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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第五届长三角教育协作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以及上海、江苏、安徽、浙江三省一市的教委、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参与此次会议。在此次会议上,有近30项年度活动纳入长三角教育合作活动项目,顺利达成了6项省际合作协议、7份校际协议和2份地方教育局协议。
面临的三大问题
长三角教育协作会商制度由上海、浙江、江苏教委和教育局创立于2009年,安徽省于2012第四届长三角教育协作会议举办时加入。
在长三角教育会商机制建立以前,长三角地区教育联动主要面临三个问题的困扰。有效支撑教育联动发展的组织机构尚未建立。由于尚未建立跨省市的专门组织、协调、沟通机构,缺乏协商教育合作和推进合作项目落实的工作机构和机制;缺乏自上而下的有效发动,政府、学校、企业及科研机构广泛参与的自觉性不够;缺乏顺畅的具有教育合作需求的区域性信息交流渠道和平台;缺乏对教育合作长期跟踪研究、论证与评价的机构;阻碍区域教育联动发展的体制限制尚未突破。受行政区划及其管理体制的制约,长三角地区仍未形成要素有序流动、合力推进的机制。主要表现在:受行政区划、人事制度和市场分割壁垒的限制,各省市、各城市之间的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机构及学科专业建设、教育资源共享、师生流动、合作科研、合作办学及培养人才仍然受到相关制度和各城市有关政策的限制;实现区域教育联动发展的保障体系尚未形成。长三角地区尚未联合组织进行区域内教育一体化联动发展的规划设计,尚未共同制订积极有效的激励机制、经费支持政策和推进措施以及有效的评价监督制度,城市教育之间持续、深入、领域不断扩展的联动仍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联动改革促教育现代化
自2009年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会商机制建立以来,经过不断深化研究、健全体制,以及一系列共建共享、培训交流等合作,长三角各地的教育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教育改革创新的内涵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也更加丰硕。如上海的教育综合改革国家实验区建设、江苏的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安徽的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以及浙江的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等。
长三角的教育协作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一定影响,教育行政部门越来越意识到,通过“抱团”合作,不但促进了交流,创造了优势,也产生了动力。如今在全国范围内,以“京津冀” “珠三角”“云贵川渝藏”等为代表的区域教育合作平台也相继建立。作为重要引擎的长三角地区,该如何在竞争中保持长三角教育联动的不断深化和发展,为加快教育现代化集聚正能量,已成为长三角教育人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当下有很多人喊着要改革但却不知道怎么改革,很多人想突破所有的条条框框,但是我想有些条条框框还是应该存在,我们应该克服一种盲目的改革冲动,树立一种科学的改革指导思想。”在安徽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袁文看来,当下教育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难以解决的都是一些硬骨头。
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在第五届长三角教育协作会议上说,“当下的教育改革几乎每一步都触及灵魂、涉及利益,还关系到社会稳定。不少时候改革面临着山一样的压力。”然而,解决教育人理念跟不上、教育模式转变不快、评价制度单一、教育和学校内涵建设的动力严重不足、教育法治化滞后等种种教育问题,都需要靠建设、靠管理、靠改革。
长三角教育发展目标是:2015年,长三角教育成为全国跨区域教育联动发展中最具生机活力的领域,具备完善的组织运行保障体系、统一的规划、广泛的参与等,使教育合作成为长三角区域合作的重要推动力和最发达领域之一。率先在全国实现基本教育现代化,上海、杭州、南京、宁波等大城市教育发展整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在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辐射和带动其他地区发展;2020年,长三角教育联动成为国内区域教育合作典范,由服务本地、到长三角地区乃至服务全国教育水平提升方面产生影响力,对国家区域教育发展产生带动效应,在东南亚产生影响力,成为区域软实力提高的标志和象征。整个长三角地区率先在全国实现教育现代化,形成现代教育体系,普及水平和公平程度进一步提高,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素质能力明显提升,教育质量大幅提高,高校创新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制度保障更加有力,继续教育得到发展,初步建成学习型社会,形成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高层次人才资源集聚区。
探索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到底该如何打造、利用好长三角教育协作平台,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坚定性,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来推进三省一市教育厅、教委的工作?安徽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朱乃韬认为,要加强改革联动、强化项目统筹、完善协作机制、推进省部共建,各处室应进一步推动高校、地市的直接合作。上海市教委人事处处长周景泰认为,长三角教育合作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已经启动了基础教育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该项目在过去几届合作过程中,运作得比较成熟,效果也比较好。如今三省一市教育厅、教委又签订了关于高校教师培训的协议,希望各地进一步加强紧密合作,相互学习、相互探索。
袁文表示,在涉及改革的时候一定要极为稳妥和慎重,努力做到“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分析交流,做好顶层设计,积极探索途径”。“我想要实现三个转变,在形式上从大会向小会转变,大会是造势,小会是做事;要从宏观向微观进行改变,在大的平台上,大家讨论一些涉及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在微观领域具体推进,使我们的工作更加有成效;从广度到深度进行推进。”
