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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一生,都在不断探索人的全面发展和真正解放的现实途径,人本关怀是贯穿他的法哲学发展的主线。马克思继承的古希腊罗马哲学的"人对自然的依附性"、古典自然法哲学的"人的价值观念"和德国法哲学的"人是形而上学的一元主体"等思想,无不体现出深刻的人本关怀。他还密切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及其必需的社会历史条件,进而开创出一套全新的法哲学体系。马克思的法哲学超越以往的法哲学之处,也体现在人本关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