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目的:观察HBsAg和HBeAg双阳性孕妇妊娠晚期应用拉米夫定阻断乙型肝炎病毒(HBV)母婴传播的疗效和安全性。方法:选择HBsAg和HBeAg双阳性且HBV DNA≥l×106拷贝/mL的孕妇120例,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各60例。治疗组自孕28周开始口服拉米夫定100mg,1次/日,至分娩后42天停药;对照组不服用拉米夫定及其他抗病毒药。观察治疗组服药后出现的不良反应,并检测两组孕妇在孕28周、分娩时血清HBV DNA水平;两组孕妇所产婴儿在出生时和1个月时肌注乙肝免疫球蛋白各200IU,同时在出生时、1个月和6个月时肌注乙肝疫苗各10ug,检测两组婴儿在出生时、12个月时血清HBsAg及HBV DNA的阳性率。结果:①孕28周时治疗组与对照组孕妇血清HBV DNA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分娩时治疗组孕妇血清HBV DNA(3.52±0.92)×102拷贝/mL较对照组血清HBV DNA((6.88±0.84)×106拷贝/mL明显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②治疗组与对照组孕妇所产婴儿12个月时HBV母婴传播阻断率分别为95%和7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③治疗组服药期间未见明显不良反应;两组婴儿出生时Apgar评分及发育指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结论:HBsAg和HBeAg双阳性孕妇在妊娠晚期服用拉米夫定可有效阻断乙肝病毒母婴传播,安全性好。
关键词:拉米夫定;妊娠晚期;肝炎病毒;乙型;母婴传播
0引言
乙肝病毒感染是一个世界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全球有近3.5亿乙型肝炎病毒(HBV)携带者,我国占45%,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占全世界的34%左右。我国现阶段有1亿多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3000多万慢性乙肝患者,目前每年用于乙肝治疗费用超过3000亿元人民币。[1]而孕妇中HBsAg的携带率为5%~10%,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婴幼儿感染约30%~50%是母婴传播形成的。因此阻断乙型肝炎病毒母婴传播是降低我国乙肝病人数量的关键,目前常用的方法是在婴儿出生24小时内用重组基因乙型肝炎疫苗联合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进行主被动双重免疫,大大降低了婴儿HBV的感染率,但仍有25%~30%的婴儿免疫失败,有研究表明这与胎儿宫内感染有关,HBV复制活跃的孕妇,胎儿宫内感染的概率更大,[2]核苷酸类似物药物的主要药理作用是通过抑制聚合酶,起到抑制乙型肝炎病毒复制的作用,目前用于临床的核苷酸类药物主要有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和恩替卡韦。[3]我院于2010年4月至2012年8月应用拉米夫定对HBsAg和HBeAg双阳性孕妇在妊娠晚期进行HBV母婴传播阻断治疗,现就其疗效和安全性进行总结。
1对象和方法
1.1研究对象
选择2010年4月至2012年8月在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科就诊并在本院结束妊娠的HBsAg和HBeAg双阳性HBV DNA≥l×106拷贝/mL的孕妇120例,将自愿接受拉米夫定抗病毒治疗的60例孕妇作为治疗组,未接受拉米夫定及其他抗病毒药治疗的60例孕妇作为对照组。
120例孕妇肝功能均正常,B超检查肝胆胰脾无异常,所有孕妇均签署知情同意书。B超检查提示胎儿发育正常;检测血清丙型肝炎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TP)及快速血清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均阴性;无先兆流产史;无糖尿病、高血压等病史。两组孕妇的年龄、孕产次、妊娠结束时间及分娩方式等差異均无统计学意义。两组孕妇均为单胎妊娠,共分娩婴儿120例。分娩后新生儿均采用人工喂养。其中治疗组有一例分娩时HBsAg和HBeAg均转阴,对照组有一例孕32周时肝功出现异常,给予保肝治疗。此二例退出研究。
