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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戊戌维新失败后,梁启超远走日本,在看了日本翻译的大量西方译著后,其思想开始转变,也在深深的思考戊戌变法失败的原因。他通过办《新民丛报》发表《新民说》,阐释了关于中国国民近代化的思想,也在思想文化层次上思考了中国落后的根源,本文结合梁启超的《新民说》对国民近代化思想做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梁启超 国民性 近代化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5-384-01
戊戌变法失败后,任公远走东瀛,心系华夏。开始从思想文化层次思考国家落后的根源,而不仅仅是器物、制度。所以梁启超在日本创办了《新民丛报》,并发表了《新民说》。作者认为:“新民云者,非欲吾民尽弃其旧以从人也。新之义有二:一曰淬厉其所本有而新之;二曰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即作者提出了既要对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积极成分和国民性中的优秀部分进行批判吸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又要吸取我们国民性中所没有而西方民族所具有的优秀的思想道德部分以补我不足,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是其意,也是改造国民性的两个原则。既不能自我陶醉,也不能崇洋媚外。恰如作者所说:“勿为中国旧学之奴隶;第二,勿为西人新学之奴隶。我有耳目,我物我格;我有心思,我理我穷。”(《十种德行相反相成义》(下引该书,只注篇名)这样,梁启超就从战略上把握构建国民思想道德素质的方向性问题。我们既要紧紧抓住我们的根,不能背上沉重的历史包袱,又要淬厉、改造、提升。既要吸收西方国民性中优秀的而我们又缺乏的部分,不能不顾一切全盘吸收,又要鉴别、选择、升华。这才是所谓的“新民”。只有改造好作为邦本的民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国才有希望。国家是人民的公产,国民是国家的基础和主人。如果基础不固,主人愚昧,就会造成国家的贫弱和无穷的灾难。如果基础巩固,主人聪慧,就会把国家引向繁荣和昌盛。“国也者,积民而成。国之有民犹身之有四肢、五脏、筋脉、血轮也。未有四肢已断,五脏已疗,筋脉已伤,血轮已涸而身能存者,则亦未有其民愚陋、怯懦、涣散、混浊而国能立者”(《叙论》)“民弱者国弱,民强者国强”(《就优胜劣败之理以证新民之意而论及取法之所宜》)。
作者认为新民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
一、国民必须具备自由、自尊、自治的独立人格
梁启超认为,自由乃“欧美诸国民所以立国之本原也”。“今日欲救精神界之中国,舍自由美德外,其道莫由”。(《论自由》)什么是自由呢?梁从个人与他人、团体的关系及个人的思想、意志自由两方面作了界定。他说:“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人之自由为界”,这是前一层含义而言。又说:“人莫不有两我焉:其一,与众生对待之我,昂昂七尺立于人间者是也。其二,则与七尺对待之我,莹莹一点存于灵台者是也。”(《论自由》)显然,这与七尺对待之我,是就思想自由、意志自由而言,认为这是“自由之极轨”。据此可以断定梁启超的自由观是融卢梭“天赋自由”与十九世纪资产阶级的权力自由观于一体,是一身二任的。关于自由的作用和功能,他认为在于破奴性,他说:“自由者,奴隶之对立也。”(《论自由》)“欧洲之所以有今日,皆由十四五世纪时,古学复兴,脱教会之藩篱,一洗思想之奴性,其进步乃沛乎莫能御。”(《保教非所以尊孔论》)相反,中国群治不进的重要原因就在于数千年来的封建统治剥夺了人的自由,造成奴性十足,麻木不仁,唯古是从。不除此奴性,中国很难独立于世界。他呼吁中国人“勿为古人之奴隶”,“勿为世俗之奴隶”,“勿为境遇之奴隶”,“勿为情欲之奴隶”,以“不自由,勿宁死”的气概来争创这个立国的本原。梁启超在强调人的自由、人的独立时,也强调了人的自尊、自治。他说:“自尊与不自尊,实天民奴隶之绝大关头也。”(《论自尊》)所谓自尊,即与自暴、自弃、自贬、自贱相互对立,做到自爱、自立、自强、自治。这些德行要求人们善于认识自己,支配自己,明确自己的使命和责任,“不待劝勉,不待逼迫”,自觉投身改造中国的实践中去。他说:“凡古来能成大事者,必其自胜之力最强者。”(《论自治》)假如一个国家的国民,既能独立自由,同时又具有自尊的人格,自治的能力,就能建立起自由平等独立自主的国家。
