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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国内外学者对得体准则(Tact Maxim)在语用学中的定位,认为得体准则应作为语用的最高原则,同时从这一观点出发,对在交际中得体原则同其他语用原则的关系作了尝试性的探索,认为为了得体,交际过程中说话人应以说话人的身份为出发点、注重交际对象、注重情景的制约等,同时认为说话人应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化视野。
关键词:语用学 得体准则 合作原则 礼貌原则 应用
自C.Morris(1938)将语用学(pragmatics)作为一个概念提出至今的七十年间,语用学作为一门学科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先是美国哲学家Grice(1967)在上世纪60年代提出了会话合作原则(the Cooperative Principle,简称CP)及其四条准则(maxims),而后英国语言学家Leech[1](1983)为解决Grice的合作原则未能圆满解释的某些问题,如解释为什么交际中人们会故意违反合作原则等,提出了礼貌原则(the Politeness Principle,简称PP)及其六条准则,对合作原则作了“必要的补充”[2],并且Leech还专辟一张,用较大篇幅论述了六条准则中的第一条——“tact maxim”。国内学者在译介、研究相关理论时大多将其译为“得体原则”,并针对“得体准则”的中文译法、“得体准则”与“礼貌原则”的关系、得体准则的文化差异等问题发表了许多各具特色的见解[3-13]。这些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人们的语言行为进行了分析,具有较强的概括力,但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足,如:如何处理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的冲突,如何解释非“礼貌”用于在现实语境中的可容忍性,如何协调跨文化交际中的“礼貌”价值冲突等等;另外,他们大多都是将不同的原则独立起来或者只从说话人的角度去分析语言现象,过多地忽略了语言交际的整体性,针对复杂多变的语言交际,无论是合作原则、礼貌原则还是关联原则,都未能准确地阐明人们不同的语言方式及听者反应,这进一步导致了大部分的研究未能充分考虑交际的双向关系,尤其是未能充分注意到听者对合作、礼貌或关联的认同。如:(1)Philip said:“Oh,Lucy,you are charmer each passing week,I guess no one can help loving you when they see you.”Miss Johnson smiled:“Thank you,Philip,Thank you.”(A part,William Huxly)
(2)田惠中:……笑眯眯地举杯祝酒:“来,来,今天各位光临寒舍,蓬荜增辉。我代表我自己,也代表我美丽的夫人……”“去,去,去!”章淑娴扬着手,那样象轰一只苍蝇。“……再就是,我们美丽的密斯林远道而来。”“什么密斯林,都老太太了。”密斯林又笑又摇头。(湛容《散淡的人》)。
《语用学与英语学习》,何自然,1997.
例(1)中,西方男人在舞会上称赞女人“一周比一周漂亮”,在“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熏陶下的中国,直到当代,男人这样做也会被视为轻佻。而女方受了赞扬后连声说了两次谢谢,类似的情况下,在中国即便是接受西方思想相对多得多的知识分子的反应也只是“扬着手”然后是否定的“去,去,去!”或者“又笑又摇头”地自贬“都老太太了。”可我们能说例(1)或例(2)中男士的说话不礼貌吗?能说几个女士的回答不礼貌吗?
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不同背景中的说话人和听话人对同样的言语会有不同的反应,产生不同的理解。那么有没有一条原则可以概括言语交际中的种种因素,解释各样的言语现象呢?
