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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在中国文化中举足轻重。几千年来,传统孝道深深地根植于中华民族每个成员的内心深处,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和行为习惯。百善孝为先,孝文化是伦理道德之本,行为规范之首,不仅是家庭伦理规范,也是重要的社会道德规范。弘扬传统孝文化,研究传统孝文化的历史内涵及其当代应用价值,对推动现代社会快速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传统孝文化的历史内涵
孝是一种道德规范,在中国自古有之,它在中华民族的道德体系中地位特殊,作用也非常显著,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狭义的传统孝道文化,是关爱父母、尊重长辈、尊老敬老。作为子女,要尽到赡养父母、照顾父母并且尊敬与关爱父母的义务,并为其养老送终。
广义的传统孝道文化,可以从孔子的相关言论中去总结:即“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即孝行从父母开始,再到侍奉国君,再到自身。这种孝道文化,将孝行从简单的家扩展到国、再扩展到自身,可谓孝道的精义所在。
古代孝文化核心内涵是感恩,它包括狭义的感恩父母以及广义的感恩社会、国家、以及所有对自己有过恩惠、照顾的人。感恩是传统孝文化当中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元素。只有感恩才能孝,而人只有知道感恩,才能从内里去行孝之实。行孝是行为的体现,而感恩是内里的认识与品质。只有内里的魂有了感恩的认识,才能够在行为上去实现孝道,遵守孝道。
二、传统孝文化在当代社会应用中的价值
1、有利于培养人的敬畏意识。
中国传统大家庭,一般都有系统的家训、家法,有的甚至明确写入家谱代代相传,并要求子子孙孙严格遵守。家训一般是对家庭成员安身立命、为人处世的指导原则,涉及日常生活、读书学习、家庭关系、婚丧嫁娶等方方面面。如著名的《朱子治家格言》、《曾国藩家训》,是对家族成员的柔性要求;家法是指调整家族或者家庭内部成员人身以及财产关系的一种规范,从现代法的意义上理解,家法不是法律。但是家法带有刚性,对家族成员具有实际约束力和强制性,家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者,有权对违“法”的家庭成员实施惩罚。
在这种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往往具有较强的敬畏意识。他们由对长辈、尊者和家训、家法的敬畏,扩展为对一切社会规则、道德规范、法律法规的习惯性敬畏,一般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很少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论语》中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 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这种人作为普通百姓,表现为遵纪守法的公民;作为官员,则表现为廉洁奉公的清官。
对党员干部来说,如果早期经过良好的家庭教育,一般会有较强的敬畏意识,这种敬畏表现在对公共规则、社会舆论、党纪国法的理解与尊重,对违规违纪的后果有清醒认识,对荣誉和人格的高度珍惜,在行动上有守规守纪的自觉。
2、有利于培养人的感恩意识。
孝文化的本质内涵是事亲养老,骨肉相亲。孝的本意是“事亲”和“敬老”,即尊敬、关爱、赡养老人。这种责任和义务源自对父母老人的感恩,因为父母养育子女付出艰苦的劳动。中国家庭对子女的感恩教育历史悠久,形式多样。孔子主张父母去世,子女应该服丧三年,因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意思是说,孩子出生三年,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服丧三年,一方面是对父母的深切怀念,另一方面也是对怀抱三年的感恩。
封建王朝历来强调以孝治天下,设立了官员丁忧制度。即官员遇到父母去世,应辞官回家,杜绝婚嫁娱乐吉庆活动,为父母守丧三年。汇集历代孝子奉亲传说的24孝故事,多半是关于感恩父母的情节。
传统的感恩教育虽然在具体做法上并不完全可取,甚至存在糟粕,但是培养子女的感恩意识却是十分必要的。感恩,狭义说就是感激父母,广义说,就是感激所有帮过自己的人。推恩及人,使孝道得以升华。
一个懂得感恩的人,往往心存善念,行有善举。反之则不然。孔子的学生宰予曾对守丧三年的做法提出质疑,并且对不遵守规矩心安理得,孔子斥责他缺乏仁爱之心。后来宰予担任临菑的大夫,参与田常作乱,结果身死族灭。具备感恩意识,心存感恩。表现在行动上,就是不会做出违背良心与道德的事情,辜负他人对你的信任与期望。
3、有利于培养人的自律意识。
传统孝文化对家庭成员的思想行为,从饮食起居到道德理想,都有明确细致的规范和限定,家庭成员经过长期熏陶,经历了从他律到自律的过程,往往具有较强的自律意识。孟母断机教子,刺激了孟子在学习上的自律性。曾子“日三省吾身”,分别检讨自己做事是否尽职、对人是否讲信义、做学问是否严谨。
