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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清代四川移民社会的整合过程,即为帝国秩序在地方社会的重建过程。岳池县顾县场在四川移民社会里具有典型性,它的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家族传说都可以用来探讨“湖广填四川”以来的地域社会之演进。顾县场川主庙昭示着地域崇拜在移民社会里的作用,是联结乡神祭祀与日常生活的公共空间;庙中保存的《奉文优免碑》,是地方政府对士绅的规训,表明士绅与地方社会秩序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
[关键词]移民社会;社会秩序;顾县场
中图分类号:K89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354(2017)04-0066-07
从张献忠建立大西政权到清军入川,再到康熙年间的三藩之乱,川省地方秩序经历了大规模重构,而外省移民的涌入则为“新四川”之形成提供了地域文化上的新元素。移民服膺旧有地域崇拜的过程,可以看作社会整合在民众精神领域的体现。明朝政府在岳池县渠江之畔的中和场设置了黎梓卫,从此地顺江而下可直达合川、北碚、重庆,可谓川东地区的军事重镇。军事地理上的重要性使得岳池县在明末清初受到严重的战争摧残,清初岳池县“寇贼抢攘,兵燹仍岁,完屋居民仅一十二户”,{1}全县社会复苏完全有待于后来移民之迁入。本文旨在以清代岳池县顾县场为中心,以微观研究的视角探讨战乱后地方社会秩序的重建、地域崇拜与移民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地方士绅对地方社会秩序的介入及其与官方之博弈关系。
一、“湖广填四川”与地方秩序的重建
明末兵燹使四川省人口锐减,往日“天府之国”呈现出如天地初辟般的萧条景象。从康熙二十二年(1683)到乾隆六十年(1795),清政府实施了移民实川政策,五百多万来自陕西、江西、福建、广西、广东、湖北、湖南的移民入川定居,其中以两湖地区居多,形成了史称“湖广填四川”的移民潮。{2}如此巨量之移民如何在两百年左右的时间里完成区域社会整合,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重点。{3}应当指出,移民社会整合之关键是移民的在地化,这也是“湖广填四川”移民史的核心问题,其过程亦代表了帝国秩序在地方的重新确立。
清代岳池县号称“沃壤膏腴甲于诸邑”,{1}县境内的顾县场更是以农业生产闻名。立于同治七年(1868)的《小堰碑》记载,顾县场“夹河而处,系双龙戏水之势”,兼有金城山与金城河之利。在修筑石堰之后,更是“民庆五福,贾获三倍”。岳池县在清代初年“完屋居民仅一十二户”,但经过一百多年移民潮,以及社会稳定带来的人口增长,已发展为人口繁盛之地。到了乾隆六十年(1795),全县已有人口一万九千七百一十九户,其中“男五万三千六百六十五丁,妇四万六千零七十九口”,嘉庆十七年(1812)人口更是达到了“共二万九千三百零二户,男八万三千三百四十八丁,妇六万八千四百七十二口”。{2}要重建地方秩序,就必须在地域社会中完善户籍体系。康熙十年(1671)规定:“各省贫民携带妻子入蜀开垦者,准其入籍”。乾隆五年(1740),清政府又下令,“外省入川民人同土著一体编入保甲”,{3}这是帝国秩序地方化的关键一步,也为四川地区的重新开发提供了政治保障,增加了移民社会的活力,包括岳池县在内的四川大部分地区都开始进入人口增长的高峰期。统计顾县场现存的族谱,可知绝大多数家族于清代康熙年间奉旨迁蜀,由湖南、湖北来顾县地区落户,也有少数来自江西、安徽,延至乾隆、嘉庆年间,还有人陆续迁户入顾县场。{4}“粮食问题是一切问题的基础”,{5}随着第一代湖广移民在顾县场安身立命,这一历史悠久的场镇逐渐从战乱中复苏,并发展为此地重要的工商业中心。在今日河北、河南、山东等省留存的族谱中,许多家族都认为自己祖先来自山西洪洞。赵世瑜认为,山西洪洞大槐树传说的指向,“的确不在于移民史的真相,而在于移民心态史的真相”,這一传说“在影响力方面超过了其他关于移民祖籍的说法,在一个相当大的范围内形成了关于族群认同的话语霸权。”{6}同样,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具有不同历史文化传统的人群(或族群)逐渐共享了南雄珠玑巷移民传说,从而形成了共同的地域认同。{7}与之类似的是,今日四川境内许多家族都将族源追溯到湖北麻城县孝感乡,此地也与山西洪洞一样,成为移民心中遥远的故土。彭氏宗族作为顾县场望族之一,其族人分别聚居于南岳庙村、羊山观村、梁家岙村、烂泥沟村等地。据笔者所见彭氏族谱记载,顾县彭氏一族在“湖广填四川”时迁入,其故居在湖广省黄州府麻城县孝感乡的高坎堰。然而,在笔者与这一家族的几位老人交谈时,发现他们的顾县口音更加类似于湖南方言,在说话语调方面更有浓厚的湘语色彩。如果彭氏家族祖先确实如族谱记载,来自湖北麻城,那么他们的方言又为何与湘语无限接近呢?