李瑞华(1994)先生在《语用的最高原则——得体》一文中提出:“得体”应视为语用的最高原则。所谓“得体”,即“言行恰如其分”。要言行恰如其分就必须要看对象,要注意言行的时间和场合;要注意言行的准则(包括谨慎,礼仪等);还应注意言语的表达和效果。斯威夫特(Swift)曾指出:“Proper words in proper places make the ture definition of a style.”我们有“文贵得体”的优良传统。书面交际与口头交际只是交际的方式,语言的载体不同而已,其实质仍然是通过交际传递获得信息。Leech在textual rhetoric之下所列的处理(process)、清楚(clarity)、简洁(economy)、表达(expressiveness)四条原则可以说是遣词造句谋篇布局的原则,要求语句结构合理、语义清晰、简洁优美、生动形象,做到了这些,书面交际也就达到了“得体”要求[14]。
Grice的合作原则和Leech礼貌原则都是“得体”的具体表现形式,因为合作原则要求交际各方说话真实、切题、简明而不空洞,做到了这些交际就能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的效果,不可不谓之“得体”。礼貌原则的几条准则说到底是要求交际各方言行都要遵守“损己利人”(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原则。交际各方若能这样做,交际不可能出现任何障碍,相反会非常顺利,得到最佳交际效果,当然应谓之“得体”。
无论是英语中的tact,还是汉语的“得体”,其含义都是基本一致的,其内容远比礼貌原则丰富,其概括性也比礼貌原则强,所以将tact作为礼貌原则中的一条准则是不符合语言交际实际的,笔者认为得体原则能充分而全面地解释言语交际行为,“得体”应成为语用的最高原则。
既然认为“得体”应成为语用的最高原则,那么在交际过程中作为语用的最高原则的“得体”对说话者又有什么具体要求呢?笔者认为,在交际过程中要做到“得体”至少应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应以说话人的身份为出发点。说话人的性别、年龄、职业、身份等都会影响所说话语的效果。例如一位老者可以称呼另一位老者为“老张”,而年轻人如果也称呼其“老张”则会被视为不“得体”,即使是称呼自己的家人、熟人。而得体首先强调的就是语言符合其身份。
2.注重交际对象。汉语中有“对牛弹琴”,英语中有“cast pearls before wine”,都是批评说话不看对象。对象不同,所关心的问题不同。所以交际的内容总是因人而异。交际对象总是千差万别,要做到言行得体,就必须注意确定交际对象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信仰、爱好、追求、经历、生活习惯、性格及心理特征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语言的态度和表达,因为这些因素的差异,人们对同样的问题会作出不同的言语反应,所以语言表达要适应这些差异而千变万化。英语中有“One man’s meat is another’s poison”的说法,将这个说法运用到言语交际中,其意思就是:要考虑听话人的喜好及满意程度。例如英语中表达请求:
(3)Open the door.
(4)Will you be kindly to open the door?
如果听话人是自己非常熟悉,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说(3)即可。但如果是长辈、上级等选择(4)方式才得体。再如我们前面提过的例子,例如“You are so beautiful”是说给西方女性听,则非常得体。
另外,性别对语言行为也产生影响,如赞扬。女性习惯于使用加强正面意义的语言形式去赞扬他人,而男性恰好相反,他们喜欢使用削弱赞扬力量的语言形式。所以,女性经常以夸张的言语来表达其赞美之意。“这东西好吃极了”,而男性则可能轻描淡写地说“还过得去”。在对赞扬作出回答时,男性的表现往往不如女性自然,倾向于采取回避的策略,因为女性把赞扬看作加深友谊和增进感情的积极交际手段,而男性则视之为赞者的恩赐或威胁免责的行为,且更注重其评价意义。
3.注重情景的制约。情景包括语言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语言环境应包括交际的时间、地点、内容、意图及交际方式。社会文化环境包括交际者的社会地位、交际者之间的关系、交际等级、交际的正式程度、交际者的文化背景、社会规范等。脱离具体的情景谈得体将毫无意义。我们知道夫妻之间经常会有一些昵称和亲密简缩的对话,而如果是在公共场合如会议、庆典相互用昵称则显得不合时宜。以文化背景为例:
中国几千年的“忠、孝、仁、义、礼”典型传统决定了中国社会的道德和价值取向,体现在语言上则是中国人在言语交际中比较谨小慎微,拐弯抹角;而西方人总的来说是在同自然界的关系中树立自己的形象且强调个体和个人价值,因而在语言表达上更直接。所以在交际中中国人更倾向委婉礼貌而西方人则强调合作。
“贬己尊人”也是极富中国特色的语言表述。汉语中有许多西方人称为“自贬传统”(tradition of self-depreciation)反映的自谦语,如:寒舍、菲酌、薄酒、犬子、小女、敝人、贱内、在下、不才、老朽、拙荆等等。贬己的另一面就是敬人,“敬称文化”在语言上的痕迹亦四处可寻,如:令尊、令郎、贵校、贵厂、高见、高足、大作、大扎、惠顾、惠存等等。对待赞美的反映,中西也截然不同,西方人会大大方方地欣然接受,并且回答“Thank you”,而中国人可能会摇头摆手连忙回答“不,不,不”,或“哪里!哪里!”这两种相异的回答,独立起来,并不存在孰优孰劣,哪个得体的问题,而须在不同文化背景中才能体现出其“得体”性。即使是大家一致公认的礼貌用语,还要受到具体交际场合里具体对象的制约,可见要做到言语得体,必须考虑语言的情境。
从以上得体对说话者的各种要求不难看出得体对说话者提出了加强语言修养和文化知识学习的新课题。在合作原则或礼貌原则中,人们一直强调交际者的意图、心理、态度等问题,却忽视了交际者的语言能力问题。说话、写作涉及最多的是所使用语言的知识、语言的交际能力和语言的交际原则。我们总是希望说话、写文章能够准确、生动、优美,即“得体”。要做到这一点,不断加强自身的语言修养,提高运用语言的能力是必不可少的。另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我们的交际对象也不断拓宽,因此了解各民族不同的文化背景成为交往的重要方面,只有在此基础上加强外国语言的学习,交际才能够真正起到它所应起的作用。
以上笔者对得体的含义、在语用学中的定位及其在交际中的具体要求作了一个简单的阐释,作为一个语用原则,得体原则与语用学中关于指示语、会话含义、前提关系、言语行为、会话分析、合作原则、礼貌原则及关联理论等方面的研究一样都是以追求最佳交际效果为目的的。诚然,对于“得体”的理解会因人而异,但理论及事实表明,得体原则较礼貌原则具备更全面的内容,更强的概括性。“得体”两字即可涵盖合作原则、礼貌原则等的全部内容。
参考文献:
[1]Leech G.Principles of Pragmatics[M].London:Langman,1983.