由于我国的监督体制和法治体制尚不健全,一些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约与监督,个人缺乏自律,往往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甚至走向犯罪。
曾国藩早年受祖父和父亲管教,养成了严格自律的习惯,他对自己的日常行為和思想活动都有严格的要求,如果一时管不住自己,做了违背自己要求的事或有不好的思想,他就会在写在日记里,对自己严肃批判,甚至责骂。这种严格的自律精神,成为他日后成为中兴名臣的人格基础。不仅如此,曾国藩的自律深深影响了他的子孙后代,以至于后代中200多人成才,且无腐败变质之人。由此可见传统文化对培养个人的自律行为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4、有利于培养人的服务意识。
赡养老人是传统孝文化最本质的内容,赡养老人是晚辈对长辈的义务。孔子说“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赡养的过程其实就是为老人服务的过程,既要求赡养者有赡养老人的主观意识,也要学会具体的赡养方式方法。中国传统故事中不乏赡养老人的典型案例:汉文帝亲尝汤药,黄香扇枕温衾,黄庭坚涤亲溺器。虽然这些具体做法不一定值得后人效仿,但是他们孝敬父母的服务意识却是值得学习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具备这种服务意识的人,在家能照顾好老人孩子,在外能服务社会大众。
封建社会对孝的要求是“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其中的“事君”不仅是指为皇帝皇族服务,更是黎民百姓服务。2009年感动中国年度人物沈浩是一个孝子,对母亲非常孝顺。在任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期间,他把这种孝心化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带领村民建设基础设施,引进资源,修建公路,为人民群众鞠躬尽瘁谋幸福,直至献出生命。
5、有利于培养人的忠诚意识。
中国自古有“忠臣良相必出于孝子之门”的说法,历史上也不乏这样的例证。宋代的欧阳修和范仲淹,都是幼年丧父,在母亲的严格管教下成长起来的,他们都是孝子,也都是忠臣良相。苏轼小时候跟着母亲读《汉书》,读到范滂的故事,便问母亲:“我长大之后若做范滂这样的人,您愿不愿意?”母亲回答道:“你若能做范滂,难道我就不能做范滂的母亲吗?”岳母刺字的故事家喻户晓,精忠报国的理念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孝和忠是相通的,孔子的学生曾子说“孝子善事君”, 就是说孝子善于把对父母的孝心转化为对国家的忠心,把对家的责任感转移到对国的责任感.
(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山东 济南 250014)
一、传统孝文化的历史内涵
孝是一种道德规范,在中国自古有之,它在中华民族的道德体系中地位特殊,作用也非常显著,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狭义的传统孝道文化,是关爱父母、尊重长辈、尊老敬老。作为子女,要尽到赡养父母、照顾父母并且尊敬与关爱父母的义务,并为其养老送终。
广义的传统孝道文化,可以从孔子的相关言论中去总结:即“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即孝行从父母开始,再到侍奉国君,再到自身。这种孝道文化,将孝行从简单的家扩展到国、再扩展到自身,可谓孝道的精义所在。
古代孝文化核心内涵是感恩,它包括狭义的感恩父母以及广义的感恩社会、国家、以及所有对自己有过恩惠、照顾的人。感恩是传统孝文化当中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元素。只有感恩才能孝,而人只有知道感恩,才能从内里去行孝之实。行孝是行为的体现,而感恩是内里的认识与品质。只有内里的魂有了感恩的认识,才能够在行为上去实现孝道,遵守孝道。
二、传统孝文化在当代社会应用中的价值
1、有利于培养人的敬畏意识。
中国传统大家庭,一般都有系统的家训、家法,有的甚至明确写入家谱代代相传,并要求子子孙孙严格遵守。家训一般是对家庭成员安身立命、为人处世的指导原则,涉及日常生活、读书学习、家庭关系、婚丧嫁娶等方方面面。如著名的《朱子治家格言》、《曾国藩家训》,是对家族成员的柔性要求;家法是指调整家族或者家庭内部成员人身以及财产关系的一种规范,从现代法的意义上理解,家法不是法律。但是家法带有刚性,对家族成员具有实际约束力和强制性,家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者,有权对违“法”的家庭成员实施惩罚。
在这种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往往具有较强的敬畏意识。他们由对长辈、尊者和家训、家法的敬畏,扩展为对一切社会规则、道德规范、法律法规的习惯性敬畏,一般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很少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论语》中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 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这种人作为普通百姓,表现为遵纪守法的公民;作为官员,则表现为廉洁奉公的清官。