江苏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晏仲超表示,要积极探索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作好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进一步扩大范围,设计好合作载体,提升内涵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江苏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周振修认为,在经济领域的长三角合作项目相对容易操作,可以通过产品的生产、销售等方面顺利达成,但教育协作的内容、范围及形式,却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索。“要把我们的合作继续深入推进,可能需要一个具体的机构和某种形式把它推下去,否则三省一市各自为政,在力度上可能会有所不足,经费保障也容易产生问题。”周振修说,经过5年的探索,长三角教育人已经慢慢摸索出了一些协作的思路。今后的研究可能不仅仅是在传统的项目上推进一些合作,也需要在触及教育改革深层次等新的项目上推进改革,站在全局来统筹考虑,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浙江教育报刊总社社长、总编辑董惠铭认为,长三角教育协作联盟应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范围,在工作层面建立不定期的会商机制,寻求协作的长效机制。 今年,为了更好地加强教育研究领域里的合作和交流,三省一市教育厅、教委合作签订了《成立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研究中心协议》。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研究中心设于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四省市教科院,主要是在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专司推进、深化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合作联动过程中相关重大问题的课题研究和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从事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建设长三角教育资源数据库及教育协作发展决策服务平台;按照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开展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项目的监测、评价和推进工作,参与协作发展的实证研究;组编“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通讯”等。浙江省教育厅副巡视员丁天乐指出,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研究中心也许是一个契机。它不仅仅只是一个研究机构,更是一个协调机构,与三省一市教育厅、教委乃至教育部进行对口协调和沟通。丁天乐期望三省一市教育厅、教委进一步加强联系、加强合作、取长补短,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共建共享教育成果,努力推动教育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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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大事记
2003年,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共同签署教育合作协议,标志着长三角地区教育合作实质性启动,这是中国教育改革冲破体制障碍的一次试点。通过合作,实现三方面互动:一是互通,即建立实时交流互通的信息平台;二是互认,即教育方面的有关认可或评估可以互认;三是互流,即实现教育资源、人才的“无障碍”流动。三地教育部门负责人还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毕业生就业工作合作组织合作协议书》,决定成立“长三角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作组织”。
2009年3月,由上海市教委、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共同举办的首届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研讨会在南京举行,三方签订了《关于建立长三角地区教育协作发展会商机制的协议书》,决定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层开展合作与交流,并初步研究确定了一批联动项目。这次会议标志着两省一市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由民间、自发的阶段,走向行政推动与有组织、有计划的制度性阶段。
2010年,第二届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研讨会在浙江召开。这次会上,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成立了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签订了《长三角数字教育资源合作建议协议》《长三角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共享框架协议》《长三角基础教研联动发展协议》等联动项目,开通了中国长三角优质教育资源网,并决定开展“建立长三角教育综改革试验区”课题研究。
2011年,在第三届长三角教育联动研讨会上一系列共享资源、推进长三角地区高校合作,扩大高教资源共享的协议正式签署,苏浙沪三地将实现在专家资源库、高校图书馆、仪器设施、中青年干部等教育资源的共享,同时将展开研究生教育、国际教育等方面的深入合作,在长三角地区的本科高校还将推进学分互认。本次会议一共签署七项协议:《长三角高等教育专家资源库建设及共享协议》《长三角高等学校大型仪器设施共享协议》《建立长三角地区高校图书馆联盟的框架协议》《长三角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合作协议》《关于共同举办长三角地区国际教育展合作意向书》《长三角高校优秀中青年干部挂职培养合作协议》《长三角地区高校学分互认协议》。
