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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新课标提出新时代教育的目的是“以人的发展”为终极目标,时代呼唤尊重人性,尊重人权,关爱人类。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5第二单元第7课《陈情表》是一篇感人至深的文章,《古文观止》认为本文“至性之言,自尔悲恻动人”,也有人认为读《陈情表》不落泪者必不孝。作为高中语文教师,我们在引导学生理解品味优美的文章时,有责任在教学中渗透情理与法制的教育,培养学生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做一个新时代的健康文明的新青年!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有尊老敬老的悠久历史,“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孝子之事亲,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我在组织《陈情表》的教学中,采用分组教学的方式,让小组学生在课前预习时完成以下内容:①作者李密是如何层层深入叙写孝顺祖母之情的,并熟读背诵。②请收集有关敬老、养老的法律法规。③请收集敬老、孝老、虐老的案例。④在“尽孝”与“尽忠”的矛盾中,李密作出了怎样的抉择?
当引导学生在品读“而刘夙婴疾病,常在床褥,臣侍汤药,未成废离”时,我们充分感受到李密对祖母的一片拳拳之心;在读到“但以刘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时,又感受到李密对祖母将离开人世的忧愁之心,李密与祖母相依为命的真挚之情;在处理“尽孝”与“尽忠”的矛盾时,李密作出“乌鸟私情,愿乞终养”的抉择。此情真正可感天动地,典范后世!李密真是一位仁厚君子!读李密的文章能让每个人得到一次灵魂的洗礼!当我们在赞美李密的孝老美德的同时,应该思考古代的养老方式在今天这个时代有什么积极意义和不足之处。
孔子曰:“君子之德行,应以孝行为先。”古人的话当警钟长鸣!过去,我国走过漫长的农业社会,养老比较注重家庭养老,因为那时属于小农经济,能自给自足。如今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时代,关爱老人,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目前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变迁大,人口流动性强,竞争加剧,功利意识加强,道德约束力弱化,敬老养老观念日趋淡漠,如何敬老养老已进入必须用法制来保障的时代。自1996年10月1日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本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孝道自天成,法律是道德的最后底线。尽管法律作了详尽的规定,但仍然有发人深省的案例。有这样一个案例:北京农村,有一位80岁的老人饿死在一户人家的门前。经法院立案调查,饿死的老人有5个子女,他们互相推诿,不尽孝道,以致老人被饿死。此案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后,引起了广范关注。这个案例让人们陷入了深思,当今时代需要怎样的情理与法理有机结合的敬老养老制度,才能创造和谐幸福的人类生活。
中国人已习惯儿女绕膝,习惯儿孙满堂,而今由于计划生育政策与人们生育观念的影响,家庭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421”家庭正日趋普遍,考虑到经济承受能力,赡养义务人减少,赡养老人的负担加重,生活成本增高,加剧了部分家庭赡养老人的难度。
敬老养老除了保证老人必须的物质供给和生活照料之外,还需要对老人进行一定的精神慰藉,中央电视台有一条关于“家”的公益广告和关爱空巢老人的广告,让人们意识到敬老养老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养老模式应由过去的“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向“社会养老为主,家庭养老为辅”的模式转变,真正实现全社会的“老有所养”。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有尊老敬老的悠久历史,“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孝子之事亲,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我在组织《陈情表》的教学中,采用分组教学的方式,让小组学生在课前预习时完成以下内容:①作者李密是如何层层深入叙写孝顺祖母之情的,并熟读背诵。②请收集有关敬老、养老的法律法规。③请收集敬老、孝老、虐老的案例。④在“尽孝”与“尽忠”的矛盾中,李密作出了怎样的抉择?
当引导学生在品读“而刘夙婴疾病,常在床褥,臣侍汤药,未成废离”时,我们充分感受到李密对祖母的一片拳拳之心;在读到“但以刘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时,又感受到李密对祖母将离开人世的忧愁之心,李密与祖母相依为命的真挚之情;在处理“尽孝”与“尽忠”的矛盾时,李密作出“乌鸟私情,愿乞终养”的抉择。此情真正可感天动地,典范后世!李密真是一位仁厚君子!读李密的文章能让每个人得到一次灵魂的洗礼!当我们在赞美李密的孝老美德的同时,应该思考古代的养老方式在今天这个时代有什么积极意义和不足之处。
孔子曰:“君子之德行,应以孝行为先。”古人的话当警钟长鸣!过去,我国走过漫长的农业社会,养老比较注重家庭养老,因为那时属于小农经济,能自给自足。如今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时代,关爱老人,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目前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变迁大,人口流动性强,竞争加剧,功利意识加强,道德约束力弱化,敬老养老观念日趋淡漠,如何敬老养老已进入必须用法制来保障的时代。自1996年10月1日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本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孝道自天成,法律是道德的最后底线。尽管法律作了详尽的规定,但仍然有发人深省的案例。有这样一个案例:北京农村,有一位80岁的老人饿死在一户人家的门前。经法院立案调查,饿死的老人有5个子女,他们互相推诿,不尽孝道,以致老人被饿死。此案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后,引起了广范关注。这个案例让人们陷入了深思,当今时代需要怎样的情理与法理有机结合的敬老养老制度,才能创造和谐幸福的人类生活。
中国人已习惯儿女绕膝,习惯儿孙满堂,而今由于计划生育政策与人们生育观念的影响,家庭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421”家庭正日趋普遍,考虑到经济承受能力,赡养义务人减少,赡养老人的负担加重,生活成本增高,加剧了部分家庭赡养老人的难度。
敬老养老除了保证老人必须的物质供给和生活照料之外,还需要对老人进行一定的精神慰藉,中央电视台有一条关于“家”的公益广告和关爱空巢老人的广告,让人们意识到敬老养老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养老模式应由过去的“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向“社会养老为主,家庭养老为辅”的模式转变,真正实现全社会的“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