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的原产地命名保护和地理标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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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士实施原产地保护的成效是显著的。现在原产地命名保护产品和地理标识产品已深入人心。瑞士原产地命名保护和地理标识推广协会认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瑞士农民必须学会适应新形势。瑞士山区农民不可能象美国、澳大利亚农民那样高效率、大面积耕种,但可以生产对消费者有吸引力的、高品质、有阿尔卑斯特色的产品。
  瑞士原产地保护体系起步较晚,但实施以来效果较好。2000年1月28日,莱提瓦奶酪(l’Etivaz)注册成为瑞士第一个原产地命名保护产品。目前,瑞士共有13种农产品和食品注册了原产地命名保护,4种食品注册了地理标识保护。原产地命名保护和地理标识保护不仅提升了产品的知名度和销量,而且有效地防止了外国的仿造。越来越多的瑞士传统农产品和食品开始寻求原产地命名保护和地理标识保护,目前瑞士有15种产品正在申请注册原产地命名保护和地理标识保护。
  
  瑞士原产地保护体系的立法与管理
  
  瑞士政府十分重视农业和生态保护,强调生态多样化。瑞士《宪法》规定了瑞士农业的主要功能和目标:保持落后偏远乡村的经济活动、保护自然景观、农业生产多样化、使消费者满意。为了使瑞士农业从生产性农业向质量性农业发展,同时在瑞士一些农业协会的压力下,瑞士1996年修改的《联邦农业法》规定,联邦政府制定关于原产地保护和地理标识保护的法规。
  瑞士联邦政府于1997年5月28日颁布了《关于农产品及加工过的农产品的原产地命名保护、地理标识保护的法令》(简称为《原产地命名保护和地理标识保护法令》)。这个法规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欧盟2081/92号法令(《农产品和食品地理表示和原产地保护条例》)的做法。此外,瑞士联邦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葡萄酒原产地命名和地理标识的规定,即《葡萄种植和葡萄酒进口的法令》(1998年12月7日)和《关于原产地命名保护、地理标识保护的控制的法令》(1999年6月11日)。
  原产地命名保护或地理标识保护表明了产品与某一特定地域之间的紧密联系:一个特定的地域范围内的独特的地质条件、农艺方法、气候特征,以及特有的耕作和管理方式,产品具有传统特色,质量上乘,并为消费者熟知。原产地命名保护或地理标识保护包括三个要素,即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独特的加工制作方法、独特的法律安排(受法律保护)。瑞士《原产地命名保护和地理标识保护法令》对原产地命名保护产品及地理标识保护产品作了如下定义:
  原产地命名保护产品:
  一、产自特定地区或区域;
  二、质量或特性基本上或完全与地域紧密联系,包括自然条件或工艺方法;
  三、在特定的地域内生产和加工。
  地理标识保护产品:
  一、产自特定地区或区域;
  二、某个特定的质量,知名度或其他特征与地域紧密联系;
  三、在特定的地域内生产或加工。
  根据以上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原产地命名保护产品必须完全来自限定地区。地理标识保护产品按照传统工艺进行生产,但不要求所有的原料或工序在原产地完成,产品的原料生产、加工之一在限定区域即可。
  为了保护原产地命名产品,避免其它产品混淆视听、鱼目混珠,瑞士法律规定:其它产品不得采用与原产地命名或地理标识相似名字,如“XX类”、“XX型”、“根据配方”等,比如,其它产品不得自称是“格吕耶尔型奶酪”。
  瑞士原产地保护体系的职能管理机构是联邦农业局。另有联邦原产地命名保护和地理标识保护委员会和各州农业部门负责技术层面的事务。
  瑞士法律规定,原产地命名保护和地理标识保护的申请者必须是生产者集体组织(一般是行业公会或合作社),原产地命名保护和地理标识保护不属于一个生产者或一家企业,企业或生产者只有使用权。行会集中了产品生产各个阶段的生产者,具有广泛代表性。瑞士的行会实力雄厚,如格吕耶尔奶酪行会的每年预算就达3500万瑞郎。
  原产地命名保护和地理标识保护的申请程序是由生产者集体组织向联邦农业局递交申请,由联邦原产地命名保护和地理标识保护委员会和相关州农业部门提出意见,联邦农业局根据上述两者的的意见决定是否同意。联邦农业局同意后在联邦官方商业公报上予以公布,如三个月内无异议,即可登记注册成为原产地命名保护或地理标识保护产品。
  瑞士的法律对原产地命名保护和地理标识保护产品的监督检查作了严格的规定,以维护产品的质量和信誉。法律规定,检查机构必须是独立、中立的,并得到联邦政府的认可。检查的内容包括产品的物理化学分析、产品的口感等感官指标以及企业的生产条件和财务管理。法律规定对生产条件的检查是至少两年一次,但在实践中此类检查往往要频繁得多。对不符合规定的,联邦政府有权取消其原产地命名保护或地理标识保护的使用权。
  