二、国民必须具有进取冒险和勇于破坏的精神
梁启超从进化论出发,认为:“天下无中立之事,不猛进则倒退也”(《论进取冒险》)据此,有无进取冒险精神,是区别人和动物、文明人和野蛮人的标准之一。禽兽及野蛮人是饥则求食,饱则嬉戏;文明人则有自己的理想和未来,要不断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与天行相搏”,创造自己的生活,人类的整个文明史就是这样创造出来的。然而,在梁看来,中国人恰好缺乏进取冒险精神。他说:“欧洲民族所以优强于中国者,原因非一,而其富有进取冒险精神,殆其尤要者也。”(《论进取冒险》)至于中国人为什么缺乏此精神,他将其概括为五个方面:“大一统而竞争绝也”;“环蛮族而交通难也”,“言文分而人智局也”;“专制久而民性离也”;“学说隘而思想窒也”(《论进步》)正式由于这些原因,使国民甘居奴隶的地位,通国死气沉沉,没有一丝生气。要打破这种保守且甘于落后的局面,必须实行破坏主义。他指出:打开世界的近代史从法国大革命到北美独立战争和日本的明治维新,哪有不经过破坏的呢?不仅要破坏封建专制政体,更要铲除,即使清洗旧风俗、旧观念、旧思想也要破坏,破坏“为古今万国求进步者,独一无二不可逃避之公例。”故而,中国国民应有破坏的精神。
三、国民必须具有民权观和国家思想
梁启超生活在民族主义勃兴的时代。一方面,西方列强正由民族主义过渡到民族帝国主义;另一方面,弱小的民族也在致力于本民族国家的建设,希冀摆脱外来民族的压迫,赢得本民族的独立。处在当时民族竞争之世,梁认为这对中国来说是很危险的。中国人只有朝廷、部民的观念,没有民族、国家的意识,不懂得建立民族国家的重要性。所以他积极呼吁培育国民的民族主义和国家思想。梁启超提出国家思想有四条标准:“一曰对于一身而知有国家;二曰对于朝廷而知有国家;三曰对于外族而知有国家;四曰对于世界而知有国家。”(《论国家思想》)概括这四条标准,意在使每个国民必须对国家负责,懂的人不能孑然一身,必须建立自己的团体和国家,以保护自己和相互保护。必须具有民权观念,懂得国家高于朝廷,国家 不能由一家一姓来操纵,每个国民必须对国家的兴盛尽其义务。必须树立民族观念和竞争意识,绝不屈服于他族、他国的压力,并在同外族、他国的竞争中务求自强、与之争胜。
梁启超的关于近代国民性改造的构想,虽然有救亡功利思想的时代局限性,但却是他历经宦海沉浮,变法失败,眼观世界风云变幻,努力接受西学,反思变法维新,严厉批判封建制度和旧学的产物。它是将中国的维新变法从物质制度层次引向思想文化层次,是文化层次上的一次变法运动,开了历史的先河,其历史功绩是值得肯定的。
关键词梁启超 国民性 近代化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5-384-01
戊戌变法失败后,任公远走东瀛,心系华夏。开始从思想文化层次思考国家落后的根源,而不仅仅是器物、制度。所以梁启超在日本创办了《新民丛报》,并发表了《新民说》。作者认为:“新民云者,非欲吾民尽弃其旧以从人也。新之义有二:一曰淬厉其所本有而新之;二曰采补其所本无而新之。”即作者提出了既要对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积极成分和国民性中的优秀部分进行批判吸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又要吸取我们国民性中所没有而西方民族所具有的优秀的思想道德部分以补我不足,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是其意,也是改造国民性的两个原则。既不能自我陶醉,也不能崇洋媚外。恰如作者所说:“勿为中国旧学之奴隶;第二,勿为西人新学之奴隶。我有耳目,我物我格;我有心思,我理我穷。”(《十种德行相反相成义》(下引该书,只注篇名)这样,梁启超就从战略上把握构建国民思想道德素质的方向性问题。我们既要紧紧抓住我们的根,不能背上沉重的历史包袱,又要淬厉、改造、提升。既要吸收西方国民性中优秀的而我们又缺乏的部分,不能不顾一切全盘吸收,又要鉴别、选择、升华。这才是所谓的“新民”。只有改造好作为邦本的民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国才有希望。国家是人民的公产,国民是国家的基础和主人。如果基础不固,主人愚昧,就会造成国家的贫弱和无穷的灾难。如果基础巩固,主人聪慧,就会把国家引向繁荣和昌盛。“国也者,积民而成。国之有民犹身之有四肢、五脏、筋脉、血轮也。未有四肢已断,五脏已疗,筋脉已伤,血轮已涸而身能存者,则亦未有其民愚陋、怯懦、涣散、混浊而国能立者”(《叙论》)“民弱者国弱,民强者国强”(《就优胜劣败之理以证新民之意而论及取法之所宜》)。
