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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封杀“格子铺”!8月21日,成都市房管局官网发布公告,对商业、办公类用房(含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分割和转让做出新规,其中特别指出,在2017年4月21日之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业、办公类用房,应按照房屋基本单元进行分割和转让,禁止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的形式进行分割和转让,即我们常说的“格子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