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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多数国有企业的结构得到有效调整,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国企改革在操作手段和防范机制上还缺少经验,有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腐败现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关键词]党风廉政;廉洁从业
【中图分类号】D262.6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多数企业的结构得到调整,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国企改革在操作手段和防范机制上还缺少经验,有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腐败现象,党风廉政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与时俱进
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创新精神,探讨党风廉政建设与时俱进的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廉洁从业,切实转变作风。把握发展这个中心,处理好安全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辨证统一关系。
要按照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明确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积极研究和运用有关的政策规定,从思想上破除落后的传统观念,摆脱主观偏见的束缚,改变那些只善于从传统的角度、计划的角度,而不善于从创新的角度权衡利弊思维方法和工作作风,熟悉并正确掌握对有关经济行为的法律、纪律的评判标准,全面发挥“保护、教育、制度、监督、惩处”五项职能。
二、树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
由于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从而对党风廉政建设也产生了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作用,我们必须正确分析,兴利除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主要表现为几个方面:一是因经济形式富有进取性,是推动企业积极向上的强大动力,能够为党风廉政建设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二是经济形式具有更强的平等性、自主性,它强化了人们的平等、竞争、监督意识,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和良好机遇。三是经济形式从客观上要求行为的规范化、契约化、法律化、这有利于人们法制观念的形成,是推动国家依法治企和健全制度体系的强大动力,能够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的制约机制,有助于走出一条依靠法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路子。当然也有消极作用,主要表现在:经济形式允许存在多种经济成分和分配形式,促使一部分党员干部在利益驱动下,不能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下级和上级、个人和组织的关系,使组织纪律观念淡化。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㈠加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中央领导指出:“无论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还是防范腐败问题、防止和纠正用人的不正之风,都要坚持教育在先”。实践证明,搞好党性教育,提高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途径,必须按照讲话精神,在抓好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纪律作风教育等方面的同时,要努力教育我们的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于发展中,树立和发展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创新观念、信息观念、效能观念、民主观念、法制观念等,保证我们的党员干部站在发展的潮头。党内教育中还要注意抓好典型教育,以正面引导为主,树立大胆改革,清正廉洁的典型和榜样,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廉洁自律、严于律己的表率作用。
㈡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党风廉政建设靠教育、监督、法制。加强廉政监督、健全制约约束机制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一环,要特别注意摆正经济与监督的关系,防止几个误区:其一就是监督至上、机械割裂的误区,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与发展经济割裂开来,就监督而监督,对服从服务于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其二就是相互对立、水火不容的误区。认为要安全生产就不可能廉洁,要廉洁就不可能安全生产,经济要让监督要让。把安全生产与监督制约对立起来,放在了水火不相容的位置;这些误区的存在,势必会影响安全生产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也势必影响监督制约机制的形成和效果。
㈢严肃查处违纪案件。查处违纪的党员干部,清除党内的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的组织,特别是执纪执法机关要深入到安全生产稳定发展的实践中,要站到安全生产的第一线,充分发挥监督监察各项职能,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千方百计摸清和研究新形势下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提高办案水平,突破大案要案。要防止查处案件中的偏宽偏松现象,通过严格执纪,直接体现党委行政惩治腐败、保持廉洁的决心和能力,形成对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的强大威慑力,要把办案工作放到安全生产、和谐稳定的大格局中去考虑和把握;把为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作为查办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特别注意查处那些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职工群众最痛恨的腐败问题。发挥查办案件工作的矿区效果和政治效果,充分体现办案工作的综合效应,特别是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促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只有扭转消极腐败现象蔓延的趋势,才能取信于民。
党风廉政建设重在建设,我们只有全面、正确地认识和科地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党风廉政建设带来的双重效应,并积极采取对策,兴利除弊,坚持不懈地从根本上下功夫,才能不断把这一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关键词]党风廉政;廉洁从业
【中图分类号】D262.6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多数企业的结构得到调整,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国企改革在操作手段和防范机制上还缺少经验,有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的腐败现象,党风廉政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与时俱进
要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创新精神,探讨党风廉政建设与时俱进的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廉洁从业,切实转变作风。把握发展这个中心,处理好安全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辨证统一关系。
要按照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明确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积极研究和运用有关的政策规定,从思想上破除落后的传统观念,摆脱主观偏见的束缚,改变那些只善于从传统的角度、计划的角度,而不善于从创新的角度权衡利弊思维方法和工作作风,熟悉并正确掌握对有关经济行为的法律、纪律的评判标准,全面发挥“保护、教育、制度、监督、惩处”五项职能。
二、树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
由于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从而对党风廉政建设也产生了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作用,我们必须正确分析,兴利除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主要表现为几个方面:一是因经济形式富有进取性,是推动企业积极向上的强大动力,能够为党风廉政建设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二是经济形式具有更强的平等性、自主性,它强化了人们的平等、竞争、监督意识,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和良好机遇。三是经济形式从客观上要求行为的规范化、契约化、法律化、这有利于人们法制观念的形成,是推动国家依法治企和健全制度体系的强大动力,能够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的制约机制,有助于走出一条依靠法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路子。当然也有消极作用,主要表现在:经济形式允许存在多种经济成分和分配形式,促使一部分党员干部在利益驱动下,不能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下级和上级、个人和组织的关系,使组织纪律观念淡化。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㈠加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中央领导指出:“无论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还是防范腐败问题、防止和纠正用人的不正之风,都要坚持教育在先”。实践证明,搞好党性教育,提高党性观念,加强党性修养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途径,必须按照讲话精神,在抓好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纪律作风教育等方面的同时,要努力教育我们的党员干部,积极投身于发展中,树立和发展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创新观念、信息观念、效能观念、民主观念、法制观念等,保证我们的党员干部站在发展的潮头。党内教育中还要注意抓好典型教育,以正面引导为主,树立大胆改革,清正廉洁的典型和榜样,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廉洁自律、严于律己的表率作用。
㈡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党风廉政建设靠教育、监督、法制。加强廉政监督、健全制约约束机制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一环,要特别注意摆正经济与监督的关系,防止几个误区:其一就是监督至上、机械割裂的误区,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与发展经济割裂开来,就监督而监督,对服从服务于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其二就是相互对立、水火不容的误区。认为要安全生产就不可能廉洁,要廉洁就不可能安全生产,经济要让监督要让。把安全生产与监督制约对立起来,放在了水火不相容的位置;这些误区的存在,势必会影响安全生产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也势必影响监督制约机制的形成和效果。
㈢严肃查处违纪案件。查处违纪的党员干部,清除党内的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的组织,特别是执纪执法机关要深入到安全生产稳定发展的实践中,要站到安全生产的第一线,充分发挥监督监察各项职能,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千方百计摸清和研究新形势下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提高办案水平,突破大案要案。要防止查处案件中的偏宽偏松现象,通过严格执纪,直接体现党委行政惩治腐败、保持廉洁的决心和能力,形成对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的强大威慑力,要把办案工作放到安全生产、和谐稳定的大格局中去考虑和把握;把为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作为查办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特别注意查处那些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职工群众最痛恨的腐败问题。发挥查办案件工作的矿区效果和政治效果,充分体现办案工作的综合效应,特别是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促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只有扭转消极腐败现象蔓延的趋势,才能取信于民。
党风廉政建设重在建设,我们只有全面、正确地认识和科地分析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党风廉政建设带来的双重效应,并积极采取对策,兴利除弊,坚持不懈地从根本上下功夫,才能不断把这一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