  瑞士原产地保护体系的成效、目标及其在WTO谈判中的立场
  
  瑞士实施原产地保护的成效是显著的。现在原产地命名保护产品和地理标识产品已深入人心。瑞士原产地命名保护和地理标识推广协会认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瑞士农民必须学会适应新形势。瑞士山区农民不可能象美国、澳大利亚农民那样高效率、大面积耕种,但可以生产对消费者有吸引力的、高品质、有阿尔卑斯特色的产品。
  瑞士目前已注册的原产地命名保护和地理标识保护产品有:原产地命名保护13种,其中奶酪7种(莱提瓦、和尚头、格吕耶尔、斯伯里恩兹、提契诺阿尔卑斯、金山、伯尔尼),果子酒2种(瓦莱州梨酒、瓦莱州杏子酒),农作物3种(莱茵河谷的玉米、蒙德地区的藏红花、日内瓦刺菜蓟),食品1种(瓦莱州的黑麦面包);地理标识保护4种,均为肉制品(格劳宾登州风干牛肉、阿茹拉香肠、纽沙泰尔香肠、瓦莱州风干牛肉)。
  瑞士原产地命名保护和地理标识推广协会2003年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十分之九的消费者认为有必要了解产品的来源和制造方法,原产地命名和地理标识可以让消费者一眼就知道产品的来源和品质,放心购买;二分之一的被调查者认为原产地命名产品和地理标识产品可以比其它产品略贵。
  瑞士格吕耶尔奶酪行会主席菲律普·巴尔代先生认为,取得原产地命名保护后,格吕耶尔奶酪生产者可有效地保障产品品质及传统工艺,增加产品国际竞争力,并且免于工业化、大量制造的压力。
  近年来,瑞士致力于在原产地保护体系上实现与欧盟的互认。瑞士与欧盟签订的双边一揽子协议中规定,将通过谈判实现原产地保护体系的互认。瑞士原产地保护和地理标识保护促进协会、瑞士联邦知识产权研究所、联邦农业局、经济总局等单位近来也一直在努力推动,争取在WTO框架下对瑞士原产地保护体系的认可,以实现在全球范围内对瑞士原产地产品和地理标识产品的保护。所以,在WTO谈判中,瑞士与欧盟要求加大原产地保护的力度和范围,而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则认为有些产品的生产技术被欧洲移民带至美国、澳大利亚,并且他们的后裔一代又一代地使用这些名称,许多欧盟所认为的具有明显产区性质的名称已经在事实上变成通用名称。瑞士原产地体系真正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保护还任重道远。
  原产地保护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护中国民族经济文化、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优质品牌的产业发展、打击假冒伪劣和规范市场秩序等将发挥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中国近年来加强了与瑞士在此领域的交流。除了立法与执法的严格外,瑞士原产地保护体系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瑞士的行业协会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每一个原产地命名产品或地理标识产品都有一个生产者行会或合作社进行协调、管理,这些行会或合作社除了负责产品的形象宣传、促销外,还对行业的生产进行自律和协调,甚至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追踪、交涉和诉讼。这一点值得我国有关部门和企业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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