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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研究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产生与发展,通过两岸职业教育比较分析,各取所长,择善而从,以期在相互交流相互借鉴中促进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 两岸院校 职业教育 教育政策 专业设置
二战后的中国台湾,成为世界瞩目的经济发展迅速的地区之一。其间,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为这一次次的转变提供人力支持,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与变革。
综观两岸职业教育历史演进,不难看出,尽管所处的地域不同,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不一,两岸高等职业教育的产生和发展却显示了既有相似之处,也有各自的特点。我们可以通过比较分析,各取所长,择善而从,以期在相互交流,相互借鉴中促进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一、学校制度
大陆高中阶段职业技术教育有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类型;台湾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只有高级职业学校、综合高中,高中附设职业类科等类型。大陆之专科学校,有的属于普通教育体系,有的属于职业教育体系;台湾之专科学校,全部属于职业教育体系(普通教育体系不存在专科学校)。大陆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均兼收下一层次的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台湾除五专与大陆五年制专科的招生对象同为初中毕业生外,其余二专、四技、二技乃至研究生教育均招收下一层次技职学校的毕业生。大陆的职业教育,近几年也在努力改变 “终结性教育”的模式;台湾的技职教育较早摆脱了“终结性教育”的色彩。大陆的职业教育体系还不甚完备,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大都是专科层次,尚欠缺学士、硕士与博士研究生教育;台湾的技职教育体系比较完备,高等技术职业教育含技术学院及科技大学,大多含有研究生教育,科技大学为台湾职业教育体系的最高学府,学制上分学士学位班、硕士学位班及博士学位班。
二、教育政策
大陆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体制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教育部门实施综合管理,劳动部门管理技工学校和就业培训;台湾技职教育管理体制是教育部技职教育司统管技职校院,按年度向行政、立法部门报告发展概况或确定各项相关政策,劳委会职业训练局专管失业人员职业训练,促进就业。大陆学校管理体制是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委监督制和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即校长全面负责、党委监督和教职工参与管理;台湾学校管理体制是公立技职校(院)的校(院)长由教育部任命,私立校(院)的校(院)长由董事会任命。大陆开始实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准入制度等政策;台湾在政策上鼓励和推广职业证照制度,但无就业准入制度的设立及相关政策。
三、专业设置
大陆职业技术院校的专业设置比较窄细,口径较小,针对性强,尽管近年来正在注重拓宽专业口径,但还未完全到位;台湾职业技术院校的类科设置一直比较宽泛,口径较大,適应性大,朝向“学群化”或“职群化”方向发展。大陆发展“专业目录”策略性设置重点专业;台湾类科设置调整较严谨,但因应环境需求而变动的时效较差。大陆以往专业调整较缺制度化管理,但因环境因素影响调整的幅度与弹性较大、较迅速;台湾技职体系类科设置及升学机制已经系统性的规划。大陆各级职业技术学校尚未或正在形成完整而连贯之体系,专业转衔缺欠完整之设计;台湾各级技职学校类科设置,较倾向公平和均衡发展的原则,未有主次之分。
四、入学制度
高等职业院校的入学制度,两岸存有不小差异。大陆报考的学生只能通过参加全国高考或省(市、区)组织的相应考试入学,招收学校依学生考试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台湾学生虽参加统一考试,但可选择推甄、申请、技保、及登记等多元入学途径,且注重其职业技能的水平与职业性向,并视情况给以适当的加分。同时,中等职业学校或技职学校入学制度亦有差异。大陆中考考试性质为统一选拔式考试;台湾国中使用基本学力测验的方式进行考试,性质为评估基本能力标准化测验。
五、教育人员
大陆由于实行学位制度较晚,中年以上人员即使有较深学术造诣,但由当时多数高校的本科只是延长学制为 5 或 6 年,而未实行学位制,故而均无学位。所以在任职条件中,一般只有学历和职称要求,而对学位不作规定;台湾职业教育行政人员和教师的任职条件对学历、学位等均有明细、具体之规定。大陆职业院校校内的行政管理人员一律由校长任命或聘任,而台湾职业院校校内行政人员虽一般亦由校长任命或聘任,但司财务、人事的主管人员则由上级主管机关派任。大陆对各类专业人员均实行职称评聘制度,各级职业院校之教师和其它专业人员均被纳入不同的职称系列,并据此被聘任到不同的岗位,而台湾教育系统目前只有高等职业校实行教师职称制度。
六、职业指导
大陆职业指导是以职业为核心,强调职业性;台湾的生涯辅导则是以人为核心,侧重终身性。大陆则在为学生提供选择与试探机会的同时,还要培养学生的创业素质,指导学生树立敬业精神与提高创业能力,能够顺利就业、创业或升学;台湾生涯辅导着重学生进路辅导工作,提供学生选择与试探机会。台湾提供学生学习过程有横向互通的学制转换管道,提供保送、甄选入学等多元入学方式,建立随时可进修与鉴定学力的制度。
七、产教结合
两岸对于产教结合或建教合作的名称有所不同,大陆称之为“产教结合”,台湾称为建教合作或产学合作。对于校办企业的定位与规模亦不尽相同。大陆许多学校创办自己的企业(商店、旅馆、餐厅、工厂、农场等),有些已形成一定规模和特色,可对外营业,并逐步形成生产经营管理系统,有的还生产出名牌产品;台湾职业教育体系校办产业则偏重于学生实务经验的培养,所创办的商店、旅馆、餐厅、工厂、农场等通常规模较小,且偏重学生实习,不得对外营业。
参考文献:
[1]查有梁.新教学模式之建构[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3.
