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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升我国新一代劳动者的综合素质,让多数留守儿童形成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持续性锻炼的习惯,政府部门必须集中力量建设配套的可支持大量留守儿童进行游泳技能练习的基础设施,如游泳馆、乡村露天游泳池等,顺应时代发展潮流,面向乡村地区的留守儿童普及基础性的游泳技巧,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与人民群众体育水平的提升,全面提升我国国民的身体素质,改善留守儿童的呼吸系统,让缺乏体育锻炼的留守儿童能够积极参与系统性的游泳训练。
1 乡村振兴背景下推进留守儿童游泳运动的现实意义
通过推进留守儿童游泳运动,可间接性推进我国体育产业的转型升级,政府部门可面向市场采购多种技术器材与设备,面向留守儿童推出多种形式的体育服务产品,为留守儿童提供可利用的高质量游泳器材,如泳衣、泳裤等,降低留守儿童参与游泳练习活动的难度。游泳运动是一门能够获得不同年龄段群众喜爱的特殊运动形式,积极参与游泳训练的留守儿童可不断提升自身的身体素质,促进自身身体内部器官的血液循环,强化个人肌肉的拉伸能力。通过推进游泳运动在留守儿童群体内的普及,可从不同方面推动全面体育健身计划的实施,改善留守儿童的精神面貌与身体素质,使之形成对未来、对个人职业发展的自信心。
2 乡村振兴背景下推进留守儿童游泳运动的可行性路径
2.1 强化游泳场馆建设力度,构建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
为了面向留守儿童普及游泳运动,政府部门必须与多个社会志愿者团体进行合作,共同筹集资金兴建设施齐全、安全性与便利性较高的大型封闭式游泳场馆,并在偏远的农村地区兴建使用方式较为简便、设备具备先进性的小型露天游泳场地,满足我国农村地区人口多层次的体育锻炼需求,让留守儿童能够根据自身的需求参与游泳运动,进行定期的持续性练习,游泳场馆管理者必须免费面向留守儿童提供指导服务与必要的体育用品,政府部门与体委应严格控制游泳场馆的布局与地理位置,让不同地区的留守儿童均可享受到高质量的体育产品服务,降低游泳场馆的门票价格,为留守儿童提供一定程度的优惠,吸引更多留守儿童在空闲时间前往游泳场馆进行练习。
2.2 构建全面、完善的管理机制
为了进一步推进游泳运动在我国乡村地区的普及,改善我国留守儿童的体育环境,政府部门应当引导乡村地区的民营企业主动与地方性体育院校进行合作,让体校派遣专业性较强的人员担任游泳场馆的管理工作。乡村管理部门应调整游泳場馆的经营模式,吸纳更多专业性的技术资源,促进集体参与游泳练习的良好风气的形成,保证游泳运动的快速普及目标能够在短时间内达成。乡村地区的游泳场馆必须配备高技术含量的救生设备,在留守儿童参加游泳练习之前,必须面向此类身体素质较差的青少年普及基本的游泳知识与安全防护方法,并建立配套的水质检测制度,尽可能地消除游泳设备潜在的卫生隐患,创设一个和谐、开放的游泳环境。为面向大众普及与游泳运动有关的专业知识,激发留守儿童参与游泳训练的热情,社会媒体必须积极报道与游泳活动有关的新闻,提升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让多数留守儿童树立终身体育意识,将游泳运动转变为现代大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导参与游泳训练的留守儿童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健身计划。
2.3 培养儿童安全意识
将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上,在思想上提高警惕;事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行动上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确保留守儿童安全。游泳运动过程中,不能因留守儿童担忧潜在危险就放弃该项运动。要求教师在教学时,通过增加教学游戏的方式,激发儿童游泳兴趣,从而有效克服惧水心理。将游泳运动的危险性告知儿童,做好必要的安全与保护措施。另外,要求教师向儿童介绍自救技能,嘱咐儿童一旦遇到危机情况,切记慌张,保持冷静,并正确处理。如果学生胆小怕水,教师应给予适当鼓励与关注,避免儿童在学习游泳过程中,因惊慌失措出现意外。应多多关注那些胆子大、活泼好动的儿童,稍有打闹或危险动作,应立即制止,并给予严肃批评,使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指导儿童合理使用游泳辅助器材,为提供儿童腿部动作技能、腿部动作与呼吸的结合,应有效借助浮板。针对刚刚掌握游泳技能儿童,由于动作要领尚不熟悉,应利用浮板。
3 结论
为改善留守儿童的生活环境,提升其个人身体素质,政府部门应当投入资金兴建能够为留守儿童游泳活动提供支持的大型体育会馆与训练场,提升游泳锻炼活动的安全性与外部环境的可控性,并主动将农村地区闲置不用的校舍、矿井、娱乐休闲场所改造为游泳场地,组建专业化的游泳教练队伍,在游泳设施建设活动中投入足够的资金,降低游泳场馆的准入标准,让家庭条件困难的部分留守儿童参与到免费的游泳教育与日常练习活动中。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振兴乡村背景下乡村留守儿童游泳运动推进策略研究》(项目编号:19C1904)。