笔者认为,故土记忆与方言之间的矛盾,反映的就是移民心态史的真相。首先,来自湖南的移民定居顾县场后,必然与来自其他地域的移民有着文化隔阂。为了消弭此种地域差异,这些移民不得不将故土具体地点进行加工改造,以期和周边大多数移民保持一致。其次,麻城县孝感乡可能是移民过程中的官方集散地,清政府在此处对行程中的移民进行过统一的调配。恰如《敕授怀远将军原任贵州大定镇游击陈公墓志铭》对岳池人陈建忠的先世就有如下记载:
公讳建忠,字怀赤,蜀北岳池人。先世江南上元籍,迁江西九江,避伪汉之乱,迁湖北麻城,继又徙贵州遵义,家坋水桥,其显者有陈中荣。始家岳者由公曾祖,讳近江,字宗臣,别号渔航。以黔省举人举明神宗万历壬午进士。官翰林,历任云南佥事道,致仕入川来岳,遂家焉。{8}
陈建忠的祖辈在从江西九江迁往贵州遵义时,即把湖北麻城作为中转地,从墓志没有透露任何此家族在麻城的经历可知,他们在麻城停留的时间非常短暂。可见,湖北麻城正是明清时期长江中上游最重要的移民集散地,大部分移民将集散地当作祖辈居住的故土,可以看作移民在心态与情感上的惊人一致。在强烈乡土情结的驱使下,移民用虚构的原籍以创造出族群认同的话语权。高度统一的族群认同宛如移民社会的润滑剂,使帝国的政治经济秩序在地方迅速建立起来。 二、川主信仰视域下顾县场乡神祭祀与日常生活
“川主”是四川本土乡神之最尊贵者,历史上曾有多位人物被当作川主加以崇拜。按照一般的说法,川主的原形乃战国时期秦国蜀郡太守李冰,他营建的都江堰水利工程使蜀中之地获利千年,先秦蛮荒的巴蜀地区也因此发展为“天府之国”,人们感戴其功德而崇祀之。此外,大禹、杜宇、开明、赵昱、刘备乃至二郎神杨戬等亦曾被不少地方民众尊为川主,并建庙崇祀。{1}清代四川新建的川主庙至少有505处,庙中崇祀的神灵也慢慢统一为李冰父子,川主信仰成为整合四川社会、促成“新四川人”形成的精神象征和情感要素。{2}通过光绪《岳池县志》中保存的县境地图可知,在清代岳池县城之内即有一座川主庙,它位于岳池县城西北部来仪门内,紧靠捕厅,与萧曹祠、龙王祠、赤皇宫、节孝祠、灵官庙、城隍祠等构成围绕县衙的祠庙体系。书中《祀典志》“川主庙”记载曰:
川主庙,每岁春秋附祭,武庙日致祭。
祭文:维神世德作求兴利除患,作堋穿江。舟行清宴,灌溉三郡,沃野千里,膏腴绵洛,至今称美。盐井浚开,蜀用以饶。石人镇立,蜀害以消。崇德报功,国朝褒封。兹值(春、秋)祀,礼宜肃恭。尚飨。{3}
可见,纵然民间关于川主的身份有不少争议,但官方则明确认定川主为秦国蜀郡太守李冰,不仅在祭文中缅怀李冰兴水利、开盐井、立石人等千古功绩,还以褒封“承绩广惠显灵王”的形式将川主李冰纳入国家祀典。
此外,在地方文化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的士人也对川主信仰十分推崇。诚如岳池县恩贡陈令德在《余家场禹王庙文昌川主序》中即以南楚移民身份,高度赞扬了川主对这片土地的护佑,并将之与文昌帝君相提并论:
国朝定鼎以来,肇兴文教,崇祀文昌帝君,庙貌之盛,与黉君并隆。而御灾悍患如川主,亦以开通水利,粒我蒸民,敕封优崇。二百年来,民之服其教、食其利者,莫不家祀而户祷之……诸君以南楚入籍西蜀,而所祀如是,岁时瞻拜之下,得毋有观感而兴起者乎!{4}
“湖广填四川”移民对川主信仰的接受,不仅是四川原有地域崇拜的复苏,还是移民精神家园的重构。在川主庙展现出来的信仰格局中,一方面是官方的褒封,另一方面是民众的“家祀户祷”和“岁时瞻拜”,此二者的完美统一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国家通过区分国家的正祀、民间的杂祀和‘淫祀’,为神灵信仰划定了疆界,但是这种疆界的威慑力又与国家控制力的大小或是否可及有直接的关系”,{5}移民本身即是在官府力量控制下的迁徙,在长途跋涉过程中又无时无刻不依赖官府提供的政策保障和物质支持,这使他们从一开始就受到官方强有力的控制。蜀中旧有宗族几乎在明末兵燹中完全覆灭,移民大多数采取小家庭的形式进行迁徙,在定居之后亦无法形成可与朝廷对抗的民间力量。因此,以川主为代表的四川民间信仰并未表现出与官方祀典的对立,而是在移民社会里生根发芽,促使移民与地方政府在信仰领域形成共同体,四川独有的地域文化也因此得到延续。山田贤指出,历代中国王朝都把移民笼络在其统治末梢,以此在边远地区不断生成“秩序”。{1}实际上,生成“秩序”的过程不仅依赖官府的政治权力,还离不开以地域崇拜为主的移民的心灵因素。