2012年5月,第四届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研讨会在江苏省苏州市举行,安徽省正式加入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会商机制。会上,苏浙沪皖三省一市的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新一轮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会商机制协议书》《长三角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负责人交流挂职框架协议》《长三角学校德育教师培训合作意向书》三项协议书。
面临的三大问题
长三角教育协作会商制度由上海、浙江、江苏教委和教育局创立于2009年,安徽省于2012第四届长三角教育协作会议举办时加入。
在长三角教育会商机制建立以前,长三角地区教育联动主要面临三个问题的困扰。有效支撑教育联动发展的组织机构尚未建立。由于尚未建立跨省市的专门组织、协调、沟通机构,缺乏协商教育合作和推进合作项目落实的工作机构和机制;缺乏自上而下的有效发动,政府、学校、企业及科研机构广泛参与的自觉性不够;缺乏顺畅的具有教育合作需求的区域性信息交流渠道和平台;缺乏对教育合作长期跟踪研究、论证与评价的机构;阻碍区域教育联动发展的体制限制尚未突破。受行政区划及其管理体制的制约,长三角地区仍未形成要素有序流动、合力推进的机制。主要表现在:受行政区划、人事制度和市场分割壁垒的限制,各省市、各城市之间的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机构及学科专业建设、教育资源共享、师生流动、合作科研、合作办学及培养人才仍然受到相关制度和各城市有关政策的限制;实现区域教育联动发展的保障体系尚未形成。长三角地区尚未联合组织进行区域内教育一体化联动发展的规划设计,尚未共同制订积极有效的激励机制、经费支持政策和推进措施以及有效的评价监督制度,城市教育之间持续、深入、领域不断扩展的联动仍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联动改革促教育现代化
自2009年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会商机制建立以来,经过不断深化研究、健全体制,以及一系列共建共享、培训交流等合作,长三角各地的教育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教育改革创新的内涵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也更加丰硕。如上海的教育综合改革国家实验区建设、江苏的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安徽的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以及浙江的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等。
长三角的教育协作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一定影响,教育行政部门越来越意识到,通过“抱团”合作,不但促进了交流,创造了优势,也产生了动力。如今在全国范围内,以“京津冀” “珠三角”“云贵川渝藏”等为代表的区域教育合作平台也相继建立。作为重要引擎的长三角地区,该如何在竞争中保持长三角教育联动的不断深化和发展,为加快教育现代化集聚正能量,已成为长三角教育人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当下有很多人喊着要改革但却不知道怎么改革,很多人想突破所有的条条框框,但是我想有些条条框框还是应该存在,我们应该克服一种盲目的改革冲动,树立一种科学的改革指导思想。”在安徽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袁文看来,当下教育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难以解决的都是一些硬骨头。
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在第五届长三角教育协作会议上说,“当下的教育改革几乎每一步都触及灵魂、涉及利益,还关系到社会稳定。不少时候改革面临着山一样的压力。”然而,解决教育人理念跟不上、教育模式转变不快、评价制度单一、教育和学校内涵建设的动力严重不足、教育法治化滞后等种种教育问题,都需要靠建设、靠管理、靠改革。
长三角教育发展目标是:2015年,长三角教育成为全国跨区域教育联动发展中最具生机活力的领域,具备完善的组织运行保障体系、统一的规划、广泛的参与等,使教育合作成为长三角区域合作的重要推动力和最发达领域之一。率先在全国实现基本教育现代化,上海、杭州、南京、宁波等大城市教育发展整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在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辐射和带动其他地区发展;2020年,长三角教育联动成为国内区域教育合作典范,由服务本地、到长三角地区乃至服务全国教育水平提升方面产生影响力,对国家区域教育发展产生带动效应,在东南亚产生影响力,成为区域软实力提高的标志和象征。整个长三角地区率先在全国实现教育现代化,形成现代教育体系,普及水平和公平程度进一步提高,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素质能力明显提升,教育质量大幅提高,高校创新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制度保障更加有力,继续教育得到发展,初步建成学习型社会,形成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高层次人才资源集聚区。
探索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到底该如何打造、利用好长三角教育协作平台,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坚定性,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来推进三省一市教育厅、教委的工作?安徽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朱乃韬认为,要加强改革联动、强化项目统筹、完善协作机制、推进省部共建,各处室应进一步推动高校、地市的直接合作。上海市教委人事处处长周景泰认为,长三角教育合作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已经启动了基础教育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该项目在过去几届合作过程中,运作得比较成熟,效果也比较好。如今三省一市教育厅、教委又签订了关于高校教师培训的协议,希望各地进一步加强紧密合作,相互学习、相互探索。
袁文表示,在涉及改革的时候一定要极为稳妥和慎重,努力做到“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分析交流,做好顶层设计,积极探索途径”。“我想要实现三个转变,在形式上从大会向小会转变,大会是造势,小会是做事;要从宏观向微观进行改变,在大的平台上,大家讨论一些涉及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在微观领域具体推进,使我们的工作更加有成效;从广度到深度进行推进。”
