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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之下,汽车物流企业成本越来越高,超限幅度越来越大,无序竞争愈演愈烈。深查细究,原有标准无法适应行业发展需要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关于公路罚款这个话题,整个采访中,武汉中原发展汽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物流”)总经理刘会民显得很无奈。
他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名为《中原物流2008年公路罚款统计分析》的分析报告,报告显示:2008年1~11月,中原物流累计被罚款109.47万元,5432次,221个司机被罚,10~12月仍有已被罚而未报销的款项20余万元,预计全年罚款额高达130多万元。
刘会民坦言,高额的公路罚款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沉重的负担。记者调查发现,中原物流的遭遇其实只是冰山一角。目前,汽车物流市场一片繁荣表象的背后,暗藏着汽车物流企业难以言说的隐痛。
公路运输成主导方式
在没有轿运车之前,一般会有专门司机去工厂接车,一人开一辆,车辆经过长途行驶到达目的地后,有些发生磕碰等质损,影响用户的使用。
10多年前,一种采用专用运输车运送车辆的“零公里运输”方式开始出现,因其运输效率高、运送质量有保证等优点而迅速普及,使得整个社会对轿运车的需求日益扩大。
中国物流年鉴提供的数据表明,目前全国轿车的年运输量近300万辆,其中公路运输量达200多万辆,占总运量的85%以上。
据统计,水路运输主要集中在我国沿海及长江沿岸省市,在整车运输中的份额仅占10%左右;铁路运输则受运力限制,时效性无法得到保证,在整车运输中的份额还不到1%。
而由于汽车物流的运量大、效益好,全国各地的汽车物流企业应运而生,纷纷购置大型运输车辆,对出厂新车进行零公里、门到门的运送。
到目前为止,国内已有汽车物流企业300多家,运输车辆1.2万辆左右。
公路罚款成隐痛
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汽车物流企业在运输过程中超载现象的发生,成为汽车物流企业攥在有关部门手中的小辫子,让汽车物流企业有口难言的公路罚款就此登场。
近年来,受油价上涨、汽车价格下跌、汽车物流企业增多等因素的影响,一些轿运企业运营成本不断上升,利润空间受到极大挤压。“一次拖运6台商品车只有亏本根本没得钱赚。”刘会民抱怨说。
为了生存与赢利,不少轿运企业干脆购置超长轿运车挂车或对原来的货车改装加长,一次能运送8~10台,这样单次运输的毛利是6.4~8.0元/公里/辆。
加长车身、加大运量消减了油价上涨等因素带来的成本上涨,但同时却因为超载而带来无休止的罚款。比如,一台轿运车如果装8辆商品车,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无法关合后厢门。而根据现有规定,后车厢门未关就要被罚,罚款金额少则上百元,多则上千元。
中原物流的一位司机跑一趟库尔勒,罚款额高达6600元,在信阳因超长罚款200元,在眉县因后厢开门改型罚款1000元,在甘肃全境因超长罚款400元,在星星峡因超限罚款3000元,在和静因超载罚款2000元,并被要求卸载。
据统计,一台轿运车,每月可跑3~4趟次,单趟次最少罚款400元,最高时罚款总额达20000元,月平均罚款600元,年平均罚款7000元(武汉某公司拥有300辆轿运车辆,年累计缴纳罚款220万元,平均每辆车7000多元)。
按这个标准计算,武汉市现有约1500辆轿运车,轿运企业平均一年就要被罚1050万元。比如,武汉一家轿运公司,2006~2008三年来累计罚款3000余车次,近500万元。
在愈演愈烈的罚款中,也出现了非正常罚款现象。中原物流副总经理罗士心介绍说,一些地方的公路交管部门,利用政策空隙,以罚款为目的,曲解法律法规,实施行车证、运营证查处时滥用依据,罚款数额动辄上千,力度又狠又大。
过度的罚款使企业不堪重负,驾驶员苦不堪言。许多轿运企业为避免罚款,花费大量的精力研究防范对策,有的公司专门为驾驶员制作“全国公路罚款较严重地区分布图”。驾驶员根据图示,采用“避、躲、绕”战术,但每次途经此地,总是提心吊胆。
一位驾驶员说:“正常执法,罚款额数不大,我们可以接受,但执法变相为盘剥掠夺,为创收不择手段,这就事关政府形象和民生问题了。”
而日前,一位参加“2009中国国际汽车物流高层研讨会”的汽车物流企业代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的轿运车常年往返于广东、湖北和四川。每次运送一批商品车要过10多个公路检查站。因为车辆超限超载,每次都有上千元罚款。而他们却一直无法解决轿运车的超限超载问题。行业协会保守估计,目前全国的轿运车年罚款总额达到几千万元。
最近有媒体披露,四川一名司机李杰峰,甚至向国家12个部门及单位发邀请信,愿意出资2万元,邀请执法者坐他的货车暗访一趟,他认为:“守法就赚不到钱,甚至亏损!”