顾县场川主庙又名聚圣宫,占地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主体建筑为一横六排五间,其中轴线上布置有戏楼、院坝、大殿和后殿。大殿正中供有泥塑川主神像、木雕火神、站将,左右两龛塑有药王、财神及其他各种神像,高的约五尺,矮的约两尺。庙中原有碑刻甚多,今日完整无缺的,只剩下《奉文优免碑》与《小堰碑》。由于戏楼与露天石坝的存在,川主庙成为顾县场民众活动最集中的场所。戏楼为重檐歇山屋顶,穿斗叠梁综合式梁架,整体风格清新朴实。川戏是顾县场最主要的文化活动,每年五月的关爷会和六月的火神会,川主庙内都会上演一整月的川戏,临近各场的川剧爱好者和乡下民众都会在此时聚集在川主庙。即使到了民国时期,川主廟也是本地区川戏表演的核心舞台,1923年的川主庙就曾演过48本目莲戏,其中有《刘十四娘回煞》《耿氏上吊》《打叉》《岳飞升天》等剧目。{2}今日顾县镇保留的曲艺,如莲花落、快板、盘子舞等,也是直接传承自清代戏曲。顾县场川主庙所在的中华街,是场镇上茶馆最集中的地方,本地居民与赶场农民都会在闲暇时聚集于此,部分商业交易也在此进行。当茶馆生意不断发展,它们会竭力扩大对场镇公共空间的使用,川主庙内的露天石坝即成为安放桌椅的理想场所。由于顾县场商旅往来频繁,外地风俗极易传入,因而有相当部分的场镇居民沉迷于赌博。清朝末年,每逢二、五、八场期,川主庙内的露天茶馆都会在事实上变为赌场,其中有“升子宝”、“娃娃宝”、“红签签”、“骰碗碗”、“放钱、猜阴阳”等五花八门的赌法。{3}赌徒往往被认为是好逸恶劳的代表,把作为社会恶习的赌博放置于至高无上的神灵居所中,昭示着晚清时代剧变背景下神人关系的转变。
除了演出川戏和临时开设茶馆、赌场,顾县场川主庙的另一主要功能是举行秧苗会。农业生产在清代顾县场居民的生活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而水稻种植又是重中之重。每年栽秧之后,顾县场农民都会雇请木偶班在川主庙里唱秧苗戏,同时向神祇祈求丰收。其他一些神会,如三月二十八的东岳会,二月十九的观音会,六月二十三的火神会,也会在川主庙举行相应仪式。此外,川主庙还是各商业行会的聚集场所,如顾县场织布行业的机仙会和土木行业的鲁班会,都会每年定期在川主庙祭祀神灵,公布账目,并解决会员之间的纠纷。每逢会期,顾县场街上就十分热闹,茶馆里打牌的人也特别多,生意远比平日兴隆。{4}无论是神会还是行会,都选择将川主庙作为重要仪式的举办地,这座最尊贵神圣的乡土庙宇,已然成为顾县场联结乡神祭祀与日常生活的公共空间。
三、《奉文优免碑》与地方士绅
清代士绅对社会生活的介入是多方面的,“他们不仅具有功名、不仅是致仕的官员,而且可能是族长、祭祀组织的会首,或者担任着政府基层组织如里甲之类的负责人。”{5}长期以来,他们把持地方治理的话语权,在地方秩序的重建过程中,其与国家权力展开了丰富的互动和博弈。在顾县场川主庙中,立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的《奉文优免碑》就充分揭示了顾县场地方士绅与帝国秩序构建的互动关系,现节录其文如下: 窍照胶庠为储才之地,生儒备廷选之班。其平居慕义维风,律身行己,固已远超夫俗流,讵宜下等之齐民!是以贡监生员例不派以杂役,其有司人连累及过出无心者,地方有司率皆优贷。盖重斯文以维风化,养廉耻而励节操也。至于考职人员,既各身邀顶戴,及各衙门典吏,无论已满未考,已考未取,伊等既宣力公门,历有年所,亦当一体免差派,并遇有因公事件,地方官稍假词色,俾伊等各知自爱,则风俗渐可归淳。再有司衙门勾挕公事势须签差。在各差等虽不无安常守分之人,而遇事生风拈官滋扰者正复不少。兹于公事之便,博采舆情,谓宜明出禁条,勒石衢路,必使绅士典吏,各怀自好,毋或偶即于非。兼令班役房书,触目警心,罔敢稍流其毒言,就现在情事,酌拟禁条:
一、士为民首,务须恪守卧碑,克振士风,慎勿出入官司,武断乡曲,一经告发,罪有攸归。
一、绅士吏攒人等,例应优免差摇。如遇首人里总、牌总、牌保等缺,俱于公正粮民内保充,不得妄以生监举保。
一、绅士吏攒人等,以不干己事,代为作证,最为恶习。此后如有干连,许其据实呈明,听候官断,慎勿呈其簧鼓,颠倒是非,倘审属扛帮,法难宽贷。
一、绅士及授御人员,遇有户婚田土钱债事件,应行质审者,地方官票差到即日行赴案,毋得抗违,该差奉票唤讯,止许到门传话,不得擅入其家,如领有拘票,方许入门。其有顶戴人等,仍不得擅用锁链。如违,严行革究。若拘平民,仍准锁项。
一、衙门胥役循分者少,滋纵者多,是以定例,分别严惩,极为详备。而其中倘有玩法滋事者,总因官府耳目难周,士民爱于城社,以致若辈仍多违犯,令自县署及捕。衙门差役并首人,牌保等□倘有藐玩不法者,许被需索凌辱之民士,即该赴县具禀,以凭严拿,分别治罪,切勿隐忍。
《奉文优免碑》可以看作地方政府对士绅的规训,士绅的权利与义务以勒石通衢的形式展现在世人面前。按照《奉文优免碑》立场,士绅是民众的榜样,士风之振兴是保证整个社会风俗淳朴的首要条件;“士为民首”的同时,也警告士绅不要随意出入衙门干预政事,也不要在乡里仗势欺人。由此可知,经过一百多年的稳定发展,在顾县场这一移民社会里,士绅阶层不断扩展的势力已经引起地方政府的警惕。纵然士绅有着各种政治与经济特权,但权力分享必须在官方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一旦逾越界限,势必影响帝国政府对地方的控制。
碑文还强调,倘若里总、牌总、牌保等基层职位有缺额,则应该在公正粮民中推举充任,不要随意保举生员和监生。岳池县儒学明伦堂之左有晓示生员的卧碑,其碑文曰:
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宫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1}
