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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免税商品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免税商品标价和结算的币种范围,并放宽了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管理。《通知》指出.将现行销售免税商品应当以外币标价和结算的政策,调整为可以人民币或外币标价和结算.扩大免税商品标价和结算的币种范围。而此前的相关规定是:经营免税商品业务的总公司的进口用汇.应持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