绝大多数企业由守法经营不得不转向违法经营,这种现象的产生不得不令人深思!
标准各异成最大症结
对于汽车物流企业强烈反映的公路罚款问题,业内专家大多认为,主要症结在目前的行业标准已经不适应行业的现实发展要求,从而导致了种种矛盾。
通常,轿运车分牵引头和挂车两部分,挂车用于装载商品车,车身上下两层各装载3台,一共可装6台,总长度在16米以上,加上车头2.5米,因此轿运车长度基本上均超过18.5米。
但是现行的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主要针对的是厢式半挂车,没有对轿运特种车辆做明确规定。
而在2004年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联合颁布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中,对道路货挂车中铰接列车车长限制为16.5米。“虽然普通货挂车与拖运商品车这样一种特种运输车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但在没有更好的选择的情况下,轿运车也只能向这类车辆的标准看齐。”中原物流法规部部长王跃华说。
该标准规定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车辆轴荷、车辆质量的限值。但是,作为特殊运输工具的轿运车却难以执行这项国家标准,因为实际运营中很多运输车的长度都超过了16.5米。
2004年6月20日治超开始后,有80%以上的轿运车超出该标准,整个物流企业的超限车辆无法正常运行,到处罚款、扣车,汽车物流业一度处于瘫痪状态。
原交通部对汽车物流企业的现状及问题高度重视,2005年4月30日,原交通部以明传电报的形式明确规定2005年4月1日前进入市场的长20米以内、宽3米以内、高4.3米以内、重量不超限的车辆运输承运人到货源地公路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沿线交通执法部门应予以放行,对2005年4月1日后生产的车辆严把入市关。
政策出台后,一段时间内缓解了矛盾,但是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
随着时间的推移,明传电报已逐渐在各地执法者眼中“失效”,很多地方的执法部门并不遵照执行,照样以超限或其他理由处罚,罚款、扣车现象依然频繁。
于是,汽车物流企业的隐形成本大大增加,成为汽车物流企业难言的痛楚。
今年以来,汽车物流业界不断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新的统一标准,以适应行业的发展需要,至今仍未有实质性进展。
附文:罚款统计表&罚款百分比
下表是中原物流统计出的全国分区各省罚款情况,中原物流称,这样做是为了便于驾驶员朋友掌握各区各省罚款分布,做到知已知彼。
上表反映中原物流2008年全年公路罚款金额,包括全国28个省份近400多个路段。从分省情况来看,广西为罚款最严重省份,占全年罚款总额的21%,其次是河北、江苏、湖北、河南等地,分别占12%、10%、8%、8%。从分区情况看,华南地区最严重,占全年罚款总额的23%,华东、华中及华北地区其次,分别占20%、19%、18%。
附文:中原物流被罚款原因汇总
1.公司车型