“以礼相待”是生员的特殊待遇,他们的最终归宿则是“供朝廷之用”。生员与监生的地位低于有高级功名者,还要受到地方长官与学官的双重监督控制。{2}但他们在身份上仍然属于士绅阶层,其中许多人还要为了获得更高功名继续参加科举考试。不允许生员与监生担任地方基层职务,是为了鼓励生员继续深造,不致埋没人才。
传统时期,“官绅”不在地方司法管辖权范围内,只有经过皇帝允许,才能被审讯和判决,“学绅”也在公堂上享有与普通百姓不同的待遇。{3}故《奉文优免碑》则规定,涉及士绅家庭、婚姻、田土及钱债的案件,官府必须当庭审讯。为官府投送传票的差丁只能在士绅家门前传请,不得随便进入士绅家中。若要进入士绅家门,差丁必须持有“拘票”。对于有顶戴的官员,在逮捕时决不允许用锁链系套,如果违反规定,将对办事差丁进行撤职查办。马克斯·韦伯认为:“在中国,十二世纪以来,由教育,特别是科举考试规定的出仕资格,远比财富重要,决定着人的社会第等。”{4}法律特权是社会等级的反映,在皇权社会里,只有财富与政治权力联结起来时,人们才能确保其自身与家庭的安宁。{1}帝国政府在法律上对士绅身体的尊重,是先秦以来“刑不上大夫”贵族思想之延续,这种特权使整个社会都痴迷于通过读书做官跻身统治阶层,也在客观上促成了社会结构的稳定。与此同时,“重斯文以维风化,养廉耻而励节操”是《奉文优免碑》的核心思想,其目的正是推崇儒家伦理在维持地方秩序时的作用。士绅是地方政府与百姓之间的纽带,皇权、族权、绅权三种权力相互渗透、相互影响。{2}绅权在顾县场的确立,表明这一移民社会建立起了典型的乡绅自治模式,这是帝国秩序地方化的体现。
“湖广填四川”造就的移民社会能够产生具有一定规模的士绅阶层,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科举制度的存在。四川于顺治八年(1651)开始科举考试,文化教育逐步复苏。光绪《岳池县志》卷十五《学校志》记载:“凤山书院,在城内小北街,明万历十三年创建。国朝康熙二十五年广安州牧李萃秀重修。乾隆十年知县林之正增修,题曰:“凤山书院”。”除此之外,岳池县还有凤麓义学、凤毛义学、凤翼义学、凤修义学这四所义学,它们与乡学、试院一起,构建起了完整的县域儒家教育体系,培养了不少科举人才。道光年间的岳池知县余福谦在《新建试院记》里自豪地写道:“岳邑,人文薮也,钟凤山龙穴之灵,环罗渡、酉溪之秀,文学代兴,详载县志,暨我朝作育以来,科第相承,于今家弦户诵,岁科童试二千余人。”{3}光绪《岳池县志》卷二十八《选举志》记载的进士有康以铭、何棻、周正宣三人,他们中进士的时间皆是在嘉庆年间。此外,清代岳池县还有舉人25名,恩贡13名,拔贡14名,优贡1名,岁贡72名,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都走上仕途,成为帝国官僚系统的一部分。
清代有禁止官员在故里任职的“回避法”,岳池县取得较高功名的人,大都在外地任职,当他们卸任回乡时,其身份就变为“乡绅”。“由于他们与家乡的关联是永久性的,从而造就了他们对家乡的情感归附;士绅们似乎都感到他们有责任捍卫和促进本地社区福利。而这种责任感是作为外乡人的州县官们所不具有的。”{4}例如,在嘉庆年间的白莲教之乱中,即有许多本地士绅以组织团练、乡勇的形式保卫家乡:
(嘉庆三年十二月)初三日,贼首徐添德等由岳门铺窜入岳界。初四日将军傅等带领大兵击贼于五里堆,贼遂深入。初六日,贼首张映祥、徐添德、樊人杰三股合围岳城。知县朱泰茹、训导李仙芝、汛弁王鉴烈、典史赵遐龄督同绅士王子诏、何棻、韩泰昌、康以铭、徐成栋等,分拨义勇登陴防守。{5}
在上引资料提到的五位士绅中,韩泰昌、徐成栋的事迹不见于史籍,而王子诏、何棻、康以铭则出现在《光绪岳池县志》卷二十八《选举志》与卷三十一《人物志》中,现摘录如下:
王子诏,府学,乾隆乙酉科拔,朝考二等,加捐州同职衔,授成都府成都县教谕,加捐州同职衔。
何棻,号馨庵,嘉庆辛酉进士,山西绛州河津县。已巳丁艰,服阕,补高阳县。戊寅,署盐山县。己卯,派永定河。工峻,授怀安兼署西陵、宛平等处。道光甲申,调补南皮县,加捐知州衔。回籍,优游林下二十余年,以训子孙耕读为乐,年八十四终。
康以铭,字新之,号惺斋,乾隆乙卯科举人。嘉庆辛酉科顾皋榜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
王子诏是乾隆乙酉科拔,何棻与康以铭则是嘉庆辛酉科进士。此三人皆有外地为官经历,其中何棻的官场履历最为丰富,他在山西、直隶等华北地区留下了自己的足迹。卸任归岳池之后,他们的威望并未减弱,仍通过各种方式对地方事务施加影响。当白莲教造反集团试图打破地方已有社会秩序时,这些士绅必然竭尽全力奋起镇压。
四、结 语
