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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商业银行在实行专审人制度以来,有效保障了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较快发展,但实际工作中也逐步暴露出一些与业务发展不协调的问题,导致专审人在工作中自然关注风险因素更多,主动关注业务发展动力不足。建议制订专职审批人风险管控与业务发展平衡考核管理办法。
关键词:专审人 平衡 考核
一、专职审批人制度的含义及特点
专职审批人也叫独立审批人,是指专门从事信贷业务审批工作,在政策制度约束下被授予一定额度的审批决策权的专业岗位人员。传统的信贷审批体制下,一般都是具有行政级别的行长、授信审批部总经理等人才被授予一定的审批权限,审批权被视为等同一定的行政权。但在新的专职审批人制度里,我们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的风险控制做法,审批权被归入专业职务权限,由具备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的职业素养的专业人员承担,这是一个最大的区别和超越。
二、专职审批人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实施专职审批人制度后,选拔了一批懂业务、懂风险控制的专业人员专职从事审批业务,原有赋予审批权限的行政管理岗如行长可以从具体业务中脱身,专心从事管理和营销工作。有的商业银行总行将专职审批人根据各自擅长,分别赋予不同行业的审批权限,逐步培养了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审批队伍,提高了审批质量。对于支行和客户经理在申报业务的时候,也可以获得更多的辅导、更快的审批效率。
商业银行在实行专审人制度以来,有效保障了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较快发展,信贷资产质量大幅提高,逐步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不良贷款率同业相比较高的重大难题。但实际工作中也逐步暴露出一些与业务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一直以来未建立比较完善的专审人考核制度,加之近年来总行和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合规风险突出、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力度加大等客观因素影响,导致专审人在工作中自然关注风险因素更多、主动关注业务发展动力不足。
三、专职审批人考核制度的探索
为了加快商业银行对公信贷业务发展步伐,全面完成授信客户倍增计划,在总行信贷政策指引下,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审批人员的聪明智慧,灵活运用商业银行信贷产品,为客户量身定制合理的授信方案,提高审批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审批人员的经营风险能力,建议制订专职审批人风险管控与业务发展平衡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原则
考核办法主要分为风险管控类指标和业务发展类指标,又可分为定量类指标和定性类指标,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风险管控与业务发展的综合平衡。考核结果与专审人的季度、年度奖金、职级晋升相结合,改变风险管理部门天生关注风险更多而考虑业务发展相对较少的局面,使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在合法、合规、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更多地关注客户需求,更多地体现灵活性,为全面提升商业銀行综合信贷服务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二)考核管理办法的指标体系构建
考核办法可分为6大项考核指标,总分值100分,60分为称职及格线,70分为良,80分为优秀,具体指标如表1所示。
1 首席风险官评分。首席风险官评分属定性类综合评价指标。每季度初首席风险官对专审人上季度的工作履职情况、风险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可采取满分100分制进行评分,然后乘以该项权重,即为该分项最终得分。该考核项体现作为风险管控最终责任人、授信审批委员会主任的首席风险官对专审人的综合要求,属风险控制类指标。
2 审批中心主任评分。审批中心主任评分属定性类综合评价指标,每季度初审批中心主任对专审人上季度的工作履职情况、风险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可采取满分100分制进行评分,然后乘以权重,即为该分项最终得分。该考核项体现作为授信审批直接责任人的审批中心主任对专审人的综合要求,属风险控制类指标。