主要是挂车长度超标、车证不符、配载等三个方面。为适应轿运市场发展需要、满足上游厂家装车要求,并为充分利用公司板型配载装车,公司现有车辆挂车长度尺寸从16.15至20余米不等,由于标准制订问题,造成公司车辆多半被国标抛弃。
2.公路三乱
很多执法部门,利用政策空隙,对行车证、运营证随意查处并滥用,罚款数额动辄上千。交警部门虽罚款数额不大,但执法拦车,往往会与路政部门或运政部门联合,以联合执法名义处罚。
3.司机原因
(1)线路不熟:司机A和B从武汉装8台神龙系列商品车至濮阳,交车完毕后,为节约路费和里程数,两车决定从106国道上高速放空至盐城,最后两车在东明准备上高速时,被路政部门拦查,最后认定为改型车辆,经协调,最后罚款1000元/车。
(2)结伴行车,两车同罚:司机C和D都为上海驻站车,从烟台装8台雪佛兰至河南,当天晚上10时许,高速行至平度,被高速交警强行拦下,要求下高速过磅,当时两台车一起同行,最后都被高速协警带进停车场,一车罚款500元,另一车罚款700元。
(3)闯关:司机E从塘沽装8台丰田商品车至西安,行至河南某超限检测站时,被当地执法人员认定为车辆超限,要求罚款,司机在不服判定的情况下,将车开出检测站,行驶在连霍高速潼关段时,被数名执法人员强行拦下,将车扣留。
(4)修车:司机F从柳州接车回汉,晚8时许,在京珠高速赤壁段车辆熄火,无法启动,当即,高速交警巡查,要求拖车,在协商的情况下,最后花1200元被拖下高速。
(5)私下高速:司机G为南沙驻站车,从海口装运一板海马回广州,因走国道有利可图,私自下高速行驶,最后被湛江路政部门扣车,因改型要求5000~2000元罚款。
(6)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司机H开一标准后四轮从贵阳放空至柳州,行至新寨,被路政拦车,称车辆改型,要求罚款800元,经协商后无果,司机致电公司,经交涉后,执法人员终因理由不足,将车放行。
(7)闯禁行:北京、天津塘沽、郑州、南京闯禁行罚款频率较多,多半都是司机原因造成,罚款数额为50~200元不等。
关于公路罚款这个话题,整个采访中,武汉中原发展汽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物流”)总经理刘会民显得很无奈。
他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名为《中原物流2008年公路罚款统计分析》的分析报告,报告显示:2008年1~11月,中原物流累计被罚款109.47万元,5432次,221个司机被罚,10~12月仍有已被罚而未报销的款项20余万元,预计全年罚款额高达130多万元。
刘会民坦言,高额的公路罚款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沉重的负担。记者调查发现,中原物流的遭遇其实只是冰山一角。目前,汽车物流市场一片繁荣表象的背后,暗藏着汽车物流企业难以言说的隐痛。
公路运输成主导方式
在没有轿运车之前,一般会有专门司机去工厂接车,一人开一辆,车辆经过长途行驶到达目的地后,有些发生磕碰等质损,影响用户的使用。
10多年前,一种采用专用运输车运送车辆的“零公里运输”方式开始出现,因其运输效率高、运送质量有保证等优点而迅速普及,使得整个社会对轿运车的需求日益扩大。
中国物流年鉴提供的数据表明,目前全国轿车的年运输量近300万辆,其中公路运输量达200多万辆,占总运量的85%以上。