综上所述,岳池县顾县场在四川移民社会里具有典型性,它的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家族传说都可以用来探讨“湖广填四川”以来的地域社会之演进。移民的进入,为顾县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重建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这些移民将自己的原籍虚构为本是移民集散地的湖北麻城县孝感乡,以此形成高度统一的族群认同,为清代初年社会稳定与发展奠定了心理基础。川主信仰是四川自古以来的地域崇拜,大多数移民服膺川主信仰,标志着移民对“新四川人”身份的认同。顾县场川主庙不仅是移民祭祀乡土神灵的场所,还兼有戏楼、茶馆、赌场的功能,并成为神会与商业行会的聚集地,是顾县场联结乡神祭祀与日常生活的公共空间。川主庙里保存的《奉文优免碑》,可以看作地方政府对士绅的规训。然而,随着科举制度在四川移民社会里重新推行,由此产生了以卸任官僚为主的地方士绅,他们对地方事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国权不下县”的大背景下,地方士绅成为移民社会的中坚力量,促使移民社会在休养生息和再生产的过程中完成帝国秩序的地方化。
(责任编辑:吴树生)
[关键词]移民社会;社会秩序;顾县场
中图分类号:K89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354(2017)04-0066-07
从张献忠建立大西政权到清军入川,再到康熙年间的三藩之乱,川省地方秩序经历了大规模重构,而外省移民的涌入则为“新四川”之形成提供了地域文化上的新元素。移民服膺旧有地域崇拜的过程,可以看作社会整合在民众精神领域的体现。明朝政府在岳池县渠江之畔的中和场设置了黎梓卫,从此地顺江而下可直达合川、北碚、重庆,可谓川东地区的军事重镇。军事地理上的重要性使得岳池县在明末清初受到严重的战争摧残,清初岳池县“寇贼抢攘,兵燹仍岁,完屋居民仅一十二户”,{1}全县社会复苏完全有待于后来移民之迁入。本文旨在以清代岳池县顾县场为中心,以微观研究的视角探讨战乱后地方社会秩序的重建、地域崇拜与移民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地方士绅对地方社会秩序的介入及其与官方之博弈关系。
一、“湖广填四川”与地方秩序的重建
明末兵燹使四川省人口锐减,往日“天府之国”呈现出如天地初辟般的萧条景象。从康熙二十二年(1683)到乾隆六十年(1795),清政府实施了移民实川政策,五百多万来自陕西、江西、福建、广西、广东、湖北、湖南的移民入川定居,其中以两湖地区居多,形成了史称“湖广填四川”的移民潮。{2}如此巨量之移民如何在两百年左右的时间里完成区域社会整合,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重点。{3}应当指出,移民社会整合之关键是移民的在地化,这也是“湖广填四川”移民史的核心问题,其过程亦代表了帝国秩序在地方的重新确立。
清代岳池县号称“沃壤膏腴甲于诸邑”,{1}县境内的顾县场更是以农业生产闻名。立于同治七年(1868)的《小堰碑》记载,顾县场“夹河而处,系双龙戏水之势”,兼有金城山与金城河之利。在修筑石堰之后,更是“民庆五福,贾获三倍”。岳池县在清代初年“完屋居民仅一十二户”,但经过一百多年移民潮,以及社会稳定带来的人口增长,已发展为人口繁盛之地。到了乾隆六十年(1795),全县已有人口一万九千七百一十九户,其中“男五万三千六百六十五丁,妇四万六千零七十九口”,嘉庆十七年(1812)人口更是达到了“共二万九千三百零二户,男八万三千三百四十八丁,妇六万八千四百七十二口”。{2}要重建地方秩序,就必须在地域社会中完善户籍体系。康熙十年(1671)规定:“各省贫民携带妻子入蜀开垦者,准其入籍”。乾隆五年(1740),清政府又下令,“外省入川民人同土著一体编入保甲”,{3}这是帝国秩序地方化的关键一步,也为四川地区的重新开发提供了政治保障,增加了移民社会的活力,包括岳池县在内的四川大部分地区都开始进入人口增长的高峰期。统计顾县场现存的族谱,可知绝大多数家族于清代康熙年间奉旨迁蜀,由湖南、湖北来顾县地区落户,也有少数来自江西、安徽,延至乾隆、嘉庆年间,还有人陆续迁户入顾县场。{4}“粮食问题是一切问题的基础”,{5}随着第一代湖广移民在顾县场安身立命,这一历史悠久的场镇逐渐从战乱中复苏,并发展为此地重要的工商业中心。在今日河北、河南、山东等省留存的族谱中,许多家族都认为自己祖先来自山西洪洞。赵世瑜认为,山西洪洞大槐树传说的指向,“的确不在于移民史的真相,而在于移民心态史的真相”,這一传说“在影响力方面超过了其他关于移民祖籍的说法,在一个相当大的范围内形成了关于族群认同的话语霸权。”{6}同样,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具有不同历史文化传统的人群(或族群)逐渐共享了南雄珠玑巷移民传说,从而形成了共同的地域认同。{7}与之类似的是,今日四川境内许多家族都将族源追溯到湖北麻城县孝感乡,此地也与山西洪洞一样,成为移民心中遥远的故土。彭氏宗族作为顾县场望族之一,其族人分别聚居于南岳庙村、羊山观村、梁家岙村、烂泥沟村等地。据笔者所见彭氏族谱记载,顾县彭氏一族在“湖广填四川”时迁入,其故居在湖广省黄州府麻城县孝感乡的高坎堰。然而,在笔者与这一家族的几位老人交谈时,发现他们的顾县口音更加类似于湖南方言,在说话语调方面更有浓厚的湘语色彩。如果彭氏家族祖先确实如族谱记载,来自湖北麻城,那么他们的方言又为何与湘语无限接近呢?