3 资产质量评分。资产质量评分属定量评价指标和风险控制类指标。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公司,资产质量是商业银行的生命线。资产质量自然也应该作为考核专职审批人的核心指标,占有相对最大权重,以时刻提醒专审人控制风险的重要性。资产质量评分以不发生新的不良贷款为满分,每发生一笔主审项目不良贷款扣5分,下不封顶。根据发生不良贷款金额的大小,以及实际发生最终损失的可能性,首席风险官可以对扣分多少进行适当调整。不良贷款尽职调查认定为专审人不尽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 分管经营单位负责人评分。分管经营单位负责人评分属业务发展类和定性类综合评价指标,是促进专审人主动加强与经营单位沟通,加快授信业务有效较快发展的重要指标。分管经营单位是专审人直接服务的对象,分管经营单位负责人可综合本单位客户经理、分管副行长等有关人员意见后对专审人进行综合评价,是考核专审人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定性指标。所有分管经营单位负责人可按满分100分对分管专审人进行评分,然后用平均评分值乘以相应权重即可得出该项指标最终评分。
5 用信客户数量增长率评分。用信客户数量增长率评分指标是定量类和发展类指标,按评价期分管经营单位用信客户数量较基期增长率计算。全年用信客户数量增长50%以上可获该单项指标满分20分,每超额多增长5%以上可另奖励增加5分,上不封顶。季度考核按本季增长12.5%为满分,每超额多增长1.25%以上可奖励增加5分。本考核指标为现阶段授信客户倍增计划专设指标,可根据业务不同发展阶段进行适当调整。为了体现扩大客户群的总体要求,可将低风险用信户一并纳入考核。
6 用信余额增长率评分。用信余额增长率评分指标是定量类和发展类指标,按评价期分管经营单位用信余额较基期增长率计算。全年用信余额增长30%以上为该单项指标满分10分,每超额多增长5%以上可奖励增加3分,上不封顶。季度考核按本季增长7.5%为满分,每超额多增长1.25%以上可奖励增加3分。本考核指标为现阶段商业银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商品牌建设,转变发展方式的特定时期设定指标,不强调用信余额的粗放式增长,可根据业务不同发展阶段进行适当调整。
(三)考核管理办法的奖惩机制
本考核评价工作按季度进行,季度考核与专审人季度奖金挂钩,考核最终得分在60分以上方可取得基本季度奖。考核最终得分除以60,乘以基本季度奖即为该专审人本季度最终奖金,按季兑现,以发挥及时激励的作用。全年考核与年终奖挂钩,全年考核最终得分除以60,乘以基本年度奖即为该专审人本季度最终年终奖金。基本奖金可参考上年度专审人平均奖金,以增强正向激励力度。同时,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经党委研究可给予职级晋升;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降级或调离岗位处理。
关键词:专审人 平衡 考核
一、专职审批人制度的含义及特点
专职审批人也叫独立审批人,是指专门从事信贷业务审批工作,在政策制度约束下被授予一定额度的审批决策权的专业岗位人员。传统的信贷审批体制下,一般都是具有行政级别的行长、授信审批部总经理等人才被授予一定的审批权限,审批权被视为等同一定的行政权。但在新的专职审批人制度里,我们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的风险控制做法,审批权被归入专业职务权限,由具备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的职业素养的专业人员承担,这是一个最大的区别和超越。
二、专职审批人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实施专职审批人制度后,选拔了一批懂业务、懂风险控制的专业人员专职从事审批业务,原有赋予审批权限的行政管理岗如行长可以从具体业务中脱身,专心从事管理和营销工作。有的商业银行总行将专职审批人根据各自擅长,分别赋予不同行业的审批权限,逐步培养了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审批队伍,提高了审批质量。对于支行和客户经理在申报业务的时候,也可以获得更多的辅导、更快的审批效率。
商业银行在实行专审人制度以来,有效保障了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较快发展,信贷资产质量大幅提高,逐步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不良贷款率同业相比较高的重大难题。但实际工作中也逐步暴露出一些与业务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一直以来未建立比较完善的专审人考核制度,加之近年来总行和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合规风险突出、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力度加大等客观因素影响,导致专审人在工作中自然关注风险因素更多、主动关注业务发展动力不足。
三、专职审批人考核制度的探索