[2]冯娟.谈利奇的礼貌语言原则[J].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2001,6(3):84-85.
[3]何自然.语用学概论[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87-100.
[4]何自然.语用学与英语学习[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107-109.
[5]徐盛桓.礼貌原则新拟[J].外语学刊,1992,(2):1-7.
[6]贾玉新.跨文化交际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292-293.
[7]熊学亮.认知语用学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48.
[8]钱冠连.汉语文化语用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182-206.
[9]刘润清.关于Leech的“礼貌原则”[J].外语教学与研究,1987,(2):42-46.
[10]何兆熊.新编语用学概要[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215-222.
[11]姜玉香.Tact Maxim:是“得体准则”还是“受益准则”[J].修辞学习,2001,103(1):14-15.
[12]李健儿.语言运用中的得体性及其文化差异[J].外语教学,1998,19(1):1-7.
[13]刘英凯.合作原则及文化差异的英汉对比试析[J].深圳大学学报,1991,(3):[参考论文所在页码].
[14]邓炎昌,刘润清.语言与文化[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9.
关键词:语用学 得体准则 合作原则 礼貌原则 应用
自C.Morris(1938)将语用学(pragmatics)作为一个概念提出至今的七十年间,语用学作为一门学科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先是美国哲学家Grice(1967)在上世纪60年代提出了会话合作原则(the Cooperative Principle,简称CP)及其四条准则(maxims),而后英国语言学家Leech[1](1983)为解决Grice的合作原则未能圆满解释的某些问题,如解释为什么交际中人们会故意违反合作原则等,提出了礼貌原则(the Politeness Principle,简称PP)及其六条准则,对合作原则作了“必要的补充”[2],并且Leech还专辟一张,用较大篇幅论述了六条准则中的第一条——“tact maxim”。国内学者在译介、研究相关理论时大多将其译为“得体原则”,并针对“得体准则”的中文译法、“得体准则”与“礼貌原则”的关系、得体准则的文化差异等问题发表了许多各具特色的见解[3-13]。这些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人们的语言行为进行了分析,具有较强的概括力,但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足,如:如何处理合作原则与礼貌原则的冲突,如何解释非“礼貌”用于在现实语境中的可容忍性,如何协调跨文化交际中的“礼貌”价值冲突等等;另外,他们大多都是将不同的原则独立起来或者只从说话人的角度去分析语言现象,过多地忽略了语言交际的整体性,针对复杂多变的语言交际,无论是合作原则、礼貌原则还是关联原则,都未能准确地阐明人们不同的语言方式及听者反应,这进一步导致了大部分的研究未能充分考虑交际的双向关系,尤其是未能充分注意到听者对合作、礼貌或关联的认同。如:(1)Philip said:“Oh,Lucy,you are charmer each passing week,I guess no one can help loving you when they see you.”Miss Johnson smiled:“Thank you,Philip,Thank you.”(A part,William Huxly)
(2)田惠中:……笑眯眯地举杯祝酒:“来,来,今天各位光临寒舍,蓬荜增辉。我代表我自己,也代表我美丽的夫人……”“去,去,去!”章淑娴扬着手,那样象轰一只苍蝇。“……再就是,我们美丽的密斯林远道而来。”“什么密斯林,都老太太了。”密斯林又笑又摇头。(湛容《散淡的人》)。
《语用学与英语学习》,何自然,1997.
