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其道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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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自清的《背影》我不知读了多少遍了,没有一次不被它感动得涕泗横流的,三十年前如此,眼前还是如此。《背影》我也不知教了多少遍了,尽管各届学生有差异,但没有一届学生能挺过眼睛红肿这一关的。
  《背影》为什么能产生跨越时代的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泪收情定之后慢慢咀嚼,才发现个中秘诀:朱自清通篇运用了“反其道而行之”的思维模式,即运用非常规思维或逆向思维来构思行文。
  一是立意违反常规思维。表达亲情,人们的常规思维、定势思维是:母爱。而作者却选择父爱作为文章主旨。对于孩子来说,父亲少言寡语,行为很少亲昵,不太会夹菜,不太会买零食,不太会买衣服,不太会掖被子……何爱之有?但朱自清却感受到了如山般厚重仁慈的父爱。父亲一般确实只以《史记·五帝本纪》所说,以“父义”面世,但也有如《左传·隐公三年》石蜡所说“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和朱子家训“父之所贵者,慈也”面世的。朱自清要赞颂的就是这么一个慈父形象。
  二是选材更违反常规思维。刻画人物,人们一般选择人的正面。人们认识一个人主要是记住这个人的正面特征,正像鲁迅先生所说:“要极俭省画出一个人的特点,最好是画他的眼睛。”眼睛就在人的正面。作者却另辟蹊径,选择常人难以想到的背面一一背影来表现主旨。题目和开头都体现了这一点。上述两方面论者多有阐述,所以本文只点到为止。
  三是剪裁和行文处处违反常规思维。作者为了表现主旨,所选的第一件事是“奔丧回家”。这件事本身蕴含着很多“父爱”元素:父亲苦着脸接过我的行李,问我吃过饭没有,或赶紧做饭给我吃;给我倒上一杯热水,让我坐下先歇一会;让孩子坐着,自己带着悲伤,赶紧收拾行李……但在文中,这些都被作者“剪”去了。因为这些都只是人们的常规思维所能观察到和想到的,虽然也能体现父爱,但不会怎么感人。作者突破常理,不写父亲怎样,而是写“我”之所遇一一祖母死了,“我”之所知一一父亲差使交卸了,“我”之所观一一满院狼藉,“我”之所感一一簌簌落泪,“我”之所闻一一父亲劝言。作者采用的是显“我”隐“父”的思维策略,让父亲的情感大部隐藏起来,这很像“深山藏古寺”的画一样,只见僧人不见寺,寺反在画中矣,且引人遐思。这显然是从读者角度设置的。当读者慢慢品味,沿着“我”的视觉触及“父”的情感时,不禁大吃一惊:对“我”来说是祖母,而对“父”来说则是生之养之疼之爱之的生母啊,更为伤心的显然是“父”;“我”是“父”之长子,虽年已二十,但仍就读于北京大学,只是一个大学生,还没有担当过养家的职责,对家庭的困境虽然有所了解,但“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自然没有父亲重担在肩的感受,更感受不到父亲“差使”“交卸”的伤痛、凄楚和无奈,尤其是“祸不单行”双重压迫下父亲行将崩溃的内心精神;“满院狼藉”正是父亲这种悲伤凄楚到六神无主、情绪极度低落杂乱的反映;但“父”没有像“我”一样簌簌落泪,这不是“父”心肠硬,而是强忍剧痛,将流出的泪硬生生往肚子里咽,以慰“我”心的結果;其实这时的“父”抱儿痛哭,无可指责;儿见“父”上前劝慰,理所当然,天经地义,但恰恰相反,作者将劝者和被劝者倒过来写,让极度痛苦的“父”去劝不甚痛苦的“我”,读者体味到此,感情便会第一次决堤一一这是一个多么会忍耐、只顾儿子不顾自己的慈父啊!为“父”设身处地,真是情何以堪!
  再看作者所选的第二件事一一到家办丧事。按常情,游子远归,衣锦还乡,乡邻郊迎,然后亲朋满座,觥筹交错,该是多么荣光。但作者采用逆向思维,第一句话就是“变卖典质”,这不是荣光而是丢脸,虽说诚信,但示乡人以无能,“父”又加了一重精神摧残。这还仅仅是归还原先的亏空!为了办丧事仍要厚着脸皮去向亲朋好友再陪笑脸、再乞怜悯、再许承诺!这对一个老实巴交又曾出人头地体面过的“父”来说,又是多难启口的事啊。自然“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了。而父亲的肩上却还担负着未来怎么办的使命。这一切,当时的“我”,家人,乡邻们又有几人能理解呢?当28岁的作者提笔写至此时,会不会在心里呼喊:“父亲啊父亲,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过来的,你的心里压着多少的苦楚啊!”而以上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也仅仅只为浦口送别蓄势。
  南京逗留一事,依普通思维可以有许多事可写:带儿子见识一下六朝古都的繁华,买一些日常用品给儿子,为儿子引荐一些人物为将来就业打点基础……这些也都是父爱的表现,但作者却摒弃了这些俗事,而着力去写父亲内心的纠结一一与儿子离别在即,送还是不送。父亲到南京,是来“谋事”,即赚钱养家还亏空的,找工作是一等一的大事,当然“忙”,不像“我”,还能“游逛”。所以父子通过沟通商量,“本已说定”不送我,“定”是不再更改之意。后经两次“踌躇”,两回“终于”,否定了之前的约定,更否定了“叫”“陪”“再三嘱咐”所做的一切,还是决定自己送。在这件事中,父亲显得有点婆婆妈妈,出尔反尔,根本不像一个常跑外埠的老江湖、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这其实又是作者运用的逆向思维一一隐去父亲美的一面,展示其“丑陋”的一面,以展现父亲内心那种儿子就是“天”的伟大之爱。为了配合这种逆向思维,还特意运用了大词小用的辞格,用“决定”一词交代父亲最后的结论。
