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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罗茂乡提案:
降低成本实现发电用电企业双赢
新常态下,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四川冶金、化工、煤矿、重工机械等行业企业持续亏损严重,企业经营困难,分析原因,一方面一部分企业用电成本居高不下,极大地吞噬了企业的利润空间,而另一方面四川电能剩余,甚至丰水期水力发电企业大量“弃水”,亟须采取有效措施,既使四川水电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又降低用电大户企业生产成本,实现双赢。
近年来,四川工业发展进入工业化中后期,电力弹性系数逐年下降,电力全年供大于求。
一是水力电能增长快速。四川省水电装机增长迅猛,又大规模集中投产,电源结构中水电装机比例进一步拉大。溪洛渡、向家坝、锦屏等大型电站均在2014年实现全部机组投产发电,四川水电总装机容量居全国第一,达到6293万千瓦,水、火比已由7:3扩大到8:2;水电发电量2578亿千瓦时,增长27.42%。
二是四川电力出现过剩现象。四川省由过去“丰余枯缺”已转变为“丰期更丰、枯期不枯、平衡有余”。《四川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显示,规划四川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速为12.57%。但现实中2014年四川全社会用电量为20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8%,远低于规划增速,而全省发电装机容量7874万千瓦,接近规划值,可见用电能力增速明显低于发电能力增速。同时,在水电外送量创新高的情况下,弃水量也创新高,据测算2014年达100亿千瓦时,较2013年增长近3倍。从目前用电水平和保障能力看,丰水期电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更加突出,弃水电量将超过200亿千瓦时;枯水期省内电厂发电能力再加上川内大水电站留川电量,不仅可以不再外购电,而且火电发电能力还有富余。
三是企业用电成本居高不下。化工、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用电量巨大。特别是电解铝、铁合金等连续生产的行业,在企业生产过程中,需要不间断平稳供给高质量的电力,在正常情况下,企业年用电负荷率一般都高达95%以上。电力消耗占化工、金属冶炼行业产品成本的比重很大,如钢铁的电力成本占生产总成本的11%,电解铝的电力成本占生产总成本的40%,在铁合金成本中,电费所占成本比例高达70%,这些产品依赖于充足的电力供应和适当的电价支撑。化工、金属冶炼等行业对电价的敏感度相当高,若电价上调10%,则产品成本增加。
为此,建议:
国家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步伐,适当放松电价管控或者适度下放电价管理权限,给电力资源富裕省份(特别是西部省份)一定自主权,促进电力资源大省经济社会发展。同时结合西部电力资源优势,适当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的高耗能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并答复:
深入实地调研沟通 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一、中发9号文件下发,明确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路径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印发,标志着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的重大突破。《意见》明确了电力行业改革的方向、路径和任务,核心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三放开、一独立”和“三强化”。即: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意见》既考虑了与上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相衔接,同时也考虑了目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新问题、新要求,作为能源体制革命的里程碑和风向标,将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国家发改委在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工作中,高度重视各地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意见》印发后,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迅速启动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工作。召开了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力专题);召开了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动员。为抓好《意见》落实工作,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目前已起草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6个配套文件。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电力体制改革座谈会,听取四川省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部分电源企业、电网企业和用电企业对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工作以及电改配套文件的意见建议,就如何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抓好藏区电网发展、促进水电等清洁能源消纳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会后,根据四川省提出的建议,国家发改委有关司局对相关配套文件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目前,相关配套文件广泛征求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相关部门、主要电力企业、电力用户的意见,并已出台。在此基础上,适时启动一批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为推进面上改革打基础。
三、关于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支持四川省做好丰水期富余水电消纳工作。四川水电资源十分丰富,是国家规划的西电东送重要水电基地。近两年来,由于电力需求增长乏力、电源集中投产、外送通道建设相对滞后等因素,四川电力供大于求,丰水期弃水现象比较严重,预计2016年弃水将达300亿千瓦时。国家发改委积极支持四川等水电资源大省做好水电消纳工作,电改配套文件《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水电和规划内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发电上网,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为落实国家能源战略、确保清洁能源送出,跨省跨区送受电中的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和历史形成的送电量享有优先发电权”,通过建立优先发电权制度加强对水电等清洁能源发电的保障。此外,还将水电发电纳入了电力直接交易的准入范围。
(二)关于放松电价管控或适度下放电价管理权限。本次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我们支持加大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改革步伐,促进电力与用电行业健康协调发展。一是加快电力市场建设,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鼓励电力用户与水电企业通过市场竞价、资源协商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电价,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二是从电价方面支持四川省做好丰水期富余水电消纳工作,四川省可在充分论证和平衡各方利益基础上,研究提出完善丰枯电价机制的意见,经国家发改委审核后负责具体实施。三是根据电力体制改革进程,统筹研究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电价定价权限问题,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
(三)关于适当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的高耗能产业。当前,从全国层面看,钢铁、电解铝和铁钛合金行业等高耗能产能已严重过剩,价格低迷,企业多年亏损,设备利用率下降。为此,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文件,对钢铁和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提出了严格控制增量,调整优化存量的调控措施,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钢铁、电解铝和铁合金属等高耗能产业的发展受到矿产资源供应、人才技术储备、物流运输、环境容量及是否靠近下游消费市场等多种因素制约。2014年,四川省粗钢产量2243万吨,电解铝产量44万吨,铁合金产量226万吨,产业已初具规模,四川省应充分利用水电资源丰富优势,提高现有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经济效益,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同时,随着市场要素的变化统筹规划、布局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等产业发展。
