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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年伊始,武汉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并伴随春运期间的大规模人口流动,迅速蔓延至全国各地。根据国务院通知,各省市人民政府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当地疫情的发展态势,相继发布推迟节后上班、工地延迟开工且在规定时间前不得擅自复工的规定。这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必将对工程复工生产、合同履约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文将分析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法律属性,探讨发承包双方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工程索赔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处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