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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不仅规定国体、政体、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实体性的内容。而且也应规定一系列的程序。由于我国现行宪法对宪法程序的作用关注不够,导致了许多实体的宪法制度无法有效地建立,宪法关系不能有效地发生。所以,目前我国亟需认真地对待宪法程序。文章从宪法程序概念的界定入手,揭示宪法程序的特点、价值,侧重分析我国宪法程序现状,并提出我国宪法程序模式构建。以保证我国现行宪法所规定的各项实体宪法制度能够有效地发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