据统计,水路运输主要集中在我国沿海及长江沿岸省市,在整车运输中的份额仅占10%左右;铁路运输则受运力限制,时效性无法得到保证,在整车运输中的份额还不到1%。
而由于汽车物流的运量大、效益好,全国各地的汽车物流企业应运而生,纷纷购置大型运输车辆,对出厂新车进行零公里、门到门的运送。
到目前为止,国内已有汽车物流企业300多家,运输车辆1.2万辆左右。
公路罚款成隐痛
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汽车物流企业在运输过程中超载现象的发生,成为汽车物流企业攥在有关部门手中的小辫子,让汽车物流企业有口难言的公路罚款就此登场。
近年来,受油价上涨、汽车价格下跌、汽车物流企业增多等因素的影响,一些轿运企业运营成本不断上升,利润空间受到极大挤压。“一次拖运6台商品车只有亏本根本没得钱赚。”刘会民抱怨说。
为了生存与赢利,不少轿运企业干脆购置超长轿运车挂车或对原来的货车改装加长,一次能运送8~10台,这样单次运输的毛利是6.4~8.0元/公里/辆。
加长车身、加大运量消减了油价上涨等因素带来的成本上涨,但同时却因为超载而带来无休止的罚款。比如,一台轿运车如果装8辆商品车,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无法关合后厢门。而根据现有规定,后车厢门未关就要被罚,罚款金额少则上百元,多则上千元。
中原物流的一位司机跑一趟库尔勒,罚款额高达6600元,在信阳因超长罚款200元,在眉县因后厢开门改型罚款1000元,在甘肃全境因超长罚款400元,在星星峡因超限罚款3000元,在和静因超载罚款2000元,并被要求卸载。
据统计,一台轿运车,每月可跑3~4趟次,单趟次最少罚款400元,最高时罚款总额达20000元,月平均罚款600元,年平均罚款7000元(武汉某公司拥有300辆轿运车辆,年累计缴纳罚款220万元,平均每辆车7000多元)。
按这个标准计算,武汉市现有约1500辆轿运车,轿运企业平均一年就要被罚1050万元。比如,武汉一家轿运公司,2006~2008三年来累计罚款3000余车次,近500万元。
在愈演愈烈的罚款中,也出现了非正常罚款现象。中原物流副总经理罗士心介绍说,一些地方的公路交管部门,利用政策空隙,以罚款为目的,曲解法律法规,实施行车证、运营证查处时滥用依据,罚款数额动辄上千,力度又狠又大。
过度的罚款使企业不堪重负,驾驶员苦不堪言。许多轿运企业为避免罚款,花费大量的精力研究防范对策,有的公司专门为驾驶员制作“全国公路罚款较严重地区分布图”。驾驶员根据图示,采用“避、躲、绕”战术,但每次途经此地,总是提心吊胆。
一位驾驶员说:“正常执法,罚款额数不大,我们可以接受,但执法变相为盘剥掠夺,为创收不择手段,这就事关政府形象和民生问题了。”
而日前,一位参加“2009中国国际汽车物流高层研讨会”的汽车物流企业代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的轿运车常年往返于广东、湖北和四川。每次运送一批商品车要过10多个公路检查站。因为车辆超限超载,每次都有上千元罚款。而他们却一直无法解决轿运车的超限超载问题。行业协会保守估计,目前全国的轿运车年罚款总额达到几千万元。
最近有媒体披露,四川一名司机李杰峰,甚至向国家12个部门及单位发邀请信,愿意出资2万元,邀请执法者坐他的货车暗访一趟,他认为:“守法就赚不到钱,甚至亏损!”
绝大多数企业由守法经营不得不转向违法经营,这种现象的产生不得不令人深思!