1.2药物来源
拉米夫定为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乙肝疫苗为北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090841-3,每支剂量10ug/0.5mL;HBIG为四川远大蜀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090902,每支剂量200IU。三种药物均在有效期内使用。
1.3研究方法
治疗组孕妇于孕28周开始口服拉米夫定100mg,1次/日,至产后42天,对照组不服用拉米夫定及其他抗病毒药。两组孕妇所产120例婴儿在出生时、1个月和6个月时分别肌注乙肝疫苗10ug,同时在出生时和1个月时分别肌注HBIG200IU。观察治疗组孕妇服用拉米夫定的副反应;检测两组孕妇在孕28周、分娩时血清HBV-DNA水平及血生化指标;两组婴儿在出生时、12个月时各抽一次静脉血做HBsAg及HBV-DNA定性检测,同时观察婴儿发育情况。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3.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计量资料用检验率比较用Z2检验,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孕妇:HBV-DNA水平
两组孕妇在孕28周、分娩时血清HBV-DNA水平,孕28周时(用药前)治疗组孕妇血清HBV DNA平均为(6.23±0.91)×106拷贝/mL,与对照组孕妇(6.85±0.64)×106拷贝/mL 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分娩时治疗组孕妇血清HBV DNA平均为(3.52±0.92)×102拷贝/mL,较对照组孕妇(6.88±0.84)×106拷贝/mL 明显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孕妇分娩前后HBsAg、HBeAg均未转阴。
2.2两组婴儿:HBV感染情况
治疗组孕妇所产59名婴儿在出生时、12个月时血清HBsAg和HBV DNA阳性率均明显低于对照组孕妇所产婴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出生12个月时治疗组婴儿有3例HBsAg阳性,对照组婴儿有15例HBsAg阳性,母婴传播的阻断率分别为95%和7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拉米夫定为左旋反转录酶抑制剂,不干扰人类两DNA的合成。拉米夫定是核苷类抗病毒药。对体外及实验性感染动物体内的乙型肝炎病毒(HBV)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拉米夫定可在HBV感染细胞和正常细胞内代谢生成拉米夫定三磷酸盐,它是拉米夫定的活性形式,既是HBV聚合酶的抑制剂,亦是此聚合酶的底物。拉米夫定三磷酸盐渗入到病毒DNA链中、阻断病毒DNA的合成。拉米夫定三磷酸盐不干扰正常细胞脱氧核苷的代谢,它对哺乳动物DNA聚合酶α和β的抑制作用微弱,对哺乳动物细胞DNA含量几乎无影响。拉米夫定对线粒体的结构、DNA含量及功能无明显的毒性。对大多数乙型肝炎患者的血清HBVDNA检测结果表明,拉米夫定能迅速抑制HBV复制,其抑制作用持续于整个治疗过程,同时使血清氨基转移酶降至正常。长期应用可显著改善肝脏坏死炎症性改变,并减轻或阻止肝脏纤维化的进展。全世界已有大量孕妇服用拉米夫定抗HBV治疗,并证明其安全有效。[4]
国外抗反转录酶药物妊娠登记处检测3583例孕妇,其中1391例妊娠早期即使用药物治疗的出生婴儿,缺陷不高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群体监测数据中亦建议,拉米夫定可作为孕妇乙型肝炎治疗的一线药物。[5]本研究中拉米夫定组婴儿出生时无一例发生出生缺陷,1月龄未发现异常,孕妇亦未发生不良反应,无明显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发生,两组孕妇剖宫产率、产后出血率及其他不良妊娠率无明显差异。拉米夫定组59例婴儿生长发育情况良好,无不良事件发生。提示本研究中拉米夫定对母婴的安全性良好,但仍需长期随访。
国内目前用乙肝疫苗和HBIG对新生儿进行主被动双重免疫,可有效阻断这些新生儿HBV的产时、产后感染,而宫内感染目前还没有确切有效的阻断措施,有研究表明胎儿宫内感染HBV的发生率为9.1%~36.7%,产前多次注射HBIG并不能减少胎儿宫内感染。[6]
