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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金融产品创新是金融市场深度发展的必经阶段,其已经成为人们所关注的重点内容,金融产品创新是一把“双刃剑”机遇与风险并存。基于此,本文从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存在的风险出发,深入分析在金融产品创新开展中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同时加强金融结构内部控制工作和风险规避,借助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以期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帮助。
【关键词】 商业银行 金融产品创新 风险防控
引 言
随着我国银行的快速发展,金融产品创新已经成为银行业务发展的重中之重,而在金融产品创新在各银行带来收益的同时也伴随着高风险。如何有效的防控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中存在的风险,成为银行发展中最为重要的问题。本文就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同时探讨对应的防控对策。
一、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存在的风险分析
(一)金融产品创新可能造成通货膨胀
商业银行产品创新会造成扩大货币供应主体,如银行在产品创新过程中会推出一些活期存款类似的新型负债账户,其具有非常强的存款派生能力。并且金融产品创新将会提高货币的流通速度,并且还会扩大货币乘数。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主要有两种模式:第一,金融產品是一种介于活期与定期之间或者逃避计提法定准备进的负债种类,从而降低了法定储备金的提交款,造成预备金的实际提交率降低,引起货币乘数扩大;第二,对于一些收益较高的银行放款与投资进货增多,并且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发达,造成公众对通货的偏好减弱,而银行出现超额储备降低,造成货币乘数的增加。
(二)金融产品创新可能对金融系统稳定造成影响
金融产品创新造成系统不稳定主要有两方面因素:第一,创新产品会造成原有系统风险加大,例如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等增加;第二,金融产品创新使得在传统风险的基础上面临更多的风险,例如经营风险、投资风险等,从而降低整个系统稳定性。
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措施
(一)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防止出现通货膨胀
在金融产品创新监管工作中为了降低通货膨胀风险的发生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第一,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需要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做依靠,为了让监管者能够有效的实施金融监管职能,不仅需要以主体法律为依据,还需要具体的实施细则,从而对一些金融创新产品起到过渡性暂行条例的效果;第二,严格按照规范实施市场准入监管职责,监管部门需要对准备上市的金融创新产品交易机构的注册、审批,以及交易所会员和经济人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批,掌控好交易风险和交易规模,确保交易市场的有序发展;第三,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共享,完善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建立金融监管信息中心,由专职人员负责金融监管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等工作,保证监管信息的长效性、安全性和稳定性,从而为防范金融风险做好基础工作;第四,在市场监管中引入金融机构信用评分法,主要从两方面实施评估,第一方面,对金融机构的业绩进行评价,从而对金融机构的经营有指导性作用。第二方面,对金融机构的投资和经营活动进行评级,能够提升资产质量,降低不慎投资经营活动[1]。
(二)金融结构内部控制稳定金融系统
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对创新金融工作交易过程中的董事会、管理当局和操作人员职权和责任进行明确,按照规范严格实施问责制,如果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越权和违规行为的主管、交易员,严格按照明确的法规进行惩处;其次,将金融机构内部的控制和稽核制度进行完善,在银行金融创新业务中,风险管理规则与程序是银行内部控制总体框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需要加强对内部稽核人员与程序进行审查,有效发挥内部监管的具体职能;最后,银行还需要加强对交易人员综合素质进行培养,在交易过程中明确交易员具体权限,以及职责范围和交易限额等[2]。
(三)做好金融产品创新中的风险规避
金融产品创新在风险规避中主要通过以下四个要素进行安排的,即风险来源、风险大小、承担者以及风险期限,在风险规避中需要对这四个要素进行分析,从而制定合理的风险规避方案。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在进行金融交易时一定会面临各种不同的金融风险,例如当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放款时,需要对接受贷款国的信誉状况、经济状况等进行分析,从而计算出其对账务的偿还能力,并根据分析结果规划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等。金融创新中的风险规避主要是对可管理风险进行规避,具体为以下几点措施:第一,风险分担,主要是指将原有的一个风险承担者所承担的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摊到多人身上,从而起到降低每个风险承担者的承担风险,一般在保险业务比较常见;第二,风险转移,主要是指将某一风险承担者所承担的风险转移到另外一个主体,但在此过程中风险承担者需要放弃一定的权利、利益等,获取稳定的收益或资产价格;第三,风险整合,主要就是将大量不确定的风险进行合理整合,最终将风险波动控制在一定的可承受范围内。
结 语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在促进银行发展的同时也会面临巨大的风险,因此如何更好的防控风险是银行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经过上文分析可得,在金融产品创新中一定要做到降低通货膨胀和金融系统不稳定风险的防控,并且在创新过程中还需要对原有监管法律体系和内部结构进行健全和完善,才可实现商业银行在产品创新中稳步的发展,因此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措施能够充分应用到银行发展中来。
【参考文献】
[1] 王艳.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层次分析和中国银行业的创新方向[J].中国高新区,2018(09):14.