标准各异成最大症结
对于汽车物流企业强烈反映的公路罚款问题,业内专家大多认为,主要症结在目前的行业标准已经不适应行业的现实发展要求,从而导致了种种矛盾。
通常,轿运车分牵引头和挂车两部分,挂车用于装载商品车,车身上下两层各装载3台,一共可装6台,总长度在16米以上,加上车头2.5米,因此轿运车长度基本上均超过18.5米。
但是现行的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主要针对的是厢式半挂车,没有对轿运特种车辆做明确规定。
而在2004年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联合颁布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中,对道路货挂车中铰接列车车长限制为16.5米。“虽然普通货挂车与拖运商品车这样一种特种运输车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但在没有更好的选择的情况下,轿运车也只能向这类车辆的标准看齐。”中原物流法规部部长王跃华说。
该标准规定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车辆轴荷、车辆质量的限值。但是,作为特殊运输工具的轿运车却难以执行这项国家标准,因为实际运营中很多运输车的长度都超过了16.5米。
2004年6月20日治超开始后,有80%以上的轿运车超出该标准,整个物流企业的超限车辆无法正常运行,到处罚款、扣车,汽车物流业一度处于瘫痪状态。
原交通部对汽车物流企业的现状及问题高度重视,2005年4月30日,原交通部以明传电报的形式明确规定2005年4月1日前进入市场的长20米以内、宽3米以内、高4.3米以内、重量不超限的车辆运输承运人到货源地公路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沿线交通执法部门应予以放行,对2005年4月1日后生产的车辆严把入市关。
政策出台后,一段时间内缓解了矛盾,但是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
随着时间的推移,明传电报已逐渐在各地执法者眼中“失效”,很多地方的执法部门并不遵照执行,照样以超限或其他理由处罚,罚款、扣车现象依然频繁。
于是,汽车物流企业的隐形成本大大增加,成为汽车物流企业难言的痛楚。
今年以来,汽车物流业界不断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新的统一标准,以适应行业的发展需要,至今仍未有实质性进展。
附文:罚款统计表&罚款百分比
下表是中原物流统计出的全国分区各省罚款情况,中原物流称,这样做是为了便于驾驶员朋友掌握各区各省罚款分布,做到知已知彼。
上表反映中原物流2008年全年公路罚款金额,包括全国28个省份近400多个路段。从分省情况来看,广西为罚款最严重省份,占全年罚款总额的21%,其次是河北、江苏、湖北、河南等地,分别占12%、10%、8%、8%。从分区情况看,华南地区最严重,占全年罚款总额的23%,华东、华中及华北地区其次,分别占20%、19%、18%。
附文:中原物流被罚款原因汇总
1.公司车型
主要是挂车长度超标、车证不符、配载等三个方面。为适应轿运市场发展需要、满足上游厂家装车要求,并为充分利用公司板型配载装车,公司现有车辆挂车长度尺寸从16.15至20余米不等,由于标准制订问题,造成公司车辆多半被国标抛弃。
2.公路三乱
很多执法部门,利用政策空隙,对行车证、运营证随意查处并滥用,罚款数额动辄上千。交警部门虽罚款数额不大,但执法拦车,往往会与路政部门或运政部门联合,以联合执法名义处罚。
3.司机原因
(1)线路不熟:司机A和B从武汉装8台神龙系列商品车至濮阳,交车完毕后,为节约路费和里程数,两车决定从106国道上高速放空至盐城,最后两车在东明准备上高速时,被路政部门拦查,最后认定为改型车辆,经协调,最后罚款1000元/车。
(2)结伴行车,两车同罚:司机C和D都为上海驻站车,从烟台装8台雪佛兰至河南,当天晚上10时许,高速行至平度,被高速交警强行拦下,要求下高速过磅,当时两台车一起同行,最后都被高速协警带进停车场,一车罚款500元,另一车罚款700元。
(3)闯关:司机E从塘沽装8台丰田商品车至西安,行至河南某超限检测站时,被当地执法人员认定为车辆超限,要求罚款,司机在不服判定的情况下,将车开出检测站,行驶在连霍高速潼关段时,被数名执法人员强行拦下,将车扣留。
(4)修车:司机F从柳州接车回汉,晚8时许,在京珠高速赤壁段车辆熄火,无法启动,当即,高速交警巡查,要求拖车,在协商的情况下,最后花1200元被拖下高速。
(5)私下高速:司机G为南沙驻站车,从海口装运一板海马回广州,因走国道有利可图,私自下高速行驶,最后被湛江路政部门扣车,因改型要求5000~2000元罚款。
(6)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司机H开一标准后四轮从贵阳放空至柳州,行至新寨,被路政拦车,称车辆改型,要求罚款800元,经协商后无果,司机致电公司,经交涉后,执法人员终因理由不足,将车放行。
(7)闯禁行:北京、天津塘沽、郑州、南京闯禁行罚款频率较多,多半都是司机原因造成,罚款数额为50~2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