HBV经胎盘宫内感染主要发生在妊娠晚期,感染率与母亲血清HBV DNA水平有关,当孕妇血清HBV-DNA水平>1×108拷贝/mL时,即使采用双重免疫,母婴垂直传播感染率仍可高达43%;当孕妇血清HBV- DNA水平<1×106拷贝/mL时,母婴垂直传播的危险将减少30%。[7]
本研究中治疗组孕妇于妊娠28周至分娩时口服拉米夫定100mg,1次/日,结果显示,除孕妇HBV DNA水平下降外,治疗组和对照组HBV母婴传播的阻断率在分娩后12个月时分别为95%和75%,其中有40例孕妇在分娩时血清HBV DNA已转阴(<1×106拷贝/mL),说明慢性HBV感染孕妇口服拉米夫定较好的抑制了母体HBV- DNA的复制,降低了母体血清HBV-DNA水平,从而达到了阻断HBV母婴垂直传播的目的。
据文献报道,嬰儿出生6~12个月内有自主清除体内病毒的过程,故不能仅以出生24h内血清检测结果作为是否感染HBV的依据,而应以出生12个月后的血清HBsAg、HBV-DNA检测结果作为是否感染HBV的诊断依据,[8]故本研究选择在孕28周时对治疗组开始进行抗病毒联合主被动免疫治疗。由于妊娠晚期胎儿各器官发育已趋成熟,此时用药较孕早期安全,本研究未发现拉米夫定组孕妇及婴儿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婴儿出生时发育指标及评分与对照组比较无差异,提示对高HBV- DNA水平孕妇在妊娠晚期应用拉米夫定实施HBV母婴传播阻断安全有效,但其对孕妇及婴儿的远期影响有待进一步追踪随访。
参考文献:
[1]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华内科杂志,2006,162-170.
[2]邱申熊,巫善明,蒋佩茹,孕妇血清中HBVDNA含量与胎儿宫内感染的关系,上海预防医学杂志,2005,17(9):428-429.
[3]万漠彬,重视核苷(酸)类似物的妊娠安全性,中华实验和临床感染病杂志,2008,2,3:127-130.
[4]万漠彬,重视核苷(酸)类似物的妊娠安全性,中华实验和临床感染病杂志,2008,2,3:127-130.
[5]美国2006年,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处理治疗规范。
[6]韩忠厚,钟连华,王佳等,妊娠晚期孕妇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对其血清HBVDNA及新生儿抗-HBS的影响,中华内科杂志,2007,46(5):376-378.
[7]林坚,廖莳,郭广洲等,乙型肝炎DNA定量在母婴传播中的意义,中华儿科杂志,2002,40(2):84-87.
[8]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和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联合制定,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华传染病杂志,2005,23(6):421-431.
关键词:拉米夫定;妊娠晚期;肝炎病毒;乙型;母婴传播
0引言
乙肝病毒感染是一个世界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全球有近3.5亿乙型肝炎病毒(HBV)携带者,我国占45%,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占全世界的34%左右。我国现阶段有1亿多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3000多万慢性乙肝患者,目前每年用于乙肝治疗费用超过3000亿元人民币。[1]而孕妇中HBsAg的携带率为5%~10%,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婴幼儿感染约30%~50%是母婴传播形成的。因此阻断乙型肝炎病毒母婴传播是降低我国乙肝病人数量的关键,目前常用的方法是在婴儿出生24小时内用重组基因乙型肝炎疫苗联合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进行主被动双重免疫,大大降低了婴儿HBV的感染率,但仍有25%~30%的婴儿免疫失败,有研究表明这与胎儿宫内感染有关,HBV复制活跃的孕妇,胎儿宫内感染的概率更大,[2]核苷酸类似物药物的主要药理作用是通过抑制聚合酶,起到抑制乙型肝炎病毒复制的作用,目前用于临床的核苷酸类药物主要有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和恩替卡韦。[3]我院于2010年4月至2012年8月应用拉米夫定对HBsAg和HBeAg双阳性孕妇在妊娠晚期进行HBV母婴传播阻断治疗,现就其疗效和安全性进行总结。
