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中国债券市场起步较晚,但是近年来发展很快,特别是2009年以来,地方政府通过平台公司来发行城投债,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募集资金。同时,地方政府的大力举债也加大了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如何正确解读债券融资工具,分清市政债券与中国式市政债券——城投债的区别和联系,会有助于社会正确认识债券市场,理解各种债券融资工具的特点与优势,规范地方政府平台融资模式,从而促进中国债券市场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城投债;地方政府债券;市政债券
一、地方政府债券的概念
地方政府债券的概念是相对于国债的,国债就是中央政府发行的,以国家信用和财政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而地方政府债券一般是指以地方政府的税收水平作为偿债保障的债务凭证。地方政府债券也被称为“市政债券”,它募集到的资金一般用于地方政府范围内的交通、住宅、医疗、教育和城市管网等地方公共设施建设与经营。地方政府债券由于有地方政府这样公信力较强的偿债人作为担保,往往被市场认为是安全性非常高的债券,是仅次于国债这样的金边债券的债券,同时国家政策也规定地方政府债券的投资购买者所获得的利息收入是免交个人所得税的,所以受到了市场的追捧和投资者的亲睐。
二、地方政府债券的作用和影响力
地方政府市政债券作为一种非常受欢迎的资本市场工具,其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实际的影响力,使得我们国家也开始探索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发展道路。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券最早出现在新中国成立的初期,但是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都是有限的,处于探索阶段。
到了80年代,随着中央政府国债的恢复发行,地方债券逐渐淡出了中国的金融市场。地方政府债券在中国进入了一个休眠期。到了90年代,国家对于地方政府债券的态度更加谨慎。中国国务院在1993年,开始公开表态禁止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理由是对地方政府的债务兑付能力提出了质疑,表示了担忧直到2007年,随着世界范围内爆发的金融危机的到来,时任中国财政部长的金人庆在APEC财长会议上公开表示,中国中央政府正在考虑中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方案。2009年,中国政府领导人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此后,中国财政部拿出了代理发行的2000亿元的地方债券的实施方案。截止2013年12月27日,中央政府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共计发行了119只,规模为1.20万亿的地方政府债券。
三、 中国特色的市政债券——城投债
在2007年的金融危机之后,债券市场上最火的莫过于城投债了,那我们就来谈一下中国特色的市政债券——城投债的前世今生。城投债是中国特有的债券品种,它是指地方政府成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作为发行人,募投资金的用途在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或者公益性项目建设,由证券公司协助,在公开市场上发行的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中国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不匹配,地方政府承担了大量的地方社会经济建设的主要任务,但是享受这不匹配的税收权利,导致地方政府无力承担地方建设的资金压力。所以,地方政府成立了大量的投融资平台,为地方的经济建设发展,需找资金。随着2007年世界范围内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政府为了振兴经济、渡过难关,实施了总额为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计划,使得城投债有了飞跃式的发展。
随着城投债发行规模的不断增加,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进入2013年之后,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的债务水平进行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统计,目前具体数据尚未公布,但是从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会议中透露出来,地方政府债务水平可能高达20万亿,地方政府的债务水平必须得到有效的控制。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中央政府对于城投债的态度有了一些变化,国家发改委开始控制2013年下半年城投债的发行规模和节奏,并且对已放行的城投债进行自查。国家层面开始提出口号,要将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纳入到地方财政管理中。地方政府融资应该进一步得到规范,提出是否可以通过放开地方政府债的方式,调整地方政府的融资结构和债务管理制度。
四、城投债和地方政府债的关系
城投债本身的出现也是在于解决地方政府不能直接融资的法律条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市政债券。那么,我们不经要问城投债是否和地方政府债相互冲突,城投债只是中国规范和发行地方政府债的一个过渡金融产品,最终会被地方政府债取代呢?目前来说,个人觉得不会,它们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一个互补的关系。
(1) 发行平台的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是由中国财政部统一代理的,发行方式是通过记账式国债的方式,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进行公开招标发行。金融承销机构中标后,采用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进行分销。公开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流通。目前的城投债主要有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除了部分城投类企业债券在上海、深圳交易所上市流通以外,其他的主要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流通。