笔者认为,故土记忆与方言之间的矛盾,反映的就是移民心态史的真相。首先,来自湖南的移民定居顾县场后,必然与来自其他地域的移民有着文化隔阂。为了消弭此种地域差异,这些移民不得不将故土具体地点进行加工改造,以期和周边大多数移民保持一致。其次,麻城县孝感乡可能是移民过程中的官方集散地,清政府在此处对行程中的移民进行过统一的调配。恰如《敕授怀远将军原任贵州大定镇游击陈公墓志铭》对岳池人陈建忠的先世就有如下记载:
公讳建忠,字怀赤,蜀北岳池人。先世江南上元籍,迁江西九江,避伪汉之乱,迁湖北麻城,继又徙贵州遵义,家坋水桥,其显者有陈中荣。始家岳者由公曾祖,讳近江,字宗臣,别号渔航。以黔省举人举明神宗万历壬午进士。官翰林,历任云南佥事道,致仕入川来岳,遂家焉。{8}
陈建忠的祖辈在从江西九江迁往贵州遵义时,即把湖北麻城作为中转地,从墓志没有透露任何此家族在麻城的经历可知,他们在麻城停留的时间非常短暂。可见,湖北麻城正是明清时期长江中上游最重要的移民集散地,大部分移民将集散地当作祖辈居住的故土,可以看作移民在心态与情感上的惊人一致。在强烈乡土情结的驱使下,移民用虚构的原籍以创造出族群认同的话语权。高度统一的族群认同宛如移民社会的润滑剂,使帝国的政治经济秩序在地方迅速建立起来。 二、川主信仰视域下顾县场乡神祭祀与日常生活
“川主”是四川本土乡神之最尊贵者,历史上曾有多位人物被当作川主加以崇拜。按照一般的说法,川主的原形乃战国时期秦国蜀郡太守李冰,他营建的都江堰水利工程使蜀中之地获利千年,先秦蛮荒的巴蜀地区也因此发展为“天府之国”,人们感戴其功德而崇祀之。此外,大禹、杜宇、开明、赵昱、刘备乃至二郎神杨戬等亦曾被不少地方民众尊为川主,并建庙崇祀。{1}清代四川新建的川主庙至少有505处,庙中崇祀的神灵也慢慢统一为李冰父子,川主信仰成为整合四川社会、促成“新四川人”形成的精神象征和情感要素。{2}通过光绪《岳池县志》中保存的县境地图可知,在清代岳池县城之内即有一座川主庙,它位于岳池县城西北部来仪门内,紧靠捕厅,与萧曹祠、龙王祠、赤皇宫、节孝祠、灵官庙、城隍祠等构成围绕县衙的祠庙体系。书中《祀典志》“川主庙”记载曰:
川主庙,每岁春秋附祭,武庙日致祭。
祭文:维神世德作求兴利除患,作堋穿江。舟行清宴,灌溉三郡,沃野千里,膏腴绵洛,至今称美。盐井浚开,蜀用以饶。石人镇立,蜀害以消。崇德报功,国朝褒封。兹值(春、秋)祀,礼宜肃恭。尚飨。{3}
可见,纵然民间关于川主的身份有不少争议,但官方则明确认定川主为秦国蜀郡太守李冰,不仅在祭文中缅怀李冰兴水利、开盐井、立石人等千古功绩,还以褒封“承绩广惠显灵王”的形式将川主李冰纳入国家祀典。
此外,在地方文化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的士人也对川主信仰十分推崇。诚如岳池县恩贡陈令德在《余家场禹王庙文昌川主序》中即以南楚移民身份,高度赞扬了川主对这片土地的护佑,并将之与文昌帝君相提并论:
国朝定鼎以来,肇兴文教,崇祀文昌帝君,庙貌之盛,与黉君并隆。而御灾悍患如川主,亦以开通水利,粒我蒸民,敕封优崇。二百年来,民之服其教、食其利者,莫不家祀而户祷之……诸君以南楚入籍西蜀,而所祀如是,岁时瞻拜之下,得毋有观感而兴起者乎!{4}
“湖广填四川”移民对川主信仰的接受,不仅是四川原有地域崇拜的复苏,还是移民精神家园的重构。在川主庙展现出来的信仰格局中,一方面是官方的褒封,另一方面是民众的“家祀户祷”和“岁时瞻拜”,此二者的完美统一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国家通过区分国家的正祀、民间的杂祀和‘淫祀’,为神灵信仰划定了疆界,但是这种疆界的威慑力又与国家控制力的大小或是否可及有直接的关系”,{5}移民本身即是在官府力量控制下的迁徙,在长途跋涉过程中又无时无刻不依赖官府提供的政策保障和物质支持,这使他们从一开始就受到官方强有力的控制。蜀中旧有宗族几乎在明末兵燹中完全覆灭,移民大多数采取小家庭的形式进行迁徙,在定居之后亦无法形成可与朝廷对抗的民间力量。因此,以川主为代表的四川民间信仰并未表现出与官方祀典的对立,而是在移民社会里生根发芽,促使移民与地方政府在信仰领域形成共同体,四川独有的地域文化也因此得到延续。山田贤指出,历代中国王朝都把移民笼络在其统治末梢,以此在边远地区不断生成“秩序”。{1}实际上,生成“秩序”的过程不仅依赖官府的政治权力,还离不开以地域崇拜为主的移民的心灵因素。
顾县场川主庙又名聚圣宫,占地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主体建筑为一横六排五间,其中轴线上布置有戏楼、院坝、大殿和后殿。大殿正中供有泥塑川主神像、木雕火神、站将,左右两龛塑有药王、财神及其他各种神像,高的约五尺,矮的约两尺。庙中原有碑刻甚多,今日完整无缺的,只剩下《奉文优免碑》与《小堰碑》。由于戏楼与露天石坝的存在,川主庙成为顾县场民众活动最集中的场所。戏楼为重檐歇山屋顶,穿斗叠梁综合式梁架,整体风格清新朴实。川戏是顾县场最主要的文化活动,每年五月的关爷会和六月的火神会,川主庙内都会上演一整月的川戏,临近各场的川剧爱好者和乡下民众都会在此时聚集在川主庙。即使到了民国时期,川主廟也是本地区川戏表演的核心舞台,1923年的川主庙就曾演过48本目莲戏,其中有《刘十四娘回煞》《耿氏上吊》《打叉》《岳飞升天》等剧目。{2}今日顾县镇保留的曲艺,如莲花落、快板、盘子舞等,也是直接传承自清代戏曲。顾县场川主庙所在的中华街,是场镇上茶馆最集中的地方,本地居民与赶场农民都会在闲暇时聚集于此,部分商业交易也在此进行。当茶馆生意不断发展,它们会竭力扩大对场镇公共空间的使用,川主庙内的露天石坝即成为安放桌椅的理想场所。由于顾县场商旅往来频繁,外地风俗极易传入,因而有相当部分的场镇居民沉迷于赌博。清朝末年,每逢二、五、八场期,川主庙内的露天茶馆都会在事实上变为赌场,其中有“升子宝”、“娃娃宝”、“红签签”、“骰碗碗”、“放钱、猜阴阳”等五花八门的赌法。{3}赌徒往往被认为是好逸恶劳的代表,把作为社会恶习的赌博放置于至高无上的神灵居所中,昭示着晚清时代剧变背景下神人关系的转变。