降低成本实现发电用电企业双赢
新常态下,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四川冶金、化工、煤矿、重工机械等行业企业持续亏损严重,企业经营困难,分析原因,一方面一部分企业用电成本居高不下,极大地吞噬了企业的利润空间,而另一方面四川电能剩余,甚至丰水期水力发电企业大量“弃水”,亟须采取有效措施,既使四川水电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又降低用电大户企业生产成本,实现双赢。
近年来,四川工业发展进入工业化中后期,电力弹性系数逐年下降,电力全年供大于求。
一是水力电能增长快速。四川省水电装机增长迅猛,又大规模集中投产,电源结构中水电装机比例进一步拉大。溪洛渡、向家坝、锦屏等大型电站均在2014年实现全部机组投产发电,四川水电总装机容量居全国第一,达到6293万千瓦,水、火比已由7:3扩大到8:2;水电发电量2578亿千瓦时,增长27.42%。
二是四川电力出现过剩现象。四川省由过去“丰余枯缺”已转变为“丰期更丰、枯期不枯、平衡有余”。《四川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显示,规划四川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速为12.57%。但现实中2014年四川全社会用电量为20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38%,远低于规划增速,而全省发电装机容量7874万千瓦,接近规划值,可见用电能力增速明显低于发电能力增速。同时,在水电外送量创新高的情况下,弃水量也创新高,据测算2014年达100亿千瓦时,较2013年增长近3倍。从目前用电水平和保障能力看,丰水期电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更加突出,弃水电量将超过200亿千瓦时;枯水期省内电厂发电能力再加上川内大水电站留川电量,不仅可以不再外购电,而且火电发电能力还有富余。
三是企业用电成本居高不下。化工、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用电量巨大。特别是电解铝、铁合金等连续生产的行业,在企业生产过程中,需要不间断平稳供给高质量的电力,在正常情况下,企业年用电负荷率一般都高达95%以上。电力消耗占化工、金属冶炼行业产品成本的比重很大,如钢铁的电力成本占生产总成本的11%,电解铝的电力成本占生产总成本的40%,在铁合金成本中,电费所占成本比例高达70%,这些产品依赖于充足的电力供应和适当的电价支撑。化工、金属冶炼等行业对电价的敏感度相当高,若电价上调10%,则产品成本增加。
为此,建议:
国家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步伐,适当放松电价管控或者适度下放电价管理权限,给电力资源富裕省份(特别是西部省份)一定自主权,促进电力资源大省经济社会发展。同时结合西部电力资源优势,适当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的高耗能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并答复:
深入实地调研沟通 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一、中发9号文件下发,明确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路径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印发,标志着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的重大突破。《意见》明确了电力行业改革的方向、路径和任务,核心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三放开、一独立”和“三强化”。即: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意见》既考虑了与上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相衔接,同时也考虑了目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新问题、新要求,作为能源体制革命的里程碑和风向标,将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国家发改委在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工作中,高度重视各地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意见》印发后,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迅速启动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工作。召开了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力专题);召开了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动员。为抓好《意见》落实工作,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目前已起草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6个配套文件。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电力体制改革座谈会,听取四川省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部分电源企业、电网企业和用电企业对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工作以及电改配套文件的意见建议,就如何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抓好藏区电网发展、促进水电等清洁能源消纳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会后,根据四川省提出的建议,国家发改委有关司局对相关配套文件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目前,相关配套文件广泛征求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相关部门、主要电力企业、电力用户的意见,并已出台。在此基础上,适时启动一批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为推进面上改革打基础。
三、关于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支持四川省做好丰水期富余水电消纳工作。四川水电资源十分丰富,是国家规划的西电东送重要水电基地。近两年来,由于电力需求增长乏力、电源集中投产、外送通道建设相对滞后等因素,四川电力供大于求,丰水期弃水现象比较严重,预计2016年弃水将达300亿千瓦时。国家发改委积极支持四川等水电资源大省做好水电消纳工作,电改配套文件《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水电和规划内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发电上网,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为落实国家能源战略、确保清洁能源送出,跨省跨区送受电中的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和历史形成的送电量享有优先发电权”,通过建立优先发电权制度加强对水电等清洁能源发电的保障。此外,还将水电发电纳入了电力直接交易的准入范围。
(二)关于放松电价管控或适度下放电价管理权限。本次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我们支持加大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改革步伐,促进电力与用电行业健康协调发展。一是加快电力市场建设,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鼓励电力用户与水电企业通过市场竞价、资源协商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电价,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二是从电价方面支持四川省做好丰水期富余水电消纳工作,四川省可在充分论证和平衡各方利益基础上,研究提出完善丰枯电价机制的意见,经国家发改委审核后负责具体实施。三是根据电力体制改革进程,统筹研究进一步扩大地方政府电价定价权限问题,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
(三)关于适当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的高耗能产业。当前,从全国层面看,钢铁、电解铝和铁钛合金行业等高耗能产能已严重过剩,价格低迷,企业多年亏损,设备利用率下降。为此,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文件,对钢铁和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提出了严格控制增量,调整优化存量的调控措施,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钢铁、电解铝和铁合金属等高耗能产业的发展受到矿产资源供应、人才技术储备、物流运输、环境容量及是否靠近下游消费市场等多种因素制约。2014年,四川省粗钢产量2243万吨,电解铝产量44万吨,铁合金产量226万吨,产业已初具规模,四川省应充分利用水电资源丰富优势,提高现有产能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经济效益,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同时,随着市场要素的变化统筹规划、布局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等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