1对象和方法
1.1研究对象
选择2010年4月至2012年8月在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科就诊并在本院结束妊娠的HBsAg和HBeAg双阳性HBV DNA≥l×106拷贝/mL的孕妇120例,将自愿接受拉米夫定抗病毒治疗的60例孕妇作为治疗组,未接受拉米夫定及其他抗病毒药治疗的60例孕妇作为对照组。
120例孕妇肝功能均正常,B超检查肝胆胰脾无异常,所有孕妇均签署知情同意书。B超检查提示胎儿发育正常;检测血清丙型肝炎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试验(TP)及快速血清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均阴性;无先兆流产史;无糖尿病、高血压等病史。两组孕妇的年龄、孕产次、妊娠结束时间及分娩方式等差異均无统计学意义。两组孕妇均为单胎妊娠,共分娩婴儿120例。分娩后新生儿均采用人工喂养。其中治疗组有一例分娩时HBsAg和HBeAg均转阴,对照组有一例孕32周时肝功出现异常,给予保肝治疗。此二例退出研究。
1.2药物来源
拉米夫定为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乙肝疫苗为北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090841-3,每支剂量10ug/0.5mL;HBIG为四川远大蜀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090902,每支剂量200IU。三种药物均在有效期内使用。
1.3研究方法
治疗组孕妇于孕28周开始口服拉米夫定100mg,1次/日,至产后42天,对照组不服用拉米夫定及其他抗病毒药。两组孕妇所产120例婴儿在出生时、1个月和6个月时分别肌注乙肝疫苗10ug,同时在出生时和1个月时分别肌注HBIG200IU。观察治疗组孕妇服用拉米夫定的副反应;检测两组孕妇在孕28周、分娩时血清HBV-DNA水平及血生化指标;两组婴儿在出生时、12个月时各抽一次静脉血做HBsAg及HBV-DNA定性检测,同时观察婴儿发育情况。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3.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计量资料用检验率比较用Z2检验,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孕妇:HBV-DNA水平
两组孕妇在孕28周、分娩时血清HBV-DNA水平,孕28周时(用药前)治疗组孕妇血清HBV DNA平均为(6.23±0.91)×106拷贝/mL,与对照组孕妇(6.85±0.64)×106拷贝/mL 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分娩时治疗组孕妇血清HBV DNA平均为(3.52±0.92)×102拷贝/mL,较对照组孕妇(6.88±0.84)×106拷贝/mL 明显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孕妇分娩前后HBsAg、HBeAg均未转阴。
2.2两组婴儿:HBV感染情况
治疗组孕妇所产59名婴儿在出生时、12个月时血清HBsAg和HBV DNA阳性率均明显低于对照组孕妇所产婴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出生12个月时治疗组婴儿有3例HBsAg阳性,对照组婴儿有15例HBsAg阳性,母婴传播的阻断率分别为95%和7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拉米夫定为左旋反转录酶抑制剂,不干扰人类两DNA的合成。拉米夫定是核苷类抗病毒药。对体外及实验性感染动物体内的乙型肝炎病毒(HBV)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拉米夫定可在HBV感染细胞和正常细胞内代谢生成拉米夫定三磷酸盐,它是拉米夫定的活性形式,既是HBV聚合酶的抑制剂,亦是此聚合酶的底物。拉米夫定三磷酸盐渗入到病毒DNA链中、阻断病毒DNA的合成。拉米夫定三磷酸盐不干扰正常细胞脱氧核苷的代谢,它对哺乳动物DNA聚合酶α和β的抑制作用微弱,对哺乳动物细胞DNA含量几乎无影响。拉米夫定对线粒体的结构、DNA含量及功能无明显的毒性。对大多数乙型肝炎患者的血清HBVDNA检测结果表明,拉米夫定能迅速抑制HBV复制,其抑制作用持续于整个治疗过程,同时使血清氨基转移酶降至正常。长期应用可显著改善肝脏坏死炎症性改变,并减轻或阻止肝脏纤维化的进展。全世界已有大量孕妇服用拉米夫定抗HBV治疗,并证明其安全有效。[4]
