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富强”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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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富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首个概念范畴,意义重大。之前在党的代表大会和各类重要文件中,富强是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出现的,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富强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范畴。富强是人民永恒的追求,然而,在如今的社会环境下,从个体角度而言,盲目地追求“富强”可能会产生一些问题,如忽视个体、个人片面追求成功等。本文试图从个体思想层面探析走向“富强”必须解决的观念性问题、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问题,进而希望个体从自身思想上树立应有的正确的价值观念,走出“富强”的困境。
  关键词 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 富强 个体角度
  作者简介:杨一鸣,上海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9-225-02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内容解读及背景分析
  (一)“富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首要观念
  富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内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首要观念。追求富强,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目标。只有国家富强,才能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提供坚强保障,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国家的富强离不开经济的繁荣,但同时也离不开政治、军事、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的共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建设,与之相应,我们以富强观念为首要观念,同时规范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方面的要求。”
  (二)为何要强调“富强”
  1.古代地位与近代遭遇。我国古代很早就有关于“富强”思想的记载。管仲在《管子·形势解》中说过:“主之所以为功者,富强也。故国富兵强,则诸侯服其政,邻敌畏其威。”古代的中国,一直处于世界前列,出现了许多繁荣昌盛的历史时期,如 “文景之治”、 “贞观之治”、“康乾盛世”等,令国人骄傲。
  然而到了近代,中国遭遇了“古今未有之大变局”。西方以武力打开中国的大门,中国开始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洋务派提出的‘自强求富’,到维新派提出的‘变法图强’,再到孙中山资产阶级革命派的‘振兴中华’,无一不是对近代中国富强之路的探索,但最终都没能真正达成。直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才得以实现。而政治上的独立,又对经济和人民生活提出了要求。
  所以,“富强”作为核心价值观范畴首位的提出,有古代强盛和近代屈辱的历史根源。中国自古以来都以大国、强国自居,而近代的遭遇使以往的观念遭到颠覆,有着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的中华民族何以能够容忍久居人下,何以能够容忍在国际舞台上丧失应有的地位。中国人民都有着“强国梦”。
  2.当前的国际环境。当今世界飞速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各种国际势力相互激荡,各种矛盾错综复杂。为了在国际竞争中争得更多的话语权,更好地造福中国人民、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首先要做的就是使自己更加强大。说到底,我们需要变得更强大,现实使我们不得不需要变得更强大。
  二、追求“富强”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困境
  (一)过于强调集体主义容易忽视个体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富强,富与强是辩证统一的。富强指的是国家富强与人民富强的统一。国家既要‘富’又要‘强’,人民也是既要‘富’又要‘强’。人民富强是国家富强的基础和最终目的,国家富强是人民富强的保障。”
  追求富强,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尤其是经济。当前,我国正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从小被教育要有集体主义教育精神,服从大局。“集体主义是调节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原则。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的创造性得到空前发展,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加剧,出现了在利益的驱动下“一切向钱看”的市场经济消极影响,集体主义的光环被市场经济的负面作用所冲击,要想发挥集体主义道德观念对人们的指引作用,就必须根据时代的发展来完善其内容。
  笔者认为在适当的时候,的确需要发挥集体主义的精神,毕竟当前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资源有限,无法满足每个人的需求,这时就需要“觉悟”比较高的人站出来,主动放弃自己的利益来成全集体利益,因为集体利益的实现也意味着实现了个人社会价值。