例(1)中,西方男人在舞会上称赞女人“一周比一周漂亮”,在“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熏陶下的中国,直到当代,男人这样做也会被视为轻佻。而女方受了赞扬后连声说了两次谢谢,类似的情况下,在中国即便是接受西方思想相对多得多的知识分子的反应也只是“扬着手”然后是否定的“去,去,去!”或者“又笑又摇头”地自贬“都老太太了。”可我们能说例(1)或例(2)中男士的说话不礼貌吗?能说几个女士的回答不礼貌吗?
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不同背景中的说话人和听话人对同样的言语会有不同的反应,产生不同的理解。那么有没有一条原则可以概括言语交际中的种种因素,解释各样的言语现象呢?
李瑞华(1994)先生在《语用的最高原则——得体》一文中提出:“得体”应视为语用的最高原则。所谓“得体”,即“言行恰如其分”。要言行恰如其分就必须要看对象,要注意言行的时间和场合;要注意言行的准则(包括谨慎,礼仪等);还应注意言语的表达和效果。斯威夫特(Swift)曾指出:“Proper words in proper places make the ture definition of a style.”我们有“文贵得体”的优良传统。书面交际与口头交际只是交际的方式,语言的载体不同而已,其实质仍然是通过交际传递获得信息。Leech在textual rhetoric之下所列的处理(process)、清楚(clarity)、简洁(economy)、表达(expressiveness)四条原则可以说是遣词造句谋篇布局的原则,要求语句结构合理、语义清晰、简洁优美、生动形象,做到了这些,书面交际也就达到了“得体”要求[14]。
Grice的合作原则和Leech礼貌原则都是“得体”的具体表现形式,因为合作原则要求交际各方说话真实、切题、简明而不空洞,做到了这些交际就能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的效果,不可不谓之“得体”。礼貌原则的几条准则说到底是要求交际各方言行都要遵守“损己利人”(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原则。交际各方若能这样做,交际不可能出现任何障碍,相反会非常顺利,得到最佳交际效果,当然应谓之“得体”。
无论是英语中的tact,还是汉语的“得体”,其含义都是基本一致的,其内容远比礼貌原则丰富,其概括性也比礼貌原则强,所以将tact作为礼貌原则中的一条准则是不符合语言交际实际的,笔者认为得体原则能充分而全面地解释言语交际行为,“得体”应成为语用的最高原则。
既然认为“得体”应成为语用的最高原则,那么在交际过程中作为语用的最高原则的“得体”对说话者又有什么具体要求呢?笔者认为,在交际过程中要做到“得体”至少应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应以说话人的身份为出发点。说话人的性别、年龄、职业、身份等都会影响所说话语的效果。例如一位老者可以称呼另一位老者为“老张”,而年轻人如果也称呼其“老张”则会被视为不“得体”,即使是称呼自己的家人、熟人。而得体首先强调的就是语言符合其身份。
2.注重交际对象。汉语中有“对牛弹琴”,英语中有“cast pearls before wine”,都是批评说话不看对象。对象不同,所关心的问题不同。所以交际的内容总是因人而异。交际对象总是千差万别,要做到言行得体,就必须注意确定交际对象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信仰、爱好、追求、经历、生活习惯、性格及心理特征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语言的态度和表达,因为这些因素的差异,人们对同样的问题会作出不同的言语反应,所以语言表达要适应这些差异而千变万化。英语中有“One man’s meat is another’s poison”的说法,将这个说法运用到言语交际中,其意思就是:要考虑听话人的喜好及满意程度。例如英语中表达请求:
(3)Open the door.
(4)Will you be kindly to open the door?