国外抗反转录酶药物妊娠登记处检测3583例孕妇,其中1391例妊娠早期即使用药物治疗的出生婴儿,缺陷不高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群体监测数据中亦建议,拉米夫定可作为孕妇乙型肝炎治疗的一线药物。[5]本研究中拉米夫定组婴儿出生时无一例发生出生缺陷,1月龄未发现异常,孕妇亦未发生不良反应,无明显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发生,两组孕妇剖宫产率、产后出血率及其他不良妊娠率无明显差异。拉米夫定组59例婴儿生长发育情况良好,无不良事件发生。提示本研究中拉米夫定对母婴的安全性良好,但仍需长期随访。
国内目前用乙肝疫苗和HBIG对新生儿进行主被动双重免疫,可有效阻断这些新生儿HBV的产时、产后感染,而宫内感染目前还没有确切有效的阻断措施,有研究表明胎儿宫内感染HBV的发生率为9.1%~36.7%,产前多次注射HBIG并不能减少胎儿宫内感染。[6]
HBV经胎盘宫内感染主要发生在妊娠晚期,感染率与母亲血清HBV DNA水平有关,当孕妇血清HBV-DNA水平>1×108拷贝/mL时,即使采用双重免疫,母婴垂直传播感染率仍可高达43%;当孕妇血清HBV- DNA水平<1×106拷贝/mL时,母婴垂直传播的危险将减少30%。[7]
本研究中治疗组孕妇于妊娠28周至分娩时口服拉米夫定100mg,1次/日,结果显示,除孕妇HBV DNA水平下降外,治疗组和对照组HBV母婴传播的阻断率在分娩后12个月时分别为95%和75%,其中有40例孕妇在分娩时血清HBV DNA已转阴(<1×106拷贝/mL),说明慢性HBV感染孕妇口服拉米夫定较好的抑制了母体HBV- DNA的复制,降低了母体血清HBV-DNA水平,从而达到了阻断HBV母婴垂直传播的目的。
据文献报道,嬰儿出生6~12个月内有自主清除体内病毒的过程,故不能仅以出生24h内血清检测结果作为是否感染HBV的依据,而应以出生12个月后的血清HBsAg、HBV-DNA检测结果作为是否感染HBV的诊断依据,[8]故本研究选择在孕28周时对治疗组开始进行抗病毒联合主被动免疫治疗。由于妊娠晚期胎儿各器官发育已趋成熟,此时用药较孕早期安全,本研究未发现拉米夫定组孕妇及婴儿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婴儿出生时发育指标及评分与对照组比较无差异,提示对高HBV- DNA水平孕妇在妊娠晚期应用拉米夫定实施HBV母婴传播阻断安全有效,但其对孕妇及婴儿的远期影响有待进一步追踪随访。
参考文献:
[1]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华内科杂志,2006,162-170.
[2]邱申熊,巫善明,蒋佩茹,孕妇血清中HBVDNA含量与胎儿宫内感染的关系,上海预防医学杂志,2005,17(9):428-429.
[3]万漠彬,重视核苷(酸)类似物的妊娠安全性,中华实验和临床感染病杂志,2008,2,3:127-130.
[4]万漠彬,重视核苷(酸)类似物的妊娠安全性,中华实验和临床感染病杂志,2008,2,3:127-130.
[5]美国2006年,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处理治疗规范。
[6]韩忠厚,钟连华,王佳等,妊娠晚期孕妇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对其血清HBVDNA及新生儿抗-HBS的影响,中华内科杂志,2007,46(5):376-378.
[7]林坚,廖莳,郭广洲等,乙型肝炎DNA定量在母婴传播中的意义,中华儿科杂志,2002,40(2):84-87.
[8]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和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联合制定,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华传染病杂志,2005,23(6):42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