江苏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晏仲超表示,要积极探索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作好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进一步扩大范围,设计好合作载体,提升内涵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江苏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周振修认为,在经济领域的长三角合作项目相对容易操作,可以通过产品的生产、销售等方面顺利达成,但教育协作的内容、范围及形式,却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索。“要把我们的合作继续深入推进,可能需要一个具体的机构和某种形式把它推下去,否则三省一市各自为政,在力度上可能会有所不足,经费保障也容易产生问题。”周振修说,经过5年的探索,长三角教育人已经慢慢摸索出了一些协作的思路。今后的研究可能不仅仅是在传统的项目上推进一些合作,也需要在触及教育改革深层次等新的项目上推进改革,站在全局来统筹考虑,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浙江教育报刊总社社长、总编辑董惠铭认为,长三角教育协作联盟应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范围,在工作层面建立不定期的会商机制,寻求协作的长效机制。 今年,为了更好地加强教育研究领域里的合作和交流,三省一市教育厅、教委合作签订了《成立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研究中心协议》。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研究中心设于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四省市教科院,主要是在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专司推进、深化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合作联动过程中相关重大问题的课题研究和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从事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战略研究和政策研究;建设长三角教育资源数据库及教育协作发展决策服务平台;按照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开展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项目的监测、评价和推进工作,参与协作发展的实证研究;组编“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通讯”等。浙江省教育厅副巡视员丁天乐指出,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研究中心也许是一个契机。它不仅仅只是一个研究机构,更是一个协调机构,与三省一市教育厅、教委乃至教育部进行对口协调和沟通。丁天乐期望三省一市教育厅、教委进一步加强联系、加强合作、取长补短,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共建共享教育成果,努力推动教育现代化。
链接:
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大事记
2003年,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共同签署教育合作协议,标志着长三角地区教育合作实质性启动,这是中国教育改革冲破体制障碍的一次试点。通过合作,实现三方面互动:一是互通,即建立实时交流互通的信息平台;二是互认,即教育方面的有关认可或评估可以互认;三是互流,即实现教育资源、人才的“无障碍”流动。三地教育部门负责人还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毕业生就业工作合作组织合作协议书》,决定成立“长三角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作组织”。
2009年3月,由上海市教委、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共同举办的首届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研讨会在南京举行,三方签订了《关于建立长三角地区教育协作发展会商机制的协议书》,决定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层开展合作与交流,并初步研究确定了一批联动项目。这次会议标志着两省一市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由民间、自发的阶段,走向行政推动与有组织、有计划的制度性阶段。
2010年,第二届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研讨会在浙江召开。这次会上,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成立了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签订了《长三角数字教育资源合作建议协议》《长三角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共享框架协议》《长三角基础教研联动发展协议》等联动项目,开通了中国长三角优质教育资源网,并决定开展“建立长三角教育综改革试验区”课题研究。
2011年,在第三届长三角教育联动研讨会上一系列共享资源、推进长三角地区高校合作,扩大高教资源共享的协议正式签署,苏浙沪三地将实现在专家资源库、高校图书馆、仪器设施、中青年干部等教育资源的共享,同时将展开研究生教育、国际教育等方面的深入合作,在长三角地区的本科高校还将推进学分互认。本次会议一共签署七项协议:《长三角高等教育专家资源库建设及共享协议》《长三角高等学校大型仪器设施共享协议》《建立长三角地区高校图书馆联盟的框架协议》《长三角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合作协议》《关于共同举办长三角地区国际教育展合作意向书》《长三角高校优秀中青年干部挂职培养合作协议》《长三角地区高校学分互认协议》。
2012年5月,第四届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研讨会在江苏省苏州市举行,安徽省正式加入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会商机制。会上,苏浙沪皖三省一市的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新一轮长三角教育协作发展会商机制协议书》《长三角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负责人交流挂职框架协议》《长三角学校德育教师培训合作意向书》三项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