如果听话人是自己非常熟悉,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说(3)即可。但如果是长辈、上级等选择(4)方式才得体。再如我们前面提过的例子,例如“You are so beautiful”是说给西方女性听,则非常得体。
另外,性别对语言行为也产生影响,如赞扬。女性习惯于使用加强正面意义的语言形式去赞扬他人,而男性恰好相反,他们喜欢使用削弱赞扬力量的语言形式。所以,女性经常以夸张的言语来表达其赞美之意。“这东西好吃极了”,而男性则可能轻描淡写地说“还过得去”。在对赞扬作出回答时,男性的表现往往不如女性自然,倾向于采取回避的策略,因为女性把赞扬看作加深友谊和增进感情的积极交际手段,而男性则视之为赞者的恩赐或威胁免责的行为,且更注重其评价意义。
3.注重情景的制约。情景包括语言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语言环境应包括交际的时间、地点、内容、意图及交际方式。社会文化环境包括交际者的社会地位、交际者之间的关系、交际等级、交际的正式程度、交际者的文化背景、社会规范等。脱离具体的情景谈得体将毫无意义。我们知道夫妻之间经常会有一些昵称和亲密简缩的对话,而如果是在公共场合如会议、庆典相互用昵称则显得不合时宜。以文化背景为例:
中国几千年的“忠、孝、仁、义、礼”典型传统决定了中国社会的道德和价值取向,体现在语言上则是中国人在言语交际中比较谨小慎微,拐弯抹角;而西方人总的来说是在同自然界的关系中树立自己的形象且强调个体和个人价值,因而在语言表达上更直接。所以在交际中中国人更倾向委婉礼貌而西方人则强调合作。
“贬己尊人”也是极富中国特色的语言表述。汉语中有许多西方人称为“自贬传统”(tradition of self-depreciation)反映的自谦语,如:寒舍、菲酌、薄酒、犬子、小女、敝人、贱内、在下、不才、老朽、拙荆等等。贬己的另一面就是敬人,“敬称文化”在语言上的痕迹亦四处可寻,如:令尊、令郎、贵校、贵厂、高见、高足、大作、大扎、惠顾、惠存等等。对待赞美的反映,中西也截然不同,西方人会大大方方地欣然接受,并且回答“Thank you”,而中国人可能会摇头摆手连忙回答“不,不,不”,或“哪里!哪里!”这两种相异的回答,独立起来,并不存在孰优孰劣,哪个得体的问题,而须在不同文化背景中才能体现出其“得体”性。即使是大家一致公认的礼貌用语,还要受到具体交际场合里具体对象的制约,可见要做到言语得体,必须考虑语言的情境。
从以上得体对说话者的各种要求不难看出得体对说话者提出了加强语言修养和文化知识学习的新课题。在合作原则或礼貌原则中,人们一直强调交际者的意图、心理、态度等问题,却忽视了交际者的语言能力问题。说话、写作涉及最多的是所使用语言的知识、语言的交际能力和语言的交际原则。我们总是希望说话、写文章能够准确、生动、优美,即“得体”。要做到这一点,不断加强自身的语言修养,提高运用语言的能力是必不可少的。另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我们的交际对象也不断拓宽,因此了解各民族不同的文化背景成为交往的重要方面,只有在此基础上加强外国语言的学习,交际才能够真正起到它所应起的作用。
以上笔者对得体的含义、在语用学中的定位及其在交际中的具体要求作了一个简单的阐释,作为一个语用原则,得体原则与语用学中关于指示语、会话含义、前提关系、言语行为、会话分析、合作原则、礼貌原则及关联理论等方面的研究一样都是以追求最佳交际效果为目的的。诚然,对于“得体”的理解会因人而异,但理论及事实表明,得体原则较礼貌原则具备更全面的内容,更强的概括性。“得体”两字即可涵盖合作原则、礼貌原则等的全部内容。
参考文献:
[1]Leech G.Principles of Pragmatics[M].London:Langman,1983.
[2]冯娟.谈利奇的礼貌语言原则[J].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2001,6(3):84-85.
[3]何自然.语用学概论[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87-100.
[4]何自然.语用学与英语学习[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107-109.
[5]徐盛桓.礼貌原则新拟[J].外语学刊,1992,(2):1-7.
[6]贾玉新.跨文化交际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7:292-293.
[7]熊学亮.认知语用学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48.
[8]钱冠连.汉语文化语用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182-206.
[9]刘润清.关于Leech的“礼貌原则”[J].外语教学与研究,1987,(2):42-46.
[10]何兆熊.新编语用学概要[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215-222.
[11]姜玉香.Tact Maxim:是“得体准则”还是“受益准则”[J].修辞学习,2001,103(1):14-15.
[12]李健儿.语言运用中的得体性及其文化差异[J].外语教学,1998,19(1):1-7.
[13]刘英凯.合作原则及文化差异的英汉对比试析[J].深圳大学学报,1991,(3):[参考论文所在页码].
[14]邓炎昌,刘润清.语言与文化[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