(2) 发行人主体的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具有色彩浓厚的政策性,主要是出于解决新增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投资项目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困难问题,所以发行的资金更多是投向了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而城投债的发行主体,对于发行人自身财务情况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发行较多的主体往往都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这一点在中期票据和短融上尤为突出。
(3) 发行规模的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规模从8到250亿元,发行规模跨度是非常大的,而且主要集中在50-200亿元之间。而城投债相对来说,发行规模就要小很多,鲜有超过100亿元的企业债券,多数在5-20亿元之间。
(4) 发行期限的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的期限为3年,而且期限相对固定;而城投债类企业债的发行期限以3-10年为主,期限相对宽泛,具有一定灵活性,并且往往含有投资者回售权,是更具备市场化的债券品种。发行利率的差异。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按照记账式国债发行方式,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招标发行,其信用实际上接近于国债,所以发行利率方面接近同期限国债二级市场利率,且同样具有免税的优惠。城投债本质上属于企业债券,发行利率上更多的参考目前二级市场企业债券的发行利率,没有免税的优惠。
(5) 发行利率的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按照记账式国债发行方式,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招标发行,其信用实际上接近于国债,所以发行利率方面接近同期限国债二级市场利率,且同样具有免税的优惠。城投债本质上属于企业债券,发行利率上更多的参考目前二级市场企业债券的发行利率,没有免税的优惠。
五、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在未来,即便是地方政府可以直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也不会对城投债带来毁灭性的打击,两者之间不存在替代关系,而是一种相互相成的关系,它们可以利用自身具备的优势,给地方政府更多的债务工具选择,丰富了债券市场的投资种类。对于风险控制严格的商业银行来说,地方政府债券可能更多得到更多的青睐;对于那些风险承受能力更强、需要更高回报的金融投资者来说,城投债仍然是有价值的投资。(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
参考文献
[1]周沅帆.城投债——中国式市政债券.北京:中信出版社
[2]孙玉亮.我国隐性市政债券——城投债的信用风险与担保增信研究[J],交通大学硕士论文,2011
[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课题组.我国市政债券发展问题研究(上、下)[J], 金融发展,2010
关键词:城投债;地方政府债券;市政债券
一、地方政府债券的概念
地方政府债券的概念是相对于国债的,国债就是中央政府发行的,以国家信用和财政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而地方政府债券一般是指以地方政府的税收水平作为偿债保障的债务凭证。地方政府债券也被称为“市政债券”,它募集到的资金一般用于地方政府范围内的交通、住宅、医疗、教育和城市管网等地方公共设施建设与经营。地方政府债券由于有地方政府这样公信力较强的偿债人作为担保,往往被市场认为是安全性非常高的债券,是仅次于国债这样的金边债券的债券,同时国家政策也规定地方政府债券的投资购买者所获得的利息收入是免交个人所得税的,所以受到了市场的追捧和投资者的亲睐。
二、地方政府债券的作用和影响力
地方政府市政债券作为一种非常受欢迎的资本市场工具,其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实际的影响力,使得我们国家也开始探索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发展道路。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券最早出现在新中国成立的初期,但是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都是有限的,处于探索阶段。
到了80年代,随着中央政府国债的恢复发行,地方债券逐渐淡出了中国的金融市场。地方政府债券在中国进入了一个休眠期。到了90年代,国家对于地方政府债券的态度更加谨慎。中国国务院在1993年,开始公开表态禁止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理由是对地方政府的债务兑付能力提出了质疑,表示了担忧直到2007年,随着世界范围内爆发的金融危机的到来,时任中国财政部长的金人庆在APEC财长会议上公开表示,中国中央政府正在考虑中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方案。2009年,中国政府领导人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此后,中国财政部拿出了代理发行的2000亿元的地方债券的实施方案。截止2013年12月27日,中央政府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共计发行了119只,规模为1.20万亿的地方政府债券。
三、 中国特色的市政债券——城投债
