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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物流公司寄递假药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药监部门和邮政部门各自单一监管的做法各有利弊。为克服监管盲区,我国唯有选择联合监管模式,整合各部门权能,才能弥补彼此间的权力真空。同时,物流企业及其行业组织也应主动担负起各自的监管职责,公众在该项工作中的作用也不容小觑,对我国来说,构建全方位的社会监管体系才是最理想的模式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