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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分析,当经济低于潜在增长率水平时,才存在增发国债的必要性;从可操作层面分析,国债发行的最优规模应该等于满足各种投资需求并扣除了“消费基金”之后的银行储蓄余额。我国急剧增长的国债发行量已经超出了最优规模。持续多年的扩张性积极财政政策由于未能及时作出调整,政策效果已经不明显,反而加剧了我国经济的波动,造成国民经济过热趋势。所以,必须对财政政策作出调整,合理控制国债发行规模,并将国债投资的重心转移到通过投资乘数的效应带动民间投资和消费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