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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撰著地方志的历史悠久,及至清代,最为盛行。在清代以前,对于总结历代地方志的得失,从理论上加以探讨和深入研究者,尚无其人。唐代刘知几的《史通》,也无非着重对于国史等进行总结,加以评论,而把地方志只列为史学杂著的一部分,因此,对地方志的评价并不客观。直至一千多年以后的清代,史学家章学诚根据自己撰修地方志的实践并总结了前人撰修地方志的成败和得失,把地方志提高到其应有的地位,建立了我国封建时代的方志学。其代表著作主要反映在《文史通义》中的《方志立三书议》、《州县请立志科议》、《修志十议》、《为张吉甫司马撰大名县志序》及《记与戴东原论修志》等篇中,集中地表达出他对撰修地方志的系统见解。其重大成就在于他从理论上阐述了地方志在史学中的重要地位,地方志的概念、性质、内容、体例及社会作用。为我国史学作出了贡献。章学诚的方志学,成了乾嘉时期史学界三大突出成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