除了演出川戏和临时开设茶馆、赌场,顾县场川主庙的另一主要功能是举行秧苗会。农业生产在清代顾县场居民的生活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而水稻种植又是重中之重。每年栽秧之后,顾县场农民都会雇请木偶班在川主庙里唱秧苗戏,同时向神祇祈求丰收。其他一些神会,如三月二十八的东岳会,二月十九的观音会,六月二十三的火神会,也会在川主庙举行相应仪式。此外,川主庙还是各商业行会的聚集场所,如顾县场织布行业的机仙会和土木行业的鲁班会,都会每年定期在川主庙祭祀神灵,公布账目,并解决会员之间的纠纷。每逢会期,顾县场街上就十分热闹,茶馆里打牌的人也特别多,生意远比平日兴隆。{4}无论是神会还是行会,都选择将川主庙作为重要仪式的举办地,这座最尊贵神圣的乡土庙宇,已然成为顾县场联结乡神祭祀与日常生活的公共空间。
三、《奉文优免碑》与地方士绅
清代士绅对社会生活的介入是多方面的,“他们不仅具有功名、不仅是致仕的官员,而且可能是族长、祭祀组织的会首,或者担任着政府基层组织如里甲之类的负责人。”{5}长期以来,他们把持地方治理的话语权,在地方秩序的重建过程中,其与国家权力展开了丰富的互动和博弈。在顾县场川主庙中,立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的《奉文优免碑》就充分揭示了顾县场地方士绅与帝国秩序构建的互动关系,现节录其文如下: 窍照胶庠为储才之地,生儒备廷选之班。其平居慕义维风,律身行己,固已远超夫俗流,讵宜下等之齐民!是以贡监生员例不派以杂役,其有司人连累及过出无心者,地方有司率皆优贷。盖重斯文以维风化,养廉耻而励节操也。至于考职人员,既各身邀顶戴,及各衙门典吏,无论已满未考,已考未取,伊等既宣力公门,历有年所,亦当一体免差派,并遇有因公事件,地方官稍假词色,俾伊等各知自爱,则风俗渐可归淳。再有司衙门勾挕公事势须签差。在各差等虽不无安常守分之人,而遇事生风拈官滋扰者正复不少。兹于公事之便,博采舆情,谓宜明出禁条,勒石衢路,必使绅士典吏,各怀自好,毋或偶即于非。兼令班役房书,触目警心,罔敢稍流其毒言,就现在情事,酌拟禁条:
一、士为民首,务须恪守卧碑,克振士风,慎勿出入官司,武断乡曲,一经告发,罪有攸归。
一、绅士吏攒人等,例应优免差摇。如遇首人里总、牌总、牌保等缺,俱于公正粮民内保充,不得妄以生监举保。
一、绅士吏攒人等,以不干己事,代为作证,最为恶习。此后如有干连,许其据实呈明,听候官断,慎勿呈其簧鼓,颠倒是非,倘审属扛帮,法难宽贷。
一、绅士及授御人员,遇有户婚田土钱债事件,应行质审者,地方官票差到即日行赴案,毋得抗违,该差奉票唤讯,止许到门传话,不得擅入其家,如领有拘票,方许入门。其有顶戴人等,仍不得擅用锁链。如违,严行革究。若拘平民,仍准锁项。
一、衙门胥役循分者少,滋纵者多,是以定例,分别严惩,极为详备。而其中倘有玩法滋事者,总因官府耳目难周,士民爱于城社,以致若辈仍多违犯,令自县署及捕。衙门差役并首人,牌保等□倘有藐玩不法者,许被需索凌辱之民士,即该赴县具禀,以凭严拿,分别治罪,切勿隐忍。
《奉文优免碑》可以看作地方政府对士绅的规训,士绅的权利与义务以勒石通衢的形式展现在世人面前。按照《奉文优免碑》立场,士绅是民众的榜样,士风之振兴是保证整个社会风俗淳朴的首要条件;“士为民首”的同时,也警告士绅不要随意出入衙门干预政事,也不要在乡里仗势欺人。由此可知,经过一百多年的稳定发展,在顾县场这一移民社会里,士绅阶层不断扩展的势力已经引起地方政府的警惕。纵然士绅有着各种政治与经济特权,但权力分享必须在官方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一旦逾越界限,势必影响帝国政府对地方的控制。
碑文还强调,倘若里总、牌总、牌保等基层职位有缺额,则应该在公正粮民中推举充任,不要随意保举生员和监生。岳池县儒学明伦堂之左有晓示生员的卧碑,其碑文曰:
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宫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1}
“以礼相待”是生员的特殊待遇,他们的最终归宿则是“供朝廷之用”。生员与监生的地位低于有高级功名者,还要受到地方长官与学官的双重监督控制。{2}但他们在身份上仍然属于士绅阶层,其中许多人还要为了获得更高功名继续参加科举考试。不允许生员与监生担任地方基层职务,是为了鼓励生员继续深造,不致埋没人才。
