台,把农民顺利地从农业中转移出来,使农民摆脱现有的家庭传统意识的束缚,树立起现代化的创业思想,并为农民工在其他行业或者在农业之外创业并获得较高的收入提供技术支持,让他们具备上岗就业应有的技术技能应用能力和水平,并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提供推荐,把农村劳动力的培训、输出和输入纳入到市场运作的范畴中来。这不仅可以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提供职业教育支持,也可为他们在新的环境中工作树立自信,提高效率。其二是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受教育的条件,农民工进城务工,必然带来留守儿童的问题,这势必影响农民工进城的意愿。在家庭与工作的两难选择中,农民工有着说不出的苦楚。如何确保农民工子女不因父母进城务工而失去父爱或母爱,如何保证农民工子女能在城市中享有正常的教育机会,这些问题都与城市保障体系能否为农民工子女提供一定的教育保障紧密相关。解决了这些问题,不仅可以为农民工保存良好的家庭关系,也可为国家输送大量的有用人才。因此,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受教育保障体系将从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民工进城的意愿。
其次,建立以区域为基础的多元化的农民工社区文化保障体系是影响农民工进城意愿的精神保证。近年来,随着社区建设的跨越式发展,以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为新型城市保障体系的运作平台,是现代社会精神生活水平提高的一种标志。农民工在城市中享有自己独特的社区范围,在这个区域内农民工有着自己的多元化的社区文化,来自不同地区的农民工带来了各自不同的文化特色,这些文化在农民工社区中互相交流、互相传播。在巨大的竞争压力和生存压力条件下工作的农民工需要通过某种方式来缓解这些压力,而农民工自己的社区文化生活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方式。作为城市综合素质提高的一部分,文化生活的提高必然要全面影响到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因此,建立以区域为基础的多元化的农民工社区文化保障体系正好适应了农民工文化交流和传播等多种需要,这不仅为社区农民工提供了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也为中华各民族、各地区文化的交流提供了最群众的土壤。这无疑将成为吸引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重要精神食粮。
参考文献:
[1] 侯红娅, 杨晶, 李子奈.中国农村劳动力迁移意愿实证分析.经济问题,2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