对党员干部来说,如果早期经过良好的家庭教育,一般会有较强的敬畏意识,这种敬畏表现在对公共规则、社会舆论、党纪国法的理解与尊重,对违规违纪的后果有清醒认识,对荣誉和人格的高度珍惜,在行动上有守规守纪的自觉。
2、有利于培养人的感恩意识。
孝文化的本质内涵是事亲养老,骨肉相亲。孝的本意是“事亲”和“敬老”,即尊敬、关爱、赡养老人。这种责任和义务源自对父母老人的感恩,因为父母养育子女付出艰苦的劳动。中国家庭对子女的感恩教育历史悠久,形式多样。孔子主张父母去世,子女应该服丧三年,因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意思是说,孩子出生三年,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服丧三年,一方面是对父母的深切怀念,另一方面也是对怀抱三年的感恩。
封建王朝历来强调以孝治天下,设立了官员丁忧制度。即官员遇到父母去世,应辞官回家,杜绝婚嫁娱乐吉庆活动,为父母守丧三年。汇集历代孝子奉亲传说的24孝故事,多半是关于感恩父母的情节。
传统的感恩教育虽然在具体做法上并不完全可取,甚至存在糟粕,但是培养子女的感恩意识却是十分必要的。感恩,狭义说就是感激父母,广义说,就是感激所有帮过自己的人。推恩及人,使孝道得以升华。
一个懂得感恩的人,往往心存善念,行有善举。反之则不然。孔子的学生宰予曾对守丧三年的做法提出质疑,并且对不遵守规矩心安理得,孔子斥责他缺乏仁爱之心。后来宰予担任临菑的大夫,参与田常作乱,结果身死族灭。具备感恩意识,心存感恩。表现在行动上,就是不会做出违背良心与道德的事情,辜负他人对你的信任与期望。
3、有利于培养人的自律意识。
传统孝文化对家庭成员的思想行为,从饮食起居到道德理想,都有明确细致的规范和限定,家庭成员经过长期熏陶,经历了从他律到自律的过程,往往具有较强的自律意识。孟母断机教子,刺激了孟子在学习上的自律性。曾子“日三省吾身”,分别检讨自己做事是否尽职、对人是否讲信义、做学问是否严谨。
由于我国的监督体制和法治体制尚不健全,一些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约与监督,个人缺乏自律,往往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甚至走向犯罪。
曾国藩早年受祖父和父亲管教,养成了严格自律的习惯,他对自己的日常行為和思想活动都有严格的要求,如果一时管不住自己,做了违背自己要求的事或有不好的思想,他就会在写在日记里,对自己严肃批判,甚至责骂。这种严格的自律精神,成为他日后成为中兴名臣的人格基础。不仅如此,曾国藩的自律深深影响了他的子孙后代,以至于后代中200多人成才,且无腐败变质之人。由此可见传统文化对培养个人的自律行为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4、有利于培养人的服务意识。
赡养老人是传统孝文化最本质的内容,赡养老人是晚辈对长辈的义务。孔子说“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赡养的过程其实就是为老人服务的过程,既要求赡养者有赡养老人的主观意识,也要学会具体的赡养方式方法。中国传统故事中不乏赡养老人的典型案例:汉文帝亲尝汤药,黄香扇枕温衾,黄庭坚涤亲溺器。虽然这些具体做法不一定值得后人效仿,但是他们孝敬父母的服务意识却是值得学习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具备这种服务意识的人,在家能照顾好老人孩子,在外能服务社会大众。
封建社会对孝的要求是“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其中的“事君”不仅是指为皇帝皇族服务,更是黎民百姓服务。2009年感动中国年度人物沈浩是一个孝子,对母亲非常孝顺。在任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期间,他把这种孝心化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带领村民建设基础设施,引进资源,修建公路,为人民群众鞠躬尽瘁谋幸福,直至献出生命。
5、有利于培养人的忠诚意识。
中国自古有“忠臣良相必出于孝子之门”的说法,历史上也不乏这样的例证。宋代的欧阳修和范仲淹,都是幼年丧父,在母亲的严格管教下成长起来的,他们都是孝子,也都是忠臣良相。苏轼小时候跟着母亲读《汉书》,读到范滂的故事,便问母亲:“我长大之后若做范滂这样的人,您愿不愿意?”母亲回答道:“你若能做范滂,难道我就不能做范滂的母亲吗?”岳母刺字的故事家喻户晓,精忠报国的理念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孝和忠是相通的,孔子的学生曾子说“孝子善事君”, 就是说孝子善于把对父母的孝心转化为对国家的忠心,把对家的责任感转移到对国的责任感.
(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山东 济南 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