传统时期,“官绅”不在地方司法管辖权范围内,只有经过皇帝允许,才能被审讯和判决,“学绅”也在公堂上享有与普通百姓不同的待遇。{3}故《奉文优免碑》则规定,涉及士绅家庭、婚姻、田土及钱债的案件,官府必须当庭审讯。为官府投送传票的差丁只能在士绅家门前传请,不得随便进入士绅家中。若要进入士绅家门,差丁必须持有“拘票”。对于有顶戴的官员,在逮捕时决不允许用锁链系套,如果违反规定,将对办事差丁进行撤职查办。马克斯·韦伯认为:“在中国,十二世纪以来,由教育,特别是科举考试规定的出仕资格,远比财富重要,决定着人的社会第等。”{4}法律特权是社会等级的反映,在皇权社会里,只有财富与政治权力联结起来时,人们才能确保其自身与家庭的安宁。{1}帝国政府在法律上对士绅身体的尊重,是先秦以来“刑不上大夫”贵族思想之延续,这种特权使整个社会都痴迷于通过读书做官跻身统治阶层,也在客观上促成了社会结构的稳定。与此同时,“重斯文以维风化,养廉耻而励节操”是《奉文优免碑》的核心思想,其目的正是推崇儒家伦理在维持地方秩序时的作用。士绅是地方政府与百姓之间的纽带,皇权、族权、绅权三种权力相互渗透、相互影响。{2}绅权在顾县场的确立,表明这一移民社会建立起了典型的乡绅自治模式,这是帝国秩序地方化的体现。
“湖广填四川”造就的移民社会能够产生具有一定规模的士绅阶层,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科举制度的存在。四川于顺治八年(1651)开始科举考试,文化教育逐步复苏。光绪《岳池县志》卷十五《学校志》记载:“凤山书院,在城内小北街,明万历十三年创建。国朝康熙二十五年广安州牧李萃秀重修。乾隆十年知县林之正增修,题曰:“凤山书院”。”除此之外,岳池县还有凤麓义学、凤毛义学、凤翼义学、凤修义学这四所义学,它们与乡学、试院一起,构建起了完整的县域儒家教育体系,培养了不少科举人才。道光年间的岳池知县余福谦在《新建试院记》里自豪地写道:“岳邑,人文薮也,钟凤山龙穴之灵,环罗渡、酉溪之秀,文学代兴,详载县志,暨我朝作育以来,科第相承,于今家弦户诵,岁科童试二千余人。”{3}光绪《岳池县志》卷二十八《选举志》记载的进士有康以铭、何棻、周正宣三人,他们中进士的时间皆是在嘉庆年间。此外,清代岳池县还有舉人25名,恩贡13名,拔贡14名,优贡1名,岁贡72名,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都走上仕途,成为帝国官僚系统的一部分。
清代有禁止官员在故里任职的“回避法”,岳池县取得较高功名的人,大都在外地任职,当他们卸任回乡时,其身份就变为“乡绅”。“由于他们与家乡的关联是永久性的,从而造就了他们对家乡的情感归附;士绅们似乎都感到他们有责任捍卫和促进本地社区福利。而这种责任感是作为外乡人的州县官们所不具有的。”{4}例如,在嘉庆年间的白莲教之乱中,即有许多本地士绅以组织团练、乡勇的形式保卫家乡:
(嘉庆三年十二月)初三日,贼首徐添德等由岳门铺窜入岳界。初四日将军傅等带领大兵击贼于五里堆,贼遂深入。初六日,贼首张映祥、徐添德、樊人杰三股合围岳城。知县朱泰茹、训导李仙芝、汛弁王鉴烈、典史赵遐龄督同绅士王子诏、何棻、韩泰昌、康以铭、徐成栋等,分拨义勇登陴防守。{5}
在上引资料提到的五位士绅中,韩泰昌、徐成栋的事迹不见于史籍,而王子诏、何棻、康以铭则出现在《光绪岳池县志》卷二十八《选举志》与卷三十一《人物志》中,现摘录如下:
王子诏,府学,乾隆乙酉科拔,朝考二等,加捐州同职衔,授成都府成都县教谕,加捐州同职衔。
何棻,号馨庵,嘉庆辛酉进士,山西绛州河津县。已巳丁艰,服阕,补高阳县。戊寅,署盐山县。己卯,派永定河。工峻,授怀安兼署西陵、宛平等处。道光甲申,调补南皮县,加捐知州衔。回籍,优游林下二十余年,以训子孙耕读为乐,年八十四终。
康以铭,字新之,号惺斋,乾隆乙卯科举人。嘉庆辛酉科顾皋榜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
王子诏是乾隆乙酉科拔,何棻与康以铭则是嘉庆辛酉科进士。此三人皆有外地为官经历,其中何棻的官场履历最为丰富,他在山西、直隶等华北地区留下了自己的足迹。卸任归岳池之后,他们的威望并未减弱,仍通过各种方式对地方事务施加影响。当白莲教造反集团试图打破地方已有社会秩序时,这些士绅必然竭尽全力奋起镇压。
四、结 语
综上所述,岳池县顾县场在四川移民社会里具有典型性,它的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家族传说都可以用来探讨“湖广填四川”以来的地域社会之演进。移民的进入,为顾县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重建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这些移民将自己的原籍虚构为本是移民集散地的湖北麻城县孝感乡,以此形成高度统一的族群认同,为清代初年社会稳定与发展奠定了心理基础。川主信仰是四川自古以来的地域崇拜,大多数移民服膺川主信仰,标志着移民对“新四川人”身份的认同。顾县场川主庙不仅是移民祭祀乡土神灵的场所,还兼有戏楼、茶馆、赌场的功能,并成为神会与商业行会的聚集地,是顾县场联结乡神祭祀与日常生活的公共空间。川主庙里保存的《奉文优免碑》,可以看作地方政府对士绅的规训。然而,随着科举制度在四川移民社会里重新推行,由此产生了以卸任官僚为主的地方士绅,他们对地方事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国权不下县”的大背景下,地方士绅成为移民社会的中坚力量,促使移民社会在休养生息和再生产的过程中完成帝国秩序的地方化。
(责任编辑:吴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