  既然如此,这是否意味着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一项组织目标的达成、一个群体的成功,一定是以某些人做出牺牲为代价的?换句话说,若没有个人的牺牲,集体的目标是否真的无法达成?倘若如此,那“被牺牲”的那部分人的个人利益和目标如何实现?那么,“个人为其他人牺牲了自己的利益,也就同样希望别人为自己牺牲他们的利益。这样的关系带来的就是相互憎恨与厌恶,甚至相互敌意,而不是相互的愉悦。所以,在集体主义盛行的文化中,个人利益常被冠冕堂皇地侵害的同时,被侵害人再以暴力的方式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也就较为普遍和自然。更可怕的是,这种侵害被认为是道德的,公平的。”
  显然,盲目地追求集体主义有失社会公平正义,违背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国家富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既要依靠全体社会成员,更要惠及全体社会成员。如果人们的个人利益无法得到尊重,也不在全社会树立人的最低道德标准,随意损害个人利益,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并不会使人们对集体主义及其道德追求产生认同感并践行之,反而会让人们走向极端个人主义的立场或者采取非常措施保障自己的个人利益不受损害,这样的结果就与道德原则完全背离了。   (二)过于注重物质标准易使个人片面追求“成功”
  国家的富强离不开无数个个人的成功。然而,就个人而言,什么才是成功的标准?谈及成功,很多人往往把高收入和高的社会地位作为成功的主要标志。很显然,在现阶段,财富和地位已成为人们判断一个人是否成功的标准。这种典型的一元化成功模式有两个明显的缺陷:一方面会使许多人失去正确的奋斗方向;另一方面会使社会中的大多数成员难以体验到真正的快乐和幸福。倘若普遍以“成绩”和“名利”来衡量社会成员成功与否,那么大多数人都很难被当做成功者看待,毕竟无论是拿高分的学生,当领导的人,又或者亿万富豪,始终只是少数。人们为了获得更多的物质财富和更高的社会地位,或许心理上承受着巨大压力,或许身体遭受着严重威胁,或者正从事着早已厌烦但收入可观的工作。
  个人选择专业时常常受到社会价值偏好的影响,往往不是基于自身兴趣与爱好,而是出于对今后就业的考虑;个人在选择职业时也不是从自身的爱好、特长和潜能出发,而是单纯地追求高收入、高职位。结果是,“多数个体将不得不放弃自己的长项而追求短项,使个人的能力发展偏离了最有利于挖掘自身潜能的方向。这并不能保证人的能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甚至违背个人的兴趣和特长,更谈不上在追求这些过程中所感受到的幸福与内心的满足。”
  最终,对物质的过分追求,使得个人在选择人生目标时易产生盲目性,抑制了其个人潜能和特长的发挥。在狭窄的成功观下,人们在追求名利或社会认可的过程中放弃了自己的特长、忘记了自己的兴趣,严重偏离了人的本心,在痛苦中挣扎,体会不到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三、摆脱“富强”困境的对策建议——从个体角度探究
  (一)更加尊重和关心个人利益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新时期社会主义集体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倡导集体主义是必要的,但也应对公民个人的权利给予足够的尊重和关注。如果只强调个人对集体的无私奉献,那么就存在对个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可能。所以,新时期倡导集体主义应有更丰富的内涵。
  一方面,在倡导集体主义的同时,也应该在全社会树立健康、合理的个人利益观,应对个人的正当利益和合理诉求予以充分的尊重和关心。谈及追求个人利益,一般的理解是:只顾己不顾他,为达一己私欲可以侵害他人的利益。其实不然,追求个人正当利益与损人利己有着严格区别。追求个人正当利益的人是有强烈独立意识的人,并且将自己的利益与他人的利益区分开来。他不会为他人牺牲自己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因为自己而牺牲他人的利益。
  另一方面,为了集体利益而牺牲的个人正当利益,需要得到适当的补偿。“市场经济要求公正、公平竞争,即所有市场主体能够‘得所当得’。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得所当得’被理解为在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的前提下,使劳动者的报酬和贡献相称。”而在道德领域也有一个“得所当得”的问题,即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集体主义要求个人以集体利益为重。这个原则是正确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个人的正当利益。也就是说,不能忽视个人的“得所当得”。这就要求集体主义道德增加新的内涵:让个人“得所当得”。那些为了集体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的付出者应得到一定的补偿,并将这作为一种制度确定下来。所以,“得所当得”理应是集体主义的内涵和题中之义,而且能够为“得所当得”分配公正的实行创造一个良好的道德环境,成为促进社会公正的价值动因。
  (二)转变一元化成功模式,树立正确的成功观
  我们要转变以“成绩”和“名利”为核心的一元化成功观,树立多元化成功理念。成绩或名利并非成功的唯一标准,成功可以是一个人的财富和地位,也可以是对他人的付出和贡献,可以是一个人的创造力和影响力,也可以是一个人对自我的超越和升华。李开复在《做最好的自己》一书中,认为成功不只一种,“它可能是创造出了新的产品或技术,可能是取得了瞩目的科研或学术成果,可能是自己的行为给他人带来了幸福,可能是在工作岗位上得到了别人的信任,也可能是找到了最能使自己满足和快乐的生活方式。”
  笔者以为,无论哪一种成功的类型,基本的衡量标准都应该是:通过自身的努力达成的目标,是否对国家和社会有益,为国家富强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是否对他人或自己有益;是否在自主选择人生目标并为之不懈奋斗的过程中,不断超越自己,并从中获得了最大的快乐。我们不应该以他人的成功标准来要求自己,不应该去走他人的成功之路,相反,我们应不断追求自己的理想和兴趣,并能为之不断学习和实践,每天都能有所得有所获,无论预期效果是否达到,因为这努力本身就代表了成功。这种多元化的成功理念不但能够让每个人的爱好和优势得有发挥,挖掘自身的全部潜力,而且可以让整个社会保持一种和谐健康的状态,让每位成员都能享有最大的幸福。国家是由无数个个体组成,这样一来,就能在更宽的范围里、更广的领域内和更高的层次上追求属于我们的“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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