[2]贺国庆,王保星等.外国高等教育史[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作者单位: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关键词 两岸院校 职业教育 教育政策 专业设置
二战后的中国台湾,成为世界瞩目的经济发展迅速的地区之一。其间,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为这一次次的转变提供人力支持,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与变革。
综观两岸职业教育历史演进,不难看出,尽管所处的地域不同,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不一,两岸高等职业教育的产生和发展却显示了既有相似之处,也有各自的特点。我们可以通过比较分析,各取所长,择善而从,以期在相互交流,相互借鉴中促进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一、学校制度
大陆高中阶段职业技术教育有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类型;台湾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只有高级职业学校、综合高中,高中附设职业类科等类型。大陆之专科学校,有的属于普通教育体系,有的属于职业教育体系;台湾之专科学校,全部属于职业教育体系(普通教育体系不存在专科学校)。大陆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均兼收下一层次的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台湾除五专与大陆五年制专科的招生对象同为初中毕业生外,其余二专、四技、二技乃至研究生教育均招收下一层次技职学校的毕业生。大陆的职业教育,近几年也在努力改变 “终结性教育”的模式;台湾的技职教育较早摆脱了“终结性教育”的色彩。大陆的职业教育体系还不甚完备,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大都是专科层次,尚欠缺学士、硕士与博士研究生教育;台湾的技职教育体系比较完备,高等技术职业教育含技术学院及科技大学,大多含有研究生教育,科技大学为台湾职业教育体系的最高学府,学制上分学士学位班、硕士学位班及博士学位班。
二、教育政策
大陆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体制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教育部门实施综合管理,劳动部门管理技工学校和就业培训;台湾技职教育管理体制是教育部技职教育司统管技职校院,按年度向行政、立法部门报告发展概况或确定各项相关政策,劳委会职业训练局专管失业人员职业训练,促进就业。大陆学校管理体制是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委监督制和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即校长全面负责、党委监督和教职工参与管理;台湾学校管理体制是公立技职校(院)的校(院)长由教育部任命,私立校(院)的校(院)长由董事会任命。大陆开始实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准入制度等政策;台湾在政策上鼓励和推广职业证照制度,但无就业准入制度的设立及相关政策。
三、专业设置
大陆职业技术院校的专业设置比较窄细,口径较小,针对性强,尽管近年来正在注重拓宽专业口径,但还未完全到位;台湾职业技术院校的类科设置一直比较宽泛,口径较大,適应性大,朝向“学群化”或“职群化”方向发展。大陆发展“专业目录”策略性设置重点专业;台湾类科设置调整较严谨,但因应环境需求而变动的时效较差。大陆以往专业调整较缺制度化管理,但因环境因素影响调整的幅度与弹性较大、较迅速;台湾技职体系类科设置及升学机制已经系统性的规划。大陆各级职业技术学校尚未或正在形成完整而连贯之体系,专业转衔缺欠完整之设计;台湾各级技职学校类科设置,较倾向公平和均衡发展的原则,未有主次之分。
四、入学制度
高等职业院校的入学制度,两岸存有不小差异。大陆报考的学生只能通过参加全国高考或省(市、区)组织的相应考试入学,招收学校依学生考试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台湾学生虽参加统一考试,但可选择推甄、申请、技保、及登记等多元入学途径,且注重其职业技能的水平与职业性向,并视情况给以适当的加分。同时,中等职业学校或技职学校入学制度亦有差异。大陆中考考试性质为统一选拔式考试;台湾国中使用基本学力测验的方式进行考试,性质为评估基本能力标准化测验。
五、教育人员
大陆由于实行学位制度较晚,中年以上人员即使有较深学术造诣,但由当时多数高校的本科只是延长学制为 5 或 6 年,而未实行学位制,故而均无学位。所以在任职条件中,一般只有学历和职称要求,而对学位不作规定;台湾职业教育行政人员和教师的任职条件对学历、学位等均有明细、具体之规定。大陆职业院校校内的行政管理人员一律由校长任命或聘任,而台湾职业院校校内行政人员虽一般亦由校长任命或聘任,但司财务、人事的主管人员则由上级主管机关派任。大陆对各类专业人员均实行职称评聘制度,各级职业院校之教师和其它专业人员均被纳入不同的职称系列,并据此被聘任到不同的岗位,而台湾教育系统目前只有高等职业校实行教师职称制度。
六、职业指导
大陆职业指导是以职业为核心,强调职业性;台湾的生涯辅导则是以人为核心,侧重终身性。大陆则在为学生提供选择与试探机会的同时,还要培养学生的创业素质,指导学生树立敬业精神与提高创业能力,能够顺利就业、创业或升学;台湾生涯辅导着重学生进路辅导工作,提供学生选择与试探机会。台湾提供学生学习过程有横向互通的学制转换管道,提供保送、甄选入学等多元入学方式,建立随时可进修与鉴定学力的制度。
七、产教结合
两岸对于产教结合或建教合作的名称有所不同,大陆称之为“产教结合”,台湾称为建教合作或产学合作。对于校办企业的定位与规模亦不尽相同。大陆许多学校创办自己的企业(商店、旅馆、餐厅、工厂、农场等),有些已形成一定规模和特色,可对外营业,并逐步形成生产经营管理系统,有的还生产出名牌产品;台湾职业教育体系校办产业则偏重于学生实务经验的培养,所创办的商店、旅馆、餐厅、工厂、农场等通常规模较小,且偏重学生实习,不得对外营业。
参考文献:
[1]查有梁.新教学模式之建构[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3.
[2]贺国庆,王保星等.外国高等教育史[M].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作者单位:湖北工程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