作者认为新民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
一、国民必须具备自由、自尊、自治的独立人格
梁启超认为,自由乃“欧美诸国民所以立国之本原也”。“今日欲救精神界之中国,舍自由美德外,其道莫由”。(《论自由》)什么是自由呢?梁从个人与他人、团体的关系及个人的思想、意志自由两方面作了界定。他说:“人人自由,而以不侵人之自由为界”,这是前一层含义而言。又说:“人莫不有两我焉:其一,与众生对待之我,昂昂七尺立于人间者是也。其二,则与七尺对待之我,莹莹一点存于灵台者是也。”(《论自由》)显然,这与七尺对待之我,是就思想自由、意志自由而言,认为这是“自由之极轨”。据此可以断定梁启超的自由观是融卢梭“天赋自由”与十九世纪资产阶级的权力自由观于一体,是一身二任的。关于自由的作用和功能,他认为在于破奴性,他说:“自由者,奴隶之对立也。”(《论自由》)“欧洲之所以有今日,皆由十四五世纪时,古学复兴,脱教会之藩篱,一洗思想之奴性,其进步乃沛乎莫能御。”(《保教非所以尊孔论》)相反,中国群治不进的重要原因就在于数千年来的封建统治剥夺了人的自由,造成奴性十足,麻木不仁,唯古是从。不除此奴性,中国很难独立于世界。他呼吁中国人“勿为古人之奴隶”,“勿为世俗之奴隶”,“勿为境遇之奴隶”,“勿为情欲之奴隶”,以“不自由,勿宁死”的气概来争创这个立国的本原。梁启超在强调人的自由、人的独立时,也强调了人的自尊、自治。他说:“自尊与不自尊,实天民奴隶之绝大关头也。”(《论自尊》)所谓自尊,即与自暴、自弃、自贬、自贱相互对立,做到自爱、自立、自强、自治。这些德行要求人们善于认识自己,支配自己,明确自己的使命和责任,“不待劝勉,不待逼迫”,自觉投身改造中国的实践中去。他说:“凡古来能成大事者,必其自胜之力最强者。”(《论自治》)假如一个国家的国民,既能独立自由,同时又具有自尊的人格,自治的能力,就能建立起自由平等独立自主的国家。
二、国民必须具有进取冒险和勇于破坏的精神
梁启超从进化论出发,认为:“天下无中立之事,不猛进则倒退也”(《论进取冒险》)据此,有无进取冒险精神,是区别人和动物、文明人和野蛮人的标准之一。禽兽及野蛮人是饥则求食,饱则嬉戏;文明人则有自己的理想和未来,要不断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与天行相搏”,创造自己的生活,人类的整个文明史就是这样创造出来的。然而,在梁看来,中国人恰好缺乏进取冒险精神。他说:“欧洲民族所以优强于中国者,原因非一,而其富有进取冒险精神,殆其尤要者也。”(《论进取冒险》)至于中国人为什么缺乏此精神,他将其概括为五个方面:“大一统而竞争绝也”;“环蛮族而交通难也”,“言文分而人智局也”;“专制久而民性离也”;“学说隘而思想窒也”(《论进步》)正式由于这些原因,使国民甘居奴隶的地位,通国死气沉沉,没有一丝生气。要打破这种保守且甘于落后的局面,必须实行破坏主义。他指出:打开世界的近代史从法国大革命到北美独立战争和日本的明治维新,哪有不经过破坏的呢?不仅要破坏封建专制政体,更要铲除,即使清洗旧风俗、旧观念、旧思想也要破坏,破坏“为古今万国求进步者,独一无二不可逃避之公例。”故而,中国国民应有破坏的精神。
三、国民必须具有民权观和国家思想
梁启超生活在民族主义勃兴的时代。一方面,西方列强正由民族主义过渡到民族帝国主义;另一方面,弱小的民族也在致力于本民族国家的建设,希冀摆脱外来民族的压迫,赢得本民族的独立。处在当时民族竞争之世,梁认为这对中国来说是很危险的。中国人只有朝廷、部民的观念,没有民族、国家的意识,不懂得建立民族国家的重要性。所以他积极呼吁培育国民的民族主义和国家思想。梁启超提出国家思想有四条标准:“一曰对于一身而知有国家;二曰对于朝廷而知有国家;三曰对于外族而知有国家;四曰对于世界而知有国家。”(《论国家思想》)概括这四条标准,意在使每个国民必须对国家负责,懂的人不能孑然一身,必须建立自己的团体和国家,以保护自己和相互保护。必须具有民权观念,懂得国家高于朝廷,国家 不能由一家一姓来操纵,每个国民必须对国家的兴盛尽其义务。必须树立民族观念和竞争意识,绝不屈服于他族、他国的压力,并在同外族、他国的竞争中务求自强、与之争胜。
梁启超的关于近代国民性改造的构想,虽然有救亡功利思想的时代局限性,但却是他历经宦海沉浮,变法失败,眼观世界风云变幻,努力接受西学,反思变法维新,严厉批判封建制度和旧学的产物。它是将中国的维新变法从物质制度层次引向思想文化层次,是文化层次上的一次变法运动,开了历史的先河,其历史功绩是值得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