在2007年的金融危机之后,债券市场上最火的莫过于城投债了,那我们就来谈一下中国特色的市政债券——城投债的前世今生。城投债是中国特有的债券品种,它是指地方政府成立的投融资平台公司作为发行人,募投资金的用途在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或者公益性项目建设,由证券公司协助,在公开市场上发行的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中国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不匹配,地方政府承担了大量的地方社会经济建设的主要任务,但是享受这不匹配的税收权利,导致地方政府无力承担地方建设的资金压力。所以,地方政府成立了大量的投融资平台,为地方的经济建设发展,需找资金。随着2007年世界范围内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政府为了振兴经济、渡过难关,实施了总额为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计划,使得城投债有了飞跃式的发展。
随着城投债发行规模的不断增加,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进入2013年之后,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的债务水平进行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统计,目前具体数据尚未公布,但是从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会议中透露出来,地方政府债务水平可能高达20万亿,地方政府的债务水平必须得到有效的控制。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中央政府对于城投债的态度有了一些变化,国家发改委开始控制2013年下半年城投债的发行规模和节奏,并且对已放行的城投债进行自查。国家层面开始提出口号,要将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纳入到地方财政管理中。地方政府融资应该进一步得到规范,提出是否可以通过放开地方政府债的方式,调整地方政府的融资结构和债务管理制度。
四、城投债和地方政府债的关系
城投债本身的出现也是在于解决地方政府不能直接融资的法律条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市政债券。那么,我们不经要问城投债是否和地方政府债相互冲突,城投债只是中国规范和发行地方政府债的一个过渡金融产品,最终会被地方政府债取代呢?目前来说,个人觉得不会,它们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一个互补的关系。
(1) 发行平台的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是由中国财政部统一代理的,发行方式是通过记账式国债的方式,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进行公开招标发行。金融承销机构中标后,采用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进行分销。公开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上市流通。目前的城投债主要有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除了部分城投类企业债券在上海、深圳交易所上市流通以外,其他的主要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流通。
(2) 发行人主体的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具有色彩浓厚的政策性,主要是出于解决新增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投资项目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困难问题,所以发行的资金更多是投向了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而城投债的发行主体,对于发行人自身财务情况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发行较多的主体往往都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这一点在中期票据和短融上尤为突出。
(3) 发行规模的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规模从8到250亿元,发行规模跨度是非常大的,而且主要集中在50-200亿元之间。而城投债相对来说,发行规模就要小很多,鲜有超过100亿元的企业债券,多数在5-20亿元之间。
(4) 发行期限的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的期限为3年,而且期限相对固定;而城投债类企业债的发行期限以3-10年为主,期限相对宽泛,具有一定灵活性,并且往往含有投资者回售权,是更具备市场化的债券品种。发行利率的差异。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按照记账式国债发行方式,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招标发行,其信用实际上接近于国债,所以发行利率方面接近同期限国债二级市场利率,且同样具有免税的优惠。城投债本质上属于企业债券,发行利率上更多的参考目前二级市场企业债券的发行利率,没有免税的优惠。
(5) 发行利率的差异。
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按照记账式国债发行方式,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招标发行,其信用实际上接近于国债,所以发行利率方面接近同期限国债二级市场利率,且同样具有免税的优惠。城投债本质上属于企业债券,发行利率上更多的参考目前二级市场企业债券的发行利率,没有免税的优惠。
五、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在未来,即便是地方政府可以直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也不会对城投债带来毁灭性的打击,两者之间不存在替代关系,而是一种相互相成的关系,它们可以利用自身具备的优势,给地方政府更多的债务工具选择,丰富了债券市场的投资种类。对于风险控制严格的商业银行来说,地方政府债券可能更多得到更多的青睐;对于那些风险承受能力更强、需要更高回报的金融投资者来说,城投债仍然是有价值的投资。(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
参考文献
[1]周沅帆.城投债——中国式市政债券.北京:中信出版社
[2]孙玉亮.我国隐性市政债券——城投债的信用风险与担保增信研究[J],交通大学硕士论文,2011
[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课题组.我国市政债券发展问题研究(上、下)[J], 金融发展,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