  为付小费“讲价钱”,送我上车“拣”座位,“嘱”我小心、警醒、别受凉,“嘱托”茶房等事,作者照样采用隐“美”显“丑”的逆向思维,尽力展示父亲唠叨、迂腐的“丑”态,而这样的“丑”态,恰恰是父亲忘我、无私心境的最好表白。这在当时还年少懵懂的“我”的眼中,却是太丢人现眼,让人抬不起头来。但当自己渐次长大,渐次成熟,28岁提笔写此文时,已然悟出了此中深蕴的慈爱,于是后悔不已,觉得自己“聪明过分”“真是太聪明了”。悟之透,便悔之彻,那么责己之不理解、不体谅、自以为是便深入骨髓了,也让人不得不为之动容了!尤其是那些当过父母有类似经历的人,读到此处就会产生深深的共鸣,而潸然泪下了。
  至于买橘子一事和父亲晚年情形,作者仍沿袭上述思维模式,继续充分展示父亲的“丑”言,“丑”形,“丑”态,“丑”姿,以及老态和黯淡的前景,淋漓尽致地展现父亲无我唯儿的内心世界。但前贤多有阐述,只是提法不同而已一一或用“新颖”,或用“独特”,或用“特定”等等,大家可以参看,在此不再赘述。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写亲情,写长辈之爱的文章,一般只停留在长爱幼,或一方爱另一方上。但本文又突破了这个框框,不但写“正”爱,而且写“反”爱。写父爱达到一定境界时,人不知鬼不觉地蕴进了儿子受父爱感动、感染、感化而渐渐萌生爱父之心这一全新的内涵。从奔丧回家、办丧事两个情节,“我”已充分感受到了父亲对自己的慈爱,因而到南京逗留一事,就有了如下叙述:“我再三劝他不必去。”这就流露出儿子内心已萌生了对父亲的理解和关爱。而这种理解和关爱还不怎么稳固和强烈,因而被父亲的小气、唠叨、迂腐等“丑”行一冲击,就消失了,变成了“暗笑”这么一种不认同甚至忤逆的态度。对儿子这种态度,父亲似乎浑然无觉,如山般厚重仁慈的爱意仍然滚滚滔滔,肆意释放,他忘却自己年老体胖,不畏艰危去为“我”买橘子,自己竞坐在“紫毛大衣”上看着“黑布小帽”“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那寒酸、潦倒、迟钝的身影,于是突然顿悟了:原来父亲心中装的只有“我”啊!自然感情的堤坝被一击而溃,化做了倾泻而出的股股热泪。于是也就有了上前去“搀”的行为,有深情送行、一直关注的“等”和深切依恋的“找”。不难看出,子之爱父,是在父爱的感召、感染和感化下逐渐萌生、成长、发展的。有了这一笔,如山的父爱得到了延伸,同时也进一步突出了父爱的伟大的力量,还昭示了这种承天而来的纯情真爱得以传承下去。
  朱自清这种反其道而行之思想的产生不是偶然的,而是与那个时代吻合的。倪文尖在《(背影)何以成为经典》一文中有这么一段话:“五四是个反传统的年代,是个‘打死父亲’的年代,五四文学的父亲形象都是负面的……‘满街走着坏爸爸’……”(《语文学习》2002年第2期)这是五四时代出于彻底反封建需要所营造出来的一种脱离现实的虚幻情形,只存在于意识形态领域。“坏爸爸”现实中如果存在,也只是极个别离经叛道的激进人士而已,绝不代表当时中国的真实存在。当时中国的客观现实是:绝大部分“父亲”仍然是按照“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思想培养成长起来的传统意义上的父亲,就像胡适、梁实秋、梁漱溟辈。朱自清父亲也是一个典型代表,他在高邮邵伯镇做过小官,在江西九江做过盐务官,所“交卸”的差使是徐州烟酒公卖局长。烟酒公卖局长这个职位按当今的形势实在是个肥缺,朱父应该富甲一方才对,绝不至于丧事没办就“亏空”的。朱自清曾经自述:“我这篇文章只是写实。”朱自清的弟弟朱国华在《朱自清写(背影)的背景》一文中也这样写道:“祖母去世,二哥即将中学毕业,想考大学,都要花费一笔不少的钱。父亲设法变卖了一些家产,又在扬州借了一些高利贷,為祖母办了丧事,对二哥物华上交大的愿望,却是再也无力成全了。”(1988年《人民政协报》)以此看,朱父实在是一个奉公守己的廉洁小官。这样的小官,以及在其教化下的父亲们,才是当时中国父亲的主体,也就是鲁迅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那些人。朱自清对这种客观现实是有清醒认识的。因而,在买橘子最后有了这样的描述:“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一个“混”字搭配“找不着”三字,不正说明父亲的普通吗?父亲不正是通衢大街上行走着的人流中那极其普通的一员吗?这其实也暗示了读者,“我”父亲的慈爱并没有什么特别,也存在于当时中国千千万万的父亲身上,于是作者所表现的父亲的慈爱也具有了普遍意义。因此,作者在这里表达的,与父亲一旦分手,不知何时再能相见,也许可能就成永诀时那种格外依恋、惆怅,和想到父亲前程艰难而产生的格外悲悯和辛酸之情,也更能激起读者共鸣,而催读者泪下。
  由此,我们对朱自清先生也更添一层敬佩:独具慧眼,不为时势所左右,勇于坚守真理一一抒写人间真性情,高扬人性之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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