为了加快商业银行对公信贷业务发展步伐,全面完成授信客户倍增计划,在总行信贷政策指引下,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审批人员的聪明智慧,灵活运用商业银行信贷产品,为客户量身定制合理的授信方案,提高审批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审批人员的经营风险能力,建议制订专职审批人风险管控与业务发展平衡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原则
考核办法主要分为风险管控类指标和业务发展类指标,又可分为定量类指标和定性类指标,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风险管控与业务发展的综合平衡。考核结果与专审人的季度、年度奖金、职级晋升相结合,改变风险管理部门天生关注风险更多而考虑业务发展相对较少的局面,使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在合法、合规、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更多地关注客户需求,更多地体现灵活性,为全面提升商业銀行综合信贷服务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二)考核管理办法的指标体系构建
考核办法可分为6大项考核指标,总分值100分,60分为称职及格线,70分为良,80分为优秀,具体指标如表1所示。
1 首席风险官评分。首席风险官评分属定性类综合评价指标。每季度初首席风险官对专审人上季度的工作履职情况、风险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可采取满分100分制进行评分,然后乘以该项权重,即为该分项最终得分。该考核项体现作为风险管控最终责任人、授信审批委员会主任的首席风险官对专审人的综合要求,属风险控制类指标。
2 审批中心主任评分。审批中心主任评分属定性类综合评价指标,每季度初审批中心主任对专审人上季度的工作履职情况、风险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可采取满分100分制进行评分,然后乘以权重,即为该分项最终得分。该考核项体现作为授信审批直接责任人的审批中心主任对专审人的综合要求,属风险控制类指标。
3 资产质量评分。资产质量评分属定量评价指标和风险控制类指标。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公司,资产质量是商业银行的生命线。资产质量自然也应该作为考核专职审批人的核心指标,占有相对最大权重,以时刻提醒专审人控制风险的重要性。资产质量评分以不发生新的不良贷款为满分,每发生一笔主审项目不良贷款扣5分,下不封顶。根据发生不良贷款金额的大小,以及实际发生最终损失的可能性,首席风险官可以对扣分多少进行适当调整。不良贷款尽职调查认定为专审人不尽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 分管经营单位负责人评分。分管经营单位负责人评分属业务发展类和定性类综合评价指标,是促进专审人主动加强与经营单位沟通,加快授信业务有效较快发展的重要指标。分管经营单位是专审人直接服务的对象,分管经营单位负责人可综合本单位客户经理、分管副行长等有关人员意见后对专审人进行综合评价,是考核专审人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定性指标。所有分管经营单位负责人可按满分100分对分管专审人进行评分,然后用平均评分值乘以相应权重即可得出该项指标最终评分。
5 用信客户数量增长率评分。用信客户数量增长率评分指标是定量类和发展类指标,按评价期分管经营单位用信客户数量较基期增长率计算。全年用信客户数量增长50%以上可获该单项指标满分20分,每超额多增长5%以上可另奖励增加5分,上不封顶。季度考核按本季增长12.5%为满分,每超额多增长1.25%以上可奖励增加5分。本考核指标为现阶段授信客户倍增计划专设指标,可根据业务不同发展阶段进行适当调整。为了体现扩大客户群的总体要求,可将低风险用信户一并纳入考核。
6 用信余额增长率评分。用信余额增长率评分指标是定量类和发展类指标,按评价期分管经营单位用信余额较基期增长率计算。全年用信余额增长30%以上为该单项指标满分10分,每超额多增长5%以上可奖励增加3分,上不封顶。季度考核按本季增长7.5%为满分,每超额多增长1.25%以上可奖励增加3分。本考核指标为现阶段商业银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商品牌建设,转变发展方式的特定时期设定指标,不强调用信余额的粗放式增长,可根据业务不同发展阶段进行适当调整。
(三)考核管理办法的奖惩机制
本考核评价工作按季度进行,季度考核与专审人季度奖金挂钩,考核最终得分在60分以上方可取得基本季度奖。考核最终得分除以60,乘以基本季度奖即为该专审人本季度最终奖金,按季兑现,以发挥及时激励的作用。全年考核与年终奖挂钩,全年考核最终得分除以60,乘以基本年度奖即为该专审人本季度最终年终奖金。基本奖金可参考上年度专审人平均奖金,以增强正向激励力度。同时,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经党委研究可给予职级晋升;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降级或调离岗位处理。