(作者单位: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1 乡村振兴背景下推进留守儿童游泳运动的现实意义
通过推进留守儿童游泳运动,可间接性推进我国体育产业的转型升级,政府部门可面向市场采购多种技术器材与设备,面向留守儿童推出多种形式的体育服务产品,为留守儿童提供可利用的高质量游泳器材,如泳衣、泳裤等,降低留守儿童参与游泳练习活动的难度。游泳运动是一门能够获得不同年龄段群众喜爱的特殊运动形式,积极参与游泳训练的留守儿童可不断提升自身的身体素质,促进自身身体内部器官的血液循环,强化个人肌肉的拉伸能力。通过推进游泳运动在留守儿童群体内的普及,可从不同方面推动全面体育健身计划的实施,改善留守儿童的精神面貌与身体素质,使之形成对未来、对个人职业发展的自信心。
2 乡村振兴背景下推进留守儿童游泳运动的可行性路径
2.1 强化游泳场馆建设力度,构建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
为了面向留守儿童普及游泳运动,政府部门必须与多个社会志愿者团体进行合作,共同筹集资金兴建设施齐全、安全性与便利性较高的大型封闭式游泳场馆,并在偏远的农村地区兴建使用方式较为简便、设备具备先进性的小型露天游泳场地,满足我国农村地区人口多层次的体育锻炼需求,让留守儿童能够根据自身的需求参与游泳运动,进行定期的持续性练习,游泳场馆管理者必须免费面向留守儿童提供指导服务与必要的体育用品,政府部门与体委应严格控制游泳场馆的布局与地理位置,让不同地区的留守儿童均可享受到高质量的体育产品服务,降低游泳场馆的门票价格,为留守儿童提供一定程度的优惠,吸引更多留守儿童在空闲时间前往游泳场馆进行练习。
2.2 构建全面、完善的管理机制
为了进一步推进游泳运动在我国乡村地区的普及,改善我国留守儿童的体育环境,政府部门应当引导乡村地区的民营企业主动与地方性体育院校进行合作,让体校派遣专业性较强的人员担任游泳场馆的管理工作。乡村管理部门应调整游泳場馆的经营模式,吸纳更多专业性的技术资源,促进集体参与游泳练习的良好风气的形成,保证游泳运动的快速普及目标能够在短时间内达成。乡村地区的游泳场馆必须配备高技术含量的救生设备,在留守儿童参加游泳练习之前,必须面向此类身体素质较差的青少年普及基本的游泳知识与安全防护方法,并建立配套的水质检测制度,尽可能地消除游泳设备潜在的卫生隐患,创设一个和谐、开放的游泳环境。为面向大众普及与游泳运动有关的专业知识,激发留守儿童参与游泳训练的热情,社会媒体必须积极报道与游泳活动有关的新闻,提升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让多数留守儿童树立终身体育意识,将游泳运动转变为现代大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导参与游泳训练的留守儿童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健身计划。
2.3 培养儿童安全意识
将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上,在思想上提高警惕;事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行动上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确保留守儿童安全。游泳运动过程中,不能因留守儿童担忧潜在危险就放弃该项运动。要求教师在教学时,通过增加教学游戏的方式,激发儿童游泳兴趣,从而有效克服惧水心理。将游泳运动的危险性告知儿童,做好必要的安全与保护措施。另外,要求教师向儿童介绍自救技能,嘱咐儿童一旦遇到危机情况,切记慌张,保持冷静,并正确处理。如果学生胆小怕水,教师应给予适当鼓励与关注,避免儿童在学习游泳过程中,因惊慌失措出现意外。应多多关注那些胆子大、活泼好动的儿童,稍有打闹或危险动作,应立即制止,并给予严肃批评,使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指导儿童合理使用游泳辅助器材,为提供儿童腿部动作技能、腿部动作与呼吸的结合,应有效借助浮板。针对刚刚掌握游泳技能儿童,由于动作要领尚不熟悉,应利用浮板。
3 结论
为改善留守儿童的生活环境,提升其个人身体素质,政府部门应当投入资金兴建能够为留守儿童游泳活动提供支持的大型体育会馆与训练场,提升游泳锻炼活动的安全性与外部环境的可控性,并主动将农村地区闲置不用的校舍、矿井、娱乐休闲场所改造为游泳场地,组建专业化的游泳教练队伍,在游泳设施建设活动中投入足够的资金,降低游泳场馆的准入标准,让家庭条件困难的部分留守儿童参与到免费的游泳教育与日常练习活动中。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振兴乡村背景下乡村留守儿童游泳运动推进策略研究》(项目编号:19C1904)。
(作者单位:湖南涉外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