[2] 李宏朝.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情况及其应对策略探讨[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8(02):5-6.
【关键词】 商业银行 金融产品创新 风险防控
引 言
随着我国银行的快速发展,金融产品创新已经成为银行业务发展的重中之重,而在金融产品创新在各银行带来收益的同时也伴随着高风险。如何有效的防控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中存在的风险,成为银行发展中最为重要的问题。本文就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同时探讨对应的防控对策。
一、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存在的风险分析
(一)金融产品创新可能造成通货膨胀
商业银行产品创新会造成扩大货币供应主体,如银行在产品创新过程中会推出一些活期存款类似的新型负债账户,其具有非常强的存款派生能力。并且金融产品创新将会提高货币的流通速度,并且还会扩大货币乘数。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主要有两种模式:第一,金融產品是一种介于活期与定期之间或者逃避计提法定准备进的负债种类,从而降低了法定储备金的提交款,造成预备金的实际提交率降低,引起货币乘数扩大;第二,对于一些收益较高的银行放款与投资进货增多,并且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发达,造成公众对通货的偏好减弱,而银行出现超额储备降低,造成货币乘数的增加。
(二)金融产品创新可能对金融系统稳定造成影响
金融产品创新造成系统不稳定主要有两方面因素:第一,创新产品会造成原有系统风险加大,例如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等增加;第二,金融产品创新使得在传统风险的基础上面临更多的风险,例如经营风险、投资风险等,从而降低整个系统稳定性。
二、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措施
(一)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防止出现通货膨胀
在金融产品创新监管工作中为了降低通货膨胀风险的发生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第一,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需要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做依靠,为了让监管者能够有效的实施金融监管职能,不仅需要以主体法律为依据,还需要具体的实施细则,从而对一些金融创新产品起到过渡性暂行条例的效果;第二,严格按照规范实施市场准入监管职责,监管部门需要对准备上市的金融创新产品交易机构的注册、审批,以及交易所会员和经济人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批,掌控好交易风险和交易规模,确保交易市场的有序发展;第三,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共享,完善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建立金融监管信息中心,由专职人员负责金融监管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等工作,保证监管信息的长效性、安全性和稳定性,从而为防范金融风险做好基础工作;第四,在市场监管中引入金融机构信用评分法,主要从两方面实施评估,第一方面,对金融机构的业绩进行评价,从而对金融机构的经营有指导性作用。第二方面,对金融机构的投资和经营活动进行评级,能够提升资产质量,降低不慎投资经营活动[1]。
(二)金融结构内部控制稳定金融系统
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对创新金融工作交易过程中的董事会、管理当局和操作人员职权和责任进行明确,按照规范严格实施问责制,如果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越权和违规行为的主管、交易员,严格按照明确的法规进行惩处;其次,将金融机构内部的控制和稽核制度进行完善,在银行金融创新业务中,风险管理规则与程序是银行内部控制总体框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需要加强对内部稽核人员与程序进行审查,有效发挥内部监管的具体职能;最后,银行还需要加强对交易人员综合素质进行培养,在交易过程中明确交易员具体权限,以及职责范围和交易限额等[2]。
(三)做好金融产品创新中的风险规避
金融产品创新在风险规避中主要通过以下四个要素进行安排的,即风险来源、风险大小、承担者以及风险期限,在风险规避中需要对这四个要素进行分析,从而制定合理的风险规避方案。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在进行金融交易时一定会面临各种不同的金融风险,例如当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放款时,需要对接受贷款国的信誉状况、经济状况等进行分析,从而计算出其对账务的偿还能力,并根据分析结果规划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等。金融创新中的风险规避主要是对可管理风险进行规避,具体为以下几点措施:第一,风险分担,主要是指将原有的一个风险承担者所承担的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摊到多人身上,从而起到降低每个风险承担者的承担风险,一般在保险业务比较常见;第二,风险转移,主要是指将某一风险承担者所承担的风险转移到另外一个主体,但在此过程中风险承担者需要放弃一定的权利、利益等,获取稳定的收益或资产价格;第三,风险整合,主要就是将大量不确定的风险进行合理整合,最终将风险波动控制在一定的可承受范围内。
结 语
综上所述,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在促进银行发展的同时也会面临巨大的风险,因此如何更好的防控风险是银行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经过上文分析可得,在金融产品创新中一定要做到降低通货膨胀和金融系统不稳定风险的防控,并且在创新过程中还需要对原有监管法律体系和内部结构进行健全和完善,才可实现商业银行在产品创新中稳步的发展,因此金融产品创新风险防控措施能够充分应用到银行发展中来。
【参考文献】
[1] 王艳.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层次分析和中国银行业的创新方向[J].中国高新区,2018(09):14.
[2] 李宏朝.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情况及其应对策略探讨[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8(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