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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青少年正处于思想逐步成型的基础教育时期,他们心理多变,情绪不稳,思想活跃,既易接受良好思想道德的教育,也易受到不良思想和丑恶现象的侵蚀和危害。因此,要针对青少年成长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采取多种多样、易于为接受和理解的方式方法,把传授知识同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把个人成才同国家前途、社会需要结合起来,把思想道德教育同历史教育和形势教育结合起来,使广大青少年感同身受,在家庭和社会的良好教育环境中成长为有用之才。
一、发现问题,探索出路
学校德育教育存在不足;一些家长又“望子成龙”心切,注重孩子学习,忽视德育培养,甚至不注意自己的言传身教,以至于家长的一些不良行为,完全可从孩子身上看到;社会不良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冲击,在某种程度上有着不可阻挡的影响和渗透力,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给未成年人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的渠道。与此同时,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也通过网络传播,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成为“电子海洛因”。在各种消极因素影响下,少数未成年人精神空虚、行为失范,有的社会未成年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传统、单一的“灌输式”的教育已经很难满足现今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需要。
二、以人为本,突出主体
在德育工作中引入“以人为本”思想,就是正确认识青少年的主体地位,把青少年当作朋友来看待,注重青少年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教育。“以人为本”思想的实质是以人的基本需求为出发点。应用到德育工作中就是:从人的发展需求出发,制定德育内容,设计、实施德育的方式。青少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不但应该具有从事生产建设的知识和技能,更应该具有社会主义的理想、情操和道德。用“以人为本”思想指导德育工作,首先要从根本上承认并确立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在教育实践中实现青少年的主体地位。
1.教育内容和教育对象需求相适应。安排德育内容应从青少年发展需求出发,贴近他们的实际生活,符合其发展规律。青少年时期是人思想形成的关键期,也是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由感性到理性的过渡期,思想的可塑性和变化都较大,他们需要也希望有人能帮助和指导自己正确认识客观世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内在需求。
2.教育方式与教育对象要求相适应。教育实效很大程度取决于实施教育的方式是否符合教育对象的特征和要求。如果是青少年乐意接受教育、主动接受教育,教育就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教育难以深入人心,无法唤起共鸣,效果自然不好。少年时期是生理的成长期和心理的形成期,对客观世界有了一定认识,但很不全面。他们好奇、好动、充满欲望,希望得到承认、把握自己。厌倦封闭式、死板的教育。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就要采取适合他们的开放式的、活泼的教育。
3.建立正确的师生关系。青少年是学校教育的主体,只有建立一种平等、互助、合作的师生关系才能保证其主体地位得以实现。在这种师生关系基础上,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的作用是引导和帮助。教育者的教育过程不是对青少年的制造和加工过程,青少年的学习过程也不是被动等待、“任人宰割”的过程。教育实践要紧密结合青少年的发展需求,想其所想,急其所急,投其所好,助其成材。只有这样,“青少年是教育的主体”才不是一句空话。
4.尊重青少年不是教育者的恩惠,而是青少年的权利。青少年是教育的主体,应该得到尊重,无论是人格上的还是利益需求上的都是青少年应有的权利。但是,尊重不等于放纵。尊重青少年的主体地位,满足其个人发展需求,不等于让青少年为所欲为、自由发展。“以人为本”的“人”指的是社会上的人,其发展方向和需求要符合社会规范。放纵其自由发展,不但违背了“以人为本”思想的实质,而且违反了教育规律,极易造成教育偏差和教育失误。
三、转变观念,注重参与
建立青少年主体参与的德育方式,首要要转变观念。青少年是学校的教育对象,更是学校的主体。忽视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将无法唤起其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甚至会使其对教育产生抵触。转变观念就是强化青少年的主体地位,提高其主动接受教育的积极性,增强学校德育实效。具体而言就是:正确把握教育方针,全面实现教育价值,建立以教育对象——青少年为主体,适合教育对象的教育方式和方法。这是一个认识性问题。这个问题不澄清,教育实践一定会出现偏差,不会收到很好的效果。作为一名教育者,不但要深刻认识这个问题,而且要把它全面落实到教育实践活动中。
建立青少年主体参与的德育方式,尊重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就是要尊重其客观发展的规律和需求,特别是要把握其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他们个体差异和个性、潜质的不同使他们对德育的需求也不同。德育工作者必须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来组织德育工作才会有实效。教育者既要考虑到未成年人品德发展不同年龄段的需求和特征,又要考虑到品德发展的关键期、成熟期,以便采取措施,促使其质变或飞跃,引导其健康发展。研究表明:当学校的德育工作与青少年的年龄特点、个性差异和需求相适应时,就会对青少年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否则相反。建立青少年主体参与的德育方式就是要认真研究青少年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尊重其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发展需求。也只有这样,才能使青少年喜欢德育,乐于参加德育活动,才能使德育收到实效。
一、发现问题,探索出路
学校德育教育存在不足;一些家长又“望子成龙”心切,注重孩子学习,忽视德育培养,甚至不注意自己的言传身教,以至于家长的一些不良行为,完全可从孩子身上看到;社会不良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冲击,在某种程度上有着不可阻挡的影响和渗透力,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给未成年人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的渠道。与此同时,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也通过网络传播,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成为“电子海洛因”。在各种消极因素影响下,少数未成年人精神空虚、行为失范,有的社会未成年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传统、单一的“灌输式”的教育已经很难满足现今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需要。
二、以人为本,突出主体
在德育工作中引入“以人为本”思想,就是正确认识青少年的主体地位,把青少年当作朋友来看待,注重青少年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教育。“以人为本”思想的实质是以人的基本需求为出发点。应用到德育工作中就是:从人的发展需求出发,制定德育内容,设计、实施德育的方式。青少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不但应该具有从事生产建设的知识和技能,更应该具有社会主义的理想、情操和道德。用“以人为本”思想指导德育工作,首先要从根本上承认并确立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在教育实践中实现青少年的主体地位。
1.教育内容和教育对象需求相适应。安排德育内容应从青少年发展需求出发,贴近他们的实际生活,符合其发展规律。青少年时期是人思想形成的关键期,也是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由感性到理性的过渡期,思想的可塑性和变化都较大,他们需要也希望有人能帮助和指导自己正确认识客观世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内在需求。
2.教育方式与教育对象要求相适应。教育实效很大程度取决于实施教育的方式是否符合教育对象的特征和要求。如果是青少年乐意接受教育、主动接受教育,教育就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教育难以深入人心,无法唤起共鸣,效果自然不好。少年时期是生理的成长期和心理的形成期,对客观世界有了一定认识,但很不全面。他们好奇、好动、充满欲望,希望得到承认、把握自己。厌倦封闭式、死板的教育。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就要采取适合他们的开放式的、活泼的教育。
3.建立正确的师生关系。青少年是学校教育的主体,只有建立一种平等、互助、合作的师生关系才能保证其主体地位得以实现。在这种师生关系基础上,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的作用是引导和帮助。教育者的教育过程不是对青少年的制造和加工过程,青少年的学习过程也不是被动等待、“任人宰割”的过程。教育实践要紧密结合青少年的发展需求,想其所想,急其所急,投其所好,助其成材。只有这样,“青少年是教育的主体”才不是一句空话。
4.尊重青少年不是教育者的恩惠,而是青少年的权利。青少年是教育的主体,应该得到尊重,无论是人格上的还是利益需求上的都是青少年应有的权利。但是,尊重不等于放纵。尊重青少年的主体地位,满足其个人发展需求,不等于让青少年为所欲为、自由发展。“以人为本”的“人”指的是社会上的人,其发展方向和需求要符合社会规范。放纵其自由发展,不但违背了“以人为本”思想的实质,而且违反了教育规律,极易造成教育偏差和教育失误。
三、转变观念,注重参与
建立青少年主体参与的德育方式,首要要转变观念。青少年是学校的教育对象,更是学校的主体。忽视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将无法唤起其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甚至会使其对教育产生抵触。转变观念就是强化青少年的主体地位,提高其主动接受教育的积极性,增强学校德育实效。具体而言就是:正确把握教育方针,全面实现教育价值,建立以教育对象——青少年为主体,适合教育对象的教育方式和方法。这是一个认识性问题。这个问题不澄清,教育实践一定会出现偏差,不会收到很好的效果。作为一名教育者,不但要深刻认识这个问题,而且要把它全面落实到教育实践活动中。
建立青少年主体参与的德育方式,尊重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就是要尊重其客观发展的规律和需求,特别是要把握其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他们个体差异和个性、潜质的不同使他们对德育的需求也不同。德育工作者必须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来组织德育工作才会有实效。教育者既要考虑到未成年人品德发展不同年龄段的需求和特征,又要考虑到品德发展的关键期、成熟期,以便采取措施,促使其质变或飞跃,引导其健康发展。研究表明:当学校的德育工作与青少年的年龄特点、个性差异和需求相适应时,就会对青少年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否则相反。建立青少年主体参与的德育方式就是要认真研究青少年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尊重其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发展需求。也只有这样,才能使青少年喜欢